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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义章卷第三

    义法聚中此卷有八门(四谛义 四缘义 五果义 六因义 四空义 五法三自性义 六种相门义 八识义)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染净因果分别 四理事分别 五十六圣行分别六有作无作有量无量相对分别 七同异分别 八虚实分别 九十谛分别)
    第一释名。苦集灭道。名四圣谛。逼恼名苦。聚
    积称集。寂怕名灭。能通曰道。何故名圣。而
    复云谛。如涅??云。圣者所谓诸佛菩萨。一切
    圣人。就圣辨谛。故云圣谛。何故就圣而辨谛
    乎。良以谛实唯圣所知。非凡能觉。圣所知者
    方名谛。故就圣辨之。所言谛者。世人一向。以
    实释之。此非一向。如涅??中。谛实两别故。
    彼经言。有苦有谛有实。直论苦事。名之为
    苦。就彼苦中。因缘有无法相不谬。故称为
    谛。穷其本性。非有非无。说之为实。通相释
    之。实故名谛。实相云何。今以两门分别释之。
    一随法深浅彰实不同。二随教宗别明实有
    异。言随法者。法之浅深。义别五重。一法相
    实。二虚假实。三空无实。四自体实。亦名性
    实。五缘用实。法相实者。苦集灭道当相实
    尔。故称为实。如彼苦谛。凡夫为乐。圣观实
    苦。故名为实。乃至道谛。凡夫迷谬。妄谓非
    道。圣慧观之。知实是道。故称为实。是以经
    云。苦者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
    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灭苦之道。实是真
    道。如是等法。返对情妄。故说为实。言假实
    者。苦集灭道。实是因缘虚假之法。故名为实。
    于中分别。乃有四种。一因和合假揽别成总。
    二法和合假。苦无常等诸法相成。三妄相虚
    假。如虚空华。非有为有。四妄想虚假。苦集
    灭道妄想假集。如梦所见。此之四种。同名假
    实。良以执定非真实。故因缘虚假名为实也。
    据此返望前门。所论乃是谛相。非是谛实。言
    空实者。苦集灭道。以理穷之。实是空寂。本
    无所有。故名为实。于中分别。乃有五种。一者
    阴上无人之空。二因和合中无性之空。三法
    和合中无性之空。四者妄相虚无之空。五者
    妄想虚无之空。此之五种。同名空实。据斯返
    望前门。所说因缘假有。是其谛相。非是谛实。
    言体实者。苦集灭道。穷其本性。实是真实如
    来藏性。是以经言。于圣谛处说如来藏。又
    涅??中。宣说苦实乃至道实。即是佛性常乐
    我净。谛实如此。故称为实。于中分别。有其二
    种。一如实空。二如实不空。如实空中。有二
    种空。一无相空。谓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
    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
    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非自相。非
    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相。非自他俱相。如是
    一切妄心分别。皆不相应。二无性空。恒沙佛
    法。同一体性。互相缘集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故名为空。如就诸法说之为有诸法外。无别
    有一有性可得。还即说此有等诸法。以之为
    无是诸法外。无别有一无性可得。还即说此
    有无等法。为非有非无。有无等外。无别有一
    非有非无自性可得。以此类知一切诸法。毕
    竟无性。故名为空。空义如是。言不空。如来
    藏中。从本已来具二种相。一如实心。所谓真
    实阿梨耶识神智性之。以阿梨耶神智性
    故。与无明合。便起妄智。远离无明。便为正
    智。二如实法。于彼自性清净心中备具一切
    恒沙佛法。如妄心中备具一切诸虚妄法。以
    真心中具诸法故。与妄想合。能熏妄心。起种
    种行。远离妄想。便成法界广大行德。此空不
    空。同是谛实据斯返望前门之中。遣相明空。
    乃是谛相非谛实也。缘用实者。苦集等相。究
    竟穷之。实是法界缘起集用。不染而染。起苦
    集用。不净而净。起灭道用。灭道有二。一随
    妄集起。对治灭道。二舍妄显真。真实灭道。谛
    实如此。故名为实。上来五种。随分皆实。故
    称为谛。言随教者。教别既殊。明实亦异。?酬?br> 法中。说实有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法相实
    尔。二者空实。阴上无人未空法体。成实法中。
    说实亦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实是因缘名
    用假有。二者空实。实无定相未空因缘。宜明
    苦中法相实尔。名之为实。未说虚假空寂等
    义。成实法中。辨明苦等。实是名用虚假之
    法。无有定性。故曰为实。据斯返望前宗所明。
    建立定性。非真实也。若就大乘破相教中辨
    实亦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实是妄相虚幻
    之有。二者空实。实无因缘假名之相。不但无
    性。相亦叵得。据斯返望前成实中未空幻化
    因缘法。故不名为实。若就大乘显实教中辨
    实亦二。一空二有。于中分别。略有二门。一依
    持门。妄想所取苦集灭道于情为有。于理实
    无。名为空实。妄情所依如来藏性。相虽叵见。
    而实是有。名为有实。故经说为不空藏矣。
    二缘起门。如来藏性体。如一味名为空实。缘
    起苦集灭道之用。名为有实。如经中说。自
    性清净。不染而染。十二因缘。皆一心作。生
    死二法是如来藏法界轮转。名曰法身众生。
    如是等言。是其真实缘起苦集。如来藏性。显
    成法身菩提涅??诸地行德。即是真实缘起
    灭道。谛实如此。称之为实。宗别既然。随宗
    皆实。故称为谛四谛名义。略释云尔。第二
    门中。开合辨相。何者是苦苦之体相。开合不
    定。或总为一。谓摄诸苦为一苦谛。或分为二。
    所谓分段变易生死。六道之报。名为分段。三
    乘圣人微细生灭。说为变易。或分为三所谓
    苦苦坏苦行苦。辨此三苦。略有五门。一对缘
    分别。二约缘就体分别。三约三种无常分
    别。四诸过相显。五对三受以辨通局。言对缘
    者缘别内外。内谓自心。外者所谓刀杖等缘。
    外中复二。一逆二顺逆者所谓刀杖等事一
    切苦具。顺者所谓己身命财亲戚之类。缘别
    如此。从彼逆缘。逼而生恼。名为苦苦。刀杖等
    缘。能生内恼。说之为苦。从苦生苦。故曰苦
    苦。从彼顺缘离坏生恼。名为坏苦。内心涉境。
    说名为行。缘行生厌。厌行生恼。故名行苦。第
    二对缘就体辨者。心性是苦。依彼苦上。加以
    事恼。苦上加苦。故云苦苦。就斯以论。向前
    三苦。至此门中。通名苦苦。谓性苦上。加前苦
    苦坏苦行苦。斯名事恼。有为之法前后生灭。
    无常败坏。名为坏苦。即此有为迁流名行。迁
    流不安。故名行苦。言约三种无常辨者。于彼
    分段无常分齐。宣说苦苦。于有为法性苦之
    上。加彼三世分段?苦。苦上加苦。故名苦苦。
    又以三世分段?苦。显有为法体性是苦。亦
    名苦苦。就念无常。宣说坏苦。彼念无常迁流
    灭坏。故名坏苦。是即向前第二门中行坏两
    苦。至此门中。同名坏苦。就彼自性不成无常。
    宣说行苦。同体四相。互相集起。故名为行。
    以此门中同体。四相共破坏行性。不成行
    性。无安故名行苦。言以诸过互相显者。过有
    三种。谓苦无常及与无我。以苦显苦。名为苦
    苦。谓以事恼显有为法体性苦也。无常故苦。
    名为坏苦。无我故苦。名为行苦。以法无我因
    缘虚集故。称为行。有为行故。体性是苦。言对
    三受辨通局者。受别有三。谓苦乐舍。违缘生
    恼。名为苦受。顺缘生适。名为乐受。中容境界
    所生受心。舍前苦乐。故名舍受。三受如是。对
    之云何。如经中说。苦受之中。即具三苦。心性
    是苦。于性苦上。加彼对缘所生事恼。即名苦
    苦。前后生灭。无常败坏。名为坏苦。即此前后
    迁流集起。名曰行苦。亦可有为自性虚集。名
    为行苦。乐舍二受。各具二苦。所谓行坏。行坏
    之相。不异前释。三苦如是。又如经中。分为
    八苦。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
    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辨此八苦。略
    有三门。一释其名。二辨其相。三对三苦。共相
    收摄。先释其名。言生苦者。报分始起。谓之为
    生。生时有苦。就时立称。故名生苦。衰变名
    老。老时有苦。就时为目。名为老苦。四大增
    损。谓之为病。病时有苦。就时彰名。称曰病
    苦。阴坏名死。死时有苦。就时立目。名为死
    苦。亦可。此等当体为名。即指生老病死为苦。
    故云生老病死苦也。爱别离者。所念分张名
    爱别离。爱别生恼。就缘立称。名爱别离。怨
    憎会者。所恶强集名怨憎会。怨会生恼。就缘
    立称。名怨憎会。求不得者。所??不称。名求不
    得。因彼生恼。就缘立称。是故名为求不得
    苦。五盛阴者。五阴炽盛。名五盛阴。阴盛是苦。
    就体立称。是故名为五盛阴苦。亦盛者。盛
    受之义。五阴之中。盛前七苦。是故名为五盛
    阴苦。若正应言五阴盛苦。名义如是。次辨
    其相。何者生苦。如五王经说。始从识支乃至
    出胎。名之为生。涅??经云。生通始终。始终
    不同。经分为五。一者初出。所谓识支报始
    名初。初起名出。二者至终。谓名色支色心具
    足。对前说终。三者增长。谓前名色增为六
    入。四者出胎。五者种类。谓出胎后乃至老死。
    于中运运刹那新起。名之为生。何者老苦。如
    涅??中。释有两义。一者终身老。所谓发白
    形枯色变。是时名老。二者念念老。始从识支
    乃至老死。运运迁迁。名之为老。就念念中。
    经分为二。一者增长。谓从识支乃至盛年。念
    念迁变。二者灭坏。年衰已后念念老也。何者
    病苦。如涅??中。释有两义。一者身病。所谓
    四大增损不调及余客病。二者心病。所谓欢
    喜忧愁恐怖愚痴等也。何者死苦。如涅??中
    说死有三。一放逸死。谓谤大乘方等经典。二
    破戒死。谓犯三世诸佛禁戒。三坏命死。所谓
    身尽。此坏命中经分为二。一命尽死。二外缘
    死。命尽死中。经说有三。一者命尽而福不尽。
    正报虽灭。依报犹存。二者福尽而命不尽。依
    报虽亡。正报犹在。此亦通名命尽死也。三福
    命俱尽。依正俱灭。外缘死中。经说有三。一
    者自害。二者他害。三者俱害。何者是其爱别
    离苦。所别有二。一内二外。内者自身。外者所
    谓亲戚眷属及余资生。何者是其怨憎会苦。
    怨憎有二。一内二外。内者所谓三恶道报。外
    者所谓刀杖等缘。何者是其求不得苦。所求
    有二。一因二果。因中有二。一者恶法求离不
    得。二者善法求欲不得。果中亦二。一者苦事
    求离不得。二者乐事求欲不得。苦复有二。一
    内二外。三涂苦报求离不得。是名为内刀杖
    等苦。求离不得是名为外。乐事亦二。一内
    二外。人天乐果求欲不得。是名为内。资生眷
    属求欲不得。是名为外。何者是其五盛阴苦。
    如涅??说。通摄前七。以为第八五盛阴苦。
    八苦体相。?辨如是。次对三苦。共相收摄。八
    中前七。别配三苦。后一是总。总摄三苦。就前
    七中。有通有别。即坏即苦即行即苦。义通前
    七。不待言论。缘而致恼。义有隐显。生老病
    死。苦苦所收。若缘老时。失于庄色。病失强
    力。死失寿命。而致恼者。坏苦所摄。爱别离
    者。坏若所收。怨憎会中。义有两兼。三涂苦
    报刀杖等。缘而强聚集。苦苦所收。涉求之行
    而强现前。行苦所摄。求不得中。义具三苦。于
    恶于苦。求离不得。苦苦所收。于善于乐。求合
    不得。坏苦所摄。涉求行心。求离不得。即是行
    苦。五盛阴中。一切斯具八苦。如是如地持
    中。随别分为百一十苦。若广分之。苦乃无量。
    苦谛如是。次辨集谛。开合非一。总唯一集。或
    分为二。二有三门。一就性分二。唯善与恶。无
    记无报。是以不论。二缘正分二。唯业烦恼。业
    为正集。故烦恼缘集。三?细分二。所谓分段
    变易之因。或分为三。所谓三界生死之因。据
    斯统摄一切分段变易之因。悉在其中。或分
    为四。分段变易。各有缘正。合为四也。分段
    因中。有漏业因。四住为缘。变易因中。无涉
    业因。无明为缘。问曰。无涉云何为因。缘照
    无漏。能生三乘生灭法身。故说因耳。或分
    段为五。所谓五道生死因也。或分为六。所
    谓六道生死之因。又分段中。三有之因。变易
    因中。三乘之因。亦得分六。或分为十。五道因
    中。各有缘正。故有十也。或分十二。六道因
    中。各有缘正。即为十二。又分段中。三有之
    因。各有缘正。变易之中。三乘之因。亦有缘
    正。以此通论。亦有十二。故经说言。又如取
    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无漏业因无明为缘。
    生阿罗汉及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
    等。若广分别。集亦无量。集谛如是。次辨灭
    谛。开合非一。总唯一灭。或分为二。二有四
    门。一约所灭因果分二。生死因尽。是有余灭。
    生死果丧。是无余灭。二约所灭分段变易二
    种分二。分段死尽。是有余灭。变易死尽。是无
    余灭。三大小分二。二乘所得。是其小灭。佛菩
    萨所得。是其大灭。四性净方便。分为二种。无
    始法性。本隐今显。是性净。灭断障而得。是方
    便灭。或分为三。三有三门。一约所灭假实空
    心。以之为三。因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假心。
    法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实心。无漏之慧。
    是其空心。灭此三心。为三灭也。假实两心。成
    实法中。闻慧伏灭。暖等已去。见理永灭。大乘
    法中。善趣伏灭。种性已上。渐次永灭。若论空
    心。成实法中。灭定暂灭。无余涅??。毕竟永
    灭。大乘法中。种性已上。随分渐灭。真德渐
    显。至佛乃尽。二约所灭烦恼业苦。三分分别。
    三就人分别。谓三乘人所得灭也。或分为四。
    分段之中。因果尽处。分为二种。变易之中。因
    果尽处。亦分二种。故合四也。又复经中宣
    说。涅??远离十想。亦得分十。此义如后涅
    ??章中具广分别。随义异论。数别难穷。灭谛
    如是。次辨道谛。开合非一。总唯一道。或分为
    二。二有四门。一因果分二。因所行。是其因
    道。果中所成。是其果道。二约对治分二。所
    谓分段变易对治。为二道也。三大小分二。二
    乘所行。以为小道。大乘所行。以为大道。四真
    妄分二。缘修对治。是其妄道。真实行德。是其
    真道。或分为三。三有五门。一闻思修分为三
    种。此义如后三慧章中具广分别。二戒定慧
    分为三种。戒定通具慧为道体。三证助不住
    开分三种。四约位分三。所谓见修及无学道。
    五随人分三。谓三乘人所行道也。或分为四。
    四有三门。一就行分四。谓闻思修证。二约位
    分四。谓方便道见道修道及无学道。三随人
    分四。谓声闻缘觉菩萨及与佛道。或分为五。
    谓闻思修报生识智及与证智。声闻乘中见
    修无学。分之为三。缘觉大乘各别为二。合有
    五也。或分为六。谓三乘中各分因果。或分为
    七。谓七觉支。或分为八。谓八正道。或分为九。
    谓三乘中。各有见修及无学道。或复分为三
    十七道。广则无量。道谛如是。第三门中。分
    其染净因果差别。四中前二。是其染法。后二
    净法。举染令厌。彰净令欣。就前染中。先果后
    因。净中亦尔。先果后因。故有四别。诸法之起。
    先因后果。何故谛中先果后因。观门有二。一
    顺二逆。寻因趣果。是其顺观。从果寻因。是其
    逆观。今依逆观故。先明果后彰因矣。良以果
    兼美恶显著。欣厌义强。是以先明。因相微隐。
    欣厌义微。是以后说。第四门中。理事分别。
    宗别不同。所说亦异。依如?酬肌A?拦?稹?br> 是其事苦。即此事上。有苦无常空无我等四
    义宽通。说为理苦。又复一切有漏诸法。莫
    问内外。但从前生后。不简近远?细之别。悉
    是果义。于此果上。具苦无常空无我等四种
    道义。尽是理苦。六道因果。是其事集。即此
    事上因集有缘四义。齐通说为理集。又复一
    切有漏诸法。莫问内外。但前生后。不简近远
    ?细之殊。悉是因义。于此因中。因集有缘四
    义宽通。尽是理集。以理苦集通诸法故。圣
    人无有一道。有漏中具有二。具苦智处而无
    集智。具集智处而无苦智。随过?细尽亡之
    处。品别无为。是其事灭。即此事上尽止妙出
    四义。齐通说为理灭。戒定慧等三十七品道行
    差别。是其事道。即此事上道如迹乘四义。齐
    通说为理道。若依成实。生死因果。莫问?细。
    一切皆是事苦事集。无漏因果。是事灭道。即
    此事上缘用虚假无性之空。是其理也。缘用
    虚假。是世谛理。无性之空。是真谛理。大乘
    法中。分段变易二种因果。是事苦集。此二尽
    处。数灭无为。及彼对治。是事灭道。即此事
    中平等实性缘起之相。是其理也。平等实性。
    是真谛理。缘起之相。是世谛理。理之浅深。备
    如初门。第五十六圣行分别。四谛之中。各
    有四行。故有十六。苦中四者。谓苦无常空与
    无我。逼恼名苦。苦法迁流。说为无常。苦非我
    所。故名为空。苦非我体。名为无我。问曰。苦
    中唯有此四。更有余义。义别众多。如华严
    说。所谓果报.担累.危脆.怨毒.恼害.障碍.系
    缚.阴盖.遮难.难苦事等。如是非一。今据一门
    且论此四。问曰。何故偏说此四。释言。苦中义
    别众多。既言且论。宁可具责。问曰。无常通苦
    集道。空与无我遍通四谛。以何义故偏摄苦
    中。释言。法门有通有别。若就通门。无常空
    等。义通余谛。今就别门。无常空等身边两
    见。对治法故。摄入苦中。是义云何。身边两
    见。迷苦而生。无常治边。空与无我。对治身
    见。是故随对摄入苦中。何故身边偏迷苦生。
    报法?现相状显著。人多取此。以为神主。随
    计断常。是故身边偏缘苦生。此义具释如十
    使章。问曰。苦中具有四行。以何义故偏名苦
    谛。不名无常无我等谛。释言。皆得不可并
    彰。且说苦耳。设立余名。会归一难。又随义
    释。非无所以。义释有三。一苦?易觉。人皆同
    识。就易以名。二苦过?重。生厌义强。故偏
    名之。三苦义唯别不通余谛。故偏名苦。余无
    常等。无如是义。故经论中。多不说之。集中四
    者。谓因集有缘。能生曰因。聚果名集。能有
    来果。故评为有。缘此得报。故说为缘。问曰
    集中唯有此四。更有余义。释言。集中义别无
    量。所谓生造作起灭出由籍方便至到趣向
    次第开道。如是非一。今据一门且论此四。问
    曰。因果正相对法。前苦谛中。不说其果。今集
    谛中。何故说因。释言。苦集各有多义。名皆不
    尽。隐显互彰。何可具责。又复果义。?显易
    识。不假言论。故不说果。因细难觉。故须说
    之。又复苦中。若立果行。无由得显人天乐
    果。是苦无常空无我等。为可厌法。故不说果。
    对苦说因。因即可厌。故说其因。又苦谛中。说
    苦无常。对治爱行。说空无我。对治见行。若说
    其果。无此治能。故不说果。约对治等。说因可
    厌。是以论之。问曰。集中具有四义。何故名中
    偏彰集谛不说因等。释言。皆得不可并存。且
    以集名。又复集义。摄果义显。故偏名矣。灭中
    四者。谓尽止妙出。亦名灭止妙离。尽灭有
    过故云尽灭。寂止恼患故名为止。舍远?碍
    称之为妙。出离缠缚。名出名离。问曰。灭中
    唯有此四。更有余义。释言。灭中义别众多。
    所谓无为寂静安隐解脱不动不燃不炽休息
    无恼清净快乐无碍无相。如是非一。今据一
    门且论此四。问曰。四中以何义故偏名灭谛。
    释言。皆得不可并立。且彰灭耳。又复灭者。除
    遣义彰相显易识故偏名之余止妙等同世俗
    上妙出等故不名矣。道中四者。谓道如迹
    乘。亦名道正迹乘。能通名道。如法正行。名如
    名正。寻之趣向果。故称为迹。依之达到。故
    说为乘。又复运通亦名为乘。问曰。道中唯有
    此四。更有余义。释言。道中义亦非一。所谓
    无漏无碍无障安隐解脱出离清净对治方便
    能度至到。如是非一。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四中以何义故偏彰道名。释言。皆得不
    可并立。且论道耳。又复道者。通到义彰。相显
    易识。故偏名道。十六圣行。辨之?尔。第六
    门中。有作无作。有量无量。相对分别。小乘众
    生所观四谛。名为有作。亦名有量。大乘所观
    名为无作。亦名无量。有作无作。约行分别。有
    量无量。当法分别。云何就行分作无作。据小
    所观。望后犹有无量谛观可皆以修作。对
    后别前。故名有作。据大所观。望后更无余观
    可作。故名无作。总相如是。然彼小中。随义
    别分。有有作无作之义。因中所观。名为有
    作。果中所观。名为无作。大乘亦尔。因中所
    观。名为有作。果中所观。名为无作。量无量
    者。分别有三。一就宽狡明量无量。小乘所
    观苦集二谛。止在分段因之与果。所观灭道。
    唯是分段因果对治。法有局限。故名有量。大
    乘所观苦集。统通分段变易二种因果。苦通
    分段变易之报。集通分段变易之因。灭尽分
    段变易之因果。道摄分段变易对治。法无局
    限。名为无量。二就深浅明量无量。小乘法中。
    依如?酬肌5?骺嗾摺U媸凳强唷2豢闪罾帧D?br> 至道者。真实是道。未说余义。成实法中。唯明
    苦等名用虚假无性之空。未穷法本。故名有
    量。大乘法中。若据说相。明其苦等幻化之有
    毕竟空寂。穷实论之。苦等体性。即是真实。
    如来藏性缘起法界。以穷深故。名为无量。三
    就?细明量无量。小乘之中。总相?观。名为
    有量。大乘法中。别相细观。说为无量。是以
    经言。所说苦谛中智所知。分别是苦。有无
    量种。非诸声闻缘觉所知。我于彼经竟不说
    之。集灭道等类亦同然。此是?细量无量也
    第七门中。明其四谛体之同异。于中四谛
    义差别有二。一者谛相二者谛实。今先就相
    辨其同异。于中灭道有其二种。一者缘修对
    治灭道。谓三乘人除结无为缘修之治。二者
    体证真实灭道。谓佛菩萨体证无为圆通实
    德。今先以彼对治灭道。望于苦集。辨其同异。
    于中灭谛。是无为法。望余三谛。一向别体。苦
    集道谛。同异不定。若依?酬肌?嗉?卸?R畸?
    二细。过业烦恼得今苦果。现业烦恼得当来
    报。是其?也。此乃是其事苦事集。有为之法。
    念念生灭。就此者为。义分苦集。说之为细。
    以为理苦集也。就?以论。若就事论。苦集
    及道。一向别体。若据细辨。苦集同体。道谛不
    同。相状如何。一念有为。从前集起。义说为
    苦。即此有为。能生于后。义说为集。其犹世
    人望父为子望子为父。是故苦集。一向同体。
    道是无漏。不同前二。若依成实。唯说结业。以
    之为集。所受生死。名为苦谛。微细生灭。悉是
    苦摄。一种事相苦集。然彼所说集道别体。
    苦望集道。义别有三。一者苦谛与集同体。谓
    依报心造作集因。集体是苦。故云同体。以彼
    宗中宣说报心体是苦故。二者苦谛与道同体。
    谓依报心修起圣道。道谛是苦。故云同体。问
    曰。?酬己尾蝗缡恰J脱浴?酬济髌浔ㄐ牟怀?br> 续故。集道起时。无其报心。是故苦谛。不与集
    道二谛同体。彼成实中。说报常续。集道起时。
    恒有此报。是故苦谛得与集道二谛同体。三
    者不同。谓余一切无记心中。苦报之心。不与
    集道二谛同也。大乘之中。所说不定。先就分
    段辨其同异。于中苦集略有二种。一就三世
    因果不同。以分苦集。若据斯义。苦集望道所
    辨同异。与成实同。第二就彼微细生灭。义分
    苦集。若据斯义。苦集二谛。一向同体。与??br> 昙同。即此苦集望于道谛。不同?酬肌T坪尾?br> 因。分别有二。一者苦集与道同体。谓依报
    心起于圣道。报心即是苦集所摄。是以苦集
    与道同体。良以大乘亦说报心常相续故。二
    者苦集谛与道别体。谓余一切有漏法中苦
    集谛也。分段如是。次就变易辨其同异。于中
    不定。若就凡时随相?分。单有集谛。随义通
    论。得有苦集同体之理。无明住地。是其集谛。
    即此无明生灭之义。即说为苦。是故苦集同
    一体也。若据圣时三谛同体。一念无漏当分
    治结。即是道谛。即此道者。从前无漏变易业
    生。即名为苦。复能生后。即名为集。是故三
    谛同一体性。对治灭道。望于苦集同异如是。
    次就真实灭道二谛。辨其同异。此二相望。一
    向同体。万德圆寂。即说为灭。虚通之义。即
    说为道。更无别体。是故宣说灭道同体。望彼
    苦集对治灭道。一向别体。真妄异故。谛相如
    是。次就谛实辨其同异。据实以论四谛同体。
    苦集二谛无别体。故用灭道性。以之为体。故
    涅??中说。彼苦集二谛之实。即是佛性。即是
    涅??。即是如来。常乐我净一切佛法。宝性
    论中亦说。法身如来。圣谛及与涅??四法无
    别。灭道二谛无别体。故还即说彼苦集实性。
    以之为体。是以经中说。十二缘以为佛性。
    见十二缘。名为见佛见法见僧。又说。五阴以
    为佛性一苦灭等。良以染净无别体故。经中
    说言。凡夫未成佛菩提为烦恼。众生成佛时
    烦恼为菩提。义在于此。其犹迷人所取之南。
    与彼悟时所解之北无有二性。同异之义。其
    相像此。第八门中。辨其虚实。虚实之状。难
    以一定。于中略以三门分别。一就谛相优劣
    分别。苦集是虚。灭道是实。苦集迷生。所以是
    虚。灭道解起。所以是实。苦集既虚。云何称
    谛。实是虚诳颠倒之法。是故云谛。非同灭道
    二谛实也。二摄法从情。四俱是虚。皆是妄想
    分别法故。故维摩云。见苦断集。证灭修道。
    是即戏论。地经亦说。五地中分别四谛。名
    取染净分别慢也。三?情论法。四俱是实。经
    中设遣除情计不破其法。是以经言。但除
    其病而不除法。法云何实。实有五重。如初门
    中具广分别。究竟穷之。唯有二种。一者体
    实。穷谛本性。唯如来藏真实法界。亦名真
    如。亦名实际。亦名法性。亦名一实。亦名佛
    性。二缘用实。谓清净心不染而染。缘起生死。
    苦集二门。不净而净。缘起涅??。灭道二门。实
    相如是。第九门中。十谛分别。言十谛者。如
    地经说。始从世谛乃至第十菩萨地成如来
    知谛。然彼四谛。统含法界恒沙佛法。随义别
    论。皇繁难计。且从一数十门观之。此十一
    一皆通四谛。就彼四中。直知苦集灭道法相。
    名为世谛。知其空寂无人无法。名第一义。知
    其苦等有二无二一实之相。名为相谛。知其
    缘起法界门别。名差别谛。就彼别中随说不
    同。集成各异名说成谛。迷彼四谛。苦果事起。
    名为事谛。迷之造集。能生后苦。说为生谛。
    解彼四谛。能灭染累。名尽无生谛。解达苦等。
    名入道谛。穷其体实缘起法门。便成大乘如
    实行德。行分因果。是故名为菩萨地。成如来
    智谛。然此四谛。统摄渊廓。难以究穷。且随
    诠况略示网绪
      四缘义四门分别(释名一 辨相二 就法分别三 大小同异四)
    第一释名。所言缘者。由籍之义。缘别不同。故
    分为四。一者因缘。二次第缘。三者缘缘。四增
    上缘。言因缘者。亲生之义。目之为因。用因为
    缘。故曰因缘。次第缘者。籍前心法。次第生
    后。所生之心。次前后起。故名为次。以后生
    故。说之为第。前心与后。次第为缘。名次第
    缘。言缘缘者。六尘境界。为心所缘。故名为
    缘。由彼所缘。与心作缘。故名缘缘。亦可疏
    助。名之为缘。以缘故名缘缘。增上缘者。起
    法功强。故曰增上。以此增上为法缘。故名增
    上缘。于中亦有非增上者。从胜受名。故曰增
    上。此一门竟。次辨其相。四缘之义。诸论不
    同。成实论中。宣说三因。以为因缘。一者生
    因。所谓一切善恶等业。能生一切苦乐等报。
    故名生因。二者依因。所谓色心互相依立。故
    曰依因。其犹尼干立拒举瓶相假而立。彼亦
    如是。三者习因。如人习善增长善法习恶增
    长恶法。如是一切。后起增前。故名为习。用习
    作因。名为习因。用此三因。以为因缘。心法续
    起。为次第缘。六尘生识。以为缘缘。六根生
    识。为增上缘。故成实论云。言缘缘者。所谓
    色等。增上缘者。所谓眼等。若依?酬肌>捅肆?br> 因离合为四。何等为六。一所作因。二共有因。
    三自分因。四者遍因。五相应因。六者报因。
    所作因者。诸法起时。除其自体。万法不障。令
    其得生。名所作因。如空生色。如是等也。共有
    因者。诸法起时。同时同性。共有之法。展转为
    因。名共有因。自分因者。同类之法。籍前生
    后。名自分因。言遍因者。苦集谛下疑见无明。
    增上一切染污法。故名为遍因。于中差别乃
    有十一。苦下有七。所谓五见疑及无明。集下
    有四。邪见见取疑及无明。相应因者。止在心
    法。如心起时。同时即有诸心数法。与心相应。
    是相应法。展转相助。能有所作。名相应因。
    前共有因。相扶体立。此相应因。相扶有用。言
    报因者。一切有漏善不善法。能生一切苦乐
    等报。名为报因。此义广释如六因章。于中自
    分遍因报因相应共有。此之五因合为因缘。
    所作因中离为三缘。以彼所作宽通故尔。就
    所作中。分取心法生后之义。为次第缘。总相
    如是。于中别论。乃有三门。一定别诸心。二就
    生死辨定诸心。三明诸心相生次第。言定别
    者。心别有十。一方便善心。所谓一切闻思修
    等相应之心。二生得善心。谓从过去修习所
    成。信进念等相应善心。三不善心。谓欲界中。
    除身边见余烦恼业相应之心。四秽污无
    记。亦名隐没。谓欲界中身边两见。及上二界
    一切烦恼相应之心。五报生心。谓三界中报
    无记心。六威仪心。谓行住坐卧见闻等心。七
    工巧心。所谓一切营生之心。八变化心。谓依
    诸禅起化之心。九者学心。谓三乘人无漏因
    心。十无学心。谓三乘人无漏果心。此十心中。
    欲界有八。除学无学。成实法中。欲界地中。有
    电光定。得发无漏。若从是义。欲界亦有学无
    学心。?酬疾涣ⅰI?缬邪恕3?簧菩募肮で?br> 心。一切上地。无有不善及工巧心。故成实法
    中。上界得起欲界不善。?酬疾涣ⅰN奚?缰?br> 下三空处。但有六心。除不善心威仪工巧及
    变化心。有余六种。成实法中。无色亦起欲界
    不善。大乘宣说无色界中有形色故亦有威
    仪变化等心。?酬疾涣ⅰ7窍氲刂小5?蟹奖?br> 生得秽污报生四心。彼无无漏。除学无学。余
    如上说。心别如是。次就生死辨定诸心。此
    十心中。二心得生。所谓不善及秽污心。一切
    受生依烦恼故。五心得死。谓生得善.不善.秽
    污.报生.威仪。此五心中。得命终也。不善命
    终。唯在欲界。威仪命终。通欲色界。生得秽
    污。遍通三界。报心不定。?称派持小S卸??br> 说。一家宣说。三禅已还无舍受报。若从是义。
    三禅已还无有报心而命终者。命终必在舍
    受心。故一家宣说。三禅已还亦有报舍。若从
    是义。报心命终。遍通三界。于中下死。向上生
    者。必在生得报生威仪三心中死。若有下地
    不善秽污不上生故。若色界死向下生者。必
    在生得秽污报生威仪心死。一切上地无不
    善故。若无色死向下生者。必在生得秽污报
    生三心中死。彼无不善威仪心故。若欲界死
    欲界生者。五种心中。皆得命终。若色界死当
    地生者。四心命终。除不善心。三禅已还报心
    有无义。如上判。今且论有。若无色死当地生
    者。必在生得秽污报生三心命终。彼无不善
    威仪心故。问何故方便善心学无学心工巧
    变化心。不得命终。以命终时心微劣故。不得
    在此强心中死。生死如是。次辨诸心相生
    次第。于中唯就邻次相生。以明次第。次第有
    七。一同处法相生次第。谓同地法互相因起。
    二于上法修起次第。如依欲善起初禅等。三
    于下法防过次第。如依上地方便善心及秽
    污心起下地中生得善等。四于下法退转次
    第。如依上善退生下结。五于上于下游观次
    第。如九地中漏无漏善互相因起。六于上于
    下受生次第。如彼生得报心等死染污生等。
    七于下于上体用次第。如从净禅起变化心。
    化心次第起净禅等。今就此义以明诸心相
    生次第。先论方便。欲界地中方便善心。于自
    地中能生一切。除欲界中四禅化心。于上能
    生方便善心学无学心。修起次第。从欲界地
    闻思慧等。起初禅地方便善心。游观次第。从
    欲界中闻思慧等。起初二禅方便善心学无
    学心。次第正受。起初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
    心。超越正受。起二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声闻超越禅不过一。故余一切地相望例然。
    若论菩萨。于一切地。随所有心。皆悉能起。何
    故不生上地生得。一切生得。皆随身报。身在
    下地。则无上地生得善故。何故不生上地不
    善。一切上地无不善故。何故不生上地隐
    没。上地隐没。爱着自地。要先起彼方便善
    竟。然后生爱。爱自所得。是故不从下地方便
    经起上地秽污之心。何故不生上地报心。身
    在下地无上报故。何故不生上地秽污。身在
    欲界。虽起初禅眼耳等识。彼所生所生识。
    必依上地眼耳等根。上地之根。必依上地净
    禅而生。不依下地善心生故。何故不生上地
    工巧。一切上地无工巧故。何故不生上地化
    心。上地化心。是其上地净禅果故。欲界如
    是。色界地中方便善心。于自地中。能生一
    切。除自地中上禅化心。于上地中。生方便善
    学无学心。于下欲界。生方便善心生得善心。
    不善秽污及变化心。游观次第。生方便善生
    得善心。欲界生得。是捷疾故。从上方便次第
    生之。余一切地生得善心。皆不如是。退转次
    第。生不善心及秽污心。起用次第。生下化心。
    何故不生欲界地中报生威仪工巧之心。彼
    微劣故。不从上善次第生之同界之中。望于
    下地。得生五心。游观次第。生下方便学无学
    心。退转次第。生下秽污。起用次第。生下化
    心。色界如是。无色界中方便善心。于自地中。
    能生一切。望上不定。空处识处。能生上地方
    便善心学无学心。无所有处。望上唯生方便
    善心。非想地中。无无漏故。不生学心及无学
    心。非想望上更无所生。望于下地得生四心。
    游观次第。生下方便学无学心。退转次第。生
    下隐没四空定心。不起化故。不生化心。方便
    如是。次辨生得。欲界地中。生得善心。于自地
    中。能生一切。除变化心。于上地中。唯生秽
    污。谓欲界中生得命终上一切地染污生故。
    何故不生上地方便学无学心。非方便故。何
    故不生上地生得报生威仪。界地别故。何故
    不生上地化心。以变化心上禅果故。色界生
    得。于自地中。生方便善生得秽污报生威仪。
    除变化心学无学心。于上地中。唯生秽污。于
    下地中。得生不善及秽污心。无色生得。于自
    地中。生方便善生得善心秽污报生。于上地
    中。得生秽污。于下地中。得生不善及秽污心。
    次明不善。得不善心。于欲界中。能生一切。
    除变化心。于上不生。次明秽污。欲界秽污与
    不善同。色界秽污。于自地中。生方便善生得
    秽污报生威仪。除变化心学无学心。于上不
    生。于下欲界。生方便善生得不善及秽污心。
    为依下善防自地退故。起欲界方便善心生
    得善心。于上命终。下染受生。故起欲界不善
    秽污。同界望下生方便善及秽污心。问曰。何
    故色界秽污。得生欲界生得善心。同界下地
    不起生得。释言。欲界生得善心强。利捷疾。能
    防上退。是故起之。上界生得。软钝不利。不能
    防上。所以不起。无色秽污。于自地中。生方
    便善生得秽污及报生心。于上不生。于下欲
    界。生不善心及秽污心。谓彼命终欲界生故。
    于下色界。生方便善及秽污心。为防上退。起
    下方便。上死下生故起染心。同界望下如望
    色界。有人说言。同界望下。但起生得及秽
    污心。论无此言。人之谬语。次辨报心。欲界报
    心。于自地中。除方便善及变化心。生余一
    切。以微劣故。不生方便。非净禅故。不生化心。
    于上地中。但生秽污。谓彼命终上地生故。色
    界报心。于自地中。能起生得秽污报生及威
    仪心。于上地中。但生秽污。于下能生不善秽
    污。谓彼命终下地生故。无色报心。于自地
    中。能起生得秽污报生。于上生染。于下但生
    不善秽污。问曰。不善尚能次第生方便善。报
    心云何不能如是。论自释言。报心羸劣故不
    生善。不善与善境界不异。以见过故。不善心
    后能生善心。又复不善是强盛心。故能生善。
    问曰。若言报心羸劣不生善者。方便善心何
    故生彼。论自释言。善心息时。舍勤方便。故得
    生羸劣报心。次辨威仪。欲界威仪。同欲界报。
    色界威仪。同色界报。次辨工巧。与欲界中报
    威仪同。问曰。威仪及工巧心。何故不生方便
    善心。论言。此二自乐所作。是故不生方便善
    心。何故不起学无学心。非方便故。何故不起
    变化之心。非净禅故。次辨化心。欲界化心。于
    自地中。唯生化心。于上地中。唯生方便。谓从
    化心入根本禅。色界化心。于自地中。唯生化
    心及方便善。同类相起。故生化心。从用归本。
    故生方便。于上唯生方便善心。谓二禅化还
    入二禅。乃至四禅类亦同然。于下不生。次辨
    学心。色界学心。于自地中。生方便善学无学
    心。于上唯生方便善心及与学心。以何义故
    不生无学。上地无学。必依上地净禅起故。于
    下欲界。生方便善生得善心。同界望下。生方
    便善及与学心。以何义故不起生得。如彼杂
    心子注释言。欲界生得。强而捷利故。从学心
    次第生之。上界生得。弱而不利。故学心后。不
    得生之。以何义故不生无学。下地无学。必依
    下地净禅生故。无色学心。与色界同。除望欲
    界。去欲界色远。不生彼故。次辨无学。色界
    无学。于自地中。生方便善及无学心。以何
    义故不生学心。得无学时。舍学心故。退无学
    时烦恼心退。非学心退故。无学心不生学
    心。于上地中。生方便善及无学心。谓阿罗汉
    游戏诸地。或从无漏起有漏心。或从有漏起
    无漏故。于下欲界。生方便善及生得善。亦以
    欲界生得强利故。得生之。同界下地。生方便
    善及无学心。上界生得。不强利故。所以不生。
    无色无学。于自地中。亦生方便及无学心。于
    上于下。类亦同然。次第如是。就所作中。分取
    六尘生识之义。以为缘缘。分取六根生识之
    义。及余一切万法不障。为增上缘。体相如是。
    此二门竟。次就诸法辨定其缘。若生心法。
    具籍四缘。心法必有相应共有。如是等事。即
    是因缘。心籍前生。是次第缘。心籍尘生。是其
    缘缘。心依根起。是增上缘。若依?酬肌N尴?br> 正受灭尽正受。从三缘生。彼宗宣说。无想
    灭尽。是有为法。同时共有生住灭等。互相
    扶助。是其因缘。籍前心起。是次第缘。万法
    不障。是增上缘。以非心法故。无缘缘。自余一
    切非心之法。悉二缘生。所谓因缘及增上缘。
    所有自分共有法等。是其因缘。万法不障。是
    增上缘。不籍前心开导生故。无次第缘。以非
    心法不能缘境故。无缘缘。故杂心云。心及诸
    心法。是从四缘生。二正受从三。谓余说于
    二。若依地持。唯心心法。从四缘生。自余一
    切非心之法。但二缘生。皆无次第缘缘之义。
    故彼论云。次第缘缘。是心心数法。籍前开
    导故有次第。籍彼六尘缘摄受生故有缘缘。
    大智论中。亦同此释。故彼文言。心心数法
    相续无间。名次第缘。心心数法。缘尘生故。名
    为缘缘。准验斯文。次第缘缘。局生心法。不生
    非心。有人释言。非心之法。亦籍缘缘。经论无
    文。直是人语。此言谬浪。无宜辄受。此三门
    竟。次约大小辨其同异。同异之相。如大智
    论说。所言同者。四缘名义。与?酬纪?K?砸?br> 者。小乘法中。随相执言。菩萨了知犹如幻化
    如水中月。但无定性不无幻相。故彼文言。
    如水中月虽可眼见不可手捉。圣人破者。破
    可捉月。不破可见。四缘亦尔。相有体无。不可
    定取。故异二乘。四缘名义。略辨如是
      五果义十门分别(列名辨相一 对六因分别二 对十因分别三 对四缘分别四 对漏无漏分别五 三性分别六 三世分别七 诸地分别八 学等分别九 断法分别十)
    第一门中。列名辨相。五果之义。出地持论。
    ?酬悸壑小R喙惴直稹3暌蛟还?9?鸩煌?R?br> 门说五。五名是何。一是报果。二是依果。三士
    夫果。?酬悸壑小C?τ霉?K脑錾瞎?N褰馔?br> 果。言报果者。善恶等业。得苦乐报。名报果。
    言依果者。依善生善。从恶生恶。如是一切同
    类之法。后依前生。故名依果。士夫果者。如地
    持说。卜占印算宰官理务。如是一切。各有果
    生。名士夫果。士夫是人。士夫所作。名士夫
    果。功用果者。如?酬妓怠9αλ?谩C?τ?br> 果。两言虽异。其义不殊。增上果者。如地持
    说。二十二根。名为增上。各有果生。名增上
    果。如眼生识。如是一切。若依?酬肌R环ㄉ?br> 时。过去现在一切万法。于此不障。皆名增上。
    生法望彼名增上果。此则通矣。不唯止在二
    十二根。解脱果者。依如?酬肌N蘼┦サ兰坝?br> 等智。灭诸烦恼。名解脱果。若依地持。无漏圣
    道。永断烦恼。名解脱果。世俗等智。灭诸烦
    恼。彼不究竟。非解脱果(此一门竟)。次对六因分
    别五果。言六因者。谓所作因。自分因。相应
    因。共有因。遍因。报因。所作因者。一切生时
    万法不障。名所作因。自分因者。一切有为。同
    类相起。名自分因。相应因者。诸心心法。同在
    一时。相应造缘。互相依藉。而有作用。名相应
    因。共有因者。有为法中。同时之法。名为共
    有。共有之法。相依而立。名共有因。前相应
    因。止在心法。相依有用。此共有因。统通三
    聚。相因体立。有斯异也。言遍因者。苦集谛
    下见疑无明遍能增长一切有漏。名为遍因。
    言报因者。善恶等业。能生苦乐。故名报因。此
    义广释如六因章。问曰。何因能得何果。答曰。
    所作得增上果及解脱果。别对如是。通即亦
    得功用果也。以说三缘为所作故。义如下释。
    自分遍因。能得依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报
    因一种。能得报果(此二门竟)。次对十因以明五果。
    此义如后十因章中具广分别(此三门竟)。次对四
    缘分别五果。言四缘者。如向所说。六因之中。
    自分遍因相应共有及与报因。此之五种。说
    为因缘。所作因者。说为三缘。谓次第缘缘缘
    增上缘。就四缘中。因缘一种。能得三果。所谓
    报果依果及功用果。于中报因。能得报果。自
    分遍因。能得依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余之
    三缘。能得三果。次第缘者。得功用果。缘缘一
    种。得增上果。增上缘者。得增上果及解脱果
    (此四门竟)。次对有漏无漏之因以明五果。有漏有
    三。一善二恶三者无记。善有二种。一断结善。
    所谓世俗无碍之道。二不断结。所谓欲界一
    切善法。及八禅中解脱胜进一切善法。断
    结善者。得果多少。论说不同。若依?酬肌D艿?br> 五果。以此善法。能得善报。故有报果。同类
    相起故有依果。同时之。中相应共有。互相扶
    成。有功用果。不障万法。有增上果。以断结
    故。有解脱果。若依地持。但得四果。除解脱
    果。世俗断结。非解脱故。不断结者。能得四
    果。除解脱果。善法如是。不善法者。亦得四
    果。无记法者。能得三果。除解脱果及与报
    果。有余三种。有漏如是。无漏法中。有其二
    种。一断结无漏。所谓见修无碍之道。二不断
    结。所谓一切解脱胜进无漏善法。断结无漏。
    能得四果。除彼报果。以无漏法不得报故。不
    断结者。能得三果。除解脱果及与报果(此五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五果。若论善业。还用善法。
    以为四果。除其报果。善非报故。用不善法。以
    为二果。所谓功用果及增上果。从前善心。
    生后不善。次第缘起。名功用果。用前善心。以
    为意根。生不善识。增上缘起。名增上果。以不
    善法非是报故。无其报果。非是同类相生法
    故。无其依果。非解脱故。无解脱果。用无记
    法。以为三果。除其依果。非同类故。非解脱
    果。以无记法非解脱故。不善业者。还用不善。
    以为三果。除其报果及解脱果。用彼善法。以
    为二果。谓功用果增上果。从前不善。生后
    善法。次第缘起。名功用果。前不善心。以为意
    根。生后善心。以为意识。增上缘发名增上果。
    善非报故。无其报果。非同类故。无其依果。
    不善之法。不断结故。无解脱果。用无记法。以
    为四果。除解脱果。问曰。不善望无记法。非是
    同类。何因缘故。得有依果。论自释言。欲界地
    中身边二见。虽是无记。望彼欲界不善烦恼
    染污类同。以同类故。从彼不善起此无记。得
    名依果。又苦集下见疑无明。是其遍因。此之
    遍因。增长一切染污之法。欲界地中身边两
    见。依此因生故名依果。无记之业。还用无记
    以为三果。所谓依果功用之果及增上果。无
    记之业非报因故。无其报果。无记非是解脱
    法故。无解脱果。用彼善法以为二果。谓功用
    果及增上果。从前无记。次生后善。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无记之心。以为意根。生后善心。以
    为意识。增上缘发名增上果。善非报故。无其
    报果。非同类故。无其依果。无记之法。不断结
    故。无解脱果。用不善法。以为三果。除其报
    果及解脱果。问曰。何故得有依果。此义与前
    不善之业望无记法生依果义同。功用增上。
    类前可知(此六门竟)。次就三世分别其相。过去之
    业。望三世法。得有四果。除解脱果。以解脱法
    不堕世故。现在之法。望现在法。得有二果。谓
    功用果及增上果。非前后故。无其报果及以
    依果。无解脱果。义同前释。问曰。现在还望现
    在无前后。故无后报果及依果者。过望过
    去。云何得有。释言。过去还望过去。时中宽
    长故得有之。现在望现。时中短促。所以不
    有者。现望未来。还有四果。除解脱果。未
    来之业。望未来法。得有三果。所谓报果功
    用增上。无其依果及解脱果。无解脱果义
    在可知。以何义故。无其依果。未来未起。无
    前后故。若尔何故得有报果。释言。有以报
    因生果异类相起。法虽在当。因果相分。故
    说有之。若论依果。同类相起。同类难分。
    要已起处。得说依果。未来世中。因之与
    果。同皆未起。难别前后。故无依果。若尔何
    故有功用果及增上果。功用增上。不得前
    后。而得有故(此七门竟)。次就诸地分别五果。地谓
    九地。法从欲界乃至非想。得果云何。如杂
    心说。自地自地四。或以他地二。若正思惟地。
    亦有解脱果。初言自地自地四者。自地之业。
    望自地法得有四果。除解脱果。所言或以他
    地二者。若有漏业。还望他地有漏之法。得有
    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自地心后起他地
    心。次第缘起。有功用果。自地之心。以为意
    根。生他地识。增上缘发。有增上果。若无漏
    业。望他地中无漏之法。得有依果。多少不定
    故说为或。问曰。何故有漏之法。望他地中。不
    说依果。无漏相望。说依果乎。释言。有漏系地
    别故。异地相望。类别名异。故非依果。无漏非
    是系地法。故异地相望。得说依果。若正思惟
    地亦有解脱果者。谓八禅地。无碍之道。当知。
    又有其解脱果也(此八门竟)。次就学等分别五果。
    法有三种。一者学法。二无学法。三者非学非
    无学法。学望学得有三果。所谓依果功用果
    增上果。同类相起故说依果。相应共有。及次
    第缘有功用果。前为意根。后为意识。增上缘
    起。有增上果。以无学法。亦为三果。与前相
    似。用彼非学非无学法。以为三果。谓解脱果
    功用果及增上果。无为解脱。非是学心无学
    心。故有解脱果。从学心后起有漏心。次第缘
    起。名功用果。用彼学心。以为意根。生有漏
    心。以为意识。增上缘起。名增上果。无学业
    者。用无学法。以为三果。所谓依果功用果增
    上果。用彼学法。以为一果。谓增上果。谓无学
    后退起学心。无学望彼不障碍故。有上果。
    问曰。何故无其依果。上法望下。非依因故。又
    问。何故无功用果。非是相应共有法故。又非
    次第相生法故。问曰。向言无学心后退起学
    心。云何说言非是次第。释言。虽复无学后退
    起学心。无学心中。终无退理。要在有漏。方
    有退义。故非次第。非次第故。无功用果。用
    彼非学非无学法。以为二果。谓功用果及增
    上果。无学心后起世俗心。次第缘起。有功用
    果。无学意根。生世俗心。以为意识。增上缘
    起。名增上果。若彼非学非无学业。还用非
    学非无学法。以为五果。用彼学法及无学法。
    亦有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此九门竟)。次就断
    法分别五果。法有三种。一是见断。谓见谛惑。
    二是修断。谓修道惑及与一切有漏业果。修
    道烦恼。正断其体。自余业果。但断系缚。不
    断其体。三是无断。谓无漏法业。见断之业。
    用见断法。以为三果。除彼报果及解脱果。用
    修断法。以为四果。除解脱果。用无断法。以为
    一果。谓增上果。见断之业望彼等智断结
    无为。不能障故。有增上果。修断之业。用修断
    法。以为四果。除解脱果。用见断法。以为二
    果。谓功用果。次第起故。及增上果。为增上
    缘。起彼法故。用无断法。以为三果。谓解脱
    果增上果。依世俗禅。灭烦恼故。得解脱果。
    依世俗禅。起无漏故。得功用果及增上果。无
    断之业。用无断法。以为四果。除其报果。用见
    断法。以为一果。谓增上果。此果宽通。故得有
    之。用修断法。以为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漏心后起有漏心。次第缘生。故有功用果。
    无漏意根。生有漏识。增上缘发。故有增上果。
    五果之义。略辨如是
      六因义五门分别(辨相一 就时分别二 对果分别三 历法分别四 大小同异五)
    初辨其相。六因之义。出?酬悸邸4笾锹壑小R?br> 广分别。一所作因。二共有因。三自分因。四
    者遍因。五相应因。六者报因。故彼偈言。所
    作共自分一切相应报。从是六种因。转生有
    为法。所作因者。诸法起时。除其自体。万法不
    障。令其得生。名所作因。如空生色。如地生
    于草木等也。故彼偈言。相似不相似。各除其
    自性。一切是作因。生时不障故。共有因者。诸
    法起时。同时同性。共有之法。展转为因。名共
    有因。如心心法集起之时。同时即有诸心数
    法生住灭等。说为共有。若是禅定无漏之心。
    同时即有定道无作。望彼心法。亦是共有。如
    是色法及非色心不相应法。集起之时。同时
    即有生住灭等。为共有也。自分因者。同类之
    法。藉前生后。名自分因。于中略以四义分
    别。一三性分别。所谓善恶无记性也。善法唯
    与善法为因。不与不善无记为因。不善无记。
    望彼善法。亦无因义。不善还与不善为因。若
    望无记。义须分别。无记有二。一者秽污。二者
    白净。欲界地中身边二见。及上界一切烦
    恼。名为秽污。报生威仪工巧变化。非烦恼故。
    名为白净。不善与彼秽污无记。互得为因。同
    是染污烦恼法故。若望白净。则无因义。无记
    法中。迭互相望。秽污还与秽污为因。白净还
    与白净为因。秽污白净二种相望。则无因义。
    二品数分别。品者所谓上中下品。善中有二。
    一者生得。过去久习。生便得之。二者方便。现
    在修起。若论生得。上中下品。展转为因。以彼
    先成非增习故。若论方便。下为胜因。胜非
    下因。同品相望。亦有因义。不善法中。上中下
    品。展转为因。以彼性成非始习故。又从上地
    退生下时。下地烦恼。上中下品。一时顿得。随
    何先起则为因也。无记法中。秽污无记。与不
    善同。白净之中。四种相望。生得唯与报生
    威仪工巧变化四种为因。威仪唯与威仪工
    巧变化为因。工巧唯与工巧变化二种为因。
    变化唯与变化为因。三就时分别。时谓三世。
    过去世中。善恶等法。前起之者。与后为因。
    及与现在未来为因。现在世中。善恶等法。前
    起之者。与后为因。及望未来。为自分因。未来
    之法。还望未来。无自分因。以未起法无先后
    故。四就处分别。处谓九地。始从欲界乃至非
    想。若有漏法。当地为因。异地相望。则无因
    义。以有漏法异地相望因果断故。若无漏法。
    异地相望。展转为因。以无漏法不系地故。虽
    复异地。展转为因。下为胜因。胜非下因。言遍
    因者。苦集谛下疑见无明。能生一切染污法。
    故名为遍因。总相如是。于中略以四句分别。
    一定别其相。遍因不同。有十一种。苦下有七。
    所谓五见疑及无明。集下有四。邪见见取疑
    及无明。是十一也。然苦谛下。具有十使。五利
    五钝。集下有七。谓贪?慢邪见见取疑及无
    明。何故但说苦下七使集四使为遍因乎。以
    此十一迷理之惑。通迷一切有漏之法。能增
    一切染污法故。说为遍因。贪?及慢。缘事烦
    恼。非是通迷一切有漏苦集之理。不能增长
    一切染污。以是义故。不名遍因。灭道谛下诸
    使烦恼。何故不名为遍因乎。然灭道下诸使
    烦恼。迷于灭道。不能迷缚一切烦恼。不能增
    长一切染污。以是义故。不名遍因。十一遍使。
    迷缚一切五行烦恼。一切烦恼。苦集谛摄。以
    是义故。唯就苦集说为遍因。修道四使。亦是
    事中缚事烦恼。不能增长一切染污。以是义
    故。不名遍因。二遍使遍因相对辨异。异有三
    种。一宽狭不同。十一遍使。唯是苦集二谛
    之下见疑无明。不通其余心心数法生住灭
    等。是名为狭。遍因通摄苦集谛下见疑无明。
    及余一切心心数法住灭等。是名为宽。二长
    短不同。十一遍使。统通三世。名之为长。遍因
    唯在过去现在。不通未来。是名为短。三就所
    生所使之法。通局不同。十一遍使。遍使一切
    有漏之法。是故名通。遍因唯生染污之法。自
    余善法白净无记。非彼所生。就染中从其生
    者。望之说因。不从生者。则非彼因。是故名
    局。遍使遍因。差别如是。三就时分别。时谓
    三世。此三世中。前为后因。后非前因。如过去
    世。前起烦恼。望后说因。及望现在未来为因。
    现在世中。前局后因。望未来世。亦得说因。
    未来还望未来之法。则无因义。未来未起。无
    前后故。四就处分别。处谓欲界乃至非想。此
    地地中。当地说因。不望他地。彼染污法。系地
    别故。故彼偈言。苦集于自地。见疑及无明。是
    一切遍因。相应因者。止在心法。如心起时。即
    有一切诸心数法。与心相应。是相应法。展转
    相助。有所为作。名相应因。于中心王。望数说
    因。心心相望。则无因义。一时中。无二心故。
    数望心王。亦得说因。但就数中异数相望。展
    转为因。非同一数相望说因。言报因者。一切
    三界有漏善法及与不善。能生一切苦乐等
    报故。名报因。因相如是。第二门中。就时分
    别。时谓三世。六因之中。所作最宽。故通三
    世及非三世。有为法中。所作因者。通于三世。
    无为法中。所作因者。非三世摄。自分遍因。唯
    在过现。不通未来。未来未起。无前后故。相
    应共有及以报因。通其三世。故彼论言。作
    因一切法。二因说二世。余三说三世。若使未
    来无前后故不说自分及遍因者。是则未来
    无前后故。应无报因。释言。报因异类牵果。
    彰因义显故得说因。自分遍因。同类相起。
    因相微隐故不说也。第三门中。对果分别。
    果别有五。一增上果。二者依果。三者报果。四
    功用果。五解脱果。增上果者。如彼眼识。为其
    眼根。增上缘生。故望眼根。为增上果。乃至意
    识。望意亦然。言依果者。从前生后。同类相
    起。名为依果。言报果者。善恶等业。得苦乐
    报。名为报果。功用果者。谓现在世有所成
    辨。名功用果。地持名此为士夫果。解脱果
    者。为杂心中。世谛净智及无漏道。断诸
    烦恼。所得无为。名解脱果。地持之中。明世俗
    智灭诸烦恼。彼非究竟非解脱果。唯取无漏
    断结之处。为解脱也。此五果中所作因者。得
    增上果。自分遍因。同类相生。得彼依果。其报
    因者。得彼报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所作因
    中对治道者。得解脱果。第四门中历法分
    别。法七种。一者报法。二者不善。三秽污无
    记。四威仪等白净无记。五者一切有漏善法。
    六除初念无漏之道自余一切无漏善法。七
    者初念无漏之法。此之七种。摄为四阶。初之
    一门。即为一阶。次有两门。为第二阶。次有三
    门。为第三阶。末后一门。为第四阶。初阶之
    中。要分为二。一者心法。二非心法。彼心法
    者。从五因生。除其遍因。以彼报法非烦恼故。
    非心法。从四因生。除其遍因之义。类同前
    释。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二阶中。亦有心
    法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五因生。除其报因。
    非报法故。非心法者。从四因生。除彼报因。非
    报法故。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三阶中。亦有
    心法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四因生。除其报
    因。非报法故。亦除遍因。非烦恼故。非心法
    者。从三因生。除彼报因。及除遍因。义同前
    释。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四阶中。亦有心法
    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三因生。除其报因。以
    非报故。亦除遍因。非烦恼故。除自分因。以初
    无漏无自分故。非心法者。从二因生。谓所作
    因及共有因。无有一法从一因生。第五门
    中。辨其同异。同异之义。如大智论说。所言
    同者。如彼中说。六因之义相同?酬肌8?薏?br> 别。所言异者。小乘法中。随相定执。不知此
    等幻化缘起。菩萨了知如幻如化如水中月
    明镜中像等。毕竟无有一法别守自性。虽无
    定性因缘不无。此即是其同异之相。六因之
    义。略辨如是
      四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 摄相二)
      五法三自性义三门分别(一明五法 二明三性 三相对分别)
    先辨五法。五法之义。出楞伽经。自体名法。
    一切诸法。各有体性。故云自体。法相不同离
    分为五。一名。二相。三者妄想。后翻经中名为
    分别。四者正智。五者如如。后翻经中名为真
    如。名虽少异。其义大同。此五之中。前三生
    死。后二涅??。名者所谓妄想施设诸法名字。
    宣说诸法流灭言教。故称为名。是以经言。
    名谓瓶等。又复世间假名之法。穷实无体。但
    是名有。故曰名也。所言相者。就彼世间假名
    法中。事相差别。所谓色声香味触等。形色不
    同。故名为相。是以经言。眼色耳声。如是一
    切处所形相色像等。现名为相也。言妄想者。
    即前立名取相之心。虚?k不真。名为妄想。故
    经说言。随名取相。了别诸法名妄想也。言正
    智者。了法缘起无有自性。离妄分别契如真
    照。名为正智。言如如者。是前正智所契之
    理。诸法体同。故名为如。就一如中。体备法
    界恒沙佛法。随法辨如。如义非一。彼此皆如。
    故。曰如如。如非虚妄。故复经中。亦名真如。
    然此如理旨通染净。穷契在佛。是故通摄。以
    为涅??。对实论之。五中前三。是生死法。次一
    涅??。后一是理。名义如是。体相云何。生死法
    中。义别七重。一者根本迷实妄想。二依妄想
    便有一切境界相生。如因昏梦便有一切梦
    境界起。三依是相复起心想。取为实有。为之
    施名。四依是心便有名生。五依名已复起心
    想。随名取相。名为觉观。六依觉观起于言
    说。七依言说复起心想。随言取法。就此七中
    第一第三第五第七。说为妄想。第二重者。说
    之为相。第四第六。说以为名。然此名相及与
    妄想。若随情取。悉是狂惑颠倒所见。毕竟无
    法。若穷其本。皆是法界如来藏性。随颠倒转
    为此三事。故经说言。自性清净。不染而染。义
    在于此。前三如是。后二云何。然就第八真识
    之中。随义分二。一体二用。论其体也。即是法
    界恒沙佛。同一体性。互相集成。一备一
    切。成一法。良以法界互相成故。无有一门
    别守自性。如说诸法以之为有。随义别分。诸
    法之外。无别有法自性可得。有不可得。有法
    是如。还即说彼有等诸法。以之为空。随义别
    分。诸法之外。无别空体自性可得。空不可得。
    空性亦如。乃至宣说一切诸法为非有无。随
    义分别。有无等外。无别有一非有非无自性
    可得。是故亦如。诸门类尔。毕竟无有一法一
    义别守自性。皆无性故。说为如如。论其用也。
    恒沙佛法。集成心事。此之心事在染。与惑
    妄想应缘集成生死。说为前三。名相妄想
    在净息染。契穷自体。便成法界差别行德。就
    此净用。说为正智。五法如是(此一门竟)。次明三性。
    三种自性。亦出楞伽。言自性者。诸法自体故
    为自性。此犹是其法之异名。然性得不同
    离分为三。一者妄想。二者缘起。后翻经中
    名为因缘。三者为成。后翻经中。名第一义。三
    中前二。是生死法。后一涅??。言妄想者。所谓
    凡夫迷实之心。起诸法相。辨相施名。依名
    取相。所取不实。故曰妄想。故经说言。虚妄分
    别名字及相。名妄想也。心法非一。以何义故
    但云妄想。不说妄受及余心法。然心法中想
    者。正是取相之义。执取中强故偏说之。理实
    一切心心数法。皆是妄也。言因缘者。前妄想
    中。能取之心。及所取法。穷其体实。皆非自
    性。因缘之有。故曰因缘。法从缘起。故复经
    中说为缘起。所言成者。诸佛如来离妄真智。
    及智所证诸法如理体非虚败。自性成实。故
    名为成。对前二种。此法胜出。故后经中名
    第一义(此二门竟)。次以五法。对三自性辨其同异。
    此五及三。离合为异。体性同也。故经说言。彼
    三自性。摄入五中。即摄五法。为三自性。相状
    如何。彼五法中名相妄想。入三性中。摄为妄
    想因缘自性。正智如如。合为成性。故经说言。
    名相妄想自性二相。正智如如则为成相。对
    之且然。义犹难解。准依经文。五中前三。通为
    妄想因缘自性。不别分别。云何前三。通得
    名为妄想因缘。妄想还为妄想自性。义在
    易知。是以经言。从名生于虚妄分别。是妄想
    性分别。犹是妄想义也。彼名及相。寻名及相。
    寻名取之。虽非妄想。穷其根本。妄想所起。摄
    末从本。是故通名妄想自性。故经说言。彼
    名及相。是妄想性。云何前三通得名为因缘
    自性。名相妄想。虽是情事。穷其体实。悉是幻
    化因缘之法。故曰因缘。通相如是。若别分之。
    亦得宣说。五中名相。即是三中因缘自性。以
    彼名相从于妄想因缘生故。名因缘也。五中
    妄想。即是三中妄想自性。五法三性。略辨如是
      六种相门义
    六种相者。出华严经十地品也。诸法体状。
    谓之为相。门别名门。此门所辨。异于余门。故
    曰门别。如经中说。不二法门有尽解脱门等。
    若对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门也。门别不同。故
    有六种。所谓总别同异成坏。此六乃是诸法
    体义。体义虚通。旨无不在。义虽遍在。事隔
    无之。是以论言。一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
    事谓阴界入等。阴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别隔
    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
    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今
    且就一色阴之中。辨其六相。余类可知。如一
    色阴。同体具有恒沙佛法。谓苦无常不净虚
    假空无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诸法。义别体同。
    互相缘集。摄彼同体一切佛法。以成一色。色
    名为总。就此总中。开出无量恒沙佛法。色随
    彼法。则有无量。所谓苦色.无常色.不净色.名
    用色.空无我色.乃至真实缘起之色。如是无
    量差别之色。是名为别。就彼别中。苦无常等
    诸法之上。皆有色义。名之为同。色义虽同。然
    彼色苦。异色无常异。如是一切。各各不同。
    是名为异。就彼异中。义门虽殊。其体不别。体
    不别故。诸义虽众。不得相离。不相离故。随之
    辨色。得摄为一。是故名成。成犹略也。体虽不
    别。义门恒异。义门异故。一色随之。得为多
    色。目之为坏。坏犹广也。据实论之。说前四
    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
    色义如是。今更就彼色无常中。以辨六相。余
    类可知。总摄诸义。以为无常。是名为总。就此
    总中。开出无量恒沙佛法。无常随彼。则有无
    量。谓色无常.苦无常.不净无常.空无常.无
    我无常。乃至真实缘起无常。有如是等无量
    差别。是名为别。就彼别中色苦等。上皆有无
    常。是名为异。无常虽同。而色苦等各各不
    同。是名为异。就此异中。义门虽殊。体性不
    别。性不别。故义门虽众。不得相离。不相离
    故。随诸义门。所辨无常。得摄为一。是名为
    成。体虽不别。义门恒异。义门异故。无常随
    之得为众多。是名为坏。如是色中无量诸义。
    及余一切阴界入等。准此可知。六相之义。既
    通诸法。依法成行。行亦齐有。是故初地第
    四愿中宣说。一切菩萨所行。皆有总别同异
    等也。随行所说。广如地论。此六乃是大乘之
    渊纲。圆通之妙门。若能善会斯趣。一异等执。
    逍然无迹。六相之义。略辨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三(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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