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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五

    一悲行中论佛本在因者。为菩萨时所行
    诸行。以慈悲为本。无不先以利他为首。摄化
    众生也。诸波罗蜜下。谓以诸度摄令附己。化
    令从善也。以布施摄贫穷。持戒摄毁禁等。此
    通二利故。维摩经云。资财无量摄诸贫民。奉
    戒清净摄诸毁禁。以忍调行摄诸恚怒。以大
    精进摄诸懈怠。一心禅定摄诸乱意。以决定
    慧摄诸无智
    二大愿。疏广大心者。即四弘中众生无边誓
    愿度。亦同金刚中。佛令发菩提心人普度四
    生九类。弥勒所释。亦云广大心。长时心者。此
    同华严行愿。经说众生界尽。我行方尽。以众
    生界无有尽故。我此行愿亦无有尽。上则约
    处横说。故云等众生界。此则约时竖论。故云
    尽于未来
    三方便。疏悲深者。直见众生如父母等。亦不
    如见同己身方为至深。智深者。了唯心故。知
    诸众生本无性故元无念故。旧来涅??不待
    灭故。小乘权教不能亡此相者。盖缘智浅。今
    实教菩萨反之。故云深也。兼上谓兼悲深。不
    颠倒者。众生本与己同。同皆无相。故见异相
    即成颠倒。今皆反此也。长时所以者兼释广
    大所以。疏文阙略也。若不能了同己身亡其
    相者。岂能如此普度永度耶。征所以者。意云。
    以何义故。得如己身。而又不取众生相耶。依
    真如门等者。以此门中显一切法皆即真故。
    皆同如故。故得彼身我身平等无二。岂不愍
    之而欲度耶。又既同一真皆悉无相。谁为能
    度谁为所度。故不取其众生之相。然此段文
    细寻其意。但将以取一切下两句。隔就前段
    为释广长所以。从而亦不取下。为举本大智。
    下之征释但显不取相之所以。详之可见
    二显果三。一牒举前因。论大方便智者。说有
    通别。通者。方便即智复有二义。一者谓随顺
    出离之智。皆方便故。此通金刚无间已下。不
    唯地前。故十地位后名为满足方便。圆觉亦
    云。虽有多方便皆名随顺智。二者此智是大
    悲之方便故。若无智为方便。则非大悲堕爱
    见故。故前说众生而不取众生之相。疏中释
    为智深也。然或有因智而起悲。知物同己方
    欲度故。或因悲而起智。不知所以裁之。学方
    便故。其实两说。左右兼通。别者。证真名智。
    涉俗为方便。即根后之异名也。则是断根本
    无明见法身。是智之功起不思议业。化利益
    生是方便力也。今之论意具此通别
    二明自利果疏自利果者。同智净相也。果位
    法身即是因中本觉。举因显果故。云见本法
    身。前举果显因。则云依法身说本觉。与此互
    相显也
    三明利他果三。初明用甚深。疏业用。即不思
    议业相。微妙难解心言罔及。不用先谋而后
    起化。故曰甚深非作意等。摄论等者。具云。若
    佛果是无分别智所显离分别者。诸佛何得
    依众生作利益事。如理不颠倒。无功用作事
    故重说偈曰。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如此
    不分别。种种佛事成。此显如来三业无功用
    作事。俱不思议摩尼梵语。此云离垢。亦云增
    长。旧云如意。此喻如来身意二业。若随其所
    对现像不同。即喻佛身业。若随人所须出种
    种物。即喻佛意业也。天鼓则天帝所有。修罗
    军来其鼓音中自然出声。则言贼来。去言贼
    去。喻佛口业也。此之二物虽有其用。而无思
    虑故。可喻佛自然之三业尔。成自事者。现像
    发声各随其用。而办事业。亦可取珠鼓自事。
    但喻身口皆无思虑。同喻意业也
    二显用。广大疏称理用者。以即体之用体遍
    用遍。俱无方所。若不然者。岂曰真如用耶
    三用而常寂二。初正显。论又亦等者。前无所
    化众生相。此无能化应用相。望于前文。故云
    又亦。用常寂者。虽现种种身不动真实际。虽
    说种种法常住无言理
    二征释疏三身者。今虽通举。意责化身化身
    是用相故。论法身智相身。合之为真身也。理
    智无二故。第一等者。约二谛料拣也。意明是
    无相故非世谛也。是无为故离施作也。疏废
    机者。不对众生说也。妙理即法身。本智即智
    相身。无应化等者。凡是有相皆属世谛。以从
    机感缘所生故。今既废机故云更无。但随等
    者。有感斯应也。既逐缘生缘无自性。用则常
    寂。故云无用。此有二义。得言无用。一者属因
    因即悲智。然有亲疏。疏即是智亲即是悲。依
    智起悲故。故论云。从后得智流出大悲心。若
    无其因化终不起。如二乘无悲。凡夫无智。何
    有化耶。二者属缘。即根熟众生。若无其缘化
    亦不起。以十方中有无佛世故。斯则二义相
    须因缘具足。乃得成办。既属因缘。何有化体
    而可得耶。如波下喻。故用下合。寂即体也。故
    杜顺云。用则波腾鼎沸。全真体以运行。体
    则镜静川澄。举随缘而会寂。涅??下引证。
    此身者。化身也。等者。彼文具云。吾今此身即
    是常身法身金刚不坏之身。以三身皆有常
    义故复言法身以拣滥也。恐人不晓法身之
    相。故乃举喻。犹若金刚不可坏也。如如即法
    身。智即报身。独存者。法报合故。重牒如如。
    表无二故。名法身者。摄智归如约本立称。然
    涅??即摄用归体。摄论即直显真身。虽言说
    不同。而义意不异。疏虽真下。经云。佛真法身
    犹若虚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寂而常用。斯
    之谓也
    一应身论二。一约识举人。疏凡夫等者。二乘
    迷于本识故。凡夫即十信已还一切凡夫也。
    信位雅信真如已知唯识。然其事识?显猛
    利。任运分别心外法也。今见等者境通染净。
    虽见是佛犹属净境。亦谓心外。亦可等者。前
    以事识为所依。今以事识为所觉。言所觉者。
    但能知有。非谓觉断。然所依即是所觉竟无
    异尔。依此?识等者。其犹明镜对质现像不
    同。岂有质陋而像美耶。斯则妍媸在质。而镜
    无好恶。应身之目由此而立
    二释见?所以。疏迷唯心者。佛从心内现。反
    见心外来。不知唯识故云迷心。论取色下迷
    境也。由迷唯识现。取遂见心外实有境界。不
    知即空。故取分齐也。不能尽知者。不知色如
    其心无分齐故。但见分齐。故不尽也
    疏不达下文三。一略消其文。不达者。色自心
    生。本无其体元是自心。心无分齐故。令色等
    亦无分齐。今凡夫二乘不达此义见从外来。
    故作分齐而取也
    疏问佛身下。二广陈问答。通有十四。今初佛
    身凡识不分难也。众生识者。以论云不知转
    识现。故意明佛身是转识所现。而凡小不知。
    今问意云。转识有漏属于众生。应身无漏自
    属于佛。何故净身唯兹染识。岂非凡圣染净
    不分耶
    疏答众生下二。源同派异迷悟答。众生至无
    二者。标本也。众生是妄以对于妄故。言真心。
    诸佛是相以对于相故。云其体平等者。显无
    增减。无二者。一体不分。谓众生真心即是诸
    佛之体。无有增减不分二别。但众生下释未
    显用也。以无明有力。遂令真如体隐。但现染
    法起于九相。真既无力故。不能现应身净用。
    如水为风所击。但起波而不能现像也。以彼
    下出用显所以也。内熏妄心者。如前文云。以
    有真如法故。即熏习无明。令其妄心厌生死
    苦乐求涅??等。今文通说故。云熏妄心。厌求
    劣者。凡夫二乘虽有厌求。而未能起勇猛精
    进唯心大行。故所现用但是应身?而且显。
    厌求增者。三贤已上乃至十地所见报身。渐
    渐微细。以随厌求增胜现故。厌求息者。无明
    尽故。所证穷故。始觉等者。无妄可断故。始觉
    同本觉。无生可度故。化身归法身。平等者。始
    本平等真应平等。故再言之。无二无别亦复
    如是。未至下结答。既佛身?细皆由欣厌胜
    劣。此不亦唯识之义耶。是故论云转识现

    疏问若据下三。真起识现相违难。意云。上说
    随流迷真故不起用。反流悟理。是故起用。当
    知此用是从真起。何得论言转识所现
    疏答转识下四。随流反流相资答。依此等者。
    论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此识等者。转识
    是真心随流所成。性相不离故云和合。和合
    即梨耶识也。离真不立者。妄必依真如波依
    水。故论云。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
    相不离觉性。又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
    觉离妄不显者。以用不自起必假于缘。此有
    二义。一约自体说。谓众生本有真如是用之
    体。若无妄心为所熏缘。而此真用莫之能起。
    起之何为以有妄心为所熏。故即显真心有
    其功力。令其厌求。渐于自识而现用相也。二
    约佛体说。谓佛应化之用。若非众生为缘。亦
    无由起。起亦无用。彼此推之诚由妄也。若离
    于妄实无用相。故真如门唯显自体。及至果
    海亦泯同一觉。故下文云。无有彼此色相迭
    相见也。次前疏云。用还归体平等无二。故执
    等者。如净眼人不见空华。全失明者。亦不见
    华。患热翳者。乃见空华。故华严云。如翳眼所
    观非内亦非外。世间见诸佛。应知亦如是
    疏问若据下。五心佛外佛差别难。意云。若如
    前说。真如之体假于妄缘。而起用者。斯则众
    生自己真心?细之用。何得说为他佛报化
    身耶
    疏答众生下。六心体佛体无差答。佛体等者。
    意云。众生真心既即诸佛真体。当知众生所
    起应化。即是诸佛应化。此即先指体同也。华
    严下引证。义一者。体也。真如之体无差别故。
    既从下结答用同。据前答问合云。何得不是
    众生真心之应化耶。疏文但结法身。法身即
    是众生真心。故存略也
    疏问义若下。七师资义一文异难。意云。若言
    佛法身起用。即众生真心之用者。斯则自佛
    起用还自教化。何故复言佛悲愿力熏令起
    用耶
    疏答即此下。八文异还同一义答意云。佛之
    悲愿即是众生真心之悲愿。无二无别。若就
    佛说名佛悲愿。若就众生说。即是真心之悲
    愿也。谓无下释成。谓真心即是悲愿性故。性
    是佛体。佛体所起之用。宜名佛悲愿也。犹如
    一物本属大家。男女各用皆称己有。性起者。
    性无彼此。用何成二耶
    疏问众生下九心佛不起化用难。以前云众
    生真心即同佛体。诸佛应化即是众生之用。
    故意云。众生真心无不皆有。何故诸佛能起
    化用。众生不能起耶
    疏答未有下。十未起厌求乖用答。如前第二
    答中所说详之
    疏问既下。十一不能熏令发心难。如前所说。
    众生所以能起厌求。皆由本觉内熏之力。既
    若元有本觉。何不同他诸佛早熏起厌求耶
    疏答无明下。十二引前因缘互阙答。广如前
    自体相熏习中问答所辨
    疏问若真心下。十三真佛何假修因难。意云。
    若从行生。则本未是佛。何得前云众生真心
    同诸佛体。而论应化之身乎
    疏答此约下。十四因果无性同源答。意云。所
    言从行生者。但以本觉随流成染。始觉反流
    成净。故有行致之说。如其克就真心。则与佛
    体竟无有异。此则因果迷悟悉无差别。今疏
    一向约始觉同本觉。显无差别者。以果例因

    疏上来下。三权实对辨。实教如上所辨。若权
    教所说。众生诸佛互为增上缘。故文于自识
    而现影像。今此疏文且就众生一边而论。故
    假佛悲智为增上缘。自识有见佛种子为因
    缘。托佛所现化身为本质。然于自识变起影
    像而见于佛。唯此影像是自识现。故云唯识。
    若彼本质自摄归佛识。非属众生。若如此说。
    还是于自识外。别自有佛本质。何成一切唯
    心。非同今文所说应化唯是自心所现。纵说
    由佛悲愿。此亦自心悲愿无二无别。故今引
    彼对辨。要知权实有异也。余如下指广说

    一约识举人。论究竟地。即第十地。非谓妙觉
    也。顺业识者。谓业相展转现诸境界。是则境
    从识生。十住已去诸菩萨等。深达此理依此
    修行。故见报身佛也。初发意言。即信成就发
    心也。亦可初信已去名初发心。此中但是依
    三昧心所见者。即前平等缘也
    依正二报者。其实此中文有三段。谓从初至
    无量好为正报。从所住至庄严为依报。从随
    所下。是通明二报。显无边无尽之相也。初文
    疏身无分齐者。无量即无分齐。故经云。如来
    色无尽。依身有相者。色即是身依彼色身有
    大相也。依相有好。即依大相流出小相。斯则
    身有异相。相皆妙好也。然相下释现相好意
    也。楷公亦云。表德名相惬情称好。若无功德
    则不敬重。若不敬重则不忆念。以念佛者。利
    益深故。故现相也。世人苟能易彼常情念世
    美色之心。而念佛相者。则其道可庶几矣。然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悲夫。严身者。严饰
    佛身令其妙好。若不妙好则不爱乐。若不爱
    乐则不亲近。不亲近故则不闻法。乃至解脱
    佛意在兹故示其好。智度论云。丑人说妙法
    听者心不欣。肇公云。为尊形者。亦相好尔。
    岂俗饰之在心乎
    二依报疏能依等者。依正相称皆广大故。以
    无边功德之身。住无量庄严之土。是所宜也。
    庄严之相。具在诸经。不能备引。颇胝迦者。此
    云水玉。或云水珠
    三通明无尽二。一横显无边。论随所下此明
    正报即根根无边。依报即尘尘周遍。无穷尽
    者。以不可涯畔故。疏由此下。释见无分齐。所
    以以菩萨顺唯识理。了色唯心无有分齐。由
    此解故。所见之相称彼观心。皆遍法界互融
    自在也。地上已去亲证此理故。无所疑。然于
    其中随彼智力。所见优劣浅深不同。如下论
    云地前少分见若得净心。所见微妙。乃至菩
    萨地尽见之究竟。今就通说不分优劣。下文
    自知
    二竖显无尽。论随其下。若常有感佛之机。佛
    则为之常住。苟不见者。非其器故。功过在机。
    不在于佛。如月于器。不显现者由器破故。如
    下即明非三灾等水火风也。如次能坏初二
    三禅。且第四禅未出三界。尚不能坏名不动
    也况佛之果报出超三界依真而住。而可坏
    耶。故法华云。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众生
    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
    满。若准华严所说。无有一法不是?陈?谀?br> 佛身。无有一尘不是华藏世界海。今意同
    彼。故依正皆言无量等也。三结果由因等者。
    意令众生修乐因证乐果也。此与前科相次。
    正同华严四分之初二也。准地持论。十信种
    因。十住已去。解方便。初地分得。八地已上圆
    满相续佛地究竟
    论如是至成就。结果由因也。初一句结上依
    正二果。皆因下有三因。诸波罗蜜等是缘了
    二因。总名资熏。不思议熏是正因习熏也。具
    足下释名也。以报是酬因为义。上之依正皆
    无量者。为酬因时无漏不思议所熏修。故疏
    无障碍者。谓依正不相妨。大小互相入。根根
    尘尘皆遍法界。互现无尽。此有六句。谓依中
    现依依中现正等。故云无碍。不思议事者横
    无边际竖无穷尽。不坏诸相。一一周遍殊胜
    清净。岂思议之所及乎。十度谓施戒忍进定
    慧方便愿力智。深行者。皆顺性故。如下所说。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等。二因者
    生了也。即缘了二因俱名生因。正因即了因
    也。但开合异尔。乐相等者。报既酬因必须相
    称。因修既妙。得果宁?。故此乐相名为报

    重牒分别者。广明前之二身随见差别。一应
    疏简凡异小者。此且说凡夫一类所见。不论
    二乘。斯则十信已前异生凡夫也。黑象脚者。
    观佛三昧海经云。观佛相好者。如人执镜照
    自面像。若生垢恶不善心者。见佛纯黑。犹如
    炭人。释子众中有五百人。见佛色身犹如灰
    人。比丘众中有一千人。见佛色身如赤土人。
    优婆塞众中有十六人。见佛色身如黑象脚。
    优婆夷众中有二十四人。见佛色身犹如聚
    墨。如彼经第三说。五百释子昔?称攀?鹣?br> 法之中。有长者子。名日月德。有五百子不信
    佛法。同遇身病。父即教令称三宝名。敬父教
    故。三称未毕而各命终。以称佛故。生四天王
    天。天上命尽。以邪见因堕大地狱。以苦所逼。
    忆然之教。乃称佛名。以念佛故。从地狱出
    生贫贱家。如是尸弃乃至迦叶佛出。但闻佛
    名不见佛形。以闻如是六佛名故。生释种中
    宿业因缘见佛灰色。佛令称七佛及弥勒名
    号。并称其父。雨泪忏悔。乃见如来金色相好。
    成阿罗汉。又有一千比丘。于然灯佛末法之
    中。出家学道。于和尚所生不净心。其师已是
    阿罗汉果。后诸弟子随寿?短。将命终时无
    所依怙。师令一心称然灯佛。乘兹善力得生
    天上。天上寿尽。以前虚食信施之业。堕饿鬼
    中。八万四千岁。后堕畜生。畜生罪毕为贫贱
    人。复因前世出家力故。称南无佛。以称佛故。
    八千世中常值佛世。而眼不见。乃至今日遇
    佛释迦。见如赤土。正长五尺。是时世尊即现
    胸上德字。令比丘读。读已忏悔。见佛金色即
    为授记。次第作佛。又优婆塞众中有十六人。
    昔曾于阎浮提。皆作国王。随顺恶友非法说
    法。堕阿鼻狱。由曾闻法。今得遇佛而见世尊。
    如黑象脚。佛令忏悔。并见金色。成阿罗汉。又
    宝盖灯王佛像法中。有一比丘。入?H女舍。持
    钵乞食。诸?H女等盛满钵饭而戏之言。汝
    颜色可恶。犹若聚墨。身所著衣状若乞人。比
    丘闻已。掷钵空中现通而去。诸女见已悔恨
    发愿。由以施食因缘。二千劫中常不饥渴。以
    恶口骂比丘及?H欲因缘故。堕黑?地狱。由
    前发愿力故。今得遇佛而见佛身。犹如聚
    黑。佛令忏悔。成阿罗汉。如是四众各各异
    见差别不同。由自业故。观佛色身优劣如是。
    三尺身者。即瞿师罗长者所见。提谓等者。佛
    于菩提树下初成正觉。提谓路过以根熟故。
    佛力制之。车马不进。渠谓山林神只幻作。如
    此遂寻见佛。谓是树神。以偈叹问曰。容颜甚
    奇特。犹若紫金山。未审谁家子。种族是何人。
    未知何所证。因何此处居。不食来几日。未知
    何所须。佛偈答云。我是金轮王圣帝族中子。
    厌俗如涕唾。出家证菩提。成道来七日。无人
    施我食。提谓即以糗蜜奉施。闻法得果证须
    陀洹。若准此说。以提谓先未识佛。疑是树
    神。非谓见树神相。智者详之。二乘等者。其实
    声闻即见佛为老比丘相。缘觉见佛为辟支
    也。然此亦未是出世相。以非是乐相故
    二报三。一住上分见劣四。一明能见浅深。论
    少分见者。意明少分见报身之用。由此菩萨
    以深信力。入真如三昧。能知法界一相。所见
    报身知身无有去来分齐之相。故后译云。初
    行菩萨见中品用。疏见真如理者。由入似观
    见真理故。遂见报相无有去来。惟心影现不
    离真如也
    二明所见分齐。论无来去者。不同凡小见佛
    王宫生双林灭。有来去相。疏性无分别者。无
    去来相离分齐相。知事即理不可分别。如像
    即镜无定量故。然分别字合是分齐字。下文
    云。然此菩萨犹自分别。后文准此
    三释无分齐所以。论唯依心现者。了境唯识
    也。不离真如者。知相即性也。疏二。初牒难释
    通。释无下指论文。摄论下正牒难。或问曰。准
    摄论说。地上菩萨方见报身。云何今文地前
    亦见耶。故此牒之。彼据下正释通。彼论约证
    相应说。今论说此菩萨发直等三心。修无住
    等四方便。随顺真如不执色相。虽非亲证故
    见。而能信解深达唯心。故见乐相。虽见乐相
    亦不同地上亲见微妙。是故前文但云。知彼
    色相无来去等也
    既非下。二结会重辨。若言全见。即有相违既
    言分见。足可通会。如疏可见
    论然此下。四简地上者。以此菩萨虽达唯心。
    犹未觉断事识。事识既在分别不亡。不同地
    上得无分别证相应故
    论若得下。二地上分见胜净心等者。初地名
    也。与证相应过于地前。故云微妙。从于二地
    至第十地。渐渐又细。故云转胜。地尽者。第十
    地也。然转胜之言亦通能见之智。以智用胜
    故。所见胜也。疏渐细者。十重报相身土不同。
    后后胜于前前。故云渐细。金刚后心即解脱
    道。用归体者。约能见即始觉归本觉。约所见
    即报身归法身。他受用土归法性土。用既归
    体则无所见。故云究竟。反此则未究竟。穷源
    二字各通二义。谓断穷妄染之源。即生相尽
    也。证穷真如之源。即法身现也。然复详此论
    中见究竟言。意明第十地中所见报相最极
    微细。此外更无殊胜之相。故云究竟。非谓相
    尽证穷名为究竟。若如疏释。未敢闻命。以次
    文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此文方可作相尽
    证穷而解也。智者请详
    论若离下。三究竟位无见二。初明无见也。以
    佛位中更无报身可见之相。以离微细念故。
    惟一心在有何可见
    论以诸下二释所以。法身无相彼此念绝。一
    真平等。何相见之有。迭递也
    一问论云何现色等者。报应属色法身既离
    于色。云何能现报应之色。如虚空无色。终不
    能现色。此可类之
    论答下二。初释法身能现二。初标也。法身是
    色体者。意明法身虽非是色而是报化之体。
    故能现色。即同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
    相发挥。疏言总者。据文亦是标尔
    论所谓下释二。初总明不二。色心不二者。性
    相同如体用一致也。疏谓彼下法喻可知
    论色性下二别明相即二。初色即心以色性
    即智者。报化之色对缘所成。自无其性。即以
    本觉法身智为体性。法身之体既无形相。以
    用从体遂令报化亦无形相。以无形故故名
    智身。智身即法身也。故金刚论目法身为智
    相身。化身为异相身。疏文可知
    论智性下。二心即色也。即色者。法身之智。既
    为色体。报化之色现时。即是全体起用。即此
    报化遍一切时。便是法身遍一切处也。疏如
    水等者。明体遍在用中。有报化处即有法身。
    故华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
    土。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即显
    前段如波全即于水也。疏不言者略也
    二释所现。论随心能现者。有两意。一随彼各
    各差别之心。而现无量差别依正也。二一切
    诸色皆随真如心性所现。遂令依正皆无分
    齐。以心无分齐故。无量菩萨及报身者。横应
    则彼彼不同。竖说则地地有异。故皆无量。庄
    严者。通佛菩萨及与依报。相好珍宝庄严之
    义。广如华严。各各差别者。依正不同。身相
    有异故。皆无分齐者。正报则根根周圆。依报
    则尘尘遍满。不相妨者。显前差别而无分齐
    也。若有相妨。即有分齐。非成周遍。又相妨
    故。则坏诸根之相等。今以不坏相而等遍故。
    皆无分齐。不动遍而各异故。各各差别。故云
    而不相妨。此非下遮疑。恐常情闻此分别欲
    知。及不能知便生疑惑故此遮止。如小乘尚
    不知菩萨境界。岂况凡夫能测如来功德耶。
    以真如下出所以。既是真如之用。安可以有
    漏心识。能知此显不思议也。疏以彼下可知。
    于中下牒释菩萨。初约能化释。准华严说。具
    有十身之异。岂唯菩萨耶。亦可下约所化释
    然前正后兼也。顿赴者。既多机顿感。佛亦顿
    赴。是故报身亦无量也。此即机应无碍。以一
    一下释前各各差别已下文。以如次三句释
    三句。对文可见。即大小无碍也。余文可知
    会相入实者。上来先说从真如门起生灭门。
    今则会彼生灭入于真如。前则从本起末。此
    则摄末归本无不皆从法界流。无不还归于
    法界。即二门不二也。亦同智论云。若无空义
    者。一切法不成。又云。先分别诸法。后说毕竟
    空。然说之虽异法乃同时。文不顿书。故成前
    后。又若不分别。焉知此是空。故次明也。一标
    论即入者。非色灭空。不舍缘故。故净名云。明
    无明为二。无明实性即是明。于其中平等无
    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五阴者。三科之初能
    摄有为一切法故。阴谓阴覆能覆真理。令不
    显现。亦名为蕴。蕴积含藏有为法故。能造所
    造二具八法。皆色阴摄。受想行识诸心心所
    名为四阴。俱属于心
    初观色。疏先观色等者。五蕴之首。最初现
    故。故大般若亦复先明。境从心起等者。如
    前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等。又云。
    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既离
    见无境。复何可念。此约所念说也。非直等者。
    恐谓心能生境境在心中。心外既无心内应
    有故。作此观以?彼惑。前则等者。以心是色
    之根本故。约心而求色。若依此文正是观色。
    未是观心。如因推我空。征求蕴法
    一喻论方不转者。东方不曾暂转为西。但迷
    人谓为西相。圆觉云。譬如迷人四方易处。东
    喻真心。西喻五阴等。不转喻无念也
    二法疏已灭等者。约过去未来现在三世。推
    求动性。无得如于东方推西相不得故。前云。
    觉心初起心无初相等
    三结论知心无念者。觉知真心本不动也。疏
    方便者。能所未亡故。正观者。心境双泯故。问
    前标所观通于心色。云何双结但约心耶。答
    心细色?本末殊。等观色空则未必得入。观
    心空则必能入也。然此会相之文。今复详之。
    但可从初至真如门为标。从所谓下是释。结
    文如疏科。就释中分法喻合。法中初至无念。
    是正观察。推求即观察也。五阴等是所观。五
    阴者。总举初科。色心下别指法体。色通根境
    心通王数。六尘别举所缘。毕竟无念者。此即
    正观生灭色心。归无念真如也。念通能所今
    皆寂故。名为无也。非推之使无。本自无故。故
    言毕竟。今言推求者。以先未知使令知故。斯
    则心之与色总而观之也。以心下释所以。何
    故色心境界皆无念耶。以此同是真心现故。
    真心离相。故云无形。以无相故求不可得。能
    现之心尚所叵得。所现蕴法岂可存乎。如前
    论云。心不见心无相可得。是知无念之言。早
    已色心俱尽。非谓后文方始观心。智者请详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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