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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一

    二枝末。疏二。初列
    二释。释中二。初疏文十一重喻合义相昭然。
    寻文易解。然此翳喻亦未全似。若以首末比
    况。最切者不过梦喻。已见前文。皆由无明力
    者。如下文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
    无明为因等者。楞伽云。妄想为因境界为缘。
    和合而生。疏中用此以科论文。经中妄想即
    无明也无明生三细者。下文即展转相生。今
    但约根本而言。故云无明为因。初总标。疏相
    不离体者。业等九相不离不觉体故。以即体
    之相即相之体故。不相离末。不离本者。三细
    六?之枝末。不离不觉无明之根本。以即本
    之末即末之本故。不相离。依无明起妄心
    者。即不觉生三相如下云。以依无明有梨耶。
    依妄心起无明者。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
    也。其犹依水起波。波相起已。不离于水。由斯
    义故。名曰相应。非约心王心数说相应义。以
    此三种是不相应染故
    别解中三。各有标名。所依正释。讲者详之。初
    标名论无明业相者。意表此二无有异体也。
    所以知者。前说业相尽处。便见心性成究竟
    觉。但以约义故。说相依显体无别故。今双举
    又拣本觉随染业相故。云无明业相显觉不
    觉皆有业相。而真妄不同也
    论以依下二所依。疏根本无明者。以是所依
    故当根本。如梦依睡也
    论心动下。三正释。疏二。初别解论文论二。初
    动作义。疏动作是业义者。是无明之业用。后
    之八相亦是动作。亦是无明业用。然约别义
    以立其名。唯此最初起用之始故名为业。反
    举等者。如不睡则无梦。始觉者。即究竟时

    论动则下。二为因义。疏为因是业义者。然九
    中前八皆得名因。所以不言业者。亦约别义
    故。今此初相能为苦本。故名业也。如得下反
    显。以静是妙乐之因故。反知动念即是苦因
    也。动因苦果等者。以一念起动即具微细四
    相。四相之苦果不离一念之动因。据此位中
    即是梨耶行苦。若准前明。四相俱时而有故。
    四相摄于九相。分段?苦亦在其中。所以次
    第说者。文不顿书故。义有因依故。若约时说
    则一念不觉无有前后故。有说云。一念不觉
    五蕴俱生。即斯义也
    此虽下。二通明行相。此乃九相之端细中之
    细。未有转现心境差别故。云一相能所不分
    等。即当等者。自体即自证分也。如无相下引
    证。相即自体境界即所缘。当知下会彼同

    二转相疏依前等者。转犹起也。是前业相起
    为此见。然余相皆有起义。不名转者。亦约别
    义故。如依于梦而有梦心。若依下若约果海
    性净不动。则无有彼此之见。应知有见者但
    依动故。如无于梦则无梦心。如是下。就此一
    相位中。以明不说境界所以。以微细故。且说
    能见以为转相。然此境界便是向下现相。以
    论中分能见所见各为一相。今此见相由内
    所发。非托境生故名为转。依此转相带起所
    缘。复立现相。非谓于此能见之中。又自别有
    微细境也。学者应知。摄论下引证。意识即第
    六识智相是也。三世境者。诸有为法。非三世
    境者。诸无为法。斯皆意识所缘之境。可知者。
    意识?浮能所缘念。可以现今分别取解也。
    以有三世等境。为可知故。此识等者。即第八
    也。以无可知境故。既无境可知。故唯就能缘
    见分。以明此识也。如说十二因缘始不可知。
    此亦如是。唯识亦云不可知执受处。既云下
    结意
    三现相。疏依前等者。如依梦心而有梦境。反
    释者。应云圣人离见既无此境。当知此境定
    从见生。如无梦心则无梦境。然上三相皆反
    以释成者。以此是八地已上所知境界非下
    流所觉。由是以圣人不见相等。比决反验令
    义明了。可见可信也
    疏即分别事识下二。初引经料拣二。初引经
    指配。事即是境分别境事之识。故名分别事
    识。楞伽等者。具云藏识海常住(本识)境界风所
    动(现识)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事识)
    问下。二问答释妨三。初问也。末那者。具云讫
    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谓与四惑相应
    故云染污。恒审思量故云意。即第七也。问意
    可知
    二答三。初六八相从答二。初约能执从所执
    故不说。必执相应者。谓第七种子在第八中。
    第八见分为第七所执。故曰相应。况二识相
    依互为根耶。瑜伽下引证可知
    又由下。二约所依从能依故不说。内依等者。
    以第八第七互依。第六依于七八。前五依六
    七八及同境依故。有偈云。五四六有二七八
    一俱依。但说能依必知有所。故略不云
    二以下二以义不便答二。初无和合义故不
    说。无明等者。前说无明与真和合成梨耶三
    相。末那但一向生灭无和合义。若言和合。自
    成梨耶。若无和合识从何生。义既不便求说
    不及
    又由下。二无缘外义故不说。末那无缘外者。
    以前五唯缘外尘。第八缘内根身种子及器
    世间。第六通缘一切。第七唯缘。第八见分。今
    六?皆缘外境故不说也
    亦可下。三约计内外答。此约我我所分。亦属
    六八故。不言第七。意云。第七。正是执我我
    所。今分两处无体可言
    楞伽下。三引证二。初引经可知
    经中下。二释义。现识等者。正配释。可知。所
    以下辨事识义也。既云攀缘外境。非六而谁。
    由是论依经说故。不复论第七识也。故知下
    结会彼此。然上多义明此论中不说第七者。
    要异晓公说。下智相即第七故。故彼文云。言
    智相者。是第七识?中之始。始有慧数分别
    我尘故名智相。夫人经说六识及心法智。今
    之智相即心法智也。若具而言之。缘于本识
    计以为我。缘所现境计为我所。今就?现。说
    依境界心起分别。又此境界不离现识。犹如
    影像不离镜面。此第七识直尔内向计我我
    所。而不别计心外有尘故。余处说还缘彼识。
    问云何得知。第七末那非但缘识。亦缘六尘。
    答此有二释。一依比量。二圣言量。比量者。
    量云。意根是有法。必与意识同境故。是宗。因
    云。不共所依故。同喻如眼等根。异喻如次第
    灭意。三支无过故知意根遍行六尘。圣言量
    者。一金鼓经云。眼根受色耳分别声。乃至意
    根分别一切诸法。大乘意根即是末那。故知
    遍缘一切也。又对法论十种分别中。言第一
    相分别者。谓身所居处所受用义。彼复如其
    次第。如诸色根器世间色等境界为相。第二
    相显分别者。谓六识身及意。如前所说所取
    相。而显现故。此中五识唯现色等尘。意识及
    意。通现色根及器世界色等境界。设使末那
    不缘色根器世界等。即能现分别唯应取六
    识。而言及意。故知通缘已上皆略彼疏。今此
    疏意说无第七。乃是影摄无违。常式意不缘
    外故。有多义也
    初总标。论以有等者。此之六相虽则展转各
    有所依。今亦但取根本而言故。云依境也。楞
    伽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此
    之谓也
    一中论依于境界者。此但外由境缘牵起。内
    根发生。故云心起也。疏于前等者。不知内发
    谓是外来。楞伽云。外实无有色。唯自心所现。
    愚夫不觉知妄分别有为。不知外境界种种
    皆自心。智者悉了知境界自心现。创起等者。
    随其心王复起心数。拣择染净决定如此。故
    名智也。体是别境心所中慧。故云慧数
    二中疏依前等者。于顺情可爱之境。心与喜
    俱名乐受觉。于违情不爱之境。心与?俱名
    苦受觉。不苦即乐不乐即苦。违顺之境既续。
    苦乐之心岂断。略以辨?故不论其舍。而实
    有之。但在苦乐之间耳。自相续者。当相不断
    故。又能等者。以自相续故。复能发起烦恼。润
    于已熟之业。令受报未熟之业令成熟。由是
    引导任持。令其生死不断不绝。此则令他后
    四相续不断也。广如下生灭因缘。五意中

    三中论住持等者。谓于苦乐境上。坚固停止
    无有变改。执持不舍也。疏上皆等者。是执取
    相所依故具牒之。是此下唯此一句是第三
    相。以不知违顺境如空华。不了苦乐心如幻
    化。的取为实。确然不改故云深取。故下等者。
    即下因缘意识中文
    四中疏依前下。境本非善以顺己之情。便名
    为善。境亦非恶以违己之情便。名为恶。且善
    恶相已自不实。况其名字起自倒情。宁非是
    假。何以故。他人于此或以善为恶。以恶为善。
    二不定故。肇公云。物无当名之实。名无得物
    之功。由此名故不待眼见违顺之相。但耳闻
    善恶之名。便生喜怒。是故目计名字也。楞
    伽下引证。义见前文。上来下配三障。自此已
    上直至根本无明。尽名为惑。若准佛名经云。
    独头无明为烦恼种。则别开无明以为烦恼
    所依。其实无明是痴。乃根本六惑之数。若
    也合论皆名烦恼。开合虽异俱是惑门。自下
    等即业苦。斯则三障即三道也
    五中疏执相等者。谓于我执贪?爱见。发动
    身口七支。造善恶不动等无量差别之业。于
    中虽有善及不动。然俱有漏不出三界。三界
    无安犹如火宅。故皆苦因也
    六中疏招果必然者。必定然是也。斯有两义。
    一不得不受故。二善不为苦恶不为乐故。书
    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涅??经云。
    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间。无有地方所脱之
    不受报。故云必然。三界轮转无有罢期。故曰
    循环。死此生彼不能脱免故云长缚。如?循
    环。如蚕作茧。终而复始不自在故。正法念云。
    如绳系飞鸟。虽远摄即还。众生业所牵。当知
    亦如是。苟非觉悟无有解期。今约此言故云
    长缚
    一正释中。疏三细等者。染法虽多不出三界
    因果惑业。今以三细六?摄之。罄无不尽。如
    是染法皆由根本无明迷真所起。故云当知

    二转释疏问意可知。答文便是解论意也。业
    气即差别相。此相皆是不觉业用气分。然此
    不觉是九相之总名。九相乃不觉之别号。故
    圆觉云。身心等相皆是无明。即斯义也
    双辨同异者。向说觉与不觉。染净迢然。又说
    依觉故迷不离本觉。若言其异。云何依觉故
    迷。若言其同云何染净不等。又若定同定异。
    皆无进修之门何也。同则圣凡一等。欣厌都
    绝。异则染净抗行迷悟永隔。由昧二门不即
    不离之旨故有斯惑。然于相无相宗失意者。
    各堕一边故。今辨释用?迷谬
    一喻疏染净等者。染即不觉三细六?。净则
    觉义二相四镜。以者。用也。缘真如是总相门
    故。能通与二法为性。又真如无相故。以此二
    法为相。斯则二相同依一性。一性同生二相。
    由是同字性相俱用。喻染净者。器有精?故。
    余文可知
    合中疏此二者。即上无漏无明义。如下说。而
    非实有者。从分别生。故经云。幻妄称相。然幻
    之一喻诸教多引。以喻染净其体不实。良以
    五天此术颇众。见闻既审法理易明。今依古
    德解释此义。法喻略开五种。喻之五者如结
    一巾幻作一马一所依巾。二幻师术法。三所
    幻马。四马有即空。五痴执为实。法之五者。一
    真性。二识心。三依他起。四我法即空。五迷执
    我法。更无别体者。经云。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净相即智净不思议业。及后二镜。已见前文
    下文即熏习中文。然则前三细六?虽是染
    相。以约不觉义说故不引用。今别引下文者。
    意证此染是真如相故。文云。真如之法实无
    有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若前九
    相。初标。后结。皆约不觉。不言皆是真如相
    故。由是疏文引用雅当
    正引中疏依此等者。众生即不觉也。不觉无
    体即是真如。真如之理即涅??性。性自寂灭。
    何待更灭。灭度涅??即彼此方言也。净名下
    弥勒章文。如前所引。大品亦云。断一切结入
    涅??者。是世俗法非第一义。何以故。空中无
    有灭。亦无所灭者。诸法毕竟空即是涅??故。
    依此等者。菩提梵音秦言云觉。觉即始本二
    觉。二觉既是真如菩提。岂从修得。故大品云。
    以何义故名菩提。空义故是菩提。如义法性
    义实际义等是菩提也。此上约众生。明不觉
    即真如故。本来涅??。诸佛觉亦真如故。菩提
    不可修作。既言修作。应知约果所得故。疏云
    诸佛也。以本有故何须修作而后得耶。故云
    非可等。又前下重以真如二字。释此二段也。
    旧入者。故圆觉云。始知众生本来成佛。故云
    旧来。又一切众生即究竟觉故。云无新得也。
    然旧来入与无新得义同文异。但以如为涅
    ??真为菩提。为别也。又时人多谓涅??为相
    所累故。说不觉即如本来涅??。计菩提修因
    所生故。说觉性即真亦非新得。由是相即无
    相故。约不觉说涅??。非是修生元自本有故。
    约真性说菩提。望涅??等者。涅??合是修其
    智了所显。以不觉即如如即涅??。岂待了因
    了之方显。斯则未尝不显。何待更显。故上文
    云。旧来入涅??。望菩提等者。菩提合是生因
    所作。以菩提是觉觉性即真故。不待作之始
    生。斯则未尝不有。更何作耶。故上云。菩提无
    新得。然据前疏云诸佛菩提非修等。即将此
    二句独就菩提而论。今又分此修作以望两
    处所说。又似别是一解。学者知之。此之下既
    是本有之法。不合言得以体如实常不变故。
    不同妄法无实可得。斯无得法元真实故
    疏疑云下二。初叙疑。文显易知。然此段文若
    在科下注之。其文则便。今太近上讲者应悉
    二随释论二。初正释疑。疏法性等者。楞伽云。
    真实中无物云何起分别。又经云。佛真法身
    犹如虚空。此皆约无色也。又疑下约应难真

    论而有下。二释转难。疏彼见下谓佛果海但
    有大定智悲而无色相。众生见色相者以彼
    业识所现。属于无明差别之相故。下文云。但
    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也。非此下约离
    相释。故下文说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
    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可见。既云法身智相
    第一义谛。岂于此中而有色等不空性耶。又
    亦下约性德释。彼是真善妙色即性之相。虽
    名为色。亦非可见之相故。论云。智色以本下。
    前云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后云。诸佛法
    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论异相下二。初喻。前同相则以生灭望真如
    说。以相望性明其同也。今异相?就生灭一
    门染净。自相望以成异也
    二合。疏别明等者。以无漏净法体是觉性。觉
    性无差但随无明故现差别。以彼下明无明
    本性自是差别。若不差别则不能迷平等理
    也。下文即真如体相熏习中文。诸无漏法即
    通指本始二觉修性功德也。直论性者。克就
    真体说也。是前门中所示真如体故。但随下
    约对染差别说净差别。即后门中所示本觉
    相也。比如一月影现万水。月本无差随水影
    别。下文即相大文也。又由下约始觉义。说由
    为治悭贪等染法。成布施等波罗蜜无漏净
    行。及果上十力四无畏等万德之义也。前则
    待差染以成差。此则治差染以成差。亦可前
    相后用耳。又以随差别众生。以成差也。前已
    问答故此阙之。具此三义。故云随染差别也。
    如是下释染净法皆如幻义。以对待之法本
    不立故。如经云。若有一法胜过涅??。我亦说
    为如梦幻等。金刚亦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然上所说同异之义。即是真如生灭二门不
    相离义。约生灭门即同而异。约真如门即异
    而同。苟得一心二门之旨。即无惑于此
    总标。论生灭因缘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
    灭因缘相。于中心生灭已如上释。今则释因
    缘两字。然是生灭家之。因缘故。复言生灭

    疏二。初解牒文。牒前以标者。谓牒前立义分
    中之所宗。标为此下论文之所释。梨耶下一
    重是能生三细之因缘。心体者。即真如。于中
    唯取随缘一义。以不守自性故。根本下以是
    亲迷真觉故。不取枝末。又此唯当成事之义
    不取体空。又无明下一重能生六?之因缘。
    缘此两重因缘。正如楞伽所说不思议熏变。
    及取种种尘。无始妄想熏等。广如下说。又此
    两重但有三法。谓真如唯因境界局缘。无明
    则望真为缘望境为因。结文可知
    诸识下。二解标文。然此但唯约心故云诸识。
    若云五阴和合中生。斯则兼于色心也。而无下
    如波无别体。唯依于水。上文云。依如来藏故
    有生灭心等。自相心者。即前不守自性生灭
    因也。能依等者。但以约法约人立名有异意。
    与意识即是众生无别体也。即前诸识生灭相
    集而生也。又众生是总。意等是别。总别虽殊
    其体一也。皆从心起以心为依。然此中能所
    依起。以心意意识相望分别。有通有局。思之
    可见。楞伽亦云。藏识说名心(第八)思量性名意
    (第七)能了诸境相是则名为识(前六)今此心是如来
    藏意是五。意识唯第六。故不同彼
    问中疏此心下。既云众生依于心体有意等
    起。其相云何
    论以依下疏二。初释文。是上等者。以梨耶是
    总觉及无明是总中别义。今既说无明依梨
    耶有。应知唯取觉义为所依也。论文约总取
    别。故云梨耶。疏中释出别义。故云是上所说
    心。即不守自性真如也余文可知。欲明等者。
    此但指前第一重之因缘也。上总下或问曰。
    前云依心有意等转故兼云无明者。何谓也。
    故今释之
    问上说下。二问答二。初问。举前所说如云依
    觉故迷。又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等。今此却
    云依梨耶有。岂同前说
    二答中二。初正答三。初约迷真执似释。与无
    明为依等者。如风动水成波风还依此波中
    故。前云风相水相不相舍离。又云。依不觉生
    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故。何者下重释
    前义。依迷者。是依无明迷真而有梨耶。真与
    妄俱似一似常故。即迷真义也。经云。迷本
    圆明。是生虚妄。迷似等者。依梨耶有无明。
    迷似一为实一。迷似常为实常。经云。所既妄
    立生汝妄能。即执妄义也。即此二义。一识
    所论前后互出。故不相违
    二云下。二总别义异释。就本等者。克就真体
    竖说也。觉即是本依本起末故。今就下都位
    即通约真妄横说也。如风动水成波风水俱
    在波中也
    三云下。三约未起已起释。未起等者。从未有
    梨耶时说。成就等者。已有梨耶处说
    然此下二结答也。意云。若唯取初义。则似真
    前妄后之失。亦有悟后再迷之过。亦同数论
    冥初生觉。若唯取后义。则似诸法不由迷真
    而成。但从本识建立。则有真妄别体之失。亦
    何异法相宗耶。今以后义免前过。以前义免
    后过。故互言也。以二义更互用之。隐显相成。
    如绮之文。故云绮互
    一略明中疏依似起迷者。即依妄心起枝末
    无明。依迷起似者。即依根本不觉起妄心也。
    此言似者。即以创迷真性成此妄心。微细流
    注似其不动。似无差别故。云似一似常。楞严
    呼为妄觉影明。斯之谓也。此二下义有前后
    时无前后。如前三义答问。?就一识一时而
    说。故不可作前后之异。余文可知。依此等者。
    谓依心起业识。乃至依智识起相续。生于意
    识。斯则后依止前前能生后。次第依止及与
    能生也。于中能所依生前后相望。有通有局。
    如文可解。摄论下引证可知
    一中疏心不自起等者。心非动性故。性虽不
    动然随缘故动。以不守自性故。即四镜中不
    出义也。如水不自浪因风力也。由此免于无
    穷之过。正明起相者。以觉则不动。不动则无
    相。不觉则动。动则相起也。起动是业者。于二
    义中不举。为因义者。亦含在其中也。以动即
    有苦果故
    二中疏依前下正释此文。可知。转识有二下
    对下辨异。无明所动者。此从内起位属本识。
    当于三细名为转识。若其境界所动者。此从
    外起位属事识。当于六?。名为智识。上如泉
    涌之波。此如风击之浪。但以常徒所明。转识
    唯取前七。今此所说在本识中。恐有所滥故
    此拣之
    三中疏能现功者。即前转识能现相故。就此
    功能便名现识。以其下释行相也。故下文云。
    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
    念起现妄境界。通现一切谓有漏。无漏色心
    诸法。非独五尘也。若依下引论对辨。五根即
    眼等五色根及根依处。种子即善恶无记等
    三性种子。器世间即山河大地等。斯皆第八
    相分。然此相分皆为第八执受。执谓摄义持
    义。受谓领以为境。令生觉受。于中种子具
    三义。一摄为自体。二持令不散。三领以为境。
    根身具二阙摄为自体。故器界唯一。但领以
    为境故。故唯识云。不可知执受处。亦可种子
    根身缘而执受。器世间量但缘非执受故。今
    此下或问。若然者何故此中唯言现五尘耶。
    故此释也。以对所牵事识故。于一切中偏举
    此五。论云。对至即现意在此也。非如下约相
    续不断义。以解常在前也。如第六识在五无
    心位。即有断灭故。唯识云。意识常现起。除
    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又第七
    入灭尽定时。虽云净分不断。且有尽七之言。
    为约染分亦成断义。又成唯识所熏四义中
    云。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
    此拣前七转识如风声等。既言如风声等。斯
    则非是相续有间断故。又为下约为先义解
    常在前也。意云前者。先也。以迷时先有为诸
    法本。更无有法先于此故。末那无此义故拣
    之也。此即单拣第七也。然前拣六七之文。是
    海东意。后之一义是今疏意。故云又也。若言
    初句标。拣次唯拣第六。又为下方拣第七者。
    海东无后一意。如何抟句以读文耶。学者应

    四中疏细分者。法执俱生故。迷唯心境见从
    外来起微细心。分别染净故。云不了
    五中论二。一直明本相。疏亦细分者。此是法
    执分别?于俱生。故除微字。但云细分。此上
    二识皆云细者。以是?中之细故。同是法执

    论住持下二。别显功能二。一能起润惑。住持
    等者。住谓留住。持谓任持。谓留住任持令业
    不失也。疏以此等者。谓过去无明所发业行
    种子未成熟者。以有此识发爱取烦恼润之。
    使令成熟堪为来世感果之有。有即业种变
    异也。若无下如植种于土无水则焦。结业待
    果无贪则败。经云。爱水由润业故。又复等者。
    谓润已熟业令受果报。善恶乐苦自然相应
    不相违反。如印印物故曰无差。又现在即现
    报。未来即生后二报。如是下通释前段。以结
    其名。斯则润过去未熟业。令成现在已熟业。
    润现在已熟业。令招未来果报。如是循环无
    有断绝。由不断绝故名相续。然其润业等即
    是令他相续义也
    论能令下。二能起念虑。已经者。是过去下即
    未来。上当相相续。即现在也。显此下疏二。初
    正释此文。以此识既能起?分别。念虑三世。
    与前智相微细不同。非法分别而谁
    此上下。二通前重示二。初结属此识。文意可

    又为下。二总通前五。三细功能者。以第八识
    能集种子起现行故。后二功能者。于中但约
    分别不断而分二异故。摄论云。意识缘三世
    境等。即斯义也
    顺结中疏是前等者。此解是故二字。故说等
    者。三界不出五意。五意唯依一心故。云三界
    唯心作也。以现识中具有根身种子器世间
    故。故楞伽云。从于无色界乃至地狱中。普现
    为众生。皆是唯心作。现似曰虚者。依他起法
    如麻上绳。似有其相究体不实。诈现曰伪者。
    遍计所起如绳上蛇。相毕竟无分别妄现。唯
    心作者。如绳蛇无体不离麻。故十地经即华
    严十地品。文云。了知三界依心有。十二因
    缘亦复然。一切皆由心所作。心若灭者生死

    反结。疏离彼等者。谓心起成识依识有尘。究
    其根本唯一心作。故经云。由心生故种种法
    生。又圭山云。生法本空。一切唯识。识如幻
    梦。但是一心。然此三界六尘皆摄色心等法。
    是故顺结反结。皆归一心
    问中疏现有等者。意云。若是唯心则不合有
    境。以心无相不可见故。既有所见。云何唯

    答中二。一答无尘。疏以一切下。意云。一切法
    从心起故。所起无体即是一心。楞伽云。心亦
    唯是心。非心亦心起种种诸色相通达皆是
    心。又疑下蹑所答处。以起此疑。疑意云。既是
    真净一心。因何起作诸法。楞严满慈圆觉刚
    藏皆同此意。由妄等者。其犹净眼不合见华。
    但以翳覆便见华相。妄念即根本无明也。又
    亦下是前疑中之别意。非续次所起。文意可
    知。但前约依他释。此约遍计也。释云下意云。
    如见空华。是汝眼病。如楞伽云。如愚不了绳
    妄取以为蛇。不了自心现妄分别外境
    论一切下。二显唯心。疏境唯等者。如像唯镜
    现故。分别像者。是分别镜也。楞严云。自心取
    自心非幻成幻法。无尘唯识者。如唯识颂云。
    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
    月等事。论心不见心者。意云。心是一心不合
    自见。当知有所见者皆是妄也。故楞伽云。如
    刀不自割。如指不自触。而心不见心。其事亦
    如是。既尘等者。意云。尘境若存则可以心缘。
    境尘既不有。纵有心在亦不自缘也。识不生
    者。意云。以有尘故。牵彼识生。既无尘境。识
    不生也。故经云。由法生故种种心生。今法既
    不生。心亦不生也。既无他可见亦不能自见。
    所见无故。能见不成也。能所俱寂者。心无心
    相是能缘寂。境无境相即所缘寂。楞伽云。能
    见及所见一切不可得。此中大意。欲显一心
    本无能所。能所俱寂。方是真心。亦非泯之令
    寂本自寂也。摄论下引证。具云所说诸法唯
    识所现。无有少法能取少法。亦可论文从一
    切下。展转释疑。疑云。是法既无。云何分别释
    云。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又云。若如是者即
    应见心故。释云。心不见心。反明分别悉皆是
    妄。又疑云。云何心不见心释云。无相可得。
    斯则心无相故。不可见心。心外又无一法。当
    知有所见者皆妄见也。能所既寂唯一心在。
    即法空门下所显真性也。故经云。诸幻灭尽
    觉心不动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一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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