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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六之四

    第三正修中观者。初文先举难知难观。
    若云初心直令观中。破细无明显于实相。
    凡尚不识欲界无明。故云悬绝。非前四眼
    二智所及。岂肉眼见情虑知耶。文中隔字故
    云眼虑见知。二智四眼既未知见中道之
    理。是故斥之非眼虑等。例如下例释。例易
    况难引难从易故以空假二观况于中观。
    何但中道难观。二观应知不易。虽曰不易
    亦由观成。故知中观亦可例之。初举真况
    云。观真之时。亦无色像方所可观。但观现
    在?阴入心。止观研穷三假四句。渐生?^
    解发真无漏见真分明。名真智发。如是所
    见良由观阴。次以假况者。恒沙佛法无量
    三昧。云何可观。为发眼智但观真空。于
    空心中渐思诸法。诸法渐发渐深渐广渐利
    渐明。洞晓药病种智开发。故俗智发但由
    研真。今观下正举中观。例前二观今使
    可观。但研二智渐见中理。何者。夫见中
    道须识无明。二智之体既是无明。以观研
    之中理可显。即下三重观法是也。但观二
    智体是无明。无明法性非一非异。观之不
    已。自然双亡自然双照。如此竖说。中尚非
    遥。况观阴入一切皆实。故知二智能破所
    破。并是中道所观之境。于中先释智障。言
    智障者。有三重释。初重释者。二智即是中
    智家障。故名智障。次又此智障下。明中智
    被障名为智障。次又能障下。明能所相对
    得智障名。初重释者。智障两字全属能障。
    次重释者。智障两字全属所障。后重释者。障
    字属能智字属所。至此卷末引达磨郁多
    罗虽有多解不出此三。准文合在此中
    引释。彼解稍烦恐妨文旨。故在后明。云何
    下欲观中道先审观意。云何观此二智无
    明。以观审之知非智相。既非智相即是无
    明。故下用观虽分三别。?是为破无明
    显中。观此下正明用观。先列三番。三番?
    是三假异名。一一假中亦用四句推检研?。
    初观无明即成因成假。言空假之智与心相
    应者。法性为因二智为缘与心相应。名所
    生法。法即无明。即重立无明以为观境。观
    此下正用观也。四句推检二智叵得。问。既
    云二智即是无明。应以自他推此无明。何
    故复云为从无明为从法性。答。中智望
    之名为无明。今观无明但推二智。为从法
    性为从无明。乃至共离复推双责。具如破
    见因成中说。作此等者。次明能推止观之相。
    初明观相有法譬合。法说可见。至此亦应
    结成二空二谛等也。止文亦尔并是文略。
    次譬如下譬说中。云遥望等者。大论十四
    云。如夜见杌谓之为人。是不实中能令心
    生谓之为人。人又疑无六分动相。杌如法
    性人如无明。人之与杌俱未审定。故云不
    了。起四句下合。既云起于四句执等。故知即
    是初心观中为成次第。故二观后明于中
    也。若执四句不会中理。故成无常。若离
    性执即于无明见于中道生法二空。故名
    为常。前见思等者。更重述于所破不同。二
    观但破见思尘沙。故今所破唯二观智。即是
    无明。言金刚者。亦用大经利??岬亍Nㄖ?br> 金刚不能穿彻。即喻无明非前二观之所
    能破。能破即是中智龟甲白羊角也。观破下
    结名也。二观如文。此理不可下即不观观。
    故云非智非不智。复次下明三止也。初总
    明用止。亦用四句推检无明。乃至二空与
    观不别。故略引而已。但体是即寂与前为
    异。故须辨相。如持下举譬也。故大经第八
    云。譬如持戒比丘观无虫水见尘似虫。即
    作是念。此中动者虫耶尘耶。久观不已虽
    知是尘亦不明了。十住见性亦复如是。今
    全未见义同不了。故得借用彼十住喻。无
    明如虫法性如尘。虽用四句推检叵得。亦
    未了了见于法性。前人杌喻意亦如之。若
    谓下合喻可知。前生死下结名。可知。复次
    下用六十四番。如是下重示四句方法之相。
    句即是门门名能通。由一一句皆能通理。
    随用一门咸应见实。为不了者及以多人
    施设多门。虽立多门见必随一。即以四
    句为修观处。非所观理名之为处。故第五
    卷中正以四句为修观法。法谓方法。即是
    能通入理之法。是故此法亦可名处。因能
    通处至所通处。故云因门。二处名同能所
    别也。随用一句既得见理。无复余句故
    名为融。自行既尔化他亦然。他机不同随
    句见理。即名得入。以之为融。故须诸句
    一一研试。会有相应相应即融。若执等者更
    判用观得失之相。虽破四句必离能执。执
    即门坏故名为烧。次观法性即相续假。何
    者。由观无明谓无明灭但有法性。虽作
    此解未破无明。当知此是情想之解。是故
    更观法性之计为从何生。无明为前念。法
    性为后念。于中先牒前法性解。此解成惑
    为所观境。先法。次譬。譬中云尘杌等者。双
    指前来观无明譬。前观无明即是法性。如
    观尘杌虫人叵得。今观法性如观尘杌
    复非明了。即当下正示观法。应须观破不
    了之相。所以移观而推法性。具如破见相
    续假中。准前亦应结成三观三止等相。文
    略不说。如是下用六十四番。亦应如前
    明得失等。文略不说。虽未等者劝于行
    者勤用止观。虽六十四不出止观。故劝常
    学不得余途。三观真缘即相待假。初明自
    行。先出待相为所观境。即前观于无明法
    性之观智也。为智为非智者总立也。应知此
    智未见中理即是无明。无明非智。此之非
    智待谁得名。故有自他横竖二待。诸佛在
    现对我为横。我悟在当望今为竖。如是下
    次列句观法。若缘修下约句破执。但破真
    缘共离自坏。缘在地前故云无常。非谓分
    段生死无常。若言缘修生智明者。义当无
    常生于常也。无此理故故云云何生常。若
    彼诸佛及我将来是真修者。真即是证证不
    名修。释此下寄彼异释以辨性过。真自下
    正判。四句下略明观成无四句计。求横竖相
    皆不可得。故智障亦不可得。何以故下释
    也。何故无明体不可得。待诸佛智说为无
    明。佛智本无无明叵得。所观无明既不可
    得能观观智亦复非有。故云亦无。若执下
    辨得失也。初判属智障即是失也。次若不
    执下即是得也。初云四门即能通门。以成
    门故名能通得。若得契下明所通理。契此
    理。故名所通得。虽观四句理实非四。此
    中阙六十四番者但是略耳。若有下次明化
    他。问。观前二假何故不明化他相耶。答。
    前观法未周自行未满。是故至此方名利
    他。初文总举。所谓下别释。初释缘修中。先
    法次喻。初法中云无常生常如前所说。前
    为破故故云不应无常生常。今明随机
    宜闻得益。语同意异不可一准。无常望常
    无常是他。故大经破十仙中云。如汝法中
    因是常果是无常。何妨我法因是无常而果
    是常。今亦如是。因于缘修无常因故。生于
    真修常住果也。又云下譬他生。伊兰如无
    明?钐慈绶ㄐ怨省J枪蚀缶?A王闻法
    得授记已。自述叹云。我见世间从伊兰子
    生伊兰树。不见伊兰生?钐词鳌N医竦眉?br> 从伊兰子生?钐词鳌?钐词髡摺<词俏倚?br> 无根信也。言无根者。我初不知恭敬如来。
    今蒙生信故曰无根。如来望我如来为他。
    法王种性自也。从谷生谷故名为种。谷种
    不变。故名为性。从我身中法性而生义之
    如种。无始至今其种不变。故名为性。不
    同从佛而生信心。故名为自。因灭等共生
    也。由内法性及外观智无明灭已。即得菩
    提。故名为共。或言下离生也。非内谓非法
    性。非外谓非缘修。离此二故名为无因。而
    得是等者。虽非内外不无所得中道之智。
    言云云者。一一句末皆应结云得是智慧。
    以离执故名为得智。无得等者结释前文
    以成三观。离性过故名为无得。离过得智
    故云之得。证无得故名得无得。即此无得
    假名为得。得与无得皆不可得。义兼双遮
    复能双照得与无得。诸菩萨下次明菩萨作
    论利他。即是菩萨作论申门。天亲地论法
    性依持。即属自生。是论正意故云正主。他
    共无因例此可知。中论申空。空为正主。余
    有等三准此亦尔。岂离四门者摄教显门。
    一切诸教四门摄尽。四门虽殊通理不异。
    若得此意无所乖违。牟?J者。牟字应作
    矛。或作矛。兵器也。长二丈建于兵车。?J字
    应作盾。亦是兵器。即旁牌也。此?J是栏?J字
    耳。此牟是牛鸣也。并非文意如楚有卖矛
    及卖盾者。有来买矛。语买者言。此矛坏千
    盾。有来买盾者语买者言。此盾坏千矛。
    买矛者犹在。买盾者复至。买矛者语卖者
    言。还与汝矛而坏汝盾为得几盾。卖者无
    答自相违故。若用下用四门中四论四悉。以
    修止观。经论下明门功能。如此下明门中
    观行之功能也。允亦合也。明眼下举得辨
    失。问下料简也。初问中无明法性既其相即。
    法性即无明。故应当俱破。无明即法性故应
    当俱显。二法不二故俱破显。二法若二为理
    不成。答意者。二法无体但有假名。虽俱假
    名必无并住。故法性显无明已倾。无明倾时
    法性尚无。况复更立无明之名。故无破显
    而破而显。次问意者。如向所答。无明既其
    即是法性。但唯法性何有无明。而前文云。二
    法相即。若相即者。何但无明即是法性。复有
    法性即是无明。今文但举一边为问。故云
    无复无明与谁相即。亦应更云。法性即无明。
    无复法性与谁相即。所以不论后一边
    者。于迷示理明理不二。是故相即。推不二
    理一对即足。何须重并下一对耶。若示迷
    性应存后对。答中二喻。初喻意者具用二
    对。无明如水法性如水。如为不识一句冠
    下两句。为迷水者指水为水。为迷水者
    指水为水。如迷法性即指无明。如迷无
    明即指法性。若失此意俱迷二法。故知世
    人非但不识即无明之法性。亦乃不识
    即法性之无明。犹如湿性本无二名。假立
    二名以示迷者。为计二名不了无二。故
    以二法更互相即。恐迷水水更引珠喻。珠
    非水火遇缘故生。理性非二从缘故说。次
    明位者。初释中位修相证相。亦为且存次
    第文故。故云两观以为方便。地相体真及
    以随缘。能为入地双遮方便。故至初地任
    运双遮。地前空假能为入地双照方便。故至
    初地任运双照。故体真止以止见思。即以
    空观。而照真谛。假观随缘准此可知。是故
    初地名中道位。次修此下斥权位也。先立
    三位。谓通教八地别教初地圆教初住。若别
    接下兼序通别修证之位。欲斥于权。是故
    重序。初明通教以别接者。方乃得云七地
    论修八地论证。问。第三卷明别接通中。何
    故乃云八地闻中道。九地伏无明。十地破
    无明。方得名为佛。以何义故。与此不同。
    答。始从四地终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
    不同故位不等。四地为上六七为中八九
    为下。文从中说故云七地。前为销经故从
    下说。故大品云。十地菩萨为如佛。经从下
    者其位定故。故诸经论多从下说。言如佛
    者。通第十地名为佛地。被接之人能破无
    明。无明破已。如彼佛地同得八相。故名为
    如。如此下斥权位也通别二意虽破无明。
    权位犹高故须斥破。问。干慧正是初心所
    修。云何斥言初不得修。答。举劣况胜一
    往斥之。如干慧中总含三贤。初心但可修
    五停心尚无念处。况有八地道观双流。即
    今被接破无明耶。又初心下次斥别教
    初立信心。尚未入信岂论回向。文中但云
    至回向者文略故也。故彼权位凡夫无分。
    言修中者亦寄次第。实而言之三观圆修。
    以二观心修于中道。是故至此即名圆修。
    故四念处云。别向圆修即此意也。次今明下
    正显圆位。初立五品。引法华经释成三观。
    空座中衣假室。复以定慧助释忍衣。座毕
    竟故所以空圆。衣寂灭故所以中圆。室慈大
    故所以假圆。又室衣座三皆云如来。是故圆
    也。始从下相似位也。见鹤下举譬似也。大经
    十四云。见有二种。一相貌见二了了见。相貌
    见者。如远见烟名为见火。虽不见火实
    非虚妄。空中见鹤便言见水。若见莲华便
    言见根。篱间见角便言见牛。见女怀妊
    便言见欲。若见身口便言见心。一一句
    下广如初句。如是并名相貌见也。了了
    见者。如眼见色菩萨见道。菩提涅??亦复
    如是。及观掌果义亦同之。如是并名了了
    见也。若相貌见名相似见。了了见者名究
    竟见。分证亦得分了之名。故此似位引彼相
    貌者相似见。实非见性。虽未见性不
    同凡夫虚妄称见。故诸譬云。实非虚妄。五
    品尚得观行名见。况复相似而非见耶。例
    如下次引例释成。今五品下正明中位。次
    引华严以证初住。六根净位界内惑尽。且
    名无余。进破无明方过牟尼。三藏牟尼未
    断别惑。教门观行复劣于圆。故初住心过
    牟尼也。始自下显观功能。不待等者。重斥
    通教七地方接。何暇欢喜者。斥别初地始证
    中者。故楞伽第五云。菩萨摩诃萨住如如
    已升欢喜地。如是次第乃至法云。故知并是
    初地已上教道之说。前教下正判权实。教弥
    实。位弥下。教弥权。位弥高。故通在八地别
    在初地。圆在初住。法华下引证权实也。方
    便证权实事证实。我即释迦。诸谓十方三
    世等也。借彼发迹之语。以成开权之文。复
    次下更历教判也。前但列二双流入中。今
    更通说故兼三藏。其教更下其位极高。故双
    流位唯在于佛。应明当分跨节二义。虽言
    去至略语者。明圆实位。其位虽下破惑功
    多。至初住时一摄一切。虽云一品品实无
    量。次举譬如文。次又下引例释也。如四
    禅是一入者不同。以是而言。品不啻九。故
    知初住破品应多。前两观后等者。准文次
    第。至此方可结竖破遍恐迷远文。故预
    于前二观后结。今至此中正当结处。故但
    略结还却指前。今中道观下更略结前三番
    中观。以成二空。名破法遍。无明是结前初
    番。法性是结前次番。不依等结前第三。不
    依四句结成性空。无倚无着结成相空。
    准前破见在三假后。方结二空。故今亦应
    然。次引净名以证二空。佛具二空故稽首
    礼。具二空故尽净诸法。以空喻空故曰如
    空。无复性相故曰无依。若入初住摄一切
    住。住既破惑是故一破摄一切破。从初至
    后皆除一分。故名一破一切破也。次约横
    门者。初明来意。先法。次譬。从浅至深故
    名径直。门门意等故名为齐。俱列意等故名
    为并。若横等者次说门意。横竖虽异无不
    见实。亦是类通。通一切行皆至于极。○
    横门者下正释横门。先列八不。一论具列故
    先明之。故论第一归敬序云。不生亦不灭。不
    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能说是
    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法中第
    一。此之八不。明佛所说第一义谛。一论下
    举例指广。中论下引论摄相。以二摄六及
    垢净等。论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以此八
    破耶。答。法虽无量此八破尽。当知诸文所
    列门相不出此八。赴缘名异是故广明。故
    论云。言不生者一切邪计及四性等。生与
    无生皆不可得。不生无生何得有灭。灭无
    生故。故生本无。余之六句准此说之。问。不
    生不灭既已总破一切诸法。何须更列余六
    句耶。答。为成初二故列余六。又信乐不
    同随宜说异。故本业璎珞下卷。大经大论第
    六。明破诸法并列八不与中论同。故璎
    珞云。八不相即圣智不二。不二故是诸佛菩
    萨母。诸佛皆说八不故也。故知八不摄门
    义尽。又今竖门三谛义足。度入横门门门
    三谛。故使横门无横不竖。以竖望横无竖
    不横。从始至终并有横故。如一无生一切
    无生。乃至不出亦复如是。摄此横竖皆入
    一心。具如后说。此八既尔诸门例然。是故今
    文度入诸门。具如中论初二入六。是故今
    文先以诸法悉入无生。余七展转更互相
    入乃至一切横门亦然是故且明无生度入。
    初云若无生门至亦如是者。是将无生门
    中阴入界境十双互发。来入诸门。次若无生
    门观心下。是将无生门中十法成乘初文。及
    不思议境。境中十如十界三千。来入诸门。此
    中存略但云种种五阴。即是略举五阴世
    间。一性相等即是略举三世间中十如文。来
    入诸门。次若无生门发真正等。是将无生
    门中发菩提心。来入诸门。若无生门安心下
    是将安心止观来入诸门。此前法三列文
    并略。唯至破遍文相稍广者。正约破遍明
    度入故。自余诸文相承来耳。既相承来。无
    住无行理亦应具。彼二门中或时无者是阙
    略耳。次若无生门识有无等下。是将破遍中
    竖三观中入空文来。但是空中破见文耳。犹
    略破思及以诸位四门料简等。若无生门破
    见等下。是将入假中知病。知病中重数。重数
    中知见重数文来。余知病中诸义及识药
    授药等文并略。若无生门观智障等下。是
    将入中初观无明文来。前文既以四句推
    破。破已乃云。若于一观得悟。余句即融。故
    知一句得悟。悟即三观现前。带前二观修中
    故也。余三句如文。从自灭下是将入中观
    法性文来。从自待下是将入中观真缘文
    来。初无生门中明因成假。约无明法性以
    为自他共无因等。今入中道。中道文初揽
    前空假与中相即。已具三谛。故今四句一一
    句内皆结三谛。相续相待亦复如是。又一一
    假中皆初明自生次明三句。在文可见。相
    续文中言自灭等者。前观法性中云。为当
    无明灭法性生等。故此文中以灭为名。无明
    灭生。无明即是自灭。法性生。即是他生。不
    灭而生。即是他灭。法性名自。灭不灭生。
    即是共。灭离灭不灭。即是无因。法性亦尔。
    何者。不灭生是自。不灭望灭灭即成他。今
    通无明言之。故皆云灭。相待中云自待等
    者。前相待中。云待智说无智待于诸佛。名
    为他待。待我当来名为自待。共与无因例
    此可知。若无生门三观结成下。是将结破
    法遍文来。前于二观后结竟。至第三观后。
    但指前结之。今度入文。既于第三观后说
    之。第二观后故略不出。故知结遍正应合
    在第三观末若无生门如上等者。总结若得
    下次明二经。初通明入相。次所以者何下正
    明二经。先明无行。次明金刚。初无行中云
    谛无行者。即是妙境。智是依境起解。菩提
    是发心。安心如文破见思等者即是破遍生
    死涅??中间即是通举始终。行位教等指下
    文中通塞道品及以正助。位是次位。通摄安
    忍及以离爱。并在位中。过离爱已入初住
    位。必有起教故云教也。次金刚者。初且引
    经六尘不住。次境智下明十乘也。不住境智
    乃至见思无明等者。且举十乘初三文也。
    以破遍文是元度入故也。不住地等者。更
    引经中不住之文。入地尚乃云不应住。以
    未极故。况复住于初心境智。乃至若未破
    遍故不应住。即是无住而住。是则亦名不
    应住。故云虽诸法不住以无住法住般若
    中。是则三谛复通初后。六即皆得名无住
    住。此无住下更判位也。故仁王下释判也。
    通途言之。此之三处皆破无明。是故分得
    金刚无住。释迦下明究竟金刚。若尔下释
    疑常途所释但云金刚唯在伏道。故云断
    道无金刚耳故以等觉为金刚位。妙觉唯
    断无金刚也。仁王既云释迦所入。故今引
    之。佛有金刚通至初住极在于佛。无非
    金刚不住义也。为破他解故引佛有从容
    释之。有无无在用在等觉。功归妙觉。二论
    所说亦不出于十乘不住。言度曲者。曲谓
    音曲。以无生义度入余门。如世?管。?管
    不殊而曲各异。?管如横。诸曲如竖。初章
    根本妙慧旨归。度曲之功旷大若是。入道为
    理余三属事。千从之解少分为言。次更料
    简者。初问可知。答意者。无生对余名为二
    义。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门。故云三十二菩
    萨。各各说己所入之门。若言下出他解。今
    解下出今家正解。初示能通之门。此菩萨下
    明自行。又他缘下次明化他。前明诸菩萨
    各自说己所入之门。故成自行。此中明三
    十二菩萨各各说者。非独述己亦为利他。
    他缘不同故须各说。是则等者。叹门无量
    无不益他。云何等者。结酬前难。复次下更
    于门门以明四悉。得四悉益即是其宜。若
    无四悉应须度入。叹喜即世界。信善即为
    人。执破即对治。欲悟即第一义。当更下次明
    无灭等门有四悉益从喜生下八字即四悉
    门也。譬结如文。○次明一心者。初明来
    意。始从外外终至佛法。皆有邪执及以诸
    思。并皆观破。破立兼申一切经论。故见思破
    位大小不同。四门料简所入各异。出假药病
    及授药等遍历一切。入中复有诸位不同。
    度入横门门又无量。是故一一皆云一切。
    其相既广。欲修观者厝心难当。故须结撮
    示其正意。名为一心。此即正明一心无生
    门之来意也。从若无生门千重等者。次明
    横竖诸门。度入一心。虽种种下结成一心。
    但一心下分门解释。先释总门。对下贪等
    一一相别。故名为总。利者举总已了于别。
    为未了者下更别云。于中初略示观法。
    若不得等者。次明度入意。寻文可见。言悬
    超者。一心中具无复次第。不同前竖故曰
    悬超。出假度入中云复疏到入者。自行虽
    破未委分别。故名为疏。次为利他更广分
    别。故名为复。破已复来故名到入。亦名却
    入。未前进故。如是等相亦入一心。故云
    妙空乃至双照等。一切双非意亦如是。言双
    照二谛之假者。以假即中故也。何以故下
    释结。如是等者。次约一心开佛知见。既于
    念念止观现前。约此心念名为众生。何者。
    总撮前来若横若竖既入一心。凡一念起
    不离于我。我即众生。违念念心而寂而照。
    寂故名止照故名观。一心既尔。诸心例然。
    止观为因眼智为果。一一念中无非止观
    眼智故也。何必初住方名开耶。如开三乘
    但是开彼执近之谓。谓即众生亦是点示谓
    情寂照。即是三乘佛知见开。今此但是开许
    开通之开。未是开发开见之开。故下文云此
    观成等。以判开位。故法华云下引证六根
    净中。但引意根者。由意净故诸根清净。故
    但引意以摄余根。三贤十圣等引仁王者。
    贤圣居因故有果报。佛无报故。故名为净。
    今通论之净秽既殊。有报义别可证究竟。
    大经亦云下借小明大证妙觉报。小乘亦以
    有现报故。名为有报。故二十七云。众生
    系缚名色。名色系缚众生等。师子吼难言。
    若有名色是系缚者。诸阿罗汉未离名色。
    亦应系缚。佛言。善男子。解脱二种。一者子
    断。二者果断。言子断者诸阿罗汉已断烦
    恼诸结烂坏。未断果故名果系缚。不得说
    言名色系缚。虽未断果必定断故。烦恼即
    是果家之子。阴果即是子家之果。大乘虽不
    同彼小乘入无余时永断于果。但有现报
    无生后报。其义稍同故得相显也。有报身
    故同于子果。不招后报名无果子次引金
    光明亦证报身虽同名报报义复别。不同
    小乘隔世报故。故重引之。境名法身。智名
    报身。境智相应能起化用。名为应身。准彼
    经意应字平呼。智应于境名为应身。彼经
    即以报身为应。起化用者可去声呼。即化
    身是。故彼经三身品云。化身应身法身。随诸
    众生现种种身。名为化身。相应如如如如
    智愿力故。得现具足相好。名为应身。断一
    切烦恼具一切法。唯有如如如如智也。如
    如法身为如如智所应依故。次引宝性释
    金光明。○次历余一心者。以向横竖不二
    一心。历于诸心。一切诸心无非无明。是故
    初且总观无明。总既非宜开总出别。无明
    心中具诸心故。问。前文但云观于识阴。何
    故得有欲等心耶。答。一者诸心不出于识。
    二者为对便宜之人。故须兼列。问贪等即
    是烦恼所摄何名观阴。答。虽是烦恼善恶
    阴摄。况此但观欲等心王。若尔。与烦恼境
    有何别耶。答。此是烦恼非烦恼境。彼由观
    发昔此过现习生。与下不同故合在此。其
    实烦恼非报阴也虽即属阴摄阴不尽。是
    故下文复例余阴。所言历者谓巡检也以
    别望总故名为余。不出无明故云一心
    ○次前来下例余阴入等者。问。应在第七
    卷末明十乘竟例余阴入皆修十乘。何故
    于此即例余耶。答。以义便故。从初至此
    单约识心。从此已去乃至离爱。具约五阴
    方成法相。故通塞中既检校谛缘。谛缘必
    须具足五阴。道品念处不可独明一识阴
    故。正助?是助于道品。下三?是明于观阴
    次位等耳。故须于此例余阴入。将余阴入
    共为观境。问。历余一心与四阴何别。答。
    有同有异具如向简。又历余一心。以心对
    心而论总别。若例余阴以阴对阴而论
    ?细报非报异。法相别故。故须别明。虽复
    别明应知同异。阴不出心心不离阴。阴
    从能覆。心从能造。造亲覆疏并心为境。次
    问答料简。问如文。答中先答入空因缘。于
    中先总答。何者下别列。夫生死下释也。初文
    释为自脱。自既有下释为脱他。贤圣以下
    释为慧命。诸神通下释为无漏。又法位下
    释为法位。然须思择例同出假因缘相者。
    自脱同大悲。脱他同本誓。慧命同利智。无
    漏同方便。法位同精进。一一细会令义相
    当。假在空后故云例后。欲以前后一例五
    缘故亦五耳。夫空观下次答入假无四门。
    意。空通大小等者。小藏大衍偏三圆一。此等
    皆破见思入空。能破之观依门不同。故列
    十六门使析体不滥。如体空中诸空复别。
    见思断处三乘共有。别教入空虽独在菩萨。
    智断复同。标心永异。今文明竖相似别教。
    文意复殊。故今文云所为处别。故对别简
    使与别异。以立次第本显不次。故云料
    简闲也。恐人迷故寄四教简。文意本在唯
    一圆融。智障者下寄此文后以引达磨郁多
    罗释智障义。达磨郁多罗此云法尚。佛灭
    度后八百年出。是阿罗汉于婆沙中取三百
    偈以为一部。名杂阿?酬肌4寺壑鞣灿惺?br> 义文多委悉。大师引用全无破斥。亦如玄
    文释十二部经。虽不正用具存彼意。今文
    初从烦恼至云何说智为障。即征起也。智
    有二种云。答也。既述彼义且顺彼宗。勿
    将今文以杂彼意。初征可解。答中言证智
    者。是佛菩萨智。言识智者是二乘智。二乘
    之智虽得智名未顺实相。义当于识。能
    破烦恼义当于智。言体违等者释识智。识
    顺于想性是分别。此智违体故曰体违。此
    智顺想故曰想顺。顺二乘智违于佛智。与
    佛菩萨智而作障故。故云智障。又佛于二
    障等者。佛烦恼障先已除竟。无明复尽名离
    二障。故引涅??证二解脱。心谓无漏智谓
    证智。智不被障名智解脱。次引地持释涅
    ??意。地持名慧涅??名智。名异义同。次若
    以下转释地持慧解脱也。地持中云。于一
    切所知知无障碍。名为智净。故释云。以无
    明故于知有碍。若破无明知无障碍。即
    是无明障于证智。名为智障。破无明故得
    智无障。次引入大乘。以证无明是智障义。
    然无明名同是故须简。出世无明方名智障。
    二障俱是烦恼下。更转难也。无明与爱俱是
    烦恼。何故独以无明烦恼。而为智障。从无
    明下释也。爱是烦恼烦恼异智。无明虽亦名
    为烦恼。烦恼即智。是故无明不同于爱。所
    以分于二障不同。次引例释智障。分段是
    生死生死非无为。若无为生死生死即无为。
    无明亦如是。即体得名智。是故说无明
    得名为智障。爱即四住下释烦恼非即智
    之惑。故有智慧时则无烦恼。有烦恼时则
    无智慧。是故文云。解惑不俱。烦恼即障名
    烦恼障。言无为生死者。摄大乘立七种生
    死中。有方便生死即无为生死。有因缘生
    死即法界生死。此二生死在变易土。故彼生
    死即是无为。故借例今即智之惑。复次爱能
    令诸有相续去。更重释出爱与无明。其体
    不同。爱从果起能续后果。故云能令诸有
    相续。此明爱之功能。能令心烦下释爱功能
    ?是烦恼。虽无明覆蔽下。出无明功能以
    望烦恼。招生??者不过于爱。故从??受
    名。是故爱但名为烦恼。不名智障。无明不
    了下。正释无明功能是智障义。无明与爱俱
    违解脱。而无明与爱枝本不同。无明为本
    正违解脱。违即是障。次爱性下明爱是枝。
    本既已受智障之名。是故爱但名为烦恼。次
    无明性迷下。重释无明亲能障智。体性复
    迷。迷即是障。亲障智故。是故名为障智义
    显。次无明有二种下。重简无明名同体异。以
    辨二障体相不同。先问云。虽有迷事迷理
    之殊。二既同得名为无明。云何无明得名
    智障。次引地持答。若通论者。所障既其俱
    名智。故使能障俱名障。今别论者。所障智
    体既不同。故令能障无明别。是故二乘人无
    我智。而为所障。即以烦恼而为能障。诸佛
    菩萨法无我智。而为所障。人无我智而为能
    障。以二乘之所障。为佛菩萨之能障。于二
    乘人得名为智。于佛菩萨但名为障。此亦
    即智是障名为智障。若尔下判向地持。人
    法无我俱是所迷。人法无我二俱名理。二无
    我智俱名净智。烦恼及智俱是理智家障。从
    又智所知去。即是事智被障为智障。次若
    尔下征向所解。迷事迷理俱名智障。何者为
    定。从照事照理去。会向二解并有道理。
    以古人释有二不同。或以诸法被障。名为
    智障。或以无明障于佛智。名为智障。论主
    俱许故云虽二二无二也。何者。?是一智能
    照事理。事理虽殊智体无别。又心智为障
    下又出异解。有人云。心智为障者。心是分
    别。分别为事。事碍如实。此释即取以迷理
    者。名为智障。以灭想灭心去。举小乘法对
    释于大。如小乘人入灭尽定灭想灭心。亦
    名灭智。此是断灭。今灭智障心不可灭。即
    舍分别入无分别。故知分别实不可舍。又
    非条然下重释智障与中道智。非条然别。
    智障是无明无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断
    也。次是以下引经为证。福尚一毫无不趣
    极。当知分别智体无舍。为助道故先破烦
    恼。烦恼若破。此破惑智。体是证智。是故无
    失。人作一向下次破执见。见者自谓有断
    不断之别。论其智体体本无殊。如上众释
    意显无明虽云智障。障体即智。又前来诸解
    亦不出前释中观初明智障义。开为三释。
    初云说智为障。即是智为能障。智障两字俱
    属能也。次云从所障故。名为智障者。即
    是证智被障。名为智障。智障两字俱属所
    障。次云又智所知碍。名为智障者。即障字
    为能智字为所。次问答者重释妨也。初问
    意者。璎珞经中列位始终。唯云初地三观现
    前前双流文。何故得有三处双流。答意者。
    借义相成于理无失。借别八地成通教下。
    借别初住成圆教高。不可专执璎珞别位
    定在初地。明位委悉不过璎珞。是故借
    之以成高下。此一问答拾遗故来。文亦非次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六之四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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