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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三

    论生灭相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
    缘相。于中生灭与因缘。已如上释。今则分别
    相之一字。故言复次。然是生灭家之相。故兼
    言也
    略显疏相生灭者。分别染净念虑三世。人我
    见爱贪?炽然。览而可别。故云相也。无心法
    者。法之一字通于数境。谓心所使法心所缘
    法也。如前可知。流注生灭者。似平流之水望
    如恬静故。解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微细。一
    切种子如暴流。杂心论云。相似相续不知无
    常。然此论中与心相应等言。取义不便。为有
    与之一字。盖翻译之家不细磨琢也。后译?
    言。一者?谓相应心。二者细谓不相应心也。
    斯言甚便
    对显。疏俱名?者。分别智等。皆因外境起故。
    更?者贪?见爱执我我所。取着转深故。论
    凡夫境界者。是彼内凡所觉。所除之境界故。
    其实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十
    地等者。于中初地至七地。觉?中之细。八
    地九地觉细中之?。今就通意。但言菩萨

    顺辨生缘者。此中虽有因义。以望真如亦是
    缘故。从微至着。显于生起故云顺辨。通缘。疏
    以根本等者。前云由不觉故生三种相。又云。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如是虽即次第
    而生。然推其根无明为本
    别因疏三。今初略消其文。以各自推其亲所
    因故。故因生三细缘生六?可知
    此中下二引经广释三。初标指阙具
    二正引经。文云不思议熏变者。然若一向可
    熏可变。即同衣等。是可思议。即是凡夫所见。
    若一向不可熏变。即如玉石。亦是可思议。便
    同权教所说。今以俱非此二故不思议
    三广释经义二。初细中二因三。初解云下正
    释。言不可熏等者。以自性清净心从本已来
    不与妄染相应故。又无明之法本性虚妄。今
    以虚妄之法。而能熏动性静之体。是不可熏
    处而熏也。言熏则不熏者。虽熏真如而真如
    性且不动。又此无明体全是觉一相无异。将
    何以为能熏所熏。虽无能所而现法宛然。故
    云不熏之熏。言不可变而变者。夫真如者。是
    无变异义。本不合变。而受无明熏之成变动
    故。变动相者。即业相等。是又变即不变者。虽
    动成识相而性净无改。虽性无改而全体见
    动。如水成波而湿性不变。湿虽不变而全体
    动。故云不变之变
    胜?下二引经证同。不染者。即前不可熏及
    不可变异也。而染者。即前而能熏及而变异

    然此下。三结属不相应心也。以能熏是无明
    之妄。所熏是真如之心。心与无明俱无形相
    故。微隐也。以能起因缘微隐故。令所起现识
    行相亦细故。此三种俱名为细也。于中等者。
    以举细则未必有?。举?则必有其细也。又
    此现识即梨耶之异名。自含三相也
    取种种尘下释?中二因二。初正释。动彼心
    海者。即梨耶心海也。识浪即智相等。故经云。
    境界风所动。种种识浪生。故下论云。以有妄
    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等。妄
    念习气等者。即枝末无明是迷似为实之者。
    此无明就最初与真和合则名根本。就至成
    识之后。依在识中转名枝末也。故此名为妄
    念习气。此尘等者。内有无明外有境界。因缘
    具足事识生焉
    以妄下二结属相应心也。内熏是枝末不觉。
    外熏是所现六尘。以能起因缘?显故。所起
    事识亦复明着
    疏经中下。三经论对辨。得生等者。若无无明
    为熏习终不自生。若无真如为所依终不自
    住。斯则三细随妄生。已依真而住。事识等者。
    若无外境界为资熏终不自生。若无梨耶为
    所依终不自住。斯则事识随外境生。已依本
    识而住。其犹波浪无风终不自生。无水终不
    自住。是故依风而生。依水而住也。今此下正
    明论意。生缘者。以无明及境界。是本事二识
    生起缘也。谓本识生起以无明为缘。事识生
    起以境界为缘。?说二种生缘。不说二种生
    因故云不论依住。依住即因也。余文可见
    逆论灭义者。夫断除妄染。理合从?至细。今
    反于此故云逆也。盖直约道理。不对人治故。
    正辨。疏得对治等者。以无明为因能生三细
    境界。是三中之一。复能为缘。而生六?。因既
    已灭缘依何立。故随灭也。此依下拣滥恐有。
    疑云。此生灭是刹那念念之生灭。故今拣之。
    言始终者。随流以第六染为始。初染为终。反
    流以初染为始。第六染为终。起则六染纷然
    旷劫流浪。尽则一念都绝究竟寂常。又起尽
    即始终也。非同刹那念念不住之生灭尔
    问中疏若境界等者。以上云依如来藏有生
    灭心。今复云心灭。心若灭者。即藏性灭。此则
    约通名以难别体。是疑相应心体灭也。若体
    灭者。八地之中便合成佛。以无心为所依故。
    三细则亡。亡则无可断也。不成何待。若言等
    者。以依心体有于无明。心体既常无明亦常。
    故能依三细则不可灭。此疑不相应心永不
    得灭
    法中论心相灭等者。此约体相以释通。疏?
    相等者。妄相差别故。论?细。真心无差故。唯
    一体也
    喻中论二。初总立喻本。疏喻无明等者。前疑
    心体若灭无明三相不得相续。今举风水相
    依之喻。以显心体不灭故。得三相相续不断。
    如风依水而有波也。此示下明无明依真而
    现生灭故。前文云。心与无明俱无形相故
    论若水下。二别显喻相二。初喻相应心。疏此
    示等者。顺于所疑。亦是牒而纵之。以境下正
    释所疑。以境灭时相应心相虽灭。心体不灭。
    以不灭故三细相续。此如猛风灭故。?浪灭
    非水体灭也。然克而论之。唯有二相。以境界
    即是现相。今已灭故。而言三细者。盖通言也。
    良以下出其所以。以前云因灭故缘灭。非谓
    缘灭故因灭。意云。?不该细细尚得存。况心
    体不亡。何疑断绝。由是下结答所问。斯则相
    应心相虽随境灭。而细相不灭
    论唯风下。二喻不相应心。疏非静心等者。以
    水非动性故。波灭而水不灭。心非动性故染
    灭而心不灭。此如微风灭故。细波灭亦非水

    论无明亦尔下初合总喻
    若心下合别喻。一一以喻对之可见。斯则?
    染灭时细染不灭故。八地菩萨未得成佛。无
    明尽时细染方尽。故得从此已上修证佛果。
    理极昭著。论众生者。即依业转二相之众生
    也。斯则八地已上皆依业转得名众生。今心
    体既灭众生无依。故断绝也。又业转二相即
    是众生。如前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疏今
    以下结成一心二门也。以前论生起。须约生
    灭门中以辨。今约灭惑终归之处。须会入一
    心也。若不然者。便应生灭之义。永不入于一
    心故。须配入也。体即智也。相即痴也。不觉等
    者。同前究竟觉智净。相法出离镜等义。始本
    不二唯一心在。故经云。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前则迷一心以成九相。今则灭九相以归一
    心。无不皆从法界流。无不皆归此法界也
    染净相资。资取也。即藉赖之义。谓染法净法
    自不能生。以互相取假其势力。以为藉赖之
    缘。方得生故。又资者助益义。谓互相资助令
    生染净故。以前科但明染净当位生灭之义。
    而未广明染法净法生起行相。今即说之。意
    明染净互相资假。互相助益。生一切法。如染
    助于净。净假于染。则净法随流生诸染法。净
    助于染染假于净。则染法反流生诸净法。本
    虽相违反成相顺。染法净法递互相假也。疏
    文二。初叙章意。互者更互。熏谓击发。亦即
    生义。谓递互相生击发。令染净不断相资互
    熏。名异义同尔。相生者。即互熏也。不断
    者。且各就一期所论。其实净法即不断。染法
    即有断断不断义。如下所辨能生等者。即生
    灭门初云。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
    切法。前科已明摄义。即二觉之文是也。今此
    正辨生义。故说相资。问何以先明摄义。后明
    生义耶。答摄义是正。是故先说生义是彼摄
    义所因。故居其后。所以立义分中唯言能摄。
    不言能生。或恐有疑。从无而生生已方摄。今
    则意明阿赖耶识未始不生。未始不摄。摄之
    与生竟无前后故。或可摄义非局前文。但齐
    此生灭一门。于中所有染净。以二觉之义。摄
    之无不尽矣
    征列。疏此是下或问曰。前说真如是泯相显
    性门。不分染净。今文何故却说真如为净法
    耶。故此释之。以此真如是生灭门中随缘之
    义。有三义故。说名为净。非约前门不变义说。
    本净等者。性净解脱。此通凡圣未曾染故。始
    净等者。离障解脱。此唯局圣断染方净故。此
    中双言体相者。以有相则必有体。有体则未
    必有相故。又相净则必兼体净。体净则未必
    相净故。摄论下引证。具云一所成立境。谓十
    波罗蜜是。真如十种功德能成十波罗蜜。释
    曰。十种功德即十地所证十真如。谓遍行等
    新生正行。即十地所起十波罗蜜行。由真如
    中有此十种功德故。能起十种正行而随顺
    之。如下文云。以知法性体无悭贪。顺本性故
    行布施波罗蜜。此则不同相宗却以真如功
    德为所成立。兼复证有能所熏义。净缘等者。
    报应二身能与众生为净缘故。今此三中中
    即智净相。后则不思议业相。又于四镜中初
    是前二镜。次即第三镜。后则第四镜。又前二
    是自体相熏习。后一是用熏习。亦名内外因
    缘熏也。六染等者。前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
    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通事识者。
    即智相。以资熏枝末无明。令念相续起于我
    执。造业受报故。业识能资熏根本无明。令起
    转现故。今据下明举细摄?也。但举业识之
    细。自摄事识之?。事识所缘者。以此六尘
    能熏动心海。起诸识浪。增长念取生诸过故。
    此三下或问曰。此四义中何故染具说三。净
    唯说一耶。今此释之。以染法本性自差别故。
    仗因托缘方得生故。须说三义。净法一味虽
    分体用。用还同体无别异故。仗托因缘者。于
    此三中无明是因妄境是缘。妄心是因缘所
    起本识事识。各有因缘。如前广辨体用无别
    者。但内熏为体。外熏为用。用合体时。非别外
    来融同一味。故众生心内之佛。还化自己众
    生故说一种
    喻中论如世间等者。若望法合则有二说。一
    者以衣喻一心。香喻染净。以香有可意不可
    意故。二者以衣本无香而熏之。有香通喻染
    净熏习之义。以净本无染熏之有染。染本无
    净熏之有净。但取大抵通意不必分喻别配。
    后意为正
    合中论二一染熏净。疏无相等者。此约真释
    相字相即九相。然前说九相是不觉相者。以
    约亲生义说故。今此说为真如相者。就根本
    说故。是则兼彼无明不觉。亦是真如相。如前
    云。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也。又显下约妄解相字。以妄有差别可览可
    别。而无自体故。又自不能反染归净。用义亦
    无。然非无染用。今就反流名无用也。既无此
    用故。但云相。此约下显意可知。然此染净二
    法各不无相用。且迷真执妄起惑造业。岂非
    染用。智净相法出离镜大智慧光明义等。岂
    非净相。今此文中意在影略。故各举一义。疏
    文所释且一往耳。恶习所熏等。即楞伽经如
    前略辨。然准他宗。于能所熏中皆拣真如以
    是坚密及不生灭。今此实教约不思议熏变
    故。有斯义
    论无明下净熏染。疏此是等者。以生灭是揽
    理成事门。染净相存。故有熏习之义。若真如
    是泯相显性门。则?融生灭为一真体。无所
    敌对。故无熏义由此等者。若顺流违真如时。
    即是染用。今以本觉熏习使反顺真。乃名净
    用。其犹逆判之徒既已降伏。乃奉赤心于主
    也。昔则背之为逆党。今则顺之为忠臣。此释
    下即胜?经。已如前引意云。所以能生厌求
    者。盖真如之熏力也。狂寇归伏者。乃明主之
    化也。涅??下引证。彼言下会彼同此。良以下
    结归今意二义。即觉不觉。觉义即今真如。不
    觉即今无明。无明具含妄心妄境。此中等者。
    觉之与佛。但唐梵异音。本对于末。性对于相。
    性相本末文异义同
    别中先明染熏者。据理合然也。以先成染法
    方反染成净。未有先净后成染法。若先说净
    后说染者。便有妄起无穷之过。亦有悟后更
    迷之失故。先说染也。问中疏各二者。染净皆
    有故。习熏者。自内顺起。后念续于前念也。
    心体者。此通染净。染熏则熏真心体。净熏则
    熏无明体。资熏者。从外反击。前念引起后念
    也。如次文说。无明熏真如起于妄心。即是
    习熏妄心却反熏无明。令增迷倒。起转现等
    即是资熏。余皆例此。心即业识境即现相。诸
    惑即见爱等
    略中论二。一总举能所熏体者就此门中。即
    无明是能熏真如是所熏。若在后门。即真如
    为能无明为所。亦可下别义以无明本无自
    体。单说不得。凡欲举之必须带所依真体。真
    体即无明本起之处。如欲说波必须兼水也。
    虽复双举意取无明。或则意显无明。非实有
    体依他起故。本来即空。或则意显染净互熏
    之所以也。若本抗行则不可熏故。如相宗说。
    无明真如敌体有异。是故真如坚如玉石不
    能受熏也
    论以有无明下。二别明熏习之义三。初无明
    熏真如。疏根本等者。附真之者故非枝末。本
    业经云。迷第一义谛。起者名生得惑。即此无
    明也。熏习者。合云习熏。以对下资熏故。若不
    尔者。何成解释耶。论以熏下是无明熏习之
    功。真如虽是净法。被无明染法熏故。而起妄
    心。如楞伽云。不思议熏变是现识因等
    论以有妄心下。二妄心熏无明。不了下亦妄
    心熏习之功。不了等即迷真义。不觉等是起
    妄义。以不了真如无相。而妄现其相。如人好
    眼为热气所逼。遂成翳眼。以有翳所覆故。依
    此翳眼便见空华。故云现妄境界。疏以此下
    以是反击。故云资熏也。增不了者。无明已是
    不了。又为妄心所助。更加不了。如贼遇恶
    人盗心转甚。遂成盗事
    论以有妄境下。三境界熏妄心。令其下是妄
    境熏习之功。由外境熏故。令内心起念分别
    相续。执着计名。造善恶等业。受三界等报。三
    界无安故名苦也。如恶人为财物等所牵引
    故。恣行盗窃致令彰显。受于囹圄刑戮之患。
    疏后二同者。以此望彼俱名业苦。依惑下释
    上名同之义。上之三重钩锁相续。谓无明熏
    真如起妄心。妄心熏无明现境界。境界熏妄
    心。起念着造业受报。此则染缘事足九相之
    极故。止于斯也
    从后向前者。取其文势相蹑故逆次。前三是
    乃自本之末。以略标。从末向本以广释也。境
    熏中论增长念熏者。即是由熏习故。令念增
    长。下皆例此。疏智相者。由外境有违顺等相
    熏故。牵起内心爱恶等念。名之智相。以境不
    断故。念亦不断。名相续相。犹像有妍媸者。盖
    质之好恶也。响不断绝者。盖声之相续也。法
    执分别者。非谓对俱生以言分别。但通指智
    及相续。俱名分别。以此二相分别染净。念念
    不断故。此是分别心非是分别惑。学者自

    妄心熏中论能受者。合是能令阿罗汉等受
    生死苦。论文语倒。阿罗汉此云无贼。贼即我
    执烦恼。此惑无故。辟支佛此云缘觉。觉缘离
    而即真故。疏迷于无相者。以此业识反资无
    明。增其不了。于无相理妄生有相。遂成转现
    兼彼能熏。共成梨耶。离事识等者。然有全分
    不同。若地前菩萨及二乘人但离事识中我
    执?分。初地方离细中一分。二地至七地。则
    全离事识?细二分。若分段苦但约?除。即
    得远离。以无惑业即不受生故。无生老等八
    苦。变易行苦者。三细生灭念念迁流。故上论
    云。动则有苦果不离因。然此下出三乘人受
    变易所以。然此梨耶细苦九类同有。今独说
    三乘人偏受者。以约离?苦故。细苦方现处
    说。是则一切凡夫二苦皆有。三乘贤圣有细
    无?。凡夫虽有细苦。以彼?苦所盖。都未觉
    知。由此不说圣人已离?苦。方乃觉知。今就
    觉知义边故。说三乘所有。如人重病不知余
    物所侵。病愈之时方觉微痛。然回心菩萨十
    信已来。即受变易。若直往菩萨约终教说。在
    地前时即受变易。始教即初地已去方受变
    易。智增初地悲增八地悲智平等。四五六地
    若二乘未回心者。灭苦依后法尔。便受变易
    身也。以事识等者。前则业识熏根本住地无
    明。令起转现共成梨耶。使三乘圣人受变
    易细苦。此则智识熏枝末现行无明。令起相
    续执取计名。造业受报。共成事识。使六道众
    生受分段?苦
    无明熏中。疏谓根本等者。即前依不觉生三
    种相也。论不备举。故但标一。亦可无明熏真
    但成业识。业识熏无明。方起转现。故但标一
    也。谓枝末等者。然今事识亲从境起。境界不
    亡者。盖缘枝末无明念念熏习真如之力。如
    何熏习。但是于境不了虚无。定执有实名为
    熏习。以定执故。起后诸相也。此则取迷前者
    为能成。能成即枝末不觉后起者为所成。所
    成即六?事识。如前所说睡梦之事。心境已
    具。于中取着。不了是梦如能成之无明。分
    别前境如所成之事识。然不了妄即是熏真。
    互相成也。引文可知。但末下释上所起之言。
    谓根本无明是能起故。对上根本以彰枝末

    正明中论所谓等者。则真如为能熏无明为
    所熏。真如当体真实无始本有。不假他因故。
    不同前兼举所依也。以熏习下明真熏之功。
    无明虽是随流染法。被真如净法所熏。便能
    反顺真如。起兹欣厌。知昔日所爱者是苦故
    厌之。所背者有乐故欣之。如前恶人却被善
    者勉谕。后行君子之行。以此下则妄心为能
    熏。真如为所熏。疏反熏者。妄心本是随流之
    法。今却反有益真之力也。又是资熏反从外
    击故。增势力者。真如本自有力。能熏妄心起
    此厌求。今复被此净用资助。更增其力成始
    觉智。如恶人既反为善故。于善人每有谘询。
    或加之谏诤。由是善者或因问而增解。或因
    诤而除非。深练仁行愈修德业也。本即习熏
    新即资熏
    科功能者。由前内外熏力。遂成信解行证。以
    至极果也。文二。初地前行。论信己性等者。初
    一句知真。次二句达妄。谓知真本有达妄本
    空。实教行人初心合尔。此则圆觉初章信解
    真正也。下一句即依解修行也。疏十信者。入
    道初心先信根本。非同权门。但信三宝及戒
    故。下文云。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以信是万行初首。故须言信。又以真如是万
    行根本故。信己性也。三圣圆融观云。信若不
    信法界信。即是邪解者。十解位即十住也。解
    业转故。言知心妄动解现相故。言无前境界。
    但是解了未能断除。然何啻十住方有前位。
    岂无此解耶。疏文配信。太近于前。问信位菩
    萨如何得解业等相耶。答以信己真如寂然
    不动无有一相故。知动心相境诚为妄也。性
    本无故。若不解此焉称实教初心人耶。论修
    远离法者。法谓法行。以此法行能破心境。故
    云远离。疏依解成行者。即十住位满进十行
    位也。有解无行其解必孤故。须依所解处而
    修行也。寻伺等即所行之行。信解非浅其行
    必深。大车将行轨辙宁小。然此中意通明十
    向及四加行。谓暖顶二位以四寻伺观。观所
    取名等四法假有实无即所取空。是远离境
    也。忍世第一以四如实智。印所取空。观能取
    空。即远离心也。广如前辨。今云等者。等如实
    观也。唯识等者。了知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
    别故。行此行而随顺之。故颂云。唯识无境界
    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此即
    资粮位中所修也
    论以如实下。二地上行也。疏见道等者。即通
    达位离不断相应染。证一分真如。名净心地
    若准诸处说。行布施波罗蜜。断异生性障及
    二种愚。谓执着我法愚。恶趣杂染愚。证遍行
    真如。住欢喜地。修道者。即二地至等觉。以此
    位中如次行戒等波罗蜜行。余非不修。但随
    力随分。故云万行。广如华严所说。以此修行
    对治障染。称顺本性令体显现。故云显真。疏
    无能所相者。正同唯识见道颂云。若时于所
    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然
    此修道证真起行。一如初地。俱无能所故。言
    不取等。三只者。通前三贤所论。若但取二地
    已去。则唯有二。谓二地至八地。为一僧只。八
    地至佛果。为一僧只。然三只延促之义。广如
    下释。然此段论旧文于疏外别配。则以自信
    己性为十信位。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为十住。
    修远离法为十行。以如实知下为十向加行。
    不取不念为见道。以乃至久远熏习力故。为
    修道。今复详此。信之一位对文太局。今若对
    者但从初至修远离法。俱是信位。以此位中
    非空有信。亦能修行。如十信名及下论说。修
    五行等。从以如实下至随顺行。通对三贤。于
    中前二句犹是蹑前信位之解。智者请详
    二果论二。初灭惑翻染。疏妄心尽者。即业转
    二识也。以无无明为能熏故。妄境灭者。以无
    妄心为能熏故。皆灭惑者。通指无明已下之
    文。此上展转灭惑翻染义。如前逆论灭义之
    中。广辨三种染者。即后三种不相应染。可

    疏证理成德者。即下涅??是断。业用是恩。得
    之一字属能证智。是智德也。斯皆修行翻染
    成净。故论以因等两句。但是再牒翻染之文。
    蹑此以明所显之德。疏染心即通六染。以无
    明灭故。业等三染心尽。境界灭故。智等三染
    心尽。一切心相不出六染。故云皆尽。故上云
    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心体
    转依等者。以心体在缠依九相等。名为生死。
    今九相既灭生死已尽。心体空寂名为涅??。
    义说其依。实无能所。又转之一字义兼两势。
    谓转灭生死转得涅??。又转灭则无法可灭。
    而似灭转得则无法可得为真得。转依多义
    如别所明。业用者。依涅??空寂之体。随机感
    现无不利益。无心而应故。论云。自然业。心言
    罔及。故疏云不思议。斯则翻前妄心妄境故
    得涅??(六染心皆烦恼碍故)翻前无明成自然业(无明为智碍故)然
    此因果两科。凡贤圣果四位具足。此皆真如
    内熏妄心外助。令真有力。始从凡夫终至果
    位。起兹净业也
    意识者。意之识也。论凡夫者。即十信已前不
    了唯识。而修行者。以此识下。且明所依之识。
    以此?识本是境界为缘之所起者。不知诸
    法本依现识而生。以不知故。复执为实。凡夫
    下明能依之人。且二乘不知七八二识及事
    识细分。但修我空观智。凡夫悠悠修行。不知
    唯识道理。但依?识起欣厌心。而求佛果。不
    能亡相。由此与二乘同处而言。由此下明得
    道分齐。作意者。作发趣佛道之意。即欣厌心
    也。久后等者。以趣心无辍。渐能解了唯识道
    理。如实修行还得成道。以用心迂会故。不速
    疾。乃云久后。菩提即无上道也
    论菩萨十信已上了唯识者。疏二初正释。识
    量等者。一切境界唯识所现。所现境界一一
    如识故。得识染即境染识净即境净等。既知
    唯识所现。终不定执实法虚妄取着。故云舍
    彼等。了唯心者。有智能了诸法无性。心相亦
    空唯一真如。不生妄取。念念与理相称故。得
    速疾趣于涅??也
    问下二通妨。初问也。妄心并熏者。五意及意
    之识。皆熏真如令其有力。遂厌生死苦乐求
    涅??。修反流行。意熏等者。五意前三属梨耶
    识故。斯则三乘之人。俱有梨耶熏真之理。何
    故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二乘凡夫不同
    此辙而疏远耶。熏既是同发心合等。云何不

    答下。二答二。初正答。凡夫不觉者。以不闻大
    乘教不遇真善友故。于诸法不知梨耶所变。
    又不知能变之识真妄和合无有自性。故云
    不觉。资持力者。谓依意识分别。心外见有生
    死涅??。从此起心厌生死苦。乐求涅??。资熏
    真如。真如任持能熏之力。由是发心修行也。
    不达本者。以不能了自心。则生二妄想。道目
    前而远觅。佛在内而外求。解既不正行亦[这-言+干]
    会。故向菩提不能速疾故。云疏远也。了本者。
    既知诸法唯心所现。终不随顺?识分别。执
    心外法。拟弃生死别求涅??。虽修诸行而无
    行可行。虽度众生而无生可度。故经云。了心
    及境界。妄想即不生。斯则了本识而修行也。
    既而忘缘内照称顺本性。速得合道故。云亲
    而且近。如下顺性修檀等。前云。自信己性。知
    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等即斯行也。问
    五意后二亦是事识。菩萨既依此熏而起修
    行。何得异前凡夫二乘。答前则唯知事识不
    知本识。不知本识故。不了境从心起。已知事
    识故但觉心自境生。依此修行故成疏远。此
    则二识皆知以知之故。虽心缘境达境唯心。
    故于事识而不信用。依此修行。故亲而且

    此约下二结答也。所依即本事二识及真如
    也。以三乘人等各依其识。熏彼真如而起行
    故。相资者。本因真如熏妄心。令起厌求。然后
    妄心熏真如。令修此行。是则若依事识熏真
    如。真如还资事识之行。若依本识熏真如。真
    如还资本识之行。故相资也。但缘识有内起
    外发之异。故使行有内照外求不同。迟速之
    因自兹而得。证发心中者。文云。是菩萨发心
    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
    心。二者方便心。三者业识心。广说如下
    论体相合论者。如珠与光不相离故。下亦如

    正显论二。初明熏习。疏不空者。不空如来藏
    也。以有自体本具河沙性德故。冥谓?也。物
    即众生。其犹衣珠潜照而贫者莫知。黄金缠
    弊行者罔测。故非能了也。冥熏作用。拣异出
    缠应化之用。论境界性者。此是体熏以表体
    相无二故。标中则先体后相。释中则先相后
    体。如何熏习。以能为境界。牵彼智生即是熏
    义非直下蹑前也。亦乃下正释。前则本觉熏
    令起智。智即始觉也。此乃对智成所观境。境
    亦本觉。是则本觉相为能熏之心。体作所观
    之境。一体之上义分二别。如前说法有对智
    显义等
    论依此下显功能。疏心境者。由心之所发。由
    境之所牵。虽分二法体唯本觉无二别也。亦
    名体相。有力者。妄心劣故。本觉势强熏力猛
    盛也。昔以随流则妄有力而真劣。今既反流。
    则真熏功盛而妄心势衰也。论自信己身等
    者。约人所说故言己身。以己真如熏自妄心
    有势力故。遂能反照。信己身中真如与佛无
    异。但由妄惑所覆。故不显现。今发直等三心。
    修施等五行。对治妄惑。令体显现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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