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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观论疏卷第7_合品第十四

    合品第十四

    所以有此品来者具于六义。一者论主上明
    诸法无待无绝。外人信之云。若言有待有
    绝。不得应于波若心会实相。今若能无待无
    绝。空有俱净始得与实相合。故今更破之明
    既无待绝岂有合散。故大品云。菩萨习波若
    时。不见合与不合亦不见应与不应。乃名与
    波若相应也。摄论师立应身佛与法身相应
    亦作此责之。二者上来有四种著者皆由有
    心作解。所以故破着。是故此品更复就事求
    捡身心及以人我竟不可得。谁作解耶。复以
    何物生于着耶。三者诸行名五阴。五阴品
    虽观五阴空义犹未尽。更就行门而观捡之。
    合义唯是六情。上六情品虽观六情不可得
    义亦未尽。更就根尘和合求捡无从。故有此
    品。四者行品破无性五阴。今破缘合根尘。
    故上来已破其实有。今破其假有。问何故观
    六根不与六尘合耶。答颠倒众生谓根尘为
    二。故根与尘合。则生三毒烦恼。烦恼故业
    业则有苦果。今观根尘本自无合。则烦恼不
    生。故无业苦。五者上行品虽破异义。但是略
    破义犹未尽。此品中广破一切诸法异义。所
    以破异者。合起于异。无异故则无合。故破
    异也。六者含识之流皆谓万像为异。起于惑
    障不得解脱。今此品求一切法异义无从。则
    烦恼不起。故有此品问谁计合耶。答略有四
    师。一世间人常云六根与六尘合。二外道情
    神意尘四合生知。三?酬既嗽票鹩写ナ??br> 和会根尘。四成论义直明根与尘合无别触
    数。今求合义无从。故以目品。品开为二。初
    长行发起。二偈本正破无合。初又二。前发
    起品来意。次问无合所由。此品称说曰者。
    交言曰论。直语名说。此品既重料简六情品。
    非正是外人乘前问后。故称说曰。又上品从
    虚实穷至破重空。外人口眼不能救但心下
    未悟。论主悬取外心提起而破之。故云说曰
    八偈为三。初两偈纵异夺合。第二五偈正破
    无异。第三一偈明无异故无合。初又二。前偈
    明见等三法异故无合。第二偈明一切法异
    故无合。三法异故无合者。眼色是法。见者
    为人。人法既异云何合耶。就法中色为其外
    眼为其内。内外既异亦无合也。问世间外道
    大乘小乘但明眼色异而合。合者根尘相会
    故言合耳。今言异不合。乃似正是外义。何
    名破耶。答此有二义。一者根尘体异无相到
    义故无合。若言悬合者。既不到近色与近合。
    亦不到远应与远合也。此中破异不得合。成
    实师假人与实异不得合。心与真谛顽境异
    亦不得合。摄论师应身体是无常与法身异
    不得合。长行为五。初释偈本。我或在内或
    在外者。佛法学人计我在身内。如树神依树
    无的别处。复次下第二开二关责之。所以开
    二关责者。上明三事异故无合。外人不受
    此难。若三事无异是则无合。正以三事异故
    是则有合。故重开二关责之。又关为五。一
    牒二定三总非四正难五总结。文易知。问汝
    眼到方见火。见火应烧眼。又应见渊中鱼石。
    又应水渍眼也。又数论云眼是离中知。于他
    何必尔。如鱼等夜不因明得见。又大士眼根
    入正受。耳中三昧起。有何定离合耶。又持法
    华经人鼻遥闻香。三根何必定到方知。又汝
    言遥合则应遥到。不可遥到亦不可遥闻也。
    又数论六识了六尘者。汝若六根一识则一
    根具六用。六根六识则有并用。问曰下第三
    外人救义明四合生知。已有知生则验我情
    尘意合。故举果证因。答曰下第四破救。就文
    为二。初指前破。六情品中明三法无见。一
    眼不能见。二色不能见。三人不能见。以无
    见故是则无合。既其无合知则不生。故云识
    等四法无。此则具破因果。云何更以果证因。
    又根品中无见无见者及以可见法。今不应
    言有四合以生知也。今当更说下第二纵破。
    又开五别。一唱重说。次牒外义。次开二关定
    之。第四作难。知无故下第五总结也。如是
    诸法中幻下长行第五举喻晓之。染与于可
    染下第二偈明万法异是故无合。上半明染等
    三法无合。所以偏破染等无合者。由眼见色
    故起贪心。前明眼见色尚无有合。贪从何生。
    故次破染。又上明眼色无合则五根无合义。
    今染等无合则意根无合义。下半更类破两
    法。余入者谓耳等五入。余烦恼者?痴之流。
    复次异法当有合者第二破无有异。前借异
    破合。是故今次辨无异。又合由异生异为合
    本。今既无异。何所合耶。又例如上品。上品
    明以后异破性。外还捉异救性。今以异明不
    合。外还执异救合。是以二品俱有破异。五
    偈为二。初二偈总标无异。第二三偈别释无
    异。初又二。前偈明三法无异。还对上三法
    无合。第二偈明一切法无异。对上一切法无
    合。文易知也。问何故唱万法无异。答世间
    外道小乘大乘皆言眼与色异。故眼见色生
    三毒及业苦。今求异不得则三毒不生。此是
    大益也。问曰何故无异下生起第二三偈释
    无异。此中三偈其文甚易知。而讲者多有
    异释遂翳其文。今直读之使焕然易领。次
    三偈为二。初两偈明无卷异。次一偈辨无指
    异。明无卷异谓无总异。辨无指异即无别异。
    夫论有异不出总别。总别无异则一切异空。
    又无卷异明无果。次无指异明无因。异因果
    摄一切法也。又无卷异明无内学所计异。次
    无指异明无外道所计异。内外总摄一切。又
    前亦是无因缘异。次明无非因缘异。亦摄一
    切。约成实义者。前明无假异。谓假人假柱。
    次明无实异。谓五阴四微。以假实总摄一切。
    初二偈又二。第一偈明卷不与指异。即是果
    不与因异。亦是假不与实异也。第二偈明卷
    不与瓶柱等异。亦是果不与非因异。夫论卷
    异不出斯二。斯二既无则异义尽矣。异因异
    有异者。异即是卷异也。因异者因五指异
    也。有异者有卷异也。所以然者。见指五知
    卷一。见指散知卷合。见指是因知卷是果。故
    云异因异有异也。异辞异无异者。异即卷异
    也。离异者离五指异。无异者无卷异也。若
    法所因出是法不异因者。上半为外作因果
    义。今下半破之。若果从因出则果不异因。
    所以然者。若因坏果存果可异因。今因有
    则果有因无则果无。宁得卷果于因。就卷指
    作既尔。人望五阴柱与四微万义皆类。问上
    明眼等三法无异。今亦得举眼等三法作之
    以不。答可具二义。若望成实。眼是果四大
    为因。同卷指破。若望?酬肌Q垡嗍枪?拇?br> 造之。此亦是因。虽非假实既是因果。亦同
    卷指。二者以眼望色异。因色异故有眼异。
    离色异无眼异。若眼异从色异生。从色生则
    眼不异色。以眼是能见色是所见。既无所
    见亦无能见。能所之法有则俱有无则俱无。
    不得言所见虽无能见犹有。故所坏能即坏。
    当知能不异所。又问眼色本来未曾同。云何
    得说异耶。又问眼异因色异色异因眼异。若
    皆异即皆眼皆色。彼答良由眼异色色异眼
    故有眼色耳。云何作此难耶。问汝眼异为因
    色异生。为因色异不生。若异因异生。则异
    还待异长还待长。若因不异生。既称眼色。
    云何不异耶。又问异为有别体。为无有别体。
    若异无别体还指色为体。亦眼无别体还指
    色为体。若眼自以眼为体。不以色为体。则异
    自以异为体。不以色为体。又色有体可名异。
    色竟无体。云何有异。又异指色为体。色复
    以谁为体。体复有体即无穷。无穷则无体。
    又异以色为体。只色是异。见色应见异。异是
    法尘。眼云何见。若不见则色非是异。应离
    色别有异。异应自有体。又眼异在眼为在色。
    若在眼眼何所从。异若在色此是色异。何关
    眼异。又眼异不自异则一不一。于瓶然一。
    还一于瓶不一于柱。则眼异还异于眼。何得
    在色。又破若法所因出。如因木生火。火不
    得还木。若火还木从木出者。火亦还水何不
    从水出。如因柱成舍不因空成舍。故知空异
    舍柱不异舍。若俱异应俱成。又生死涅??凡
    圣等异皆作此破之。如因涅??异故有生死
    异。离涅??异无生死异。真妄等亦尔。问曰若
    有定异法有何咎第二偈破果不与非因异。
    前问次答。外云。卷由指有。卷可不异指。卷
    不由柱有。卷应与柱异。故名定异法也。答
    中上半纵之下半夺破。所言纵者。若离五指
    异有于卷异。可将卷与瓶柱等异也。下半夺
    者。今离五指异既无卷异。将何物与瓶柱为
    异。如是五阴成人四微成柱悉作是破。长行
    二周释。前总就一切法释。后别寄卷指事释。
    问曰我经说下第二次破五指异。具如前数
    条目之。初问次答。问意为两。初总出其所
    是。次别明其所是。异相不从众缘生者总出
    所是也。前二偈并是从因缘生义。初偈卷由
    指有卷不异指。次偈卷从指有即无卷可异
    瓶。此并从因缘生故无有异。今外人云。我
    经说异相都不从因缘生。此应当有定异法。
    无上破也。分别总相下第二别出其所是。总
    相者卷也。别相者五指长短相也。异法者五
    指体也。由分别总卷故有五指长短别异。由
    指长短异相故有五指之法。则是由指长短
    知长短指。故用指长短为异相。长短指名异
    法。问外既云从总相有别相从异相有异法。
    云何名不从因缘生。答曰下自作此破之。但
    外人义云。从五指生卷由别成总。故总从因
    缘生。以指别既坏总卷亦坏故也。不由总卷
    生于别指。以卷虽坏而指犹存故知不从总
    相成于别相。故知别相成于总相。故知别相
    不从因缘生。此义与成实等假实义大同。人
    柱从微阴成。微阴坏人柱即坏。微阴不从人
    柱成。人柱虽坏犹有四微五阴也。偈上半破
    无异相。下半明无异法上半开二关责之。汝
    以指长短为异相。长短指为异法。故以指
    长短为长短指作相者。为长短指本异须异
    相相之。为长短指本不异以异相相之。若长
    短指本异。竟何须异相相之。又若本异竟更
    须异相相者。则有重异之过。又有无穷之
    失。若长短指本不异将异相相者。是亦不然。
    若本无两指异则无二指相。何所相。又汝以
    异相相不异法令异。亦应以不异法不异汝
    异相异相成不异也。又问汝异为异异。为异
    不异。若异异者。异已是异何须异耶。若异不
    异者。则无复不异。云何得有异。如火为热。于
    热为热热不热。若热于热。已是热竟何须热。
    若热不热。则无不热。云何有热。下半云。因
    有长短异相故有此指彼指异法。既无异相。
    云何有此彼异法耶。长行为二。第一前迥破
    外人立义。次释偈文。初文二。一者牒外义。若
    尔者下第二破也。既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
    当知异相从总缘而生。云何言异相不从缘
    而生。成论人云。本有色心然后论其总别。
    如本有两柱在中然后论其东西。今问汝别
    为别别。为别总。若别别。别已是别。何须别
    耶。若别总。则别从总生。又别既别总则失总。
    总亦尔也。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者。前
    明别从总生故别是因缘义。今明异相从异
    法生异相是因缘义。如指长短要从长短指
    生。是故异相即是因缘。故一切皆是因缘。
    若是因缘已入前二偈破之。今异法中无异
    相下第二释偈本。文易见也。若异相在不异
    法中不名不异法者。破意不许其异在不异
    中。若异相在不异中则无不异法。尚无不异
    法。云何言不异中有异相耶。此意须翻取之。
    复次下品第三段明无异故无合。即释上破
    异之意。品称破合。而今破异者。意欲明无
    合故也。上半更开一异两门明无合。下半结
    无合义。自有三义故无合。若是能合无所合。
    是所合即无能合。不尔则非能所。无有合。
    异法不合者。异则已成。不须复合。假使合
    者是亦不然。如指一方合三方不合。不合多
    故应合为不合

    有无品第十五

    此品来有近远两义者。上来诸品处处已破
    有无。六种云。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乃至
    行品云。若有不空法应当有空法。如是并已
    破竟。但上来是略破散破。今广破是束破。
    所以具须作广略破者。有无是诸见根障中
    道本。诸见根者如因有无成断常。因断常生
    六十二见。故有无是诸见之根。若有无病生
    则众病并生。有无若灭诸患皆灭。障中道本
    者。近而为论。一切因果皆是中道。又佛性
    是中道。如佛呵迦叶。我先不说中道为佛性。
    汝何故失意更问。又中道为佛法身。如是一
    乘实相皆是中道。今起有无成断常故障中
    道。又如来常依二谛说法。但二谛是因缘空
    有。而外人闻有作有解成自性之有。闻无作
    无解成自性之无。则障于二谛。既障二谛则
    二智不生。便无三世诸佛菩萨。斯病既深故
    须重破。又有此品来者。有人言。此论从始
    自末破洗诸法者。盖是拆有入无遣俗归真
    耳。今谓不然。既求有无从。何所拆耶。捡无
    不得。何所入耶。盖是迷者执有惑人谓无。
    今责之不得。故云破有无。故作者品云。是
    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非如汝所
    说。故知外人无所见有亦无彼所见无乃至
    五句。故知此有无非二谛摄。不得言此论遣
    有入无。以无彼所见有无。方得起因缘假名
    有无始是佛真俗二谛。又大小乘学人闻有
    无是障道本诸见根。便欲灭有无二见。今为
    破此人病明有无本不生今何所灭耶。汝言
    有有无者。求之应得。求既不得云何有无耶。
    又一切行道坐禅学问人如言有道可求有禅
    可坐有义可学皆是有见。无有非道乃至无
    有非义即是无见。设言道未曾有无。终有非
    有无之道。还是有见。若无此非有无道即是
    无见。故有无病难舍。是以论主处处品?@
    ?テ浦?病4纹坪掀访髌朴形拚摺;笳咴啤?br> 众缘和合诸法便有。众缘若散万化便无。既
    有有无何由无合。又上品破无有异。外人云。
    无无异相有法有异。既有有无云何无异。又
    有与无异无与有异。既有有无则有异也。又
    外难论主。若言无异应无二谛。既有二谛
    则有有无异也。问云何是有无耶。答有无多
    门。若就因果明者。僧?壹埔蛑杏泄??小?br> 世师执因中无果为无。勒沙婆因中亦有果
    亦无果。是亦有亦无。佛法内萨婆多明三世
    有。名之为有。昙无德二世无名之为无。俱
    舍论出天亲小乘义云。现在作因未来则有。
    现在若不作因未来则无。故未来亦有亦无。
    迦叶?义作因便谢过去。名之为有。待果起
    竟方乃灭无。是为过去亦有亦无。若就人法
    明有无者。三外道并计有人法。名之为有。邪
    见外道拨无人法。名之为无。迦罗鸠驮应物
    起见。人问有耶答言是有。人问无耶即答云
    无。名亦有亦无。佛法内亦有三部。犊子有人
    有法。名之为有。方广计无人无法。名之为
    无萨婆多无人有法。称亦有亦无。若就尘识
    论有无者。旧大乘义并明有尘有识。若方广
    义明无尘无识。若心无义有尘无识。若唯识
    论则无尘有识。问众生何因缘故起有无见。
    答智度论云。爱多者着有。见多者着无。一切
    众生唯有爱见。如法华明毒虫与恶鬼。又四
    见多者着有。邪见多者着无。今明如此等
    并是?论有无。学大乘人精识菩萨微细碍
    相。若起有心则名为有。才起无心目之为无。
    今息如此等有无故云破有无品。品为二。一
    离破有无。二合破有无。离合各有四。离中
    四者。第一破自有。次破他有。第三破自他外
    有。第四破无。初破有者。一切众生初本见
    有。后值邪师方起无见耳。又四句之中有是
    初句。初长行立明有性假缘得生。如其无性
    虽复假缘终不得生。答中上半牒总非。明众
    缘与性两义相乖。若有自性则不假缘。如其
    假缘则便失性。汝言有性复假众缘。则义成
    ??J。下半破云。泥中瓶性非众缘作。今若
    假缘则是作法。此是体性之性。若有自体则
    不假缘。假缘则无自体。问曰下生第二偈受
    论主责。若性从众缘作。有何咎耶。以外人
    有为之法皆藉四缘。性既是有为。亦假众缘
    所作答中上半牒而总非。下半释出外人义。
    明性非因缘所作。由如事火。可假人功众缘
    所生。木中火性谁造作耶。当知此性本来已
    有非众缘生。若假众缘生则是本无今有。堕
    二世无义也。问曰下生第二段次破他性。有
    自性即是二世有义。他性即是二世无义。以
    无有自性假于众缘然后得生故。自性望众
    缘。众缘于自即是他也。答中上半以自况他。
    下半释破。释破意自性于他性亦名他性。既
    无自即无他性。望长行他于他即是自性。既
    无自性亦无他性。长行初以二义破自性。一
    就因成门破。次就相待门破。后亦引二义
    破于他性。如一柱具二假因四微成。故无自
    性。无自性故空。即因成空。纵有柱必是长
    短短。若有自体不因于长。因长有短。短无
    自体。是故短空。然自有他有。须精论之。若
    守初章作解者云。他有有可有。不由无故
    有。此有既是自有。今无有可有。由无故有。
    应是他有。若今由无故有非他有者。他不由
    无故有应不自有。又他不由无故有。既是性
    义。今由无故有。称为假义。既是性假相对。
    亦应自他相对也。问曰下生自他外有。前问
    意云。诸法乃不可自他。终应有世谛万法。
    又汝乃不许自他定性有。应有不自不他因
    缘之有。答中上半明离自他外无更有法。下
    半举自他摄一切法。有自有他是则有法。无
    自无他是则无法。所言自他者约二义论。一
    者如五阴中人体性为自五阴为他。二者以
    阴中人为自。自阴已外一切诸法并皆是他。
    是故自他摄法义尽。又自他门各摄法亦尽。
    如人当人是人自。法当法是法自。天下无非
    自。既言无自则无一切法。又他门相望无非
    是他。破他则一切亦尽。自他合亦尽。瓶为
    自。瓶外一切皆是他也。问曰下第四破无。
    亦无有三意。一者本宗立无。如谓世谛为有
    真谛定无。二者论主上求有无从。便计于无。
    三者论主上借无破有。外捉破为立。是故计
    无。答中上半正破。下半释破。有无一体异
    体二俱不成。若一体者。有无无即无。有无异
    体者。无有可待故亦无无。又汝计有既是虚
    妄。执无亦出横情。故二义俱非也。又汝本
    来无有。何所论无。若人见有无下第二合破
    有无。离破有四。合破亦四。就初偈序其四失
    而呵责之。第二偈引佛说劝舍有无。第三两
    偈重破无有释成舍义。第四两偈出有无过
    释破有无所以。长行云必求有见者。此非是
    有无中有见。此乃是深着诸法必求有所见
    也。佛能灭有无下第二引经劝舍有无。恐外
    人云论主自破有无。何必可信。是故今明佛
    亲劝舍宜应受之。问此是小乘经耶大乘经
    耶。答此是小乘经。所以引小乘经者。明小乘
    经中尚破有无。何况大乘。又若就着有无。非
    但大乘不摄。亦非学小乘人。故引小乘经也。
    大品经引先尼得信亦引小乘以况大。明小
    乘尚辨法空况大乘耶。若法实有性下第三
    两偈重破有无释成劝舍。若实有有无佛不
    劝舍。以求之无从。妄谓为有故佛劝舍。两
    偈为二。初就有性门破异。第二偈俱就性无
    性门破异。问何故破异耶。答惑人谓内外诸
    法并皆变异故有有法。有有法故即有无法。
    今求变异无从即无有法。有法既无无法亦
    无。又破异者。或人谓本无今有为生。则无
    变为有。已有还无为灭。有变异为无。今既
    破于异则具破有无。第二偈上半重牒前有
    性门无异。此破外道?酬嫉纫濉O掳肫瞥墒?br> 及中假之流言有因缘无性之异。定有则着
    常下第四两偈显有无过释次破有无意。所
    以诸佛菩萨经之与论破有无者。良由有无
    是诸见之根障正观本。是故破耳。又显有无
    过劝外人舍于有无。有无无过诸佛菩萨不
    劝舍之。以是大过故须舍也。初偈标有无是
    断常。次偈释有无是断常。上半标有无是断
    常。下半劝舍断常。是十四难本。为六十二
    见根。有见则有爱。爱见既具足则缠垢又生。
    既有烦恼则便有业。以有惑业回流六趣。有
    此大过故下半劝舍。长行云如说三世者此
    是萨婆多义。又说因中先有果此是僧?抑础?br> 前内今外皆堕于常。断灭名无相续因者。前
    念为因后念为果。前念既灭则无后因。后念
    果起何所?耶。前破常破卫世与僧?摇=?br> 破断破二世无及优楼迦义。又前别破二家。
    今总破先因后果义也。第二偈释有无是断
    常所以。?论断常凡有二种。一法断常二人
    断常。阴灭神灭此是人断。阴灭神存名为人
    常。法断常者。如三世有部名为法常。二世
    无义即是法断。盖并是?论断常。问云何有
    无是断常。答且约人作。人因阴有则无自体。
    若有人自体不假阴成。阴虽断灭则人存。故
    是常。瓶柱亦尔。故有是常。然因果相续名为
    不断。今因遂灭无则果无所续。故无即是断。
    若望大乘无所得观。裁起有心即堕于常。征
    起无念便入于断。问起何等有无断常耶。
    答触事皆得论之。举其宗要正是道也。若言
    有道可求则堕有中名为常见。若无道可求
    则堕无中名为断见。成坏品云。若有所受法
    则堕于断常

    缚解品第十六

    此一品生有远近通别。所言远者。小乘大乘
    外道内道并言有缚有解。外道有二。一者云。
    众生缚解自然而有。无有因缘。一切众生经
    八万劫生死则尽便得解脱。如缚缕丸于高
    山缕尽则止。故不须修道断缚得解。又有外
    道云。要修道断惑方得解脱。如僧?以浦??br> 十五谛即得解脱。不知是者不离生死。?酬?br> 人云有子果二缚。果谓果报身。子缚名烦恼。
    烦恼有二。一者缘缚二相应缚。今括其大格
    凡有四句。一缘而不缚。谓无漏缘使及九上
    缘使。二缚而不缘。谓相应缚也。烦恼与心法
    俱起。是故缚之。既是同时不得相缘。故杂
    心云。不自缘不缘相应不缘共有也。三亦缘
    亦缚。即有漏缘使。四非缘非缚。除上诸句。成
    实义云。无有二缚。以无同时心数故无相应
    缚。烦恼缘境亦不缚境。故无缘缚。破数人
    云。贪心缘壁遂缚壁者。以识识壁壁应有
    识。但立烦恼迷境障智缚于众生称之为缚。
    大乘人云。二种生死名为果缚。五住烦恼名
    为子缚。北土诸大乘师亦立斯义。复有二障
    之说。四住烦恼名烦恼障。即二乘所断。若
    无明住地名为智障。菩萨除之。所言解者。
    ?酬贾?思?械玫酪杂薪舛匣蟆3墒抵??br> 见空成圣空解断惑。大乘断惑亦同成论用
    空解断。问?酬己喂拭鞣卜蚨匣蟆3墒当?br> 凡夫不断但明伏耶。答以?酬技?械玫馈?br> 外道亦见有。是故断惑。成实见空得道。外不
    见空。故但伏不断。今求如此内外缚解悉不
    可得。故名破缚解品。问何故无此缚解耶。
    答外人作缚解义并不成。故求之不得故也。
    又见有缚解则名为缚。捡缚解无从乃名为
    解。又内外大小乘乃除于缚不为缚所缚犹
    未除解而为解所缚。喻如虽脱铁锁犹着金
    锁。论主今欲令其具脱缚解二缚故破缚解
    也。又内外大小乘人言缚解二并欲断缚而
    修解。今欲令其了缚即是解知缚解不二故
    破缚解。又诸大乘经甚深要观皆明无缚无
    解。如大品云。无缚无脱为大庄严。涅??云。
    ?称派崮遣黄品衬铡=裼?腿绱说染?拭?br> 观缚解。问无缚无脱云何为大庄严。答有缚
    有脱是有见故不端严。今离此诸见故是妙
    严。又有缚可除为无见。有脱可得是有见。
    有无是断常名为丑陋。离此即妙观庄严。此
    品近生者。上明无有无无。外云。凡夫有缚
    无解。圣人有解无缚。云何言无有无耶。又
    若起有无见名之为缚。离有无是中道正观。
    称之为解。有无之见乃息缚解之执仍生。故
    次观缚解品。品为二。第一破缚解根本。二
    正破缚解。破根本中为二。前破缚本次破解
    根。以众生及五阴为生死系缚本。灭此众生
    及以五阴称为解本。本者体也。大品云。生死
    边如虚空。众生性边亦如虚空。是中无生死
    往来亦无解脱者。即是明二本空。此是菩萨
    正忆念之大宗也。破缚本中为三。初作常无
    常破。二五求破。三者有身无身破。问曰生死
    非都无根本此立正缚根。缚根者。经说众生
    及五阴是也。问此立与上来立何异。答上直
    立有人法。今举往来证有人法。上直破人法。
    今破无往来故无人法。问何故立人法破人
    法。答楞伽云。众生妄想所见不出人法。今
    破人法则明二无我。故得入初地乃至成佛
    也。又大小乘人常厌生死往来欲求解脱。今
    明若见有往来不得息往来。悟往来无往来
    方得息往来耳。答曰下第二正作常无常破。
    自上已来破五阴及众生竟。今纵有之故开
    二关责也。问品破缚解。何故破往来。答外
    人以往来即是缚故破往来即破缚也。然往
    来之本不出人法。此二若实要堕断常。常则
    天人无交谢。静然不变。何有往来。无常则体
    尽于一世。谁复往来耶。莎提比丘计有一识
    往来生死。自余数论及大乘人并云无常往
    来。又外道计众生是常故往来。内学执无常
    是故往来。今破此内外义也。第二偈五求破
    者。良以计众生是诸行根本故今偏破众生。
    尚无众生。谁往来耶。又惑者谓。五阴或舍或
    受。如受人阴则舍天阴。众生是常无有取舍。
    是故别破众生也。长行云生死阴界入即是
    一义者。亦名生死亦名阴界入故云一义。又
    同是众生之一义。约能破门同是五求不可
    得义。如就阴中五求不得。就界入亦然。第
    三有身无身破。所以有此破者。上明五种
    求无众生故无往来。外人云。经说众生舍
    一身受一身轮转六道。云何言无众生往来
    耶。今纵有众生故以有身无身责之。上半
    云。若舍人身受天身。则往来之者便无身。如
    人舍东房入西房则往来者无房。下半云。若
    无有身则无生死。何物往来。又既其无身
    则无往来者。以有五阴身可有众生。既无五
    阴身则无众生。若无众生则无往来。若舍五
    阴身令众生往来。亦应除五指将卷往来。又
    上半破有身往来。此破人与阴异义。下半破
    无身往来。此破人与阴一义。以谓无五阴亦
    有众生故是二义。谓有五阴身即有众生名
    为一义。次问佛法内义。汝言从人身作天身
    者。为人灭故作天。为不灭而作天。若灭则无
    有人。谁作天身。此则无身可往来。若不灭
    者人身犹在。云何作天形耶。彼不受此责
    云。人身有两力。实法举体灭不得作天身。假
    名相续力转人作天。何得作此难耶。今问实
    法灭义乃不作相续不灭边而有作者。人形
    为犹在为不在耶。若不在者以何物转作天
    身。若在者人身犹在云何作天。彼答我人身
    转作天。今问为前受天身后方转人。为前转
    人竟后受天身。若受天身竟。何须更转人身。
    若前转则非复人形。何得言从人身作天身
    耶。问曰经说有涅??下生第二章次破解本。
    问意云。经说涅??既灭人法。当知必有人法
    之生。何得上云无人及法往来生死。答意云。
    众生及诸行本自不生故今无所灭。本自不
    生故无有缚本。今无灭则无解本。无缚本故
    不生死。无解本故不涅??。华严云。生死非
    杂乱涅??非寂静。又如上求众生及诸行不
    可得。故无可论其生灭。问若尔者下第二段
    次破缚解。又开三别。前总破缚解。次别破
    缚解。三总结无缚解。初问云应无缚解根本
    不可得者。外人云。生死是缚本涅??是解根。
    若如上破无生死涅??则便无根本。根本无
    故应无缚解。若无缚解则无凡无圣无因无
    果。而实有缚解故知根本不无。答中上半
    破法无缚解。下半破人无缚解。上半云。若
    五阴得一念暂住。可得缚之可得解之。今始
    欲缚便已谢灭。解亦如是。若一念得住。则
    非有为亦无缚解。下半明众生毕竟空故无
    可论缚解。复次下第二别破缚解即为二。初
    破缚次破解。破缚二偈。前偈明不自缚。次
    偈明不他缚。凡有缚者不出自他。又初偈
    明法无有缚。次偈明人无有缚。凡论有缚不
    出人法。初偈明无果缚。次偈辨无因缚。凡有
    缚不离因果。初偈为三。若身名为缚者。若
    言此五阴身是系缚者此牒外义也。有身则
    不缚下第二正破有身缚。凡有四义故不得
    缚。一者身不自缚。如指不自触。二若是能
    缚则无所缚。三者若是所缚则无能缚。四者
    若有能缚所缚便有二五阴身也。次无身则
    无能缚所缚。下句结呵外人。若可缚前缚下
    第二偈次破他缚。所以有此破者。上明有身
    无身俱无有缚。外今救云。有身故论缚。但缚
    义有二。一者五阴是能缚众生是所缚。二者
    行阴中烦恼是能缚五阴是所缚。故有能缚
    所缚。不堕二身过。上半纵之。若可缚之前别
    有能缚。应将能缚来缚可缚。如离众生前别
    有五阴。应将五阴来缚众生。今离众生之前
    无别五阴。云何将五阴以缚众生。所以作此
    破者。正言五阴和合为众生。未有众生不得
    前有五阴。云何五阴以缚众生。又众生是总
    五阴之名。若取众生也则无别五阴能缚众
    生。涅??经云。名色缚众生众生缚名色。名
    色成众生即是名色缚众生。众生御名色即
    是众生缚名色。智度论亦云。名色缚众生
    众生缚名色。只此众生缚即此众生解。如绳
    结绳解更无异物。不得云别有名色以缚众
    生。亦不得云别有众生受名色缚。问若可
    能前能。正破人缚法。正破法缚人。答通破。
    前是破人缚法。上既云五阴身不得有能缚
    所缚一人有二身。是故今取意明人是能缚
    身是所缚。则有能所。是故今云。离五阴可
    缚之前无人。谁缚五阴。文正尔。亦离五阴之
    前无别烦恼。云何言烦恼缚五阴。长行云若
    离五阴别有众生破外道犊子假有体义。破
    烦恼缚五阴破?酬既艘濉G捌朴形也亢笃?br> 无我部。计缚解者不出斯二。问?酬既嗽菩?br> 阴心起烦恼缚余五阴。云何言离五阴无烦
    恼。答云。彼明四阴同时而起。有能缚时即
    无别清净五阴是可缚。有善无记五阴时则
    无有烦恼阴是能缚。又阴垢时不须复缚。阴
    净之时无垢来缚。又烦恼即是垢阴。阴垢时
    体不自缚。阴净时无垢来缚。云何言有能
    缚及所缚耶。复次亦无有解第二次破解。又
    分为二。第一偈破有为解。第二偈破无为
    解。初破有为解即是破其道谛义。第二破无
    为解是破其灭谛义。亦是破有为解脱无为
    解脱义。凡有解脱不出斯二。问涅??与解脱
    何异。答涅??必解脱。解脱不必涅??。如
    有为解脱无为解脱。故解脱通二处。涅??
    但是无为。大小乘义并尔也。破有为解脱
    中即是对缚破解开三时门。一者已缚无解
    者。此论断惑义。已缚者在惑已谢。何所断
    耶。又缚已谢则无缚。无缚云何有解。又
    当在我见时无无我解。二者未缚无缚可待
    亦无解。此明惑在未来解云何断耶。三解
    惑一时则不得并。如计我见是惑无我心是
    解。正起我见时无有无我解。有无我解时
    无我见惑。云何一时耶。又有三句。一者有
    缚时无解。二者无缚时又无解。三缚解并
    时亦无有解。他义备有此三。初起惑时正
    缚无解。次无碍道解惑一时。次解脱道有解
    无缚。此三句入今三门破。问曰下第二破
    无为解脱。前问次答。此是数论及大乘人并
    作此问。如言本有涅??始有涅??性净方便
    净皆是今外人问意。问何以知此文是破无
    为解脱。答立中云有人修道现入涅??。既称
    为入。当知是无余涅??也。答曰下正破无为
    涅??。若作二波若义。上破有为波若。今破
    无为波若。释有为波若二师。南方云。十地
    解皆是有为。故名有为波若。摄论师云。波
    若是正体智是无为。此与经违。涅??云。此
    常法称要是如来。云何因中已是常。智度论
    云。波若变萨波若。常云何变耶。又正体智
    常者。十地解云何明昧耶。释无为波若二家。
    一用实相境是也。二用三德中波若是也。上
    半牒外人义。下半正破之。无受有二。一以五
    阴名受。二以取着之心名之为受。入无余时
    无此二受故言不受诸法。此人乃不受于受
    受于无受。故无受还成受名为受所缚。又此
    人云心无所受而终有所得。有所得则终有
    受。故为受所缚。如是离凡得圣圣还成凡也。
    生死涅??真妄皆尔。复次不离生死下第三
    一偈总结无缚解耳。生死即涅??故不缚。涅
    ??即生死故不解。故双结无缚解也。三句
    正申佛经。次一句呵责外人。惑者多谓断缚
    得解除生死得涅??。故起缚解二见。如愚者
    谓二。是故今明体悟生死即是涅??。对前偈
    不了涅??翻成生死。故经云。未得菩提菩提
    成生死。若得菩提生死成菩提也。问云何生
    死即是涅??。答体悟生死本来四绝即是涅
    ??。以涅??与生死同是四绝故。若迷悟论者。
    圣人悟生死本来四绝故生死即涅??。凡夫
    谓四绝成不绝故涅??成生死也

    中观论疏卷第七(末)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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