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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八

    科释生灭心法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
    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今此一
    文正解生灭因缘相也。染净生灭者。以染法
    净法各有生灭。染以顺流为生。反流为灭。净
    以反流为生。顺流为灭。又染法生时是净法
    灭时。净法生时是染法灭时。又染法生是妄
    生。灭是尽灭。净法生是显生灭是隐灭。虽通
    云生灭。而义有此异也。初标体论如来藏者。
    具三种义。谓隐覆含摄出生义。隐覆之中复
    有二义。一者藏如来故。名如来藏。即烦恼为
    能藏。如来为所藏。藏于如来。如来之藏依主
    释也。如柜中有金名为金柜。柜不是金。故理
    趣般若云。一切众生皆如来藏。胜?及如来
    藏经。具有此说。二者如来自隐不现。名如来
    藏。法身无相。不可以智知识识况眼见耶。斯
    如来即藏持业释也。如佛性论说。含摄之中
    复有三义。一体含用。谓法身中有身土相用
    等。二圣含凡。谓一切众生皆在如来智内。亦
    如佛性论说。三因含果。谓因位已摄果位功
    德。此则以因为藏。藏果佛故。前二持业释。后
    一依主释。出生者。谓十地证真名藏。能成佛
    果名如来。亦持业释。今论于六义中。除于四
    六。余者皆通
    疏二今初正释。标体者。说有通别。别则唯取
    所依。即如来藏是体。通则兼取能依。即如来
    藏与生灭心俱为体。以生灭法皆依此故。今
    通两说。然此下显生灭与不生灭义。说能依
    所依。实无二体也。但有相依之义理。而无相
    依之法体。如不动下喻显。当知下法合并如
    文。言思之者。意令细合。使法如喻。皆无二体
    也。楞伽下引证。经云。大慧如来藏者。轮转
    苦乐因也。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胜?
    云。世尊依如来藏。故有生灭。依如来藏。故证
    涅??。世尊若无如来藏者。不能厌生死苦求
    涅??乐
    此显下二拣滥如说。依水有波。意显所依之
    水全起。成能依之波不同。依母有子非全母
    成子。能所别故。斯则举一法。以竖论非。约两
    法横说。以此下出所以。以是所依之真起成
    能依之妄故。得有觉不觉二义。以有二义故。
    遂以不觉妄法。显示觉义之中三大也。如水
    起成波已而动湿两全。以有动湿故。遂能以
    动显于湿也。若言依母有子母不在子中。以
    不在中故。不能以子显母。是故下结成上义
    所依。即如来藏
    二辨相中疏二。初释和合义三。今初略指。非
    谓等者。意云。真如家所起生灭还与生灭家
    真如和合。非谓别有一段生灭。自外而来与
    真如合。生灭之心者。谓全妄之真也。心之生
    灭者。全真之妄也。此则本末更互相摄。非谓
    结成六释。无二相者。心即是体生灭。是相反
    覆皆一。故无有二
    心之下二备释二。初正释。心之不正灭即真
    如门。生灭之心即生灭门。从本觉起者。穷妄
    源也。然是本觉起成生灭。非谓别有生灭从
    觉而起。如水起波。斯义无别。本觉即如来藏
    也。无二体者。前云无二相。此云无二体。意明
    只有一相一体。以心是生灭体生灭是心相。
    觉成不觉。不觉与觉不相舍离
    故下文下二引证三。初引文。即随染本觉中

    此中下二释意。可知
    心亦下三法合。神解者。本觉不昧。鉴照灵通
    也。余文可知
    疏此是下拣滥。不生灭与生灭合者。谓真随
    妄转流转门也。即背觉合尘义。非是等者。谓
    息妄归真还灭门也。即灭尘合觉义。然此二
    中随合则体隐相现。反合则相泯体彰故。前
    门云。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此反合也。
    此门即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又云。依觉
    故迷等。此随合也。由是疏中前义即生灭门。
    后义即真如门
    论非一异中三。初约法略明。疏真如者。即前
    不生灭也。非少分动。故云全体。既全体动成
    生灭法。何异之有。虽成生灭而性不变。从本
    便尔。非适今也。故云而恒生灭。是变与不变
    义别故云非一
    楞伽下二按经出体。七识是见闻嗅尝觉知
    末那。余文可知
    非异门下三据义广释三。初离释二。初释非
    异。三然三段中。皆以真如为本生灭为末。初
    则以不生灭望生灭说。次则以生灭望不生
    灭说。后即两门同时同处说。其不异者。义在
    能成。即唯同俱。六字之中随文详会。问论云。
    非一非异。疏合顺论以明。何故先释非异。后
    解非一耶。答论顺依真起妄义便故。先举非
    一后言非异。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不生
    不灭与生灭合。此非一义也。然此生灭既依
    心体不相离性故。后方可言非异也。疏文约
    法广释。令人生解。要先知体无二。由无二故。
    方不成一。此则顺法备明。令悟本无真妄之
    异。悟此法已任辨义异。则不迷本也。故下疏
    云。此中非直不乖不异。以明不一。亦乃由不
    异故。成于不一也。今初以本从末释。经云。即
    楞伽经善不善因者。杀等十恶为不善。不
    杀等十为善。一切趣生者。六趣四生。其中兼
    有善与不善。生灭者。舍阴取阴之义。斯则如
    来藏是真如。善不善等为生灭。既言如来藏
    为因能造即不异也。又经涅??也。文云。譬如
    雪山有一味药。名曰乐味。其味极甜。在深丛
    下人无见者。有人闻香。知其地中当有是药。
    过去往世有转轮王。于雪山中为此药故。在
    在处处造作木?。以接是药。是药熟时从地
    流出。集木?中。其味正真。其王殁后。是药或
    醋或咸甜苦辛酸。六味成别。如是一味随其
    流处。有种种味。喻如佛性以烦恼故。出种种
    味。所谓六道等。此则佛性是真如。六道为生
    灭。既言佛性随成。即是无异之义
    二摄末下二。初正释。今义众生即如者。净名
    经也。如前所引。然众生是生灭。如是真如既
    言其即。当知不异涅??等者。文云。善男子。我
    于诸经说。若人见十二因缘者。即是见法。见
    法者即是见佛。见佛者即见佛性。何以故。一
    切诸佛以此为性。善男子。观十二因缘有四
    种之智。得四种菩提。乃至云。以是义故。十二
    因缘名为佛性。斯则佛性是真如。十二因缘
    为生灭。既说十二因缘为佛性。岂曰异乎。十
    地等者。此是华严经意。彼经文云。佛子。菩萨
    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
    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于一心如是而立。今疏
    所引。是彼论牒经也。第一义谛者。是论释也。
    心是中道实相故。云第一义谛。斯乃三界是
    生灭。一心是真如。唯之一字显不异也。又此
    下即始觉中文。四相是生灭。一觉即真如。既
    云平等而同。欲何为异。然此非异之义。深而
    且隐。难有信解故。此广引经论证之
    又前下二对前重辨。即重对前科。以明非异
    也。即末之本者。重释前科也。此则以末收本。
    无本而非末。如以波摄水。无水而非波。更有
    何水与波为异。故云非异。后即等者。重辨此
    科。摄末归本义也。此则以本收末无末而非
    本。如以水摄波无波而非水。更有何波与水
    为异。前则唯末后则唯本。既无二相故云非

    三本末平等中经云即楞伽经。文云。大慧。如
    来藏藏识本性清净。为客尘所染而为不净。
    我为胜?夫人及余深妙净智菩萨。说如来
    藏名为藏识。与七识俱起。令诸声闻见法无
    我。我为胜?说佛境界。非外道境界。此言如
    来藏。即是真如。真如是本。七识是生灭。生灭
    是末。既云其俱。即平等义。又经亦彼经也。与
    前文小异而意大同。详之可会。又论即十地
    论。唯真不生者。果佛无生故。单妄不成者。无
    所依故。然唯真之法则容有。单妄之法则全
    无。今以相对且作斯说。此则下都结。亦通结
    三门详之
    不一下释非一文四。今初蹑前正释四。初正
    释摄末之本。即生灭之真如。摄本之末即真
    如之生灭。既一生灭一不生灭。岂为一义。是
    则于心不异中。明不一义
    依是下。二引证可知
    解云下。三释上引文意。不在中者。无中可在
    也。不同二人同在一室中。即如两木成林。两
    木既分。乃得云一木不在林中
    此约下四通妨。或问曰。义既不一应不和合。
    故此释之。谓于二义之中。偏举此义而说。非
    谓坏彼和合以成不一。即知正说此不一义
    时。彼法元自和合。何以故者。征意。云何以不
    坏和合。又能不一耶。此中下释也。如来藏等
    者。谓不生灭既是即生灭之不生灭。当知此
    不生灭与自七识生灭。未曾不和合。于和合
    中而论不一也。七识等者。谓生灭既是即不
    生灭之生灭。当知此生灭与自如来藏。不生
    灭未曾不和合。而于此中以论不一也。所言
    自者。显非别外本不相离。不相离者。即和合
    也。斯则只于非异处说非一义。谁言破此和
    合耶
    此中下二反藉非异二。初标可见
    二释。何以故者。征意云不乖非异。其义已明。
    有何所以能成非一。若如等者。释意云。若如
    来藏随缘时。失自不生灭体。即兼无生灭相。
    以无所依故。此文且显二法。若异有如此失。
    是则不成不异义也。彼义既不成。兼此不一
    义亦不成。以二义既失。约于何法。以明不一
    耶。是故下明不异义。今由不异故。生灭起时
    不失不生灭。由不失故。生灭得存。二义既存
    故。得不一义成立。岂非由不异故。成得不一
    耶。又亦由此非一义故得成彼非异义。以真
    起成妄故。得说有妄不异真妄。若不起说何
    不异。前段所不言者。以未说后义故
    又此下三举体相摄二。初正辨。真妄下各出
    其体。如文可知。此以无明为非生灭者。非?
    相之生灭故。非不生灭者。以有细相流注之
    生灭故。例如非想非非想处耳。此四下正辨
    举体相收。且举如来藏者。必收诸法。以是在
    缠名故。又举梨耶。由无明动真妄合故。若举
    七识。亦由无明与藏俱在梨耶中。故若举无
    明。无明无体。依觉有故。亦在梨耶故。下文说
    依梨耶有无明。又说无明灭时和合识破。由
    是举一即蔽诸也。缘起等者。众法和合方成
    一大缘起之相
    此中下二释疑。或问曰。若然者云何前引经。
    言如来藏不在梨耶中。故此释通。以义说如
    此。非事异也。余义准此者。今文举喻。且约湿
    性对浪而说。以喻藏性唯不生灭对七识。唯
    生灭一义。以论即离。对余二义理亦准知。故
    云思之。故前文云。随举一义。即融摄自体也
    问既下四问答通妨有二问答。初问中怪前
    所引经文云。如来藏者不在阿梨耶中。答意
    云。真与妄合方曰梨耶。其如梨耶都无自体。
    且约义说。则真妄二法悉在其中。由是梨耶
    为总真妄为别。只合言在总中。不合言在别
    中。今既分动静。则使梨耶总义不成。无中可
    在故。云不在梨耶中
    后问意云。今梨耶既通动静。应合亦在真如
    门。何故独在生灭门耶。答中且说唯在生灭
    门。意自然例知不在真如门也。以梨耶是起
    静以成动。体不相离故。静随动在此门中也。
    非直等者。意云。谓不动尚在动门。何况动静
    兼者。何以下征释可知。应思准之者。意令准
    知不在真如门也。以梨耶虽有静义。然不在
    真如门者。以此静是随动之静。非同真如门
    是不起之静。静体虽同静义且异。梨耶既动
    静相带。故不在真如门也。以此门是唯静故。
    疏略不说此义。乃云应思准之
    又若下二合释二义二。初遮一异。然则相无
    相宗学人有失意者。于此二中各负一过。离
    此等者。故前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后云。无
    明灭故智性不坏
    又若下二显和合三。初正释。无和合等者。例
    如中论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何合。染法
    染者异。异法云何合。此则由非一异义。成和
    合义也
    如经下二引证三。初双标二喻。即楞伽经也。
    如文
    二若泥下单释尘泥。非彼所成者。非彼微尘
    成泥团也。应无差者。尘未和水。应名泥团。既
    成泥团应曰微尘
    如是下。三总以法合。藏识非因者。非无也。因
    真相也。既若成异则藏识不因真相所成。如
    前泥团不因微尘。又如何云依如来藏有生
    灭心。藏识亦应灭者。以无和合义故。故下云。
    破和合识相。今言灭者。但无一分生灭。是故
    非真相灭者。下文云。妄心则灭法身显现。又
    云。心相随灭非心智灭。业相灭者。举细摄?

    解云下。三释其所引。文易可知
    今此下三总结成。可知
    立名中疏二。初正释论意。此生等者。再牒前
    文之义。目此下合彼二义以结此名
    或云下二广辨名相二。初对二师以辨名。楚
    夏者。谓如此方吴楚华夏言音讹转。西域五
    天亦尔。故指彼同此。又云。阿梨耶阿陀那等。
    此但轻重有异也。无没者。即正与梵文敌对。
    藏识即取名下义。翻藏是下会二名也。由彼
    我见所摄藏。故遂令无始相续不断。故云不
    失。是以义上之名虽少不同。名下之义故无
    异也。如佛性为觉为知。了了分明等
    所摄下二约三藏以释义。于中有执藏所藏
    能藏之义。如次辨释。谓诸下标。所以下释。似
    一者。业相初起未分王数及与外境。实非一
    而似一也。似常者。生灭微细似常而非常也。
    楞严云。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
    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故云似
    常。诸愚者一切异生无二空智者。以似为实
    即法执。智相执之确然不改。即六七二识是
    能执心也。内我即我执。于自身内而生执故。
    以执他身及诸法各有自性。亦名为我。故
    此拣云自内也。我见下结为藏义也。摄即执
    也。既为我见所执故。名为藏。执即藏也。由是
    下出所以。二种我见即人法也。永不起位。即
    第八地。准唯识说。此识有三位。一我爱执藏
    位。通一切异生二乘有学及七地已前菩萨。
    皆起我执执第八见分为我故。第八识名阿
    赖耶。此云执藏也。二善恶业果位。即通一
    切异生。至十地满心二乘无学等位。由善恶
    因感无记果。果异于因名异熟识。三相续执
    持位。即通因果一切位。以第八识执持诸法
    种子等。今不散失故。名阿陀那。阿陀那义
    翻执持。今云不起位者。即第八地已上也。以
    离我见所执。不名赖耶。故失斯名。仍拣下位
    入观之时。有暂不起故云永也。然不亡识体
    故言失名。又能藏下所藏义。谓此识体藏在
    根身种子器世间中。以根身等是此识之相
    分故。如珠在像中。不同身在室中。若觅梨耶
    识。只在色心中。欲觅摩尼珠。只在青黄内。又
    能藏诸法下能藏义也。谓根身等法。皆藏在
    识体之中。如像在珠内。欲觅一切法。总在梨
    耶中。欲觅一切像。总在摩尼内。然但以前义
    互为能所也。论云下引唯识证成。可知
    科云释上生灭心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
    灭因缘相。今则且释心生灭也。论二种义下
    疏二。初释开数二。初标举释意。稍难者。以此
    一识二义之中含有多法。外则包罗万像。内
    则能所俱成。存之则生死无涯。破之则涅??
    有得。若不分别。何以了知。行相幽隐。故名为
    难。然其深智于此可了故。复言稍稍少也。括
    检也。谓总检括论之前后。以释此意。然亦但
    齐生灭一门
    何者下二依义具释中三。初约真妄开合以
    释义。文有七。一开真妄成四义。然真之与妄。
    皆依一法界心所说。盖以此心本来有体有
    用。即用之体则荡然空寂。即体之用则了然
    觉知。以无始迷之故。于空寂之处。则确然根
    身尘境。于觉知之处。则纷然分别缘虑。故肇
    公云。法身隐于形[谷-禾+卵]之中。真智隐于缘虑之
    内。然其形[谷-禾+卵]缘虑本来体空。空寂觉知元来
    不变。不变之真本自随缘。体空之妄元来成
    事。非因造作。法尔如斯。众生身心见今若
    此。即约此义以明染净缘起之义也。今不别
    标一心者。含在真字中。以无二体故。不变者
    未尝不空寂。未尝不觉知故。故论云。所谓心
    性不生不灭。又云。一切染法不相应故。又云。
    所言觉者。心体离念等虚空界。随缘者。随染
    顺流而成九相。故文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
    心等。随净反末而成四位。故下文云。觉知
    前念起恶。能止后念。令其不起等。体空者。遍
    计之法情有理无故。故论云。一切诸法唯依
    妄念而有差别等。又依他之法相有性无故。
    故论云。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成
    事者。成染事则三界依正。成净事则三乘因
    果。如下所说九相二身是也。此则随缘如作
    梦。成事如梦物。体空如梦物元虚。不变如内
    身宛尔
    此真下。二束四义成二门。初义即真中不变
    妄中体空。由此二义成真如门。此门摄妄则
    妄体空。摄真则真不变。染净平等一相无相。
    故有此门。后义即真中随缘。妄中成事。由
    此二义成生灭门。此门摄真则真随缘。摄妄
    则妄成事。即成染净诸法差别等相。故有此

    此随下。三开生灭成四义。此约生灭门中。真
    妄相对互论自他。便成四义。然真中违他顺
    自。即是妄中违自顺他。真中违自顺他。即是
    妄中违他顺自。但为门不同而义一也。违顺
    行相即见下文
    无明下。四开四义成八义三。初正示八义。无
    明下且明妄中四义。示性等者。谓反流对染
    诠显示现真性功德。如下云。不觉念起见诸
    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
    义。乃至若心有动。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
    心性不动。则有过恒沙等诸佛功德相义示
    现。又说性本无悭。顺修檀度等。知名义等者。
    谓分别妄心顺生灭时。属于无明名为染用。
    若顺真如故名净用。故下文云。以有不觉妄
    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
    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又云。无明染法实无净
    用。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覆真者。真
    理平等妄心差别。差别之妄现时。平等之真
    即隐。故下云。染心义者。名烦恼碍。能障真如
    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
    然业智。故成妄心者。以无明熏习之所起故。
    故论云。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则熏习真如。以
    熏习。故则有妄心等。又云。无明熏习义有二
    种。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
    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真
    如下明真中四义。显真德者。反流翻染形对
    妄法。显此真德。即下随染本觉中智净相文
    云。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
    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起净用者。无明是妄恒起染用。以真熏有力。
    令彼反流顺真如性。故名净用。下云。自体相
    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
    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能令众
    生厌生死苦。乐求涅??。又云。以有真如法故。
    能熏习无明。乃至得涅??。成自然业等。隐真
    者。即前说真如随缘成梨耶识。既成识已隐
    在识中。以其隐故。名如来藏。已见上文。现
    妄者。真体既隐妄相即现。谓境界相是也。下
    云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
    此上下二合对四觉。然此觉与不觉。但以真
    妄相对为门不同。各有四义。故开成八。今于
    真妄各分体用故。两两相从但唯有四。如疏
    四段。前二段约净分其体用。初段合二。顺体
    成本觉。次又由下。合二顺用。成始觉。后又由
    下二段约染分其体用。初段合二顺体。成根
    本不觉。次又由下合二顺用成枝末不觉。是
    以二二合论乃成染净各分体用。故合前八
    成四义也
    此生下。三结指广略。然八门之广则已极。四
    门之略则未极。以次更有为二为一故。言四
    义者。即上违顺等四。非取今四觉为四。以此
    是结指上文也
    若约下。五束八义成四门。言分相者。谓分齐
    法相也。以一切净缘分齐法相属于二觉。一
    切染缘分齐法相属二不觉。又于中净法之
    体属于本觉。净法之用属于始觉。染法之体
    属根本不觉。染法之相属枝末不觉。故合前
    八以成四也
    若本下。六束四门成二义。谓始觉是末。不离
    本觉之本。故下文云。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又
    云。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乃至平等同一觉故。
    枝末不觉不离根本不觉。故下文云。当知无
    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
    故。然本始二觉。但是体用之异。本末二不觉
    但是?细之异。岂得离体有用离细有?。故
    唯二也
    若?融下。七合二义成一门。以本从一生灭
    门。展转开成八门之义。乃是据本以彰末。今
    却收束以成生灭门。则是摄末以归本也
    又若下。二约诸识分齐以结成。诸识等者。即
    本事二识也。然此二识分齐行相各不相是。
    以本识是体事识属用。今以二本是体。宜在
    体分以梨耶无始相续具觉不觉。行相相顺。
    是故二本皆在其中。故下文云。以如来藏无
    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余二等者。始觉
    悟时。方有六?托境而生。行相?浮宜在?
    分。是故此二在生起识中。此则摄四觉归二
    识也。若约本下摄事识归本识。以体用不二。
    如波与水。是故四义俱不离本识也。此即同
    前一生灭门耳。但前约门说。今约识论也。故
    云下结由是广之成八。摄之成二。二义皆从
    一识中出。故今论云。此识有二义
    问此下。三约问答通妨。以辨异二。初辨异二
    义。问意可知。答中先分别正答。初辨一心二
    义。即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义。随缘即生灭门。
    不变即真如门。今此下辨一识二义。即唯约
    生灭门。不该真如门。此中理净即觉义。染事
    即不觉义。即前生灭不生灭和合之义。广如
    前释。无二相即前和合非异义。染净等即非
    一义。是则下判成宽狭可知
    问此下二辨异二真。问意云。若言同者。应合
    俱名真如。不然俱名本觉。何以前后立名别
    耶。若言异者。约何论别。答中约体绝相者。如
    前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乃至离言说名字心缘等相。本觉等者。是所
    示相大中文。本者下释所以。谓本性功德即
    是觉也。今就略以立名。谓之本觉。约广以显
    相。号性功德也。以此下结拣所异。谓本觉之
    名不于真如门中说。而于生灭门中说者。以
    约翻妄而立。故是故下。引所示之法。证成前

    论生一切法中疏三。今初对前门以通各义。
    上二下牒外难。以此下通释。狭义如前已见。
    由含下正明摄一切也。一切虽多不出染净。
    今有觉义故摄净。有不觉义故摄染。故云一
    切法。不言下明不同二门也。以染净相兼方
    成一切。今觉义摄净不摄染。不觉义摄染不
    摄净。斯则二义共摄一切则可。各摄一切则
    不可。若一心二门之中。则每门已自摄染摄
    净。由是不同故不言各也
    又上下二拣前文。以释生义。先牒难。以真下
    通释。无能生义者。文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等。故以不觉下约顺流。生诸染法即三细六
    ?等以本觉下约反流。生诸净法。即四位二
    身等。依此下。通结。下四下。引说处。问此门
    既有生义。何不于二门之初便言耶。答前文
    以生灭与真如同处标示。无便言之。今此独
    明。故得言生也
    非直下。三蹑下句以辨摄义。其犹金能成像
    像不离金。水能生波波不离水。即三藏之中
    能藏之义
    约净等者。觉是净法。于中有始有本。则随流
    时体(本觉)隐用(始觉)废为灭。反流时体显用起为
    生。论所言下二。初正显觉体。谓心下标也。疏
    离于等者。心体真实本自灵鉴。念相虚妄从
    来?昧。若心有念是谓?昧。名为不觉。心既
    离念则无?昧。唯一灵知。名之为觉。复言体
    离者。当知本无。以本无故。名为本觉。论离念
    相下释也。相谓义相。即下二义是也。此之二
    义正是本觉相。即相大也。等谓齐等。本觉之
    义与空齐等故也。疏非唯等者。即正释相之
    一字。即大智慧光明等义。以一一义称体而
    周。不异不二皆等虚空。故云与虚空等。此文
    乃是海东疏义。故今引用。二义如下所配。横
    遍三际者。若言遍则合云凡圣。若言通则合
    云三际。今所异者。以三际凡圣互有相通。举
    三际时。一一际中必具凡圣。凡圣皆如。故云
    横遍三际。举凡圣时。一一凡圣必具三际。始
    终皆尔。故云竖通凡圣。盖欲异于常说横不
    该竖。故有此言。显无不遍也。在缠等者。此虽
    约时竖说。语似未尽。然理亦该收。谓在缠必
    具情器。出障必收身土。二俱无二也
    论即是下。二会体立名。如来者是应身。法身
    是真身。如来之法身依士释。意明心体与法
    身无二。故云即是。又离真无应。应即是真。故
    云即是。又如来法身并同真身。但以约人标
    法故。曰如来法身。亦是即义。上二皆持业释。
    由是即字通兹三用。然初一是正。余二是兼
    也。学者应知。言平等者。圣凡情器无二圆满
    故。疏欲明等者。欲显在缠之本觉。遂举出缠
    之法身。此则约果以显因也。名虽因果有殊。
    而真实之体无二故。论云即是也。论依此等
    者。依体立名也。谓心体寂灭无有变改。从本
    已来可轨则。故名之为法。是体依聚故。名之
    为身。今依此体而立觉名者。以显法身非是
    一向凝然寂灭无知无觉也。又显此觉非是
    有为生灭之法。故约法身以立。是则一体之
    上寂故名法身。照故名本觉。所言依者。但是
    依约之义。不同草木依根有苗分能所也。亦
    不同依如来藏有生灭心有真妄也。此乃一
    体真实。但约此体上灵照之义。便名本觉也。
    疏既是等者。法身之理。三乘教中同许不生
    不灭。是本有之法。既目此法为觉。是可为本。
    无性下引证。本觉即法身义也。以此宗中理
    智无别。谓即理之智名为本觉。即智之理名
    为法身。如珠即明无二无别。不同权宗为无为异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八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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