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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七

    疏释上等者。立义文云。何以故。是心真如
    相即示摩诃衍体等。今此正释也。科动静不
    一不异。如次是前二门。与不相离义。顿说实
    难故成前后。观智境者。以体非名相之法故。
    言念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岂落见闻。唯
    久修观智。方得相应。所以说者。意令如此用
    心也。故下文云。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
    缘相。乃至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亦如楞伽云。
    真实离文字修行示真实。次后科云。生信境
    者。以有空不空二种义相。既容言说故。得闻
    者生于信心。所以说者亦意令生信也。故下
    文云。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等。亦如楞伽云。
    言说别施行分别应初业
    疏释上真如义者。彼云。是心真如相。今且释
    真如两字
    论即是下二示法也。疏二。初释上句二。初释
    一字二。初约当体释。无二真心者。竖穷横遍。
    为一切法平等所依。依正凡圣唯此为体。离
    实相外更无别法。故云无二。拣非伪妄灵鉴
    不昧故名真心。此非下拣滥。夫言一者。见数
    之首。今非此等也。谓如下明一之相。谓真如
    之理虚通圆融。于一切法平等平等。体非别
    异故云一也
    又对下二对二释。斯但对下空不空二以称
    一也。下但约相。今唯显体亦非算数
    依生下二释法界。诸有圣法依此生故。即菩
    提涅??十力四无所畏等。是圣人所证所得
    之法。故名圣法。故圆觉云。无上法王有。陀
    罗尼门。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
    涅??及波罗蜜。教授菩萨。因义者。法即圣法
    界即是因。能生圣法故云法界。问据前所说
    真性是凡圣染净通依。何故此文独言圣法
    因义。答此中乃是以胜显劣也。非谓拣于凡
    法。圣法尚依。岂况凡耶。此约终教故作此释。
    若就圆教事理无碍相。即相入浑融含摄。为
    一真法界也
    疏二门之中下二释下句三。初释大总相。别
    相者。生灭门。总相者。真如门。然亦下释成大
    义。谓别相之中所有染净诸法。此门收尽竟
    无所遗故称大也。故次文云。一切法离言说
    相等。斯则拣非别故言总。收别尽故言大。然
    论总相有于四种。谓下中上上上下者。谓一切
    有漏皆苦。理通苦乐名为总相。不通无漏乃
    名为下。中者。谓一切行无常。理该三谛。名为
    总相。虽通无漏不兼无为故名为中。上者。谓
    一切法无我。理通四谛名为总相。犹是真诠
    (真谛)未穷实性(第一义谛)但名为上也。上上者。谓真如
    是一切法之实性。遍通凡圣。情与非情无所
    不该故云上上。论所明者。当于第四。超胜前
    三故。云大总相也
    此一下二释体字。全作生灭。即事法界。全作
    真如即理法界。既是一体所为则令二无障
    碍。即是理事无碍。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灭
    即随缘变作。真如即转改其名曰作。二义俱
    无能所义言作也
    轨生下三释法门。轨谓轨则。物谓众生。解即
    智解。谓诸众生内有熏习之力。于此法界体
    上生始觉智。智起反照。常依法界轨则而修。
    即不空不有无我无人等。是法界轨则。始觉
    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顺本性故修檀波
    罗蜜等。圆觉亦云。流出波罗蜜等。教授菩萨。
    然法更有任持之义。今以顺文。唯取斯义。圣
    智等者。谓法体虚通以能容。彼圣智出入故
    受门称。游即出入也。谓入则自证出则利他。
    佛及菩萨皆有二义。然唯局登地已上乃至
    究竟。不通凡位故云圣智。以地前未发无漏。
    未能亲证故。前科云观智境也
    论所谓下三释成。释法体者。论云。心性性即
    体也。反显心相不妨生灭。即属后门。随妄不
    生者。随无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约
    治不灭者。约始觉反流四位治染。妄灭而心
    性不灭。此约妄生妄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修
    起不生者修行显起大智慧光明等。及十力
    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处染不灭者。处于生
    灭垢染。十力等功德灭。而心性不灭。此约净
    生净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世间不破者。明真
    如流转世间。世间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
    不变义。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间不尽者。
    谓修行故。真如显出世间。世间尽而真如不
    尽。故下疏云。治道不坏也
    会妄显真者。意令体妄。即是不须待灭也。如
    经云。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论二初会妄。疏妄
    执等者。谓闻前段真如是总相法门。体即真
    如举体作诸法。若尔。应知诸法生灭。即是真
    如生灭。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灭。释意云。诸
    法本无说何生灭。如见空华本自无体。说谁
    生灭
    论若离下二显真。疏疑者下征其所以。可知。
    释云下正显文意。又若下反以释成。皆可解。
    谁是病眼者。须知见空华者。是病眼。若眼明
    净必不见华。楞严云。若无翳目而能见华。云
    何晴空号清明眼。应知见诸法者。是曰凡夫。
    不见法者斯曰圣人。圣人称实既不见于诸
    法。当知诸法凡夫妄见。实无生灭也。诸法既
    无生灭。真性何曾动摇。是故前云不生灭

    论是故下三。初标举能离。疏是所执下二句
    解是故二字。是故者。指前二段为所以也。所
    执空即指前无一切境相。真心不动即指前
    心性不生灭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诸法即
    真如也。然此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执本
    空所以真心不动。又由真心不动故。得所执
    本空。其犹万像本空明镜不动。由此下正结
    真实。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切下正显真如。
    即释论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显真而举一
    切法者。以其性不离相故。一切诸相性所成
    故。人皆执相以迷性故。今约相而显性。令知
    相即无相唯一真如。触境对缘任运合道。动
    静施作无非妙门。然此论中从本之言。与下
    毕竟之言。相望互成影说。谓从本二字约望
    过去。以显真义。谓非是先来不离言等诸相。
    而今方离。以从本已来便自离相。影取未来
    毕竟如是下。毕竟二字。约望未来以明如义。
    谓非是只于今日。平等不变不破。以尽未来
    际毕竟平等不变不破。亦影取过去从本以
    来便自如此。又此二义各通下三句而转。又
    一切法言亦通下毕竟而转。思之可见
    论离言下正显所离二。初离妄相以显真。疏
    言语路绝者。上句即音声不及。下句即名句
    文不及。既声名句文不及。即当言语路绝也。
    非闻慧境者。声名句文是所闻故。意言分别
    者意言。即是分别也。以形口曰言。在意曰分
    别。今以所分别与所言同故。云意言也。夫人
    发言。皆意中之事故。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
    于言也。心行处灭者。以相是心之行处。行犹
    缘也。既离于相心无所缘。所缘既无能缘亦
    绝。无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离伪等者。伪
    则?似真金。妄谓影如本质。凡是有名相。法
    悉皆伪妄。故金刚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又
    楞严云。幻妄称相。以伪妄故。则非是真。今既
    离于名相。即非伪妄故名为真。离异等者。谓
    有差别有变异。可破坏也。今既皆离故名如
    也。又若约的训。如者似也。夫法异则不似。不
    似即非如。今既不异。不异即相似。似即如义
    也。故圭山云。谓此实体于未来。常如过去。于
    色中常如受中。真实相如非为妄似。展转释
    者。为何毕竟平等。为无有变异故。因何无有
    变异。为不可破坏故。又不可破坏者。为无有
    变异故。无有变异者。为毕竟平等故离世间
    者。世谓迁流。间谓堕在其中以差别变异破
    坏。是世间法。今皆反此故云离也。非?慧境
    者。?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无常不净等。
    皆是定所缘。故正智相应者。即如之智证即
    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离
    念境界唯证相应。故从上来下乃是通断前
    后二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对非三慧境也
    论毕竟下二离异相以显如。疏虽遍等者。在
    染时与在净时同。谓凡夫真性的同诸佛真
    性。如净室空与秽室空等。此约同时横说也。
    在缘者。谓在染净缘中过去如现在。现在如
    未来。犹昨日空与今日空等。染净虽自改变。
    真如于此无迁异也。又染缘即以生相为始。
    业系苦相为终。净缘即以觉灭相为始。觉生
    相为终。真如于中竟无改变。此约异时竖说。
    不同有为者。是无作法故。体若虚空欲何破
    坏。在染不破等者。随流则妄染起。而真体无
    损。反流则妄染坏。而真体如旧。故圆觉疏云。
    处生死流。骊珠独耀于沧海。踞涅??岸桂轮
    孤朗于碧天
    论唯是下三结体立名。法体者。一心即是法
    体。故前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诸法既
    无故唯心在。如万像本空唯是一镜圆觉云。
    诸幻尽灭觉心不动。依义立名者。于一心上
    依离伪妄变易之义。以立真如之名
    疏言教非实等者。以权设故因缘有故。意令
    假其有言以契无言。无言之理可以证悟。有
    言之教不可取着。取之即成认指亡月也。十
    地论说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听既
    逐声不会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则无胜
    解。不能决定。三诳他由不会故。或以深为浅
    以浅为深。四谤佛执权为实。或执事迷理。便
    谓如来言成虚妄。五轻法以谬解成性闻深
    不重。释无实所以者。以一切境界。皆从妄念
    所生。念尚无体。况所生法而是实耶。故前文
    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
    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说。皆是假
    名无有实体。性不可得也。疏恐诸下叙外疑
    可见故。今下以释论也。若据疏意从一切言
    说下尽是释前故名真如四字也。在文可见。
    然此释疑之文。合在次前文下注释。方得文
    便。学者应知。不相违者假名与离名虽言异
    而义同。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
    如无相所立即空。以遍计所缘不入真实故。
    故楞伽下引证名相俱遍计也。相从想生名
    依相立。不离相故。故曰相。随缘此相名又
    生妄想即遍计心也。然此段论以愚详之。从
    以一切下。四句合是前科所离相中释所以
    也。疏文节释科解俱不稳畅。今于疏外略助
    一解。或问曰。何以真如体。上离前言说等相
    耶。故论释云。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故也。此
    之二句乃是释前离言说名字二相所以。也
    谓心性真实不与虚妄相应。言说名字但是
    虚妄假有。无其实体不与真合。是故离也。但
    随下二句文通两势。一则释前离心缘相所以
    也。以心缘之相但是随彼妄念而生。念无自
    性缘相何有。故云。但随妄念不可得故。故字
    通于前段。以真体无念。念则违真是故离也。
    二则释前假名无实所以。此如疏解。译者务
    简两段一释。此文之巧略也。从言真如者下
    方是释疑。疑曰。前云离言说等相。以显真如
    无相。今复结云。故名真如。岂非言说等相耶。
    故此牒而标云言真如者。亦无有相。疑者复
    云。显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谓无相。故论释云。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也。意云。非谓立此真
    如一名。便滞于相。以寄此假立之极名。以遣
    于言相也。有智至此希为详焉。余文如疏。立
    名分齐下叙疑答释。文并可知。诸名边际者。
    如极微是色边际等。今真如是名之边际。故
    此名后更无名也。十种名者。一法名谓蕴处
    界三科。二人名谓信等五十二位。三教名谓
    修多罗等十二分。四义名谓蕴处界等所显
    义理。五性名谓无义文字无所诠表。不生义
    解。六略名谓众生等。七广名谓众生等各有
    差别义名。八不净名谓凡夫等。九净名谓生
    灭即真。十究竟名谓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
    教义。性略及广名。不净净究竟。十名差别境。
    遣于名者遣于诸名也。若不立此极名。不能
    遣于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无此声。不能止
    于诸声也。若存等者。若存真如名。亦同不遣
    名。虽是极名体毕竟假。存而不亡。岂称法体。
    须知虽立真如之名。名即无名。无名之名故
    曰假名。即是离名也。故净名云。文字性离即
    是解脱。学者至此虽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
    证耳。疏一云下。克就真如自体释。可知。妙智
    等者。既无名相则非心识所缘。但唯微妙真
    智观行所及。谓遍计所缘是假。假故可遣。妙
    智所证是实。实故不可遣。圆觉云。诸幻灭尽
    觉心不动。前则能所皆妄。此则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会显生灭无相释。意明非谓以真如
    体遣生灭法也。何以下征起下文。以法下释
    有二意。初约唯真无法解即约真如门释。但
    有真如更无余法性何可遣。又以下二约有
    法无性解。即约生灭门释。虽有染净自性本
    空。何用更遣前如镜体无像。后如影像即空
    也。外人下约真如门释。离妄情者名相俱绝
    情有理无。若使可立。焉能离妄。故下文云。以
    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又生灭下约生灭门
    释。生灭无性。无性故即真。真本自立。故云
    不待。斯则真如本立。更不须待立生灭法。以
    为真也。其犹于波本自是水。何须待立以为
    水耶。何以下蹑前征起下文。真故下约真如
    门释。夫真者。非伪非妄。如者。不变不易。今
    若可遣即成伪妄。可立即成变改。以先不立。
    今方立故。又生灭下约生灭门释。以真如从
    本以来举体成生灭。生灭无性。常即真如。如
    是性相曾不舍离。以生灭显时。即如体显也。
    斯则本自显然。何须更立
    离言者。不可说故。绝虑者。不可念故。以前文
    云。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故此结也。然一切众
    生从无始来。执相迷性不能即妄会真虽终
    日行而不自觉故。今示真而约生灭也。学大
    乘者。须终日不食终夜不寐。以思此事。何曾
    是无圣凡依正空色等时。何处真体不常显
    现。何有一法不是性。为何有一法体不空寂。
    又空法何尝得离真性。苟或不同。此说则堕
    断常。无有是处。是故论中每节显真。皆言一
    切法也
    论若如是义者。指上不可说不可念之义。论
    诸众生等者。既发言违理动念乖真。诸众生
    等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欲得不乖如何随顺。
    欲得契证如何造入
    论可说者。即所说也。念亦如是。疏念即无念
    等者。谓知念诸法时。本无能念所念非谓灭。
    此令无以念体本绝即无念也。故圆觉云。于
    诸妄心亦不息灭。非灭下双释。即念无念以
    离二边。若灭念令绝即堕断见。若不知念即
    空。即堕常见也。今既不灭复知即无故免斯
    过。此则即言忘言非都不语。即念无念非都
    不思故。经云。无离文字而说解脱。文字性离
    即是解脱。下文云。众生迷故谓心为念。心实
    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
    门。于一下结益。只于一念无念。已离二过。二
    过既无。乃顺中道法性。即不乖真如也。又亦
    等者。前则直就法体说。念即无念。此即起念
    之时用观。观察能念所念已起未起。了不可
    得。说亦如是。故云等也。虽未离念者。如是。
    观时。?念不起细念犹存故云未离。如但得
    火灭火杖犹存。而顺无念者。常观无能所故。
    如是观时即是顺无念也。如下文云。若有众
    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如上等者。以
    前来所说但是入理之方便故。前疏云答方
    便观。即能等者。由前观察纯熟。便能离此能
    所之念。契于无念真理。以真无能所念想。今
    既离此。则能契真。正观者。此观正与真如相。
    当如匣与盖也。又正者。圣也。位当登地已去
    名为入理圣人。前之方便即当地前。契入即
    证义也。以离能所念故。得证真如名为契入
    故。唯识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
    唯识离二取相故。然上所说。且约一分得无
    漏。正智名离念得入。若约究竟离者。唯妙觉
    一人而已。智行处者。真如是正智所游履处。
    明非倒惑所行之处。故华严云。甚深真法性
    妙智随顺入。又亦等者。前解约所观念无。今
    解约能观亦无也。观念之心。此心名为知。无
    能所之念。苟存斯念。然亦不入拟心即差故。
    故圆觉云。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
    除诸幻。荷泽云。妄起即觉妄灭觉灭。觉妄俱
    灭即是真如。然则如体离念动即乖真。苟能
    知念无念观察不息。如是随顺还有入期。冀
    诸行人勤修妙智。然据前之问答。双明说念
    后答。正观中不论于说者。以细况?故。心念
    微细尚须远离。言语?浅岂得存焉
    释真如相者。前云是心真如相。自此之前
    已释真如两字。从此向后方释相之一字。初
    总标论。复次真如者。问此既说真如之相。
    何不牒云相耶。答以从无相中辨相。相即无
    相不异离言之法。故又相即义也。今于真体
    之中开说二义故。云有二种义。义即相也。一
    味者。前云一心一法界故。然且约理离诸相
    故。强名为一。而此一相即不可得。法句经云。
    森罗及万像。一法之所印。一亦不为一。为欲
    破诸数。浅智之所闻。见一谓为一。幸诸深智
    者忘怀而体之。有二者。既容言说分别故。有
    一二之相也。不可随言者。前虽显体离言。不
    可执为无说。以有二义故。今虽分别二义。不
    可取为有相。以相即无相不异离言故。故不
    得随言执取也。但为下必若无言。凭何信解。
    必若有二法体。全乖证入绝分。引文可知
    二略辨疏无妄染者。以如实体中本不与九
    相六染相应。故名为空。不是真体是空。如实
    之空者。如实是真性空。是无妄染。如实之空
    依主释。如言瓶空。盖为瓶中无物。非谓瓶体
    是空。涅??经中具有此喻也。论究竟者。至极
    义。意明立空之言至极只为显于真实也。遂
    能等者以妄空为能显。真实为所显。不因彼
    妄空。焉知此真实异妄无体者。妄揽真有真
    元自有。故云异也有流者。有谓三有二十五
    有。流即四流九流。以彼诸有烦恼。能漂溺群
    物故总名流。即根随等共有二十六使。此论
    即三细四?。如是烦恼多不可计。故曰恒沙。
    若准此论所说。即过河沙数。理实无量。岂止
    河沙。若有定数。恐非了义。所言异者。彼曰烦
    恼。此名功德。彼染此净彼空此有故。相离者。
    妄体本空无可相随故。下文云。一切烦恼染
    法皆是妄有。性自本无。未曾与如来藏相应
    故。无上法者。即大智慧光明义等。是佛所证
    之法。故云无上。此皆即性之德。德皆是性不
    相舍离。故曰相随
    初略明疏能所分别者。即心境也。染法虽多
    统。唯此摄故。论云一切。而疏云能所。下即心
    境别明所取相者。即境界相。于中有色香味
    触等不同。故云差别。能取见者。即智相相续
    等。于中分见闻觉知不同。总名能取。即下分
    离识也。此即约双遣心境释。又以下约唯遣
    境界释。前二句但说境无。此则出境无所以。
    谓凡是境界皆从心念所生。心念既无。境从
    何有。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
    别。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据此是本识中
    能见相也。以与智相生境取境功能别故。良
    以下通释文意。情有理无者。妄情中有。真理
    中无犹如空华翳病故见。理有已下反前可
    见。故不相应者。结前妄法。理中既无说何相
    应。斯则却与情为相应。以从妄念生。故离念
    则无一切法故
    论当知下二四句。初有无四句。疏离妄有者。
    谓人执有故言非有。若无所执约何言非妄
    有之言。摄一切相。惑者下为不了非有之言。
    是遣情执之有。却认法体是无。今此释云。上
    但以非非汝执有。不道此法便是于无。故云
    非无。双非是真法者。将谓真如是非有是非
    无。故破云。非非有相非非无相。此皆上非字
    是能治之药。下三字是所治之病。释云下细
    详可解。此中前后四个谓字。前二个中。上是
    计谓之谓。下是言谓之谓。后二例之。还立等
    者。执第一第二句同时有无相。并为真如也。
    非许双是等者。我若单言非非。则从汝双执
    有相无相。我以两非和非有相非无相。一时
    非却。何以迷倒双执有无。故今论云。非有无
    俱相。俱相者。即有无同时也。今皆非却
    论非一下二一异四句。疏准前等者。但前约
    有无此约一异。二执不同。余皆无别。但如前
    疏配释可知。然执下结总摄别谓众生执取
    无量无边。根本从此二四句起。所以百非只
    约此说。义见前文。故广下引例。皆非真实者。
    是妄计着不称实理。同此有无一异二四句
    也。所执不同者。四人各执一句。有即有句。是
    此初句所遣也。非有即无句。是此次句所遣
    也。俱即亦有亦无句。是此第四句所遣。非即
    非有非无句。是此第三句所遣。一等例此配
    之。随次配者。如上配为四句。然但一向就彼
    所配。非与此论相配。皆是妄执。故云非真。四
    宗外道者。一数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一。
    即当有句。故彼破云。此执非真。所以者何。若
    青等色与色性一。应如色性其体皆同。五乐
    等声与声性一。应如声性其体皆同。眼等诸
    根与根性一。应如根性其体皆同。应一一根
    取一切境。应一一境对一切根。又一切法与
    有性一。应如有性其体皆同。二胜论外道说
    有等性与法非一。当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
    者何。若青等色与色性异。应如声等非眼所
    行。声等亦尔。又一切法异有性者应如兔角。
    其体本无。乃至广破三。无惭外道执有等性。
    与彼诸法亦一亦异。当于亦有亦非有句。此
    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与色等一同数
    论过。与色等异。同胜论矣。一异二种性相相
    违。而言体同。理不成立。一应非一以即异故
    如异。异应非异。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广破四
    邪命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非一非异。当
    非有非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
    说非一非异者。为但是遮。为偏有表。若偏
    有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有遮有
    表理互相违。无遮无表言成戏论。乃至广破
    如是。世间起四种谤。谓有非有双许双非。如
    次是增益损减相违戏论。是故世间所执非
    实。今此下拣异此是一人展转。彼乃四宗各
    殊。又此则为显真如。彼则一向治执。故不同
    也。后段等者。今但取皆非真实已上文。不取
    及显外道已下也
    二总结疏妄计尘沙者。显妄执多也。既从念
    生。岂顺无念真理故不相应。然此文中但约
    心结而不约境者。以一切境界皆从心生。但
    说无心则知无境。故略不言。以对下谓如实
    之体约无妄故。说名为空。非谓真体是无名
    为空也。亦可下通指此段总结之文。皆是释
    疑。恐闻前真如自性非有相等。便谓全无自
    体及功德法。成断灭见。故今释之。云乃至
    等。闻空谓真无妄相。不空谓自性功德清净
    本然
    初正释疏牒前者。牒前体空无妄。显下不空
    之法。举体者。体是所依。下常等诸义皆依此
    说。故常者。三际四相不能迁故。乐者。三苦八
    苦不能害故。疏以恒为乐者。以无生老病死
    故名恒。此生老等正是苦法。故今配此。前约
    惑业故配四相。今约果报故配老死等。我者。
    是自在义。为对所系不自在故。以离业行系
    缚故。论云不变。不变是离行也。行即是业。既
    非业系则得自在。故云我也。净者。染而不染
    故。然此注合在净字之下。以满足之言。盖是
    都结。谓除此四德之外。所有过河沙数功德。
    悉在其中。故云满足。即如下所说大智慧光
    明遍照法界等。故本疏以净法为净德。不该
    满足之言。然法一字犹通上下。又详常恒不
    变之文。但成一义。纵此各配自是一涂。今助
    一解则与疏异。常恒不变者。竖显真体三际
    无穷。斯则释前以有自体也。净法满足者。横
    显净德十方无尽。斯则显前具足无漏等。自
    体既常不变。复具无漏功德。法体若然。岂是
    空耶。故结不空
    二释疑疏情执有者。谓遍计所执色等诸法。
    是妄情中有故。是则等者。真实法体自性功
    德。虽无缺少。然无一相可得故不异空。释无
    相等者。夫有相者是妄念所缘。今既唯以证
    智相应。故知无相。故唯识偈云。若时于所缘。
    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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