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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九之二

    次明亦漏无漏禅。初明来意者。准禅门
    中根性有三。故慧多定少为说六妙。此六
    妙门多于欲界发无漏故。是故未必备须
    上地。又历一切因缘六度。是故判属慧多定
    少。若定多慧少为说特胜。特胜禅中慧性少
    故。故至上地方发无漏。若定慧等为说通
    明。通明禅中定慧性等。观慧深细具发根本。
    从下至上皆发无漏。此是随机顺习之说。
    若对治者。沈多应修慧多定少。散多应修
    定多慧少。沈散等者应修等观。彼明法相
    则辩随机对治之说。今此明发但随发判。
    问。今文何故不明六妙门耶。答。初数及随
    在前根本中说。后四入理非今所论。况俱
    是修相。故此不论。言来意者。问。何名特
    胜。答。修九想起过。是故佛令修于特胜。
    此观特出胜于九想。故名特胜。如律云者。
    十诵律云。佛在跋耆国婆求河上。四分律云。
    婆求园。园在河上故也。令诸比丘修不净
    观。诸比丘如教修习。于身生厌。如人以蛇
    而系其颈。或有诸比丘发心欲死。叹死求
    刀自杀。或服毒药自系自坠。或转相害。有
    一比丘。便往鹿杖梵志所赞言。善人。汝能
    杀我与汝衣钵。时彼梵志即以利刀断其
    命根。有血污刀至河上洗。时有天魔从
    水中出。住水上立赞梵志言。善人。汝得
    大福。是沙门释子未度者度。未脱者脱。兼
    得衣钵。如是乃杀六十比丘。因半月说戒。
    佛问阿难。不见诸比丘。阿难具答。因斯
    立制等。尔后改观令修特胜。问。若尔者。何
    不在不净观后列之。答。若依对治应如
    所问。今依深浅故在前列。故大品广乘品。
    九想等禅皆在特胜后列。是则经亦依于浅
    深。大黄下明爱策。初譬者。无漏观如身。贪
    欲如热病。九想如泻药。自害如太过。未
    知尽漏名为身弱。唯专厌身如弊之。药
    本治病令身康复。今病虽去令身困弊。故
    云弊之。更修特胜如并补。犹带不净如
    并下。进发无漏如身复。策胜下判。有观下
    明假实。初法。次譬。云如廉食人者。即治贪
    欲人也。存身修观如?n猪猪。念处观身
    如着粪物。不即自害如犹??食。九想观成
    犹如臭猪。雇人自害如不复食。廉字非体
    应作此馅。即薄食也。合如文。特胜发者下
    正明发相。此十六法对四念处及四根本。一
    一念处中皆云若对道品者。念处属道品
    此从通说。故指道品。从初知息出至除诸
    身行。有五特胜名身念处。初云入出息者。
    入至脐出至鼻照之不乱。乃至知于入轻
    出重。入?出细。入滑出涩。入冷出?^等。知息
    长短者。大论五十三云。如旋师旋师弟子知
    绳长短。而根本暗证下。举前根本与此辩
    异。如灰覆火等三譬。并譬前根本无观慧
    也。火食妇如有身。灰夜盲如根本。今有观
    慧如除灰白日眼开。故知特胜并异根本。
    前八触触身去。亦斥根本。仓者谷藏也。谷等
    即五谷也。谷即五之通名。谷者实也。五种成
    实名之为谷。五谓黍稷麦稻麻。次从心受
    喜下。三特胜对受念处。次心作喜下。三特
    胜对心念处。大集等者。此引大集证无内
    净。今但云心作喜。即似无内净故同大集。
    从观无常下。五特胜名法念处。言余处亦
    观。未为别治等者。从知息出入来。并观无
    常。此但通相知无常耳。至第四禅此禅息
    断。故外道计之以为常也。故观无常偏治
    此地。又至四空弥须辩异。故空处文其言
    犹略。应云空散是欲识其欲散。故名离欲。
    又以观慧观此离欲。应云离是离欲。名
    观离欲。无所有处言若多若少者。识处为
    多无所有处为少。今有观慧离是多少。故
    云皆无。少即是灭故云观灭。此十六下总结
    也。横对念处理异根本。竖对根本复依念
    处。依念处故异单根本。故举譬云如食无
    盐等。单发根本如食淡。特胜有观如加
    盐。根本浅深故云竖。念处法等故云横。文
    初虽不列数。名义已足不须别释。唯初身
    念五法。名相稍隐。一知息入。二知息出。三知
    息长短。四知息遍身。五除诸身行。余文可
    见。禅门中问特胜依何地。答。解者不同。有
    师云。但在欲界未到乃至初禅。上地非不得
    之。以观法不足故。如第四禅无出。入息
    及以喜乐。以明念处不便故也。又有一师。
    具如今文及法界次第禅门中说。并依经故
    作此释也。有一师云。对四念处可尔。但
    分之不调。应如无漏十六行相一谛各四。
    于一念处各四特胜。身行者何必指出入
    息。必须心受乃能造行。是故第五入受念
    处。此师对地亦与今同。但对念处小不定
    耳。○次明通明者。初来意中。言见三十六
    物者。前特胜中明三十六与此不异。又诸
    文皆云内外中间各十二物。唯禅门中但分
    内外。外有十物。内二十六。于中二十二是
    地。十四是水。而不分名相所属地水。应云
    发毛爪齿薄皮厚皮筋肉骨髓(十)脾肾肝胆肺
    大肠小肠心胃胞(十)屎尿垢汗泪涕唾脓血
    脉(十)黄痰白痰[病-丙+阴]肪[月*册]脑膜(六)此三十六中
    发毛爪齿垢汗泪涕唾屎尿。此十属外。余者
    属内。十中除发毛爪齿加脓血肪[月*册]黄痰
    白痰[病-丙+阴]髓脑。此十四属水。余者属地。若
    各分十二随相可知。华严等者。禅门中问
    何名通明。答。此禅观法无别名目。北国诸
    师修得此禅欲以示人。既不知名立名不
    定。试欲安置根本禅中。而法相迥异。若对
    特胜名目全殊。始对背舍观行条别。所以
    诸师名为通明。又有二解。初云。修时三事
    通观。故名为通。此法明净能开心眼。观一
    达三所见无障。故名为明。此释与今文异。
    又更一释与今文同。所以得通明名者。因
    中说果故云通明。问。若尔。余禅亦得何但
    此耶。答。余禅虽得不如此疾。是故诸师以
    之为名。问。大集中释名为如心乃至住大
    住等。何不依之而名通明耶。答。大集经中
    但云宝炬。名犹通漫未足可以与诸禅
    辩异。请观音中观于心脉亦似此禅。故
    云是此意也。亦未足释此禅名也。从当
    知下既无的判。是故但以通明为名。次正
    明发中。初约大集五支。先列。次释。释文且
    依大集宝炬以释其相。禅门虽云无的名
    目。释义必依大集之文。不同诸师云无安
    致处。初释觉支。经有五句合而为三。初别
    约二谛释二觉。次合约真俗释二思惟。三
    约三谛以释心性。初释如心可见。次又识
    俗谛下释大觉。准禅门释九十九等者。大
    小骨三百六十。髓九十九重。此骨间复有诸
    虫。四头四口九十九尾。其数非一。脑有四
    分分有十四重。五藏叶叶相覆如莲华。孔
    窍空疏内外相通。各有九十九重。亦有八万
    户虫。于中住止互相使役。音声言语去来动
    息等。具如禅门修证中说。从思惟去所言
    真俗者。?是向所明真俗耳。乃至定支渐深
    细故。辩异如文。心行下释观支。言上觉支
    是解者。上根本支直觉八触。暗证无观故
    斥云解。心住下释定支。不释喜安二支也。
    指广如文。发此下明诸地位。言初禅如
    泡。乃至第四如镜像者。展转相望渐渐深
    细。故约喻体以辩相貌。入无色界无色
    可喻。是故喻支但至四禅。无色但云三事
    空等。灭非想三种受想者。若法行比丘作是
    思惟。若有识想触想及虚空想。若修无想
    永灭此想。想虽有三并是所灭。又灭大地
    通心所中受想心所。是故通名灭受想也。婆
    沙云。是定亦灭余心所法。何故但云灭受
    想耶。答。有云。唯灭此二。有云。此二胜故。有
    云。亦灭余心所且从胜说。又云。此二极为
    行者作疲极故。受于色作疲劳想于无
    色作疲劳。又此二法于二界中为胜故。受
    于色胜想于无色胜。又能生于二种惑故。
    受生爱想生见。又问。此定为是有心为是
    无心。答。尊者陀提婆说云。有心若无心者。
    云何说从彼定起名死耶。如有比丘于
    日初分欲乞食去。时天大雨恐损衣色。
    立誓入灭定乃至雨止。雨经两月乃止。比
    丘定起即死。色界不须段食入则经久。问。
    入时不立誓何法而起。答。如有心定法自
    应起。又问曰。三业之中何业先起后灭。答。
    若入定时先灭口次灭身后灭意。起则逆
    次先起于意。不可身起而意不起。问。灭定
    何别。答。灭是一刹那定是久相续。问。心不
    动名定。此定无心云何不动。答。虽无心
    不动。有四大相续。次有俗观下判漏无漏
    者。此中判前如心等行大行等中真俗及漏
    无漏也。仍带皮肉等相。故名为俗及有漏
    等。有深细如空之观。名之为真及无漏也。
    此禅等者斥成论师。有漏名事无漏名理。
    故知此禅一一地中。皆有观慧真俗相即。况
    过非想至灭受想。尚过特胜况根本耶。故
    斥论师不知用之为八解脱。而但以根
    本为事禅耶。道谓道共。定谓定共。次引
    ?酬汲獬陕凼Α?酬济饕宀皇б謇怼H缛?br> 所解。但有无漏理定。无八解脱事禅。当知
    汝论无俱解脱。约外道下破成论师。还
    将彼论戒慧难彼论师。是则下结难。客医
    等者既无八解则无客定。将何以异外道
    禅耶。言八术者。大经第二云。复有明医
    晓八种术从远方来。经文自解八术有八
    复次。一一复次皆自结喻云。除一阐提。古
    人共云。喻于八正以治八倒。章安云。有十
    种医。但除圆教后心即是如来。余有十人。
    并须治之。果未满故。谓圆初心中心。三教
    菩萨两教二乘。断结外道苦行外道。空见外
    道。此十医中二是圆医。善下八法名晓八
    术。当知成论既无客定。但有断结苦行等
    三。又云。三达五根名为八术。又云。无常常
    等各四为八。据此二义则成论人八术全
    无。无常等四尚自不成。云何异于断结等
    三。余在释签中明。○次不净下明无漏等。
    禅门明修故通列九。谓九想八念。十想背
    舍。胜处一切处。九次第师子超越。今文无
    者。八念十想已如前简。胜处一切处合在背
    舍中明之。九定等三是果地法。若昔已得
    不复生此。是故此三今亦不论。今文加彼
    大不净慈心因缘念佛神通者。大不净与九
    想但是?细总别之殊。慈心彼文合在根本
    为十二门。念佛彼文在八念中。神通既是诸
    禅之用。彼但明修是故不列。今恐习发故须
    列之。故知所列法相广略。各有其意。今初
    九想者。若欲修习应往禅门。委寻其相。然
    此行者必须戒净念心不悔。易受观法能
    破贪欲。初标二人。次明二人发相。先明坏
    法人者。初此人下明坏法意。既无骨人可
    观。是故进至第九烧想。既无下辩异。愿
    智顶禅者。此坏法人不修背舍乃至超越。此
    超越禅最为高上。故名为顶。此禅又能转
    寿为福。转福为寿名为愿智。大论十九云。
    欲知三世事随愿即知。亦名无诤。能令他
    心不起诤故。此超越禅亦具四辩。俱舍二
    十七云。以愿为先引起妙智。如愿而了故
    名愿智。虽言烧灭等者。身想虽无而身实
    在。如灭受想。受想虽灭而身实证。此人下
    辩坏法人有退无退。如?酬嫉日摺F派持?br> 问。阿罗汉退。不应二三两果亦退。答。阿罗
    汉退牵二果退。犹如沙井上下有[专*瓦]中间
    唯砂。上[专*瓦]若颓。从上至下。其中间砂。岂得
    不颓。四果如上[专*瓦]。二果如中砂。初果如底
    下。若至底竟不复得去。问。若至初果亦
    应言退第二第三。答。如人堕于三层之屋。
    彼亦如是。虽即不言退第二三。二三实退。
    复次二三是第四因。其果既退其因亦退。若
    尔。初果亦是第四果因。亦应说退。答。初果
    之前更无有果。若彼退时更无住处。若许
    初退则有多妨。本是见谛今非见谛。本是
    得果今非得果。本是决定今非决定。本是圣
    人今非圣人。离如是过故不说退。问。退
    经几时。答。经少时乃至自不知退。若自
    知退当修胜进方便。复次彼烦恼现在前
    时。心生惭愧速作方便。如明眼人昼日平
    地颠蹶。寻即还起四方顾视无见者不。彼
    亦如是。若佛若圣弟子善人无见我者不。
    亦如??身体人有小火堕在身上。寻即除
    却。问。既退两果。两果不应作者为作不耶。
    答。不作也。果人所行异凡夫故。然慧解脱
    亦不并退。有退义故故说有退。阿含下引
    第三果退以为类例。亦是不得事禅之人。
    此人虽退不失道共。此生还得。故知阿含
    与婆沙意同。既言欲饱自来。即是于初果
    身中。作初果人所作事也。皆不失道共故
    得为例。若然下判无事禅成慧解脱。并
    依世道用欣厌断。故名世智。若无漏道随
    依一地。断自上下三界诸惑兼得灭定。是
    故不退。若不坏下次释不坏法人。初明不
    坏法相。言观练熏修者。具如法界次第中
    说。言练禅者即九次第定。具如摩耶经云。
    入初禅已次入二禅。如是次第至灭受想
    定。依于九处次第而入。故得名也。又入无
    间故名为次第。言熏禅者。即师子奋迅。犹
    如师子奋诸尘土。谓奋迅入出。所言入者
    具入九定。从下以至灭定为顺。所言逆
    者。从灭定起复入非想。如是次第复至初
    禅。所言出者。逆顺皆经入一散心。言修禅
    者即是超越。谓超入超出各有若逆若顺及
    以逆顺。顺者。离欲入初禅。从初禅超入非
    想处。非想处超入灭定。灭定超入二禅。二
    禅超入灭定。如是乃至非想。所言逆者。从
    灭定起入初禅。初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
    初禅。如是无所有处乃至二禅。言逆顺者。
    从上超下从下超上。相对交过还至灭定
    及以初禅。三种出者如入无异。但逆及顺。
    皆须经一散心中已次入诸定。委在法界
    次第及大品大论。若依涅??后分练熏义同。
    修禅稍异。经云。有二种。一者与此文同。二
    者超一超二。或至全超。言一二者不能
    远超。言远超者必能一二。若修时下对修
    辩发。爱多等者。今此并约九想自身他身
    以为内外。广如大论二十一释背舍中说。
    又云。初习观时俱观。习熟除内。亦可爱多
    观外谓九想。见多观身谓背舍。内外俱观
    谓胜处。于坐下正明发相。不坏法人但至
    第八。[月*曾](?邓切)溃者散也。[泳-永+柴][泳-永+柴]者汁流貌。字
    无正体。滂沱者亦流貌。未见下明功能。初
    明治欲功能。初法二譬明观成生厌。如捉
    净法婆罗门者。大论二十二释十想至食不
    净想中云。如一婆罗门修净洁法。有因缘
    事至不净国。念言。我当云何离此不净食
    得清净食耶。见一老母卖白髓饼。便语之
    言。我有缘住此百日。常作此饼来送与我。
    多与汝直。老母日日送之。婆罗门欢喜贪着
    饱食。后时作饼日渐无色无味。即问之言。
    何缘尔耶。老母答言。痈疮已差。婆罗门言。此
    何语耶。答言。我大家夫人隐处有痈。以面
    酥甘草傅之。痈热脓出和合酥饼。日日如
    是。是故饼味及色俱好。今夫人痈差。何处更
    得。婆罗门闻之。以拳自打槌胸干呕。我当
    云何破此净法我为了矣。弃舍缘事驰还
    本国。行人亦尔。着好饮食观见不净。不复
    可贪。今借喻假想意亦如是。身如痈饼
    谓之为净。若知不净还于涅??清净本国。
    若证下观成。尚不下举况厌相。呜字应作
    ?T。口相近也。若作呜呜呼字耳。如是想者下
    与特胜辩异。如贪食人等者。爱身如贪
    食秽身如猪猪。实观如审知。存身如??食
    见虫如假想。厌??如不食。前特胜下合喻。
    特胜是实观。九想是假想。故下引证。六贼者
    六欲也。此九通能治于六欲。若别治者。死想
    治威仪言语二欲。胀坏?n三治形貌一欲。血
    涂脓烂青瘀三治色一欲。骨烧二治细滑一
    欲。九想又复通治所著人欲散治人相欲。
    能动九十八使山故。所治最??。言怨诈者。
    爱如怨家诈为亲友。令人起贪如诈亲。牵
    人入恶如怨家。具如大经二十一。如是下
    明助大小乘功能。初正释。次引证。初文者。
    或随本习或随现观。故大小乘同为贪欲
    之所障碍。障去习发遂本所期。今时行者言
    虽尚深宁免爱缚。不信此观岂会真理。
    释论下破谬。兼证九想能发大乘。故知诸
    师不体论意。○次释背舍。初重判浅深。前
    三是根本是有漏名根本味。特胜通明名根
    本净。九想已去观练熏修名四事定。今于
    事定但说观禅。于观禅中文犹未尽。次九
    想后以明背舍。复应简云练熏修三非今
    所明。文在后简大小别故。言总别者。总
    与不坏人共。别在菩萨行。又背舍下判因
    果以释名。言因中说果者。有人云。背舍即
    是解脱异名。今以衍门往验意则不然。大
    品云。菩萨依背舍入九定。及身证那含虽
    得九定。亦复未受八解之名。故知因时厌
    背舍离烦恼。名为背舍。后时具足观练熏
    修。发真无漏三界结尽。尔时背舍转名解
    脱。故知背舍在因解脱在果。若名背舍为
    解脱者。即是因中说果义乃至果中说因
    义。亦可通。若言异名乃成大妨。故婆沙中
    问。背舍是何义。答。背舍是弃义。初二弃色
    爱心。第三弃不净心。从第四去至非想处。
    弃下地法。灭受想法弃一切有缘。尊者和须
    蜜云。得脱义是解脱义得脱烦恼故也。又
    虚想得解名为解脱。故知论文亦是背舍从
    因解脱从果。故今文中从背者已下。重述
    从因义边以释背舍。言净洁五欲者。禅门
    中云。欲界凡夫迷情贪着不净之法。以为净
    妙。名不净五欲。从欲界定乃至非想虽有
    着心。犹名净洁五欲。今以背舍无漏对治厌
    离不着。故名背舍净洁五欲。若破下次明
    对治。外约九想。内约背舍。随人不同故立
    观各异。一内有去。略列初后二名。释中一
    一标名解释。故不烦预列。所言下正明。初
    背舍发中初略释。次若修下广释。于中先对
    禅门辩异。次行者下正明发。初内有色中
    先正释。云忽见自身等者。以初修时皆从
    足起。今发亦然。又从足起易成故也。如发
    八触足发多进等。[声-耳+空]者亦作[害*空]。深山谷也。
    此不净尸如空山谷。故曰也。萨?实日摺C?br> 此观法能助大乘菩萨之行。故令萨?首匝?br> 其身。即金光明萨?释踝印M渡矶龌⒄摺2?br> 由得此背舍观故。大经下引正。圣行品云。
    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
    依因踝骨以拄?骨。依因?骨以拄膝骨。
    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骨。
    依因?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
    依因脊骨以拄项骨。依因项骨以拄颔骨。
    依因颔骨以拄牙齿。上有髑髅。复因项骨
    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
    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
    以拄指骨。如是三百三十六骨展转相依。一
    一谛观皆悉遍知。今此文云指[(尔/虫)*皮]如泡乃至
    顶者。先想坏皮肉从下向上。一指二指乃
    至头顶。乃至逆缘从上向下至骨想成。次
    明外观色中初欲定。次未到。此法增进等
    者。经论不同。或云青黄赤白。光随向上等
    者。此是光未成相。渐至成就则遍十方。如
    须弥等者。如须弥山四方土地有情海水。
    皆随山面而为一色。今此四色亦复如是。
    皆遍十方各同其色。一一色处复不相妨。
    如是下发初禅。初正明定相。?久等者更却
    牒前。光初发时但久观骨光应自发。次一
    色下明支林功德。初总标列。初色下释五支。
    言八色者。见地色如黄白净洁之地。见
    水色如深渊清澄之水。见火色如无烟清
    净之火。见风色如无尘回净之风。见青色
    如金精山。见黄色如?卜华。见赤色如
    春朝霞。见白色如珂贝雪。见色分明而无
    质碍。复练骨人从头至足。逆顺数缘使速
    成就。玄文释背舍中。云光中见佛者彼明
    圣行衍门故也。今且明事故略不论。忽发
    宿习准彼应知。??者(他感切)应作[黑*敢](乌敢切)
    忘也。但此下辩异。云彼带皮肉者。彼特胜
    通明犹带三十六物九十九等。若论下明邪
    相。暗证下辩异。次明大小。初小中言若三
    藏等者。真谛三藏也。若准三藏意触从外
    来。此依下今家判三藏释。但在有漏。从大
    乘去明大者。今文探取衍门开权意说。故
    下结云界外法也。文中先举三学况释八
    色。故知三学之中非但慧道经生不失。戒
    定亦然。何者。戒是有为色法。定是有为心法。
    命朽之时形俱无作。戒体虽谢无作戒业得
    得不灭。以随业道至未来故。由诸事定
    能伏结惑。如蛊残藏。由伏故断如蛊害
    命。以无漏慧得初果已。慧道势分流至未
    来。经于七生以尽残惑。是故当知以戒
    例慧。小乘事法尚至无漏经生不失。故知
    实说一切事法并属界外。当知此法本如来
    藏中不思议法。覆相赴机以为权说。二乘不
    了以为近计。故知不得专依有漏。若发下
    结位如文。次明异解。此中所引成实?酬肌?br> 成论同昙无德。?酬纪??哦唷H?酬荚啤?br> 初二在未到中间及二禅。此中云欲界及二
    禅者。准妙音师说。复有人云。又更一释。并
    前二论三意不同。今依下正释。今依大论
    并异三释。前三虽异各有所以。成论据不
    净边。前二在欲第三既净故通四禅。?酬记?br> 二两向说之。据骨人边应在欲界。据放
    光边应在色界。后师据第四禅既证舍受
    无厌背义。虽各一途终非通允。故今家解
    依大论文并破三解。此一位既然。已下余
    位并准大论。次内无色相等者。明第二背
    舍。于中先明内无色相。仍先明析灭。次明
    体灭。体灭中又二。先法。次喻。喻如好马等
    者。欲灭骨人骨人即灭。名任人意。好人亦
    尔。用此析体二种观者。依于藏通二种门
    故。准前文云是界外法亦可通于别圆法
    也。亦恐宿曾修此门故。若但用小不须衍
    门。若通教事禅亦可用衍。有此众意故用
    两门。骨人去已新法未发者。位在中间未
    发内净。以不净下明外观色。初简示色体。
    次释所以。若修下辩发不同。忽见下正释
    前文中间定相。又见下发二禅相。次明五
    支结位。如文。三明净背舍中初出异释。
    成论四禅共净背舍者。前云成论判第三背
    舍在于色界。故知四禅共净背舍。今以两禅
    下今文正判。用此一意尽破前三。何者。以
    极净故在第四禅。胜处一切处非第四不
    成。有身证故在第三禅。仍约初后以分
    三四。若定结位应归第三。故准此解前三
    俱坏。缘净故净者。以第四禅为极净缘。此
    色起时莹于八色者。三四起时莹练初二。故
    名三四以为初二色之净缘。是故三四独
    得净名。是故更开四句释之。前三属初二
    第四属第三。初句者。实是不净上更加假
    想故也。禅门云。不净有三。一者出处不净。
    谓骨人。二者所照不净。谓外不净境。三者
    光体未被净缘莹练故也。故初二禅虽有
    光明未名为净。今言净净离三不净净
    义具足。名净背舍。空处中云过一切色等。
    具如第六卷略释。但彼依根本今在净禅。
    以此为异。又根本亦灭有对等三。今此背
    舍可见不可见有对。前二背舍已灭。第三唯
    有不可见无对。故至空定但灭无对。以此
    为异。若凡夫等者斥根本。圣人等者立圣
    斥凡。然背舍者实通凡夫。又识生灭下释
    无所有。前空识处具有能所。今无所有灭于
    所缘。故云无所有。次释非想者。能忘前三
    故云舍识无识。无识即是不用处也。故名非
    想非非想。言识处如痈等者。八圣种观亦
    具如第六卷说。次此无下释灭受想中。言
    犹有细烦恼者。细惑有十。谓受想行触思
    欲解念定慧。此斥非想有惑故也。今舍能缘
    之受想等者释灭受想名。依名出体。非想
    地中犹有能缘非想之心。今灭受想中灭
    彼能缘。复灭能灭方得名为灭自他地。言
    水鱼者取命根在例如蛰虫。蛰者藏也。易
    曰。龙蛇之蛰以藏身。从若以所灭为名去。正
    破旧解。若但灭他地何殊根本。从今从下
    正解释。释前初解舍能缘等。即灭他地。无
    复能灭即灭自地。故不同旧单从所灭。次
    叙二论。如文。斥成论师云后四等者。缘
    成论人执无客定。但以无漏依于根本。是
    故文中以背舍中前三背舍以难论人。然此
    难辞有纵有夺。八中且除灭受想一。于前
    七中后四空处已灭骨人。唯缘空等。既无
    别法。但以无漏之心修此四空。此则可然。
    是则以四空背舍纵之。若前三背舍观不
    净境。八色光明异于根本。名为背舍。此则
    正是俱解脱义。何意弃此而不肯用。但约
    外道根本禅耶。此即夺也。故知成论但用世
    禅实为违理。若过下判习。前七解脱摄得
    八定。故约八定以论发习。灭受想定不论
    发习。是故前文不以为难。又第八定不关
    根本。故不为难。九次第定等者。释九想初
    既以具列四种事定。未暇简出。故今重释。
    准于小乘则无发于练熏修义。大乘或有。
    如南岳大师通名背舍一时俱发。即其相也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九之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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