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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信论疏卷下

    复次以下第三广上立义分中生灭之相。于
    中有二。先明生灭?细之相。后显?细生灭
    之义。初中亦二。一者正明?细。二者对人分
    别。初中亦二。总标。别解。别解中言一者?
    与心相应故者。六种染中。前之三染。是心相
    应。其相?显。经中说名为相生灭也。二者细
    与心不相应故者。后三染心。是不相应。无心
    心法?显之相。其体微细。恒流不绝。经中说
    名相续生灭。如十卷经云。识有二种灭。何等
    为二。一者相灭。二相续灭。生住亦如是。四卷
    经云。诸识有二种生住灭。所谓流注生及相
    生。灭亦如是。经中直出二种名字。不别显相。
    故今论主约于相应不相应义。以辨二种?
    细相也。对人分别中。?中之?者。谓前三
    中初二是也。?中之细者。即此三中后一是
    也。以前中初二俱在意识。行相是?。故凡夫
    所知也。前中后一是第七识。行相不?。非凡
    所了也。后中初二能现能见。能所差别。故菩
    萨所知。最后一者。能所未分。故唯佛能了也。
    此下第二明生灭义。于中有二。先明生缘。后
    显灭义。初中亦二。先明通缘。后显别因。通而
    言之。?细二识。皆依无明住地而起。故言二
    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别而言之。依无
    明因故。不相应心生。依境界缘故。相应心得
    起。故言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
    义。若具义说。各有二因。如四卷经云。大慧。
    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是现识因。取种种尘。
    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解云。不思议
    熏者。谓无明能熏真如。不可熏处而能熏故。
    故名不可思议熏也。不思议变者。所谓真如
    受无明熏。不可变异而变异故。故名不思议
    变。此熏及变甚微且隐。故所起现识行相微
    细。于中亦有转识业识。然举?兼细。故但名
    现识也。取种种尘者。现识所取种种境界。能
    动心海起七识浪故。无始妄想熏者。即彼现
    识名为妄想。从本以来未曾离想。故名无始
    妄想。如上文言。以从本来未曾离念。故名无
    始无明。此中妄想当知亦尔。如十卷经云。阿
    梨耶识知名识相。所有体相。如虚空中有毛
    轮住。不净智所行境界。由是道理故是妄想。
    彼种种尘及此妄想。熏于自相心海令起七
    识波浪。妄想及尘。?而且显。故其所起分别
    事识。行相?显。成相应心也。欲明现识因不
    思议熏故得生。依不思议变故得住。分别事
    识缘种种尘故得生。依妄想熏故得住。今此
    论中但取生缘。故细中唯说无明熏。?中单
    举境界缘也。若因灭下。次显灭义。于中有二。
    一者直明。问曰以下。往复除疑。始中言若因
    灭则缘灭者。随于何位得对治时。无明因灭
    境界随灭也。因灭故不相应心灭者。三种不
    相应心亲依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随灭
    也。缘灭故相应心灭者。三种相应染心亲依
    境界缘起。故境界灭时亦随灭也。依是始终
    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非约刹那生
    灭义也。此下第二往复除疑。先问。后答。问中
    言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者。对外道说而作是
    问。如十卷经云。若阿梨耶识灭者。不异外道
    断见戏论。诸外道说。离诸境界。相续识灭。相
    续识灭已。即灭诸识。大慧。若相续识灭者。无
    始世来诸识应灭。此意正明诸外道说。如生
    无想天。入无想定时。离诸境界。相续识灭。根
    本灭故。末亦随灭也。如来破云。若彼众生入
    无想时。众生之本相续识灭者。六七识等种
    子随灭。不应从彼还起诸识。而从彼出还起
    诸识。当知入无想时。其相续识不灭。如是
    破也。今此论中依此而问。若入无想定灭尽
    定时。心体灭者。云何还续。故言若心灭者云
    何相续也。若入彼时心体不灭还相续者。此
    相续相何由永灭。故言云何说究竟灭也。答
    中有三。谓法喻合。初法中所言灭者。如入无
    想等时。说诸识者。但灭?识之相。非灭阿
    梨耶心体。故言唯心相灭。又复上说因灭故
    不相应心灭者。但说心中业相等灭。非谓自
    相心体灭也。喻中别显此二灭义。如风依水
    而有动相者。喻无明风依心而动也。若水灭
    者则风断绝无所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者。
    喻于入无想等之时。心体不灭。故诸识相续
    也。是答初问也。唯风灭故动相随灭者。到佛
    地时无明永灭。故业相等动亦随灭尽。而其
    自相心体不灭。故言非是水灭也。是答后问
    明究竟灭。合中次第合前二义。非心智灭者。
    神解之性名为心智。如上文云智性不坏。是
    明自相不灭义也。余文可知。问。此识自相。为
    当一向染缘所起。为当亦有不从缘义。若是
    一向染缘所起。染法尽时自相应灭。如其自
    相不从染缘故不灭者。则自然有。又若使自
    相亦灭同断见者。是则自相不灭还同常见。
    答。或有说者。梨耶心体是异熟法。但为业惑
    之所辨生。是故业惑尽时。本识都尽。然于
    佛果。亦有福慧二行所惑大圆镜智相应净
    识。而于二处心义是同。以是义说心至佛果
    耳。或有说者。自相心体。举体为彼无明所
    起。而是动静令起。非谓辨无令有。是故此心
    之动。因无明起。名为业相。此动之心。本自为
    心。亦为自相。自相义门不由无明。然即此无
    明所动之心。亦有自类相生之义。故无自然
    之过。而有不灭之义。无明尽时动相随灭。心
    随始觉还归本源。或有说者。二师所说皆有
    道理。皆依圣典之所说故。初师所说得瑜伽
    意。后师义者得起信意。而亦不可如言取义。
    所以然者。若如初说而取义者。即是法我执。
    若如后说而取义者。是谓人我见。又若执初
    义。堕于断见。执后义者。即堕常见。当知二义
    皆不可说。虽不可说而亦可说。以虽非然而
    非不然故。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以下。广
    释生灭门内有二分中。初正广释竟在于前。
    此下第二因言重明。何者。如上文言。此识有
    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然其摄义前
    已广说。能生之义犹未分明。是故此下广显
    是义。文中有五。一者举数总标。二者依数列
    名。三者总明熏习之义。四者别显熏习之相。
    第五明尽不尽义。举数。列名。文相可知。第
    三之中。先喻。后合。合中言真如净法者。是本
    觉义。无明染法者。是不觉义。良由一识含此
    二义。更互相熏。遍生染净。此意正释经本所
    说不思议熏不思议变义也。问。摄大乘说。要
    具四义。方得受熏。故言常法不能受熏。何故
    此中说熏真如。解云。熏习之义有其二种。彼
    论且约可思议熏。故说常法不受熏也。此论
    明其不可思议熏。故说无明熏真如。真如熏
    无明。显意不同。故不相违。然此文中生灭
    门内性净本觉说名真如。故有熏义。非谓真
    如门中真如。以其真如门中不说能生义。云
    何以下第四别明。于中有二。先染。后净。染中
    亦二。先问。后答。答中有二。略明。广显。略中
    言依真如法有无明者。是显能熏所熏之体
    也。以有无明熏习真如者。根本无明熏习义
    也。以熏习故有妄心者。依无明熏有业识心
    也。以是妄心还熏无明。增其不了。故成转
    识及现识等。故言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是
    境界还熏现识。故言熏习妄心也。令其念着
    者。起第七识也。造种种业者。起意识也。受一
    切苦者。依业受果也。次广说中。广前三义。从
    后而说。先明境界。增长念者。以境界力增
    长事识中法执分别念也。增长取者。增长四
    取烦恼障也。妄心熏习中。业识根本熏习者。
    以此业识能熏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
    相相续。彼三乘人出三界时。虽离事识分段
    ?苦。犹受变易梨耶行苦。故言受三乘生灭
    苦也。通而论之。无始来有。但为简?细二种
    熏习。故约已离?苦时说也。增长分别事识
    熏习者。在于凡位说分段苦也。无明熏习中。
    根本熏习者。根本不觉也。所起见爱熏习者。
    无明所起意识见爱。即是枝末不觉义也。云
    何以下次明净熏。于中有二。先问。后答。答中
    亦二。略明。广显。略中先明真如熏习。次明妄
    心熏习。此中有五。初言以此妄心乃至自信
    已性者。是明十信位中信也。次言知心妄动
    无前境界修远离法者。是显三贤位中修也。
    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者。是明初地见道唯
    识观之成也。种种以下乃至久远熏习力故。
    是显十地修道位中修万行也。无明即灭以
    下。第五显于果地证涅??也。次广说中。先明
    妄熏。于中分别事识者。通而言之。七识皆名
    分别事识。就强而说。但取意识。以分别用强。
    通缘诸事故。今此文中就强而说。此识不知
    诸尘唯识。故执心外实有境界。凡夫二乘虽
    有趣向。而犹计有生死可厌。涅??可欣。不异
    分别事识之执。故名分别事识熏习。意熏习
    者。亦名业识熏习。通而言之。五种之识皆
    名为意。义如上说。就本而言。但取业识。以最
    微细。作诸识本。故于此中业识名意。如是业
    识见相未分。然诸菩萨知心妄动无别境界。
    解一切法唯是识量。舍前外执。顺业识义。故
    名业识熏习。亦名为意熏习。非谓无明所起
    业识。即能发心修诸行也。真如熏习中有三。
    一者举数总标。二者依数列名。三者辨相。辨
    相中有二。一者别明。二者合释。初别明中。先
    明自体熏习。于中有二。一者直明。二者遣疑。
    初中言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者。是在本
    觉不空门也。作境界之性者。是就如实空门
    境说也。依此本有境智之力。冥熏妄心。令起
    厌乐等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问意可知。答
    中有二。初约烦恼厚薄明其不等。后举遇缘
    参差显其不等。初中言过恒沙等上烦恼者。
    迷诸法门事中无知。此是所知障所摄也。我
    见爱染烦恼者。此是烦恼障所摄也。答意可
    知。又诸佛以下。明缘参差。有法喻合。文相可
    见也。用熏习中。文亦有三。所谓总标。列名。
    辨相。第二列名中差别缘者。为彼凡夫二乘
    分别事识熏习而作缘也。能作缘者。十信以
    上乃至诸佛皆得作缘也。平等缘者。为诸菩
    萨业识熏习而作缘也能缘者。初地以上乃
    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方作平等缘故。第三
    辨相中。先明差别缘。于中有二。合明。开释。
    开释中亦有二。先开近远二缘。后开行解二
    缘。增长行缘者。能起施戒等诸行故。受道缘
    者。起闻思修而入道故。平等缘中有二。先明
    能作缘者。所谓以下。释平等义。依于三昧平
    等见者。十解以上诸菩萨等。见佛报身无量
    相好。皆无有边。离分齐相。故言平等见诸佛
    也。若在散心。不能得见如是相好离分齐相。
    以是故言依于三昧也。上来别明体用熏习
    竟。此下第二合释体用。于中有二。总标。别
    释别释中。先明未相应中。言意意识熏习者。
    凡夫二乘名意识熏习。即是分别事识熏习。
    初发意菩萨等者。十解以上名意熏习。即是
    业识熏习之义如前说也。未得无分别心与
    体相应者。未得与诸佛法身之体相应故。未
    得自在业与用相应故者。未得与佛应化二
    身之用相应故。已相应中。法身菩萨者。十
    地菩萨。得无分别心者。与体相应故。与诸佛
    智用相应者。以有如量智故。自然修行者。八
    地以上无功用故。因言重显有五分中。第四
    别明二种熏习竟在于前。此下第五明二种
    熏尽不尽义。欲明染熏违理而起故有灭尽。
    净法之熏顺理而生。与理相应故无灭尽。文
    相可知。显示正义分内正释之中。大有二分。
    第一释法章门竟在于前。此下第二释义章
    门。上立义中立二种义。所谓大义及与乘义。
    今此文中。正释大义。兼显乘义。于中有二。一
    者总释体相二大。二者别解用大之义。初中
    言自体相者。总牒体大相大之义也。次言一
    切凡夫乃至诸佛无有增减毕竟常住者。是
    释体大。上立义中言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
    如平等不增减故。次言从本以来性自满足
    以下。释相大义。上言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
    足无漏性功德故。文中有二。一者直明性功
    德相。二者往复重显所以。问意可知。答中有
    二。总答。别显。别显之中。先明差别之无二
    义。后显无二之差别义。此中亦二。略标。广
    释。略标中言。以依业识生灭相示者。生灭相
    内有诸过患。但举其本。故名业识。对此诸患。
    说诸功德也。此云何示以下。别对众过以显
    德义。文相可知复次真如用者。以下第二别
    释用大之义。于中有二。总明。别释。初中亦二。
    一者对果举因。二牒因显果。初举因中亦有
    三句。先行。次愿。后明方便。初言诸佛本在因
    地乃至摄化众生者。举本行也。次言立大誓
    愿乃至尽于未来者。举本愿也。次言以取众
    生乃至真如平等者。是举智悲大方便也。以
    有以下。第二显果。于中亦三。初言以有如
    是大方便智者。牒前因也。次言除灭无明见
    本法身者。自利果也。自然以下。正显用相。此
    中三句。初言不思议业种种之用者。明用甚
    深也。次言则与真如等遍一切处者。显用广
    大也。又亦以下。明用无相而随缘用。如摄论
    言譬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此之谓也。总
    明用竟。此用以下第二别释。于中有三。总标。
    别解。往复除疑。别解中亦有二。一者直显别
    用。二者重牒分别。初中亦二。先明应身。后显
    报身。初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二乘未知
    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之义。今见
    佛身。亦计心外顺意识义。故说依分别事识
    见。此人不知依自转识能现色相。故言不知
    转识现故见从外来。然其所见有分齐色。即
    无有边离分齐相。彼人唯取有分齐义。未解
    分齐则无有边。故言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也。报身中言依于业识者。十解以上菩萨。能
    解唯心。无外尘义。顺业识义以见佛身。故
    言依于业识见也。然此菩萨知其分齐即无
    分齐。故言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乃至不毁不
    失也。此无障碍不思议事。皆由六度深行之
    熏。及与真如不思议熏之所成就。依是义故
    名为报身。故言乃至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
    报也。然此二身。经论异说。同性经说秽土成
    佛。名为化身。净土成道。名为报身。金鼓经
    说。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相。名为应身。随六
    道相所现之身。名为化身。依摄论说。地前所
    见。名变化身。地上所见。名受用身。今此论
    中。凡夫二乘所见六道差别之相。名为应身。
    十解已上菩萨所见离分齐色。名为报身。所
    以如是有不同者。法门无量。非唯一途。故
    随所施设。皆有道理。故摄论中为说在前散
    心所见有分齐相。故属化身。今此论中明此
    菩萨三昧所见离分齐相。故属报身。由是道
    理。故不相违也。又凡夫所见以下。第二重牒
    分别。先明应身。文相可知。复次以下。显报身
    相。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所见。
    初中言以深信真如法故少相而见者。如十
    解中。依人空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解。故名少
    分也。若得净心以下。显地上所见。若离业
    识则无见相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与现
    相。故离业识。即无见相也。问曰以下。往复除
    疑。文相可见。显示正义之内大分有二。第一
    正释所立法义竟在于前。复次以下第二开
    示从筌入旨之门。于中有三。总标。别释。第三
    总结。总标中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名
    色。余四名心也。别释之中。先释色观。摧折诸
    色乃至极微。永不可得。离心之外无可念相。
    故言六尘毕竟无念。非直心外无别色尘。于
    心求色亦不可得。故言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也。如人以下。次观心法。先喻。后
    合。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念已灭未生。
    中无所住。无所住故。即无有起。故知心性实
    不动也。若能以下。第三总结。即得随顺者。是
    方便观。入真如门者。是正观也。对治邪执。文
    亦有四。一者总标举数。二者依数列名。三者
    依名辨相。四者总显究竟离执。列名中言人
    我见者。计有总相宰主之者。名人我执。法我
    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故名法执法执即
    是二乘所起。此中人执。唯取佛法之内初学
    大乘人之所起也。第三辨相中。先明人我见。
    于中有二总标。别释。别释之中。别显五种。各
    有三句。初出起见之由。次明执相。后显对治。
    初执中言即谓虚空是如来性者。计如来性
    同虚空相也。第二中言乃至涅??真如之法
    亦毕竟空者。如大品经云。乃至涅??如幻如
    梦。若当有法胜涅??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
    故。第三中言因生灭染义示现者。如上文言。
    以依业识生灭相示。乃至广说故。第四中言
    不离不断等者。如不增不减疏中广说也。第
    五中言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
    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之所说故。上来五执。皆
    依法身如来藏等总相之主而起执故。通名
    人执也。法我见中。亦有三句。初明起见之由。
    见有以下。次显执相。云何以下。显其对治。文
    相可知。复次以下。第四究竟离执之义。于中
    有二。先明诸法离言道理。后显假说言教之
    意。文相可见。第三发趣分中有二。一者总
    标大意。二者别开分别。初中言一切诸佛所
    证之道者。是举所趣之道。一切菩萨以下。显
    其能趣之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佛所证道。
    故言分别发趣道相也。略说以下别开分别。
    于中有三。一者举数开章。二者依数列名。三
    者依名辨相。第二中言信成就发心者。位在
    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位中修习信心。信心成
    就。发决定心。即入十住。故名信成就发心也。
    解行发心者。在十回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
    能解法空。随顺法界。修六度行。六度行纯熟。
    发回向心。入向位故。言解行发心也。证发心
    者。位在初地以上。乃至十地。依前二重相
    似发心。证得法身发真心也。第三辨相。文中
    有三。如前次第说三心故。初发心内。亦有其
    三。一明信成就之行。二显行成发心之相。三
    叹发心所得功德。初中亦二。先问。后答。问中
    言依何等人者。是问能修之人。修何等行者。
    问其所修之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者。对发
    心果。问其行成也。答中有二。一者正答所问。
    二者举劣显胜。正答之内。对前三问。初言
    依不定聚众生者。是答初问。显能修人。分别
    三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解以
    上。决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
    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间。趣道之人。发心欲求
    无上菩提。而心未决或进或退。是谓十信。名
    不定聚。今依此人明所修行也。有熏习以下。
    次答第二问。明不定人所修之行。言有熏习
    善根力者。依如来藏内熏习力。复依前世修
    善根力。故今得修信心等行也。言信业果报
    能起十善者。起福分善也。厌生死苦求无上
    道者。发道分心也。得值诸佛修行信心者。正
    明所修道分善根。所谓修行十种信心。其相
    具如一道章说也。迳一万劫以下。答第三问。
    明其信心成就之相。于中有二。一者举时。以
    明信成发心之缘。二者约聚。显其发心所住
    之位。初中言至一万劫信心成就者。谓于十
    信迳十千劫。信心成就。即入十住如本业经
    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入十
    住心。入初住位。解云。此中所入初住位者。谓
    十住初发心住位。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
    亦名信入十心。非谓十解以前十信。何以得
    知而其然者。如仁王经云。习种姓有十心。已
    超二乘一切善地。此习忍已前行十善菩萨。
    有退有进。犹如轻毛随风东西。虽以十千劫
    行十正道。发菩提心。乃当入习忍位。以是文
    证。故得知也。经言十千。即此一万也。言佛菩
    萨教令发心等者。发心之缘。乃有众多。今
    略出其二种胜缘也。如是以下。显其发心所
    住之位。言信心成就乃至入正定聚者。即入
    十解初发心住。以之故言毕竟不退也。即时
    正在习种性位。故言名住如来种中也。其所
    修行随顺佛性。是故亦言正因相应。上来正
    答前三问竟。若有以下。举劣显胜。十信位内。
    有胜有劣。胜者如前进入十住。劣者如此退
    堕二乘地。如摄大乘论云。诸菩萨在十信位
    中。修大乘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众生心
    犹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欲
    修行小乘。大意如是。文相可知。上来明信成
    之行。复次以下是第二显发心之相。于中有
    二。一者直明。二者往复除疑初中言直心者。
    是不曲义。若念真如。则心平等。更无别岐。何
    有回曲。故言正念真如法故。即是二行之根
    本也。言深心者。是穷原义。若一善不备。无
    由归原。归原之成。必具万行。故言乐集一切
    诸善行故。即是自利行之本也。大悲心者。是
    普济义。故言欲拔众生苦故。即利他行之本
    也。发此三心。无恶不离。无善不修。无一众生
    所不度者。是名无上菩提心也。问曰以下。往
    复除疑。问意可见。答中有二。直答。重显。初
    直答中。有喻。有合。略说以下。重显可知。菩
    萨发是心故以下。第三显其发心功德。于中
    有四。初显胜德。次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
    行。初中二句。则得少分见法身者。是明自利
    功德。十解菩萨。依人空门见于法界。是相似
    见。故言少分也。随其愿力以下。显利他德。
    能现八种利益众生者。如华严经叹十住初
    发心住云。此发心菩萨。得如来一身无量身。
    悉于一切世间示现成佛故。然是以下。显其
    微过。如修多罗以下。第三会通权教。如本业
    经云。七住以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
    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
    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间值恶知
    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恶中。乃至广说。今
    释此意但是权语。非实退也。又是菩萨以下。
    第四叹其实行。永无怯弱。即成彼经是权非
    实也。第二解行发心中。言第一阿僧只将欲
    满故于真如法深解现前者。十回向位。得平
    等空。故于真如深解现前也。地前一阿僧只
    欲满故也。是举解行所得发心。次言以知
    法性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等行者。十行位
    中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行。是显发心
    所依解行也。证发心中。在文有二。一者通约
    诸地明证发心。二者别就十地显成满德。初
    中有四。一标位地。二明证义。是菩萨以下。第
    三叹德。发心相以下。第四显相。第二中言以
    依转识说为境界者。转识之相。是能见用。对
    此能见说为境界。以此诸地所起证智。要依
    转识而证真如。故对所依假说境界。直就证
    智。即无能所。故言证者无境界也。第四中言
    真心者。谓无分别智。方便心者。是后得智。业
    识心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就实而言。亦有
    转识及与现识。但今略举根本细相。然此业
    识非发心德。但为欲显二智起时。有是微细
    起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所以合说为
    发心相耳。功德成满。以下第二别显成满功
    德。于中有二。一者直显胜德二者往复除疑。
    初中言功德成满者。谓第十地因行成满也。
    色究竟处示高大身。乃至名一切种智等者。
    若依十王果报别门。十地菩萨第四禅王。在
    于色究竟天成道。则是报佛他受身。如十
    地经摄报果中云。九地菩萨作大梵王。主二
    千世界。十地菩萨作魔醯首罗天王。主三千
    世界。楞伽经言。譬如阿梨耶识。顿分别自心
    现身器世界等。报佛如来亦复如是。一时成
    就诸众生界。置究竟天净妙宫殿修行清净
    之处。又下颂言。欲界及无色。佛不彼成佛。色
    界中上天。离欲中得道。梵网经云。尔时释迦
    牟尼佛。在第四禅魔醯首罗天王宫。与无量
    大梵天王不可说不可说菩萨众。说莲华藏
    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是时释迦
    身放慧光。从此天王宫乃至莲华台藏世界。
    是时释迦牟尼佛。即擎接此世界大众。至莲
    华台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光明宫中。卢舍那
    佛坐百万莲华赫赫光明座上。时释迦佛及
    诸人众一时礼敬卢舍那佛。尔时卢舍那佛
    即大欢喜。是诸佛子谛听。善思修行。我已百
    万阿僧只劫修行心地以之为因。初舍凡夫。
    成等正觉。为卢舍那。住莲华藏世界海。其台
    周遍有千叶。一叶一世界。为千世界。我化
    作为千释迦。据千世界。复就千叶世界。复有
    百亿四天下。百亿菩萨释迦。坐百亿菩提树
    下。如是千叶上佛。是吾化身。千百亿释迦。是
    千释迦化身。吾为本源。名为卢舍那。偈言。我
    今卢舍那。方坐莲华台。乃至广说。此等诸文。
    准释可知。问曰以下第二遣疑。二番问答。即
    遣二疑。初答中有三。先立道理。次举非。后显
    是。初中言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者。
    是立道理。谓一切境界。虽非有边。而非无边。
    不出一心故。以非无边故。可得尽了。而非有
    边故。非思量境。以之故言离想念也。第二
    举非中。言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等
    者。明有所见故有所不见也。第三显是中。言
    离于见想无所不遍者。明无所见故无所不
    见也。言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
    想。体一心原。离妄想故。名心真实。体一心
    故。为诸法性。是则佛心为诸妄法之体。一切
    妄法皆是佛心之相。相现于自体。自体照其
    相。如是了知。有何为难。故言自体显照一切
    妄法。是谓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之由也。次遣
    第二疑。答中言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
    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者。法身如本质。化身
    似影像。今据能现之本质。故言法身不现。如
    摄大乘显现甚深中言。由失故尊不现。如月
    相于破器。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
    间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如于破器
    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实有月不
    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
    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
    奢摩他软滑性故。此二论文。同说佛现及不
    现义。然其所喻少有不同。今此论中以镜为
    喻有垢不现者。约机而说。见佛机熟。说为
    无垢。有障未熟。名为有垢。非谓烦恼现行。便
    名有垢不见。如善星比丘。及调达等。烦恼心
    中能见佛故。摄大乘中破器为喻。明有奢摩
    他乃得见佛者。是明过去修习念佛三昧相
    续。乃于今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于定心
    乃能见佛以散乱心亦见佛故。如弥勒所问
    经论中言。又经说诸禅为行处。是故得禅者。
    名为善行诸行。此论中不必须禅乃初发心。
    所以者何。佛在世时。无量众生皆亦发心。不
    必有禅故。修行信心分中有三。一者举人略
    标大意。二者就法广辨行相。三者示其不退
    方便。初中言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者。上说发趣道相中。言依不定聚众生。今此
    中言未入正定。当知亦是不定聚人。然不定
    聚内。有劣有胜。胜者乘进。劣者可退。为彼胜
    人故说发趣。所谓信成就发心。乃至证发心
    等。为令胜人次第进趣故也。为其劣者故说
    修信。所谓四种信心五门行等。为彼劣人信
    不退故也。若此劣人修信成就者。还依发趣
    分中三种发心进趣。是故二分所为有异。而
    其所趣道理无别也。何等以下第二广释。初
    发二问。后还两答。答信中言信根本者。真
    如之法。诸佛所归。众行之原。故曰根本也。余
    文可知。答修行中。在文有三。一举数总标。二
    依数开门。三依门别解。初中言能成此信者。
    有信无行。即信不熟。不熟之信。遇缘便退。故
    修五行以成四信也。第二开门中。言止观门
    者。六度之中。定慧合修。故合此二为止观门
    也。第三别解。作二分释。前四略明。后一广
    说。初中亦二。一者别明四种修行。复次若人
    以下。第二示修行者除障方便。此第二中亦
    有二句。先明所除障碍。后示能除方法。方法
    中言礼拜诸佛者。此总明除诸障方便。如人
    负债依付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
    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也。忏悔以
    下。别除四障。四障是何。一者诸恶业障。忏悔
    除灭。二者诽谤正法。劝请灭除。三者嫉妒他
    胜。随喜对治。四者乐着三有。回向对治。由是
    四障。能令行者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修
    如是四行对治。是义具如瑜伽论说。又此忏
    悔等四种法。非直能除诸障亦乃功德无量。
    故言免诸障善根增长。是义广说。如金鼓经
    也。止观门中。在文有二。一者略明。二者广
    说。初略中言谓止一切境界相者。先由分别
    作诸外尘。今以觉慧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
    所分别。故名为止也。次言分别生灭相者。依
    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如瑜伽论菩萨
    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
    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
    世俗妙智。当知名观。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
    相。故无所分别。即成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
    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也随顺奢摩
    他观义。随顺?巢?崮枪垡逭摺1嗽粕菽λ??br> 此翻云止。?巢?崮恰4朔?乒邸5?褚氪寺?br> 者。为别方便及与正观。故于正观仍存彼语。
    若具存此语者。应云随顺止观义。及随顺观
    观义。欲显止观双运之时即是正观。故言止
    观及与观观。在方便时。止诸尘相。能顺正
    观之止。故言随顺止观。又能分别因缘相故。
    能顺正观之观。故言随顺观观。云何随顺以
    下。正释此义。渐渐修习者。是明能随顺之方
    便现在前者。是显所随顺之正观也。此中略
    明止观之义。随相而论。定名为止。慧名为观。
    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如瑜伽论
    声闻地云。复次如是心一境性。或是奢摩他
    品。或是?巢?崮瞧贰H粲诰胖中淖≈行囊?br> 境性。名奢摩他品。若于四种慧行中心一境
    性。名?巢?崮瞧贰T坪蚊??胖中淖 N接?br> ?刍。令心内住。等住。安住。近住。调顺。寂静。
    最极寂静。专住一趣。及与等持。如是名为九
    种心住。云何内住。谓从外一切所缘境界。摄
    录其心。系在于内。不外散乱。故名内住。云何
    等住。谓即最初所系缚心。其性?动。未能令
    其等遍住故。次即于此所缘境界。以相续方
    便。澄净方便。挫令微细。遍摄令住。故名等
    住。云何安住。谓若此心虽复如是内住等住。
    然由失念。于外散乱。还复摄录安置内境。故
    名安住。云何近住。谓彼先应如是如是亲近
    念住。由此念故。数数作意内住其心。不令是
    心远住于外。故名近住。云何调顺谓种种相。
    令心散乱。所谓五尘三毒男女等相。故彼先
    应取彼诸相为过患想。由如是相增上力故。
    于彼诸相折挫其心不令流散。故名调顺。云
    何寂静。谓有种种欲恚害等诸恶寻伺。贪欲
    不善等诸随烦恼。令心扰动。故彼先应取彼
    诸法为过患想。由此增上力故。于彼心不流
    散。故名寂静。云何最极静。谓失念故。即彼
    二种暂现行时。随所生起。然不忍受。寻即反
    吐。故名最极静。云何名为专住一趣。谓有加
    行有功用无缺无间三摩地相续而住。故名
    专住一趣。云何等持。谓数修数习数多修习
    为因缘故。得无加行无功用任运转道。故名
    等持。又如是得奢摩他者。复即由是四种作
    意。方能修习?巢?崮恰9蚀艘嗍?巢?崮?br> 品。云何四种?巢?崮恰N接衅?刍依止内心
    奢摩他故。于诸法中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
    遍寻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种。云何名为能正
    思择。谓于净行所缘境界。或于善巧所缘境
    界。或于善行所缘。能正思择尽所有性。云何
    名为最极思择。谓即于彼所缘境界。最极思
    择如所有性。云何名为周遍寻思。谓于彼所
    缘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别作意。取彼相状。周
    遍寻思云何名为周遍思察。谓即于彼境。审
    谛推求。周遍伺察。乃至广说。寻此文意。乃说
    声闻止观法门。然以此法趣大乘境。即为大
    乘止观之行。故其九种心住。四种慧行。不
    异前说。大乘境者。次下文中当广分别依文
    消息也止观之相。略义如是。若修以下第二
    广辨于中有二。先明别修后显双运别修之
    内先止。后观先明止中。即有四段。一明修
    止方法二显修止胜能。三辨魔事。四示利益。
    初方法中。先明能入人。后简不能者初中言
    住静处者。是明缘具。具而言之。必具五缘。一
    者闲居静处。谓住山林。若住聚落。必有喧动
    故。二者持戒清净。谓离业障。若不净者。必须
    忏悔故。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识。五者
    息诸缘务。今略举初。故言静处。言端坐者。是
    明调身。言正意者。是显调心。云何调身。委悉
    而言。前安坐处。每令安稳。久久无妨。次当正
    脚若半跏坐。以左脚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
    左脚指与右髀齐。若欲全跏。即改上右脚必
    置左髀上。次左脚置右髀上。次解宽衣带。不
    坐时落。次当安手。以左手掌置右手上。累手
    相对。顿置左脚上。牵来近身当心而安。次当
    正身。前当摇动其身。并诸支节。依七八反如
    自按摩法。勿令手足差异。正身端直。令肩
    骨相对。勿曲勿耸。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
    不偏不邪。不仰不卑。平面正住。今总略说故
    言端坐也。云何调心者。末世行人。正愿者少。
    邪求者多谓求名利。现寂静仪。虚度岁月无
    由得定。离此邪求。故言正意。直欲定心与理
    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如是名为正意也
    不依以下。正明修止次第。显示九种住心。初
    言不依气息。乃至不依见闻觉知者。是明第
    一内住之心。言气息者。数息观境。言形色者。
    骨琐等相。空地水等。皆是事定所缘境界。见
    闻觉知。是举散心所取六尘。于此诸尘推求
    破坏。知唯自心。不复托缘。故言不依。不依外
    尘。即是内住也。次言一切诸相随念皆除者。
    是明第二等住之心。前虽别破气息等相。而
    是初修。其心?动。故破此尘。转念余境。次即
    于此一切诸相。以相续方便澄净方便。挫令
    微细。随念皆除。皆除驰想即是等住也。次言
    亦遣除想者。是明第三安住之心。前虽皆除
    外驰之想。而犹内存能除之想。内想不灭。外
    想还生。是故于内不得安住。今复遣此能除
    之想。由不存内。则能忘外。忘外而静。即是安
    住也。次言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
    念不灭者。是明第四近住之心。由先修习念
    住力故。明知内外一切诸法。本来无有能想
    可想。推其念念不生不灭。数数作意而不远
    离。不远离住。即是近住也。次言亦不得随心
    外念境界者。是明第五调顺之心。诸外尘相
    念心散乱。依前修习安住近住。深知外尘有
    诸过患。即取彼相为过患想。由是想力折挫
    其心令不外散。故名调顺也。次言后以心除
    心者。是明第六寂静之心。诸分别想令心发
    动。依前调顺。弥觉其患。即取此相为过患想。
    由此想力转除动心。动心不起。即是寂静也。
    次言心若驰散。乃至念念不可得者。是明第
    七最极寂静之心。于中有二。初言心若驰散
    即当摄来。乃至唯心无外境界者。是明失念
    暂驰散外尘。而由念力能不忍受也。次言即
    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者。是明失念
    还存内心。而由修力寻即反吐也。能于内外
    不受反吐。是故名为最极寂静。次言若从坐
    起去来。乃至淳熟其心得住者。是明第八专
    住一趣。谓有加行有功用心。故言常念方便
    随顺观察也。无间无缺定心相续。故言久习
    淳熟其心得住。即是专住一趣相也。次言以
    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者。是
    明第九等持之心。由前淳熟修习力故。得无
    加行无功用心。远离沈浮。任运而住。故名等
    持。等持之心住真如相。故言得入真如三昧。
    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者。略显真如
    三昧力用。由此进趣得入种性不退位故。上
    来所说名能入者。唯除以下。简不能者。修止
    方法竟在于前。复次以下第二明修止胜能。
    是明依前真如三昧。能生一行等诸三昧。所
    言一行三昧者。如文殊般若经言。云何名一
    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
    三昧。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
    差别相。阿难所闻佛法。得念总持辩才智慧。
    于声闻中虽为最胜。犹住量数。即有限碍。若
    得一行三昧。诸经法门。一一分别。皆悉了知。
    决定无碍。昼夜常说。智慧辩才终不断绝。若
    比阿难多闻辩才。百千等分不及其一。乃至
    广说。真如三昧能生此等无量三昧。故言真
    如是三昧根本也。修止胜能竟在于前。或有
    以下第三明起魔事。于中有二。略明。广释。略
    中亦二。先明魔娆。后示对治。初中言诸魔者。
    是天魔也。鬼者。堆惕鬼也。神者。精媚神也。
    如是鬼娆乱佛法。令堕邪道。故名外道。如是
    诸魔乃至鬼神等。皆能变作三种五尘。破人
    善心。一者作可畏事。文言坐中现形恐怖故。
    二者作可爱事。文言或现端政男女故。三非
    违非顺事。谓现平品五尘。动乱行人之心。文
    言等相故。当念以下。次明对治。若能思惟
    如前诸尘。唯是自心分别所作。自心之外。无
    别尘相。能作是念。境相即灭。是明通遣诸魔
    鬼神之法。别门而言。各有别法。谓治诸魔
    者。当诵大乘诸治魔。呪咀念诵之。堆惕鬼
    者。或如虫蝎。缘人头面。攒刺[病-丙+习][病-丙+习]。或复击?^
    人两掖下。或乍抱持于人。或言说音声喧喧。
    及作诸兽之形。异相非一。来恼行者。则应闭
    目一心忆而作如是言。我今识汝。汝是此阎
    浮提中食火臭香偷腊吉支。即见汝喜。汝破
    戒种。我今持戒。终不畏汝。若出家人。应诵
    戒律。若在家人。应诵菩萨戒本。若诵三归五
    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精媚神者。谓十
    二时狩。能变化作种种形色或作少男女相。
    或作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等。非一众多。恼乱
    行者。其欲恼人。各当其时来。若其多于寅时
    来者。必是虎兕等。多于卯时来者。必是兔獐
    等。乃至多于丑时来者。必是牛类等。行者恒
    用此时。则知其狩精媚。说其名字呵啧即当
    谢灭。此等皆如禅经广说。上来略说魔事对
    治。或现以下第二广释。于中有三。一者广显
    魔事差别。以是义故以下。第二明其对治。应
    知外道以下。第三简别真伪。初中即明五双
    十事。一者现形说法为双。二者得通起辩为
    双。谓从或令人以下。乃至名利之事也。三者
    起惑作业为双。谓又令使人以下。乃至种种
    牵缠也。四者入定得禅为双。谓从亦能使以
    下。乃至使人爱着也。五者食差颜变为双。文
    处可见也。问。如见菩萨像等境界。或因宿世
    善根所发。云何简别。判其邪正。解云。实有是
    事。不可不慎。所以然者。若见诸魔所为之相。
    谓是善相。悦心取着。则因此邪僻。得病发
    狂。若得善根所发之境。谓是魔事。心疑舍离。
    即退失善利。终无进趣。而其邪正实难取别。
    故以三法验之可知。何事为三。一以定研磨。
    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观察。如经言。欲知真金。
    三法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尔。难可别识。
    若欲别之。亦须三试。一则当与共事。共事不
    知。当与久共处。共处不知。智慧观察。今藉
    此意以验邪正。谓如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
    了者。应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但
    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逾深。善
    根弥发。若魔所为。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治
    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今则依本修不净观。
    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
    治渐渐坏灭者。当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察
    者。观所发相。推验根原。不见生处。深知空
    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如烧真
    金。其光色若。是伪亦尔。此中定譬于磨。本
    犹于打。智慧观察类以火烧。以此三验。邪正
    可知也。问。若魔能令我心得定。定止邪正。如
    何简别。解云。此处微细。甚难可知。且依先贤
    之说。略示邪正之岐。依如前说九种心住门
    次第修习。至第九时。觉其支体运运而动。当
    动之时。即觉其身如云如影。若有若无。或从
    上发。或从下发。或从腰发。微微遍身。动触发
    时。功德无量。略而说之。有十种相。一静定。
    二空虚。三光净。四喜悦。五倚乐。六善心生
    起。七知见明了。八无诸累缚。九其心调柔。十
    境界现前。如是十法。与动俱生。若具分别。则
    难可尽。此事既过。复有余三智慧观察。言
    当勤正念不取不著者。总显三中前之二法。
    今于此中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别趣。故
    初定研。并依本修。更无别法。所以今说当依
    本修大乘止门正念而住。不取不著者。邪不
    干正。自然退没。当知若心取着。则弃正而成
    邪。若不取着。则因邪而显正。是知邪正之
    分。要在着与不着。不着之者。无障不离。故
    言远离是诸业障也。应知外道以下。第三简
    其真伪。于中有二。初举内外以别邪正。先邪。
    后正。文相可知。若诸以下。次对理事以简真
    伪。于中初显理定是真。行者要修真如三昧。
    方入种性不退位中。除此更无能入之道。故
    言不习无有是处。然种性之位有其二门。一
    十三住门。初种性住。种性者。无始来有。非修
    所得。义出瑜伽及地持论。二六种性门。初习
    种性。次性种性者。位在三贤。因习所成。出本
    业经及仁王经。于中委悉。如一道义中广说
    也。今此中言如来种性者。说第二门习种性
    位也。以修世间以下。次显事定之伪。谓不
    净观安那??念等。皆名世间诸三昧也。若人
    不依真如三昧。直修此等事三昧者。随所入
    境。不离取着。取着法者。必着于我。故属三
    界。与外道共也。如智度论云。诸法实相。其余
    一切皆是魔事。此之谓也。上来第三明魔事
    竟。复次以下。第四利益。后世利益。不可具
    陈。故今略示现在利益。总标。别显。文相可
    知。别明止门竟在于前。复次以下第二明观。
    于中有三。初明修观之意。次显修观之法。其
    第三者。总结劝修。第二之中。显四种观。一法
    相观。谓无触次第而发。言余触者。略有八种。
    一动。二痒。三凉。四暖。五轻。六重。七涩八滑。
    然此八触。未必具起。或有但发二三触者。发
    时亦无定次。然多初发动触。此是依?显正
    定相。次辨邪相。邪相略出十双。一增减。二定
    乱。三空有。四明?。五忧喜。六苦乐。七善恶。
    八愚智。九脱缚。十强柔。一增减者。如动触
    发时。或身动手起。脚亦随动。外人见其兀兀
    如睡。或如着鬼。身手足纷动。此为增相。若其
    动触发时。若上若下。未及遍身。即便坏灭。因
    此都失境界之相。坐时萧索。无法持身。此为
    减相。二定乱者。动触发时。识心及身。为定所
    缚。不得自在。或复因此便入邪定。乃至七日。
    此是定过。若动触发时。心意余乱举。缘异
    境。此为乱过也。三空有者。触发之时。都不见
    身。谓证空定。是为空过。若触发时。觉身贤
    实。犹如木石。是为有过也。四明?者。触发
    之时。见外种种光色。乃至日月星辰。是为明
    过。若触发时。身心?昧。如入?室。是为?过
    也。五忧喜者。触发之时。其心热恼憔悴不悦。
    是为忧失。若触发时。心大踊悦。不能自安。是
    为喜失也。六苦乐者。触发之时。觉身支体
    处处痛恼。是为苦失。若触发时。知大快乐。贪
    着缠缚。是为乐失也。七善恶者。触发之时。念
    外散善。破坏三昧。是为善失。若触发时。无惭
    愧等诸恶心生。是恶失也。八愚智者。触发之
    时。心识迷惑。无所觉了。是为愚失。若触发
    时。知见明利。心生邪觉。是为智失也。九缚
    脱者。或有五盖。及诸烦恼。覆障心识。是为缚
    失。或谓证空得果。生增上慢。是为脱失也。十
    强柔者。触发之时。其身刚强。犹如瓦石。难可
    回转。是为强失。若触发时。心志软弱。易可败
    坏。犹如软渥。不堪为器。是为柔失也。此二
    十种邪定之法。随其所发。若不识别。心生爱
    着。因或失心狂乱。或哭或笑。或惊漫走。或时
    自欲投岩起火。或时得病。或因致死。又复
    随有如是发一邪法。若与九十五种外道鬼
    神法中一鬼神法相应。而不觉者。即念彼道。
    行于彼法。因此便入鬼神法门。鬼加其势。或
    发诸邪定。及诸辩才。知世吉凶。神通奇异。
    现希有事。感动众人。世人无知。但见异人。谓
    是贤圣。深心信伏。然其内心专行鬼法。当
    知是人远离圣道。身坏命终。堕三恶趣。如九
    十六外道经广说。行者若觉是等邪相。应以
    前法验而治之。然于其中亦有是非。何者。若
    其邪定一向魔作者。用法治之。魔去之后。则
    都无复毫厘禅法。若我得入正定之时魔入
    其中现诸邪相者。用法却之。魔邪既灭。则我
    定心明净。犹如云除日显。若此等相虽似魔
    作。而用法治犹不去者。当知因自罪障所发。
    则应勤修大乘忏悔。罪灭之后定当自显。此
    等障相甚微难别。欲求道者不可不知。且止
    傍论。还释本文。上来广辨魔事差别。以是已
    下。第二明治。言智慧观察者。依自随分所
    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观察。即堕
    邪道。故言勿令堕于邪网。此是如前三种验
    中。正为无常。苦。流转。不净。文相可知。如是
    当念以下。第二明大悲观。作是思惟以下。第
    三明誓愿观。以起如是以下。第四明精进观。
    依此四门。略示修观也。唯除坐时以下。第三
    总结劝修。上来第一别明止观。若行以下第
    二合修。于中有三。一总标俱行。第二别明
    行相。三者总结。第二之中。显示二义。先明顺
    理俱行止观。后显对障俱行止观。初中言虽
    念诸法自性不生者。依非有门以修止行也。
    而复即念业果不失者。依非无门以修观行
    也。此顺不动实际建立诸法。故能不舍止行
    而修观行。良由法虽非有而不堕无故也。次
    言虽念善恶业报而即念性不可得者。此顺
    不坏假名而说实相。故能不废观行而入止
    门。由其法虽不无而不常有故也。若修以下。
    对障分别。若修止者。离二种过。一者正除
    凡夫住着之执。遣彼所著人法相故。二者兼
    治二乘怯弱之见。见有五阴怖畏苦故。若修
    观者。亦离二过。一者正除二乘狭劣之心。普
    观众生起大悲故。二者兼治凡夫懈怠之意。
    不观无常懈怠发趣故。以是义故以下。第三
    总结俱行。一则顺理无偏必须俱行。二即并
    对二障必应双遣。以是二义不相舍离。故言
    共相助成等也。止观二行既必相成。如鸟两
    翼。似车二轮。二轮不具。即无运载之能。一翼
    若阙。何有翔空之势。故言止观不具。则无
    能入菩提之道也。修行信心分中有三。一者
    举人略标大意。二者就法广辨行相。此之二
    段竟在于前。复次众生以下第三示修行者
    不退方便。于中有二。先明初学者畏退堕。后
    示不退转之方便。此中有三。一者明佛有胜
    方便。二者别出?多罗说。若观以下。第三释
    经所说意趣。若观法身毕竟得生者。欲明十
    解以上菩萨。得少分见真如法身。是故能得
    毕竟往生。如上信成就发心中言以得少分
    见法身故。此约相似见也。又复初地已上菩
    萨。证见彼佛真如法身。以之故言毕竟得生。
    如楞伽经叹龙树菩萨云。证得欢喜地。往生
    安乐国故。此中论意约上辈人明毕竟生。非
    谓未见法身不得往生也。住正定者。通论有
    三。一者见道以上方名正定。约无漏道为正
    定故。二者十解以上名为正定。住不退位为
    正定故。三者九品往生皆名正定。依胜缘力
    得不退故。于中委悉。如无量寿料简中说。劝
    修分中在文有六。一者总结前说。二者若有
    众生以下举益劝修。三者假使有人以下信
    受福胜。四者其有众生以下毁谤罪重。五者
    当知以下引证。六者是故以下结劝。第二文
    中即有二意。先正劝修究竟以下示其胜利。
    此中二句初示所得果胜。后明能修人胜。第
    三段中有二。先明一食之顷正思福胜。后显
    一日一夜修行功德无边。第四段中有四。先
    明毁谤罪重。是故以下第二试劝。以深以下
    第三释罪重意。一切如来以下第四转释断
    三宝种之意。余之文可见。一部之论有三分
    中。正辨论宗竟在于前。此后一颂。第三总结。
    于中上半。结前五分。下之二句。回向六道

    起信论疏卷下(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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