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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五之二

    次私料简中都十六番问答。初一问答总
    问诸境何故但十。如阴入境诸阴不同。烦
    恼种别亦复无量。诸病诸业乃至两教二乘
    方便正行。三教菩萨诸位不同。故云法若尘
    沙境何定十。答意者实如所问。法性如地
    种子如境。观行如雨发如抽芽。略以数法
    且至于十。次问十境下有九问答。为成通
    别四句故也。初通问起。次答中先答通句。
    文自为十。于初阴境义亦通十。但依二义
    阴必居初。下文虽云别当其首。此中文意
    且顺于通。行人通以阴身为始。诸经通以
    阴为观初。阴色在初故云诸经皆从色起。
    非但阴通于十。乃至菩萨义并通十。此中
    通者但据名通其义犹别。且如十境通得
    名阴。而从因果别阴等异。故义本别。阴境
    既尔。余九亦然。初通名阴者。以阴为本阴
    境也。烦恼及业名为阴因。病为阴患。魔为
    阴主。不欲令人出三界故。禅为善阴。且
    对十境故禅为善阴。若通论者。欲六人四
    乃至念处诸教伏位。并善阴摄。今以二乘
    为别阴等故不依通。见慢两境名又阴因。
    因义同前文在后列。故云又耳。二乘菩萨
    虽未出界。义违生死内外不同。异于前
    八故云别也。又此境若发。界外阴摄故名为
    别。十义虽殊通未离阴。摄别从通故通名
    阴。九境摄别意亦如之。禅是无动等业者。
    对欲界动故云无动。业为烦恼用者。烦恼
    无业则无至于来果之用。续无动业文乘
    便释之。故云业是烦恼用也。文意正言禅
    是烦恼用也虽在界系乃有长时受乐之
    用。故云用也。魔统欲界等者。虽统欲界意
    欲令人增三界结。释梵二主并有统领。皆
    佛弟子厌患生死。故不得名烦恼主也。言
    别烦恼者。发出世心虽有烦恼不同前
    七。故名为别。此从因判也。若从果判。前七
    有通惑。后二有别惑。义通因果文意从因。
    又从果中复应须简三种菩萨。如三藏菩
    萨未破通惑。亦名为别。是故应从初义
    为正。王今病重等者。?王意以身疮为病。
    如来耆婆以逆为病。问。?王但有害父一
    逆。云何言五。答。一在五摄故总云五。逆即
    是业故业亦名病。魔能作病者。魔不疾人
    色身报命。但妒有道化其民属。今言病者。
    冀因身病退菩提道。三灾为外病者明禅
    亦名病。灾患是病之别名。洪范五行云。凡
    有害者皆名为灾。春秋传曰。天反时为灾。
    又传例曰。天火曰灾。虽有此说然实不识
    天之所在灾之分齐。故知非彼儒宗所论。
    俱舍云。要七火一水七水火后风。经七火灾
    次一水灾。如是经于七七火灾七七水灾。
    又更次第经七火灾。方一风灾。总成八七五
    十六火又一七水一个风灾。何故尔耶。火至
    初禅水至二禅风至三禅。二禅坏时初禅
    必坏。三禅坏时初二必坏。是故劫劫皆坏
    初禅。为顺初禅一劫寿故。必经八劫方至
    二禅。为顺二禅第三天中八劫寿故。风灾
    必经六十四劫方至三禅。为顺三禅第三
    天寿。是故初禅内觉观患。外有火灾二禅内
    有喜患外有水灾。三禅内有乐患外有风
    灾。四禅无患故亦无灾。今云喘息喜乐者。
    对第四禅无喘息故。下三通有喘息等也。
    文阙觉观略云喜乐。二乘菩萨是空病者。
    此三菩萨既未见中。故与二乘同有空病。
    言空病亦空者。引净名证。空是病故故云
    空病。空病须空故云亦空。即是中空空于
    偏空。故云亦空。烦恼见慢是业本者。本因
    也。因于此三各能作业。二乘菩萨无漏业
    者。亦如前简。余者行阴魔摄者。行摄法宽。
    是故余者尽摄其中。即是阴魔摄也。烦恼见
    慢等亦名禅者。禅?是定。既通心数亦有定
    名。此定复通烦恼见慢。故此等三俱名禅
    也。魔是未到定果者。此未到地亦得名定。
    得此定已舍寿生彼故云定果。二乘菩萨
    净禅者。大经既以根本四禅名为中定。故
    今将此以为净禅。净禅通属上定所摄。是
    故次释上定摄于二乘菩萨。中下二定摄余
    八境。然禅境中唯以根本属中定摄。特胜
    通明应两句摄。九想已去并上定摄。余之
    七境并下定摄。言三定者。大经二十五。善
    男子。一切众生具足三定。谓上中下。上定
    者谓佛性。中定者一切众生具足初禅。有
    因缘故则能修习。下定者十大地中心数定
    摄。然下八境实属善恶。今以八境望心数
    定通有定名。故用大地通心数摄。以大地
    定通善通恶故。经释上定虽云在佛。中
    定既云在于初禅。故今通将二乘菩萨名
    为上定。阴入我见众生见摄者。若通论者。十
    六知见不离阴入。今从别说故总揽阴名
    为众生。横计阴者名之为我。所揽所计名
    为阴入。烦恼具五见者。如九十八使中五
    见具足。此九十八通名烦恼。故云烦恼摄
    五见也。病寿者命者见者。命计连续寿计
    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
    期短。从??而说故对斯二。业禅等作者戒取
    见者。计我能有所作及修禅定。故名作者
    禅非出道计为出道。故名戒取。魔为欲主
    谓驱策由我名使作者。苦乐由我名使受
    者。令其后世还在欲界名使起者。又生死
    ?是边见摄者。生死?是阴入初后。重释属
    边故云又也。于生计常于死计断。故名
    为边。慢即我见摄者。由我故慢。故慢属我。
    二乘菩萨曲见摄者。非圆直道故名为曲。
    大经云。若见菩萨从兜率下纳妃生子。逾
    城出家乃至入灭。是名二乘曲见。虽标二
    乘实兼教道。如为地前菩萨现身名为报
    身非自受用。权示他身非真实故。义当
    于曲。此十六知见文在大品大论广解。今但
    对八。余未对者摄在八中。谓生者见。计能
    生众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
    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
    四人见。计我是行人。五受者见。计我后身
    当受果报。六起者见。计我能造后世果报。
    七知者见。计我五根能知五尘。八见者见。
    计我根尘能见于色及起邪见。列名次第
    具如经论及法界次第中。向随义引不依
    次第。前八外者若将入前八见中者。生者养
    育摄入魔境。魔虽不同梵王所计。气类大
    同。众数摄入阴境。受者起者摄入业境。人
    及知者见者摄入烦恼境。阴入我慢摄者。执
    我我所名为我慢。俱舍文同阴即我所能计
    即我。烦恼即慢慢者。俱舍云。于他胜谓己
    等名为过慢。与烦恼义同。病不如慢者。
    论云。于多分胜谓己少劣名为卑慢。如病
    不如他而犹生慢。业禅?x慢者。论云。于等
    谓等。虽然齐等心高举故。故名为慢。等皆
    得禅无不自举。故自矜曰?x。陵他曰慢。
    魔见大慢者。论云。于他胜谓己胜名慢过
    慢。如来实胜于佛亦慢。增上慢者。论云。未
    得谓得。二乘菩萨位居未极。此境起时未
    能用观。正当增上。论七慢中唯阙邪慢。谓
    于有德人中谓己有德。亦可将入魔见二
    境。以彼二境不尊他故。通称二乘中。以
    四谛四念处摄九境者。因缘四谛但是总
    别四谛摄法名义稍便。故但语四谛不云
    因缘。阴入全是四念处境。是则苦谛。四念摄
    阴入境。又以四念处体别。别对者。病患即
    为身受念摄。亦属苦谛。禅即法念受念即
    属集谛。净禅亦为道谛所摄。烦恼见慢禅
    及业相习因之中心王。即心念处集谛摄。诸
    心所及业习因中心所。并魔并法念处集谛
    摄。菩萨法念处道灭谛摄。以法念中摄法宽
    多。谓有为无为。若论念处境属蕴义边。念
    处即不摄于无为法也。故但在四谛之中
    苦谛所摄。故云四念四谛摄也。又总对者
    但以念处境苦谛摄。观念处智道谛摄。如
    此对者念处但摄阴入禅定二乘菩萨四境。
    具斯多意故开合解之。若更约九念处中。
    前七属方便即后二境所用。若摄前八应
    如前释。思之可见。四弘摄九者。四谛既为
    四弘之境。依前分别亦应可解问境法
    名但通等者。此下四问皆以别难通。初问意
    者。境法及名既并互通。能观行人为亦通
    不。法谓十境当体。名谓法上之名。以此十
    法通未离阴。乃至通名菩萨之法。是名法
    通。文云通称阴入乃至通称菩萨。是为名
    通。法名既通。是故更问能行行人。为亦通
    不。答意者即以俱通而为答也。何者。前之
    九境未发心。前尚名菩萨。故菩萨境而得
    通余。是故文中且举九境。通称菩萨。是则
    当知行人亦通。言未发心名菩萨者。此据
    理性一切众生皆当作佛。岂非菩萨。问。境
    名容通。法云何通。答。名召于法其名既通。
    其法不隔。通称二乘等者。法华论有四种声
    闻。谓住果应化退菩提增上慢。今云佛道
    即是应化。言增上慢摄下八者。二乘正当
    住果故也。今论境发非前八境。复非菩萨
    义同住果。退菩提心亦在下九。若退为二
    乘。则二乘境摄。若退圆入偏仍属菩萨境
    也。若大小都失方在下八。禅中复应分漏
    无漏。以对十境须审思之。言佛道者。且
    约发心终非圆极。次一问答。答中合字解
    义。即以义别名通为答。初问云通是无常
    不者。问前十境既得通称二乘菩萨。八非
    三乘得称三乘。二非无常是无常不。答意
    者。八非三乘三乘收尽。二非无常有无常
    义。故引宝性出三界外犹有无常。菩萨尚
    尔。况二乘耶。故后二境通是无常。次问答。答
    中分字解义。初问通是有漏不者。复以
    前八重难后二。若许无常无常即漏。何故
    向引宝性论言住无漏界。答意者。通皆是
    漏。有义不同。降佛已来皆名为漏。有义异
    者。十境别故。阴至见慢有界内漏。二乘菩
    萨有界外漏。内外不同故云有异。彼宝性
    论言无漏者。望内得名。若于界外仍名为
    漏。无常倒义亦复如是。于彼是倒于此不
    倒。若以大法形之则内外俱漏。次一问答
    中初问通是偏真不者。以二乘境难余九
    境。后二非有漏通得名有漏。二乘是偏真。
    余九应偏真。答中亦分字为答。仍未会圆。
    故通是偏。真有差别故云真异。二乘菩萨
    有界外真。余之八境有界内真。次问答者。
    问中云通义可领者。如前所释境法名人。
    乃至无常有漏偏真亦通十境。为一向通
    亦有别耶。答者。不同本别何须更问。故云
    十境即是别义。此等三问为成下三句也。
    此即第二别句竟也。次复有下即第三句不
    更别问。于答别中便即释出故云复有亦
    通亦别。于中复更分别亦通亦别。与是通
    是别。虽俱属第三句而不无同异。初阴入
    境具二义故名亦通亦别。何者。身本观初。
    二义异九故名亦别。复使阴义通入余九。
    复令余九通得名阴。故名亦通。余之九境
    阙二义故。但得诸境展转相异。名为是别。
    展转互通。故名是通。是则一法自具二义。故
    云亦通亦别。一法两向对他故二。但云是
    通是别。言二义者。一者别当其首。二者与
    九互通。所言两向及对他者。异他故别。通
    他故通。阴境非无异他之别。此别犹通。独
    有别当其首全异余九。故云亦别。以此亦
    别对于互通。故云亦通。余九不然是故但
    云是通是别。以无初之二义故也。下之九
    境发可为观。不发何所观。故阙初义。诸
    教所列不以为初。阙第二义。无此二义不
    名亦别。既非亦别不成亦通。若尔下将
    烦恼病患以难阴入。此之二境亦具二义
    何独阴入。何者。烦恼亦是诸法之本。难同
    初义。元为治惑难同次义。病境亦尔。病身
    四大难同初义。元为治病难同次义。答意
    者。初明烦恼无二义中。遮用大经以伏
    难。难云。若也烦恼不得以为诸法本者。何
    故经云烦恼与身虽无先后。要因烦恼而
    得有身。当知烦恼定为身本何关阴入为
    观本耶。故今遮云言因烦恼而有身者。烦
    恼已属过去世摄。云何更得以为观境。虽
    元为治惑岂可治于已谢之惑。是故烦恼
    二义全阙。况过去惑亦由身有。是故诸教并
    初观阴。以现在惑计阴生故。但令观阴惑
    则不生。病不恒起下答病无二义。可见。此
    下无问便即释出第四句相。皆不思议者。
    如不次第无非法界。更复与谁以论通别。
    一阴一切阴者。具如不思议境说。文但举阴
    不语余九者。阴既遍摄。九从阴生例阴亦
    应一惑一切惑。一切惑一惑非一非一切。乃
    至菩萨一愿一切愿。一切愿一愿非一非一
    切。次一问答独问阴境。余之九境从发受
    名。皆有别称。阴解起时亦是发得。应别立
    名。答意者。于阴生解虽是发得。无九相
    故还属于阴。如烦恼起观于烦恼而生圆
    解。此解起时亦无别称。今亦如是。此解生
    已生执起爱。若病若业受别名者。自由执
    等非关阴解。是故阴解不受别名。故云若
    解发等也。此则下略判位次功能。言气分
    者。即入五品之前相也。但得下结判。因于
    阴解而生别相。虽亦阴摄而不得名亦通
    亦别。言但得通别等者。但得是通是别也。
    此解起时义同后九。同是发得故亦通九是
    通是别。又非阴境故不同阴亦通亦别。问
    条然别不等者。如前答问十境不同即别
    义也。此别仍通故更问云。亦有十境条然永
    别。不互通耶。答文具出条然别相。条谓条
    科。即十科永异。四念阴别者。若但云阴阴名
    尚通。若云四念观阴乃至无我观界。则不
    得名阴因别阴等也。言空聚者。净名云。
    乐观内入如空聚。大经云。如空聚落。远望
    谓有。近看则无。入亦如是。凡夫谓有智者
    知无。无我观界者。大经云。着我多者则为
    分别十八界法。一一界中求我叵得。五停
    心烦恼别者。五停所治各各不同。岂更得
    名烦恼果等。八念病别者。修九想怖令修
    八念。以怖为病尚不同于四大不调。岂同
    逆病及禅病等。十善业别者。十中三业所对
    各别。尚非十恶。岂同无漏及无动等。五系
    魔别者。四依所诫及楞严力制。不同阴魔行
    阴等魔。故大经四依品中。四依菩萨驱逐魔
    云。天魔波旬若更来者。当以五系系缚于
    汝。章安释云。系有二种。一者五尸系。二者
    系五处。五尸系者如不净观治于爱魔。五
    处如理治于见魔。故首楞严中。舍利子问
    佛。说此三昧不为诸魔之所恼不。佛言。
    欲见诸魔衰恼事不。唯然欲见。放眉间光
    见一切魔皆被五系。舍利弗言。是谁所作。
    佛言。是首楞严三昧之力。但有说是三昧
    之处。魔欲为障自见五系。佛灭度后说三
    昧处亦复如是。六妙门禅别者。数等六门前
    后不同。岂同心数及上定等。道品见别者。
    道品所治即界内见谓戒取等。不同十六
    知见及别见等。无常苦空慢别者。大小两乘
    各有上慢。若大乘中未得佛果自谓究竟。
    名增上慢。若小乘中未得四果。谓得四果。
    名增上慢。今小乘中因观无常谓为极理。
    岂同世禅谓四果耶。又不同八慢及下八
    境。四谛因缘二乘别者。自是三藏二乘。岂同
    通中二乘及以上慢佛道等耶。六度菩萨别
    者。三只伏惑岂得复同未发心等。此之条然
    二义故别。一者依于能治别立此十。如阴
    似同分三科异。余九能治准此可知。二者
    此十别别不同。故复名别。问五阴下六番问
    答。为成不思议意。如前所明。必先观阴阴
    具色心。为即四阴以为能观。为四阴外别
    有能观。若色心外别有能观。则所观境摄
    法不尽。若?四阴以为能观。如何以阴而
    能观阴。答中二意。先约不思议相即答。次
    约思议举况答。初意云不可思议等者。无
    始色心本是理性妙境妙智。而随妄转不觉
    不知。今既闻名知阴即是。即四阴心而能
    成观。亦可下约举况答者。引小乘中有于
    善恶无记。乃至法性无等等阴。初心虽以恶
    及无记以为所观。别立善阴以为能观。观
    之不已。恶无记阴转成善阴。即成向来能
    观善阴。当知初观之时虽二而一。阴转之时
    虽一而二。乃至转为无等等阴亦复如是。
    何者。所观虽转。而复立能观。故虽一而二。
    虽别立能观而所转为能。故虽二而一。虽
    展转互转。终成阴外别立能观。善恶等位
    在外凡。方便阴者位在内凡。无漏阴者极
    在罗汉。法性阴者在方便土。得法性阴阴
    中无等。故以无等释于法性。岂非下结也。
    小乘下况。小乘尚乃一中论二。况不思议境
    智相即。故不思议即阴是观而境智宛然。次
    问者。既云恶无记阴转为善阴。乃至转为
    无等等阴。如是展转转所为能。为独转观
    果阴亦转。答意者。向立问中以向小乘况
    答为问。今答直以初不思议相即意答。单
    约小乘不云报转。故依大品法华二文。并
    是圆观报阴转义。报若不转。何以父母所生
    诸根。皆悉见闻三千大千。大品色净其意亦
    尔。故至六根清净位时。亦得名为报阴转
    也。次问十境与五分者。此问别生非关向
    答。答中先别次同。言五分者。自以此五。判
    所得禅。有进退等诸相不同。今明十境。明
    所观境十发不同。何得十境同于五分今当
    下??会令同则有通别二会。初以五分通
    判十境者。前四可知。达谓随发。皆以自
    境体达于境(云云)。若于下别于境境自作五
    分者。如判禅中。亦有约禅约品通别两
    判。故今亦然。若其约观为五分者。藏通别
    圆四解起时。从初至后为进。前三随一为
    住。得一须持为护。得已又失为退。得已自
    了为达。若约品者。三教皆有约品之义。今
    且从圆者。如圆解发。始自初品终至无生。
    进分也。齐二品来乃至六根。名住分也。始
    从初品乃至十信作意矜持。名护分也。才
    得初品得已即失。名退也。随得一品。即
    能体达所得未深。即达分也。若约境者。烦
    恼起时以贪望?名之为通。约诸惑者。贪
    中浅深名方为别。约诸品进及住可知。防
    不欲除名之为护。起已自灭名之为退。自
    知是惑名之为达。余并如上判横竖中。
    横则是通。竖则是别。两番对义准上可知。
    不能委记。然约禅为正九境旁通。是故不
    可例禅委悉。前之横竖意亦如然。然五分
    下更通伏难。难云。五分判禅与十境别既
    得相会。亦可得与六即十地而相会耶。故
    为通云。五分十境俱是法相。义理虽别??为
    会通。六即十地二俱是位。故不可以五分
    判之。如云进至妙觉。不可更使退至六
    根。余护住等准此说之。五品容有非文正
    意。又亦不可以六即判地。次问念性缘性
    等者。此取随自意中文意为问。此问正显
    不思议境。此中一问含于二意。先问缘念性
    离。次约此离以问十界。法性离能念名为
    念性离。法性离所缘名为缘性离。既离
    于能所性亦非数量。唯观一法性性净若
    虚空。云何性空中而具十法界若具十法
    界即是有缘念。若也有缘念。何得名为
    离。答中二意。先略申难意。次释不思议。
    初文含二。先总标不思议。无相下正答二
    义。初云无相而相。先答十界无相而具十
    界之相。观智宛然者次答缘念。虽无能所
    观智宛然。观为能观十界为所。点空论界
    界无界相。虽曰能所缘念本无。他解下
    次释不思议义。他解但云须弥及芥相容入
    等。此事希奇。世间罕有名不思议。言须弥
    容芥者。谓容入于芥。芥容须弥者。谓芥
    受须弥。火出莲华者。大经云。火中生莲华。
    是可谓希有。人能度海者。大经十六云。若
    有人言我能度海可思议不佛言。亦可思
    议。亦不可思议。若人能度则不可思议。若
    修罗度则可思议。如此释者但是约事。若
    但约事。何能显于不思议理。如增一阿含
    云。有四种不思议事。谓世界众生龙佛土。
    华严亦云。自在天王有宝女名善音。于一
    语音出百千音乐。一一乐声复出百千音
    声。此等但是人所不测。名不思议。又有解
    须弥入芥等。是神力能尔。神力乃是本无今
    有非常住法。有人云。大小无相故能相入。
    破曰。若小自是小。大自是大。此自性大小不
    得相入。若小是大小。大是小大。此是他性
    大小。何能相入。汝所立者。小无小相大无
    大相。此是他性大小亦不相入。若云小是大
    小之小。大是小大之大。名共性大小亦无
    相入。若云小是非大小之小。大是非小大
    之大。此是无因大小故无相入。若以理寄
    事。如华严经譬一尘中有大千经卷。一念
    如微尘。诸法如经卷。芥子须弥取譬亦尔。
    若失今意理实难通。从今解去即今家正
    解。?约一念心性真如。契此理故有难思
    用。理性虽无能缘所缘。能所宛然。修此理
    故名曰能行。契此理故名为能到。到故有
    用约证理释。故云理则胜事今文语略。应
    依净名疏解不思议品。经云。菩萨有解脱
    名不可思议。若菩萨住是解脱者。以须弥
    之高广内芥子中。乃至一品皆如是说。以
    证解脱事用无穷。故云乃至穷劫说不能
    尽。疏中但以三轨销此经文。理无不尽。诸
    佛菩萨有解脱。即真性轨。亦名真性解脱。
    若菩萨住是解脱者。即观照轨。亦名实慧
    解脱。能以须弥之高广等即资成轨。亦
    名方便净解脱。彼文具以前之三教三轨比
    决。方显心性圆极三轨。今置三教直明心
    性。以真性轨与实慧合。名为能到。能从理
    起用故云理则胜事。问。真性自与实慧和
    合。何关外境而云大小相入由于契理。答。
    然此直性遍于法界。迷谓内外悟唯一心。
    是故四眼二智万像森然。佛眼种智真空冥
    寂。今虽初观岂令顺迷。制心从理无非
    心性。次问者。为是一一因心具十界因。为
    复一一界果具十界果。答中初总答云俱相
    有者。法尔而然。一念因心道理具十。一界
    之果岂当一界。然言一果具于十果。果既
    隔越遍显似难。若知随起十中一心一必
    通十。是则一果具十因。一因具十因。故曰
    因通理则易知。文中先明因通。次明果隔。
    初因通者但举初后。中间比知。初慈童女者。
    如心论云。慈童女长者欲随伴入海采宝。
    从母求去。母云。吾唯有汝何弃吾去。母恐
    其去便抱其足。童女便以手捉母发。一茎
    发落。母乃放去。至海洲上见热铁轮从空
    中下。临其顶上。便发誓言。愿法界苦皆集
    我身。以誓愿力火轮遂落。从兹舍命生第
    六天。违母损发成地狱心。发弘誓愿即属
    佛界。引未得记轻得记者。虽未得记已属
    佛心。轻得记者成地狱界。故大品观空不
    证品云。我证跋致余人永无。而轻弄余人。
    以是事故远离菩提远善知识。若即身悔
    久久还依般若波罗蜜。若不即悔。当知是
    罪重于四禁过于五逆。当知是菩萨旃陀
    罗。更引下略明果隔示难显相。从事理
    说。即十界果各具十果。故云凡圣皆具五
    阴。阴即是果。凡谓六凡圣谓四圣。虽复各
    具。不可圣阴如凡阴也。言不可者。意说
    凡阴不同圣阴。又佛具下举一佛果具于
    十界。然不可以圣阴同凡。自是佛果能具
    十界。终不可以佛地狱界。以为凡夫地狱
    界也。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初地
    初住分具十界。乃至凡夫但是理具。是则一
    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一往从易。且
    云因通及以界隔。理而言之。一念因心实具
    十界百界因果。何者。如云起一界心即具
    十界十如。十如?是因果法耳。相至因缘以
    属于因。果报属果。当知一念恒具百界依
    正因果。故佛藏云。佛见一切众生心中。皆有
    如来结跏趺坐。尚具佛果。余果亦然。是故
    下地虽具因果。但是理性。所以致有果隔
    之言。次问者。一念具十。为复任运恒具十
    界。为待遇缘作意现起名具十耶。若准前
    答因通易知。已明一心具十界竟。然观前
    答状似作念是故更置此问释疑答中云
    法性自尔者。凡圣法悉皆自尔。自尔?是自
    然异名。问。既云自尔何殊外计。答。前第三
    卷已略分别。如法华玄云。外道已为初教
    所破。尚不同于通别二教。况以圆极比外
    自然。若破性中云非自然者。为破计故理
    必自然。如第一卷释四弘中。法性自天而
    然等。小乘尚然。况复实理。问。一心既具但
    观于心何须观具。答。一家观门永异诸说。
    该摄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圣一切因果者。
    良由观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虽具
    若不观之。但言观心则不称理。小乘奚尝
    不观心耶。但迷一心具诸法耳。问。若不
    观具为属何教。答。别教教道从初心来。
    但云次第生于十界。断亦次第故不观具。
    或禀通教即空但理。或禀三藏寂灭真空。如
    此等人何须观具。何者。藏通但云心生六
    界。观有巧拙即离不同。是故此两不须观
    具。尚不识具况识空中。若不尔者。何名
    发心毕竟不别。成正觉已何能现于十界
    身土。又复学者纵知内心具三千法。不知
    我心遍彼三千。彼彼三千互遍亦尔。苟顺凡
    情生内外见。应照理体本无四性。心佛众
    生三无差别。能知此者依?`识心。又此十
    乘得名皆同并有能所相对故也第一观阴
    入下依章别解。初解阴入中。先重明境。次
    明修观初文先附小宗略释三科。辨境离
    合。谓五阴下列名。阴者下释名。今文但以因
    果两义释名。即以因果摄余尽故。婆沙中
    云。阴是何义。答。聚义略义积义总义。如种
    种杂物以为一聚。色乃至识聚在一处。故名
    为聚。乃至含于三世内外。故名为总中间
    诸名准说可知。问。五取蕴与蕴有何差别。
    答。蕴通漏无漏。取蕴唯有漏。蕴之与阴新
    旧异译蕴谓蕴积与阴义同。准俱舍中色
    摄五根境及以二无作。行摄诸心所唯除
    受想二。识即是心王。为今初观境。入者新名
    为处。婆沙云。入是何义。答。输门义输道义
    藏义仓义田义流义海义是为入义。随名解
    释亦应可见。今文涉入及以轮门。并是道义。
    然上释义初明根尘互相涉入。次义者明根
    为外尘之所得。便由心心所流入根境。令
    尘得入名为输道。故彼论文门之与道。并是
    能通。使心心所得流入也。准俱舍中法入
    最宽。界者婆沙云。界是何义。分别是界义。
    如山中有宝种类不同。俱舍颂云。聚生门
    种族。是蕴处界义例婆沙文可以意知。俱
    舍中广以族持性等三义释界。余根尘识如
    常可知。法界摄四亦同法入。乃至广以二
    十二门分别界义。委悉列名辨相出体非
    今文意。唯依诸论以明开合而为观境。故
    次明之。婆沙下明境开合。与俱舍同。颂云。
    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愚谓迷也。根谓
    三品。乐谓所欲。今明观境不须两义。故但
    从迷。言少分者以法入法界中具含心色。
    今文略界且从入说故云法入含于色心
    成两少分。意但是心。余十唯色。若约界者
    法界亦二。十界是色七界是心。阴中四阴既
    纯是心。故不须简。于法入法界中言二少
    分者。以法入中有四类法谓无表色心所
    法不相应行三无为法。是则无表是色。心所
    是心。不相应行非色非心。无为法者非三聚
    摄。无为在下二乘境摄。得非得者。在下助
    道观中。无想二定复在禅境。余并在此。若
    依经部大乘法相等。同时意识缘现五尘及
    落谢尘法入所收。少分属色少分属心。今
    且观心。心即识也。又有宗五识及五意识并
    第六识。俱能引起受等三心。若依成论。五
    识定无起三心义。虽此同异今初且观诸
    识为境。问。识阴是王有宗心王与数同起。
    如何别于心王修观。答。此但宗计。意则不
    然直尔观心义当观王。数人下兼示二论
    不同之相。数人即是萨婆多师。破成论师
    云。心聚是一。何容前后。论师复破萨婆多
    师云。虽同心聚四心各别。自有其体而共
    相应。今并不从二论同别。但且用心为所
    观境。若就下且依空门以判前后。若前若
    后皆不得使数涉于王。故云不得以数隔
    王。数在前后王在中央。名为数隔。是故心
    王非前则后。四念下释疑。疑云。何故念处
    王在中央。释云。就言说便非起次第。亦非
    约行。又分别下正示境相。三科不同但论
    阴者。以界入中心界心入。则有少分全分
    不同。五阴虽开无少分故。故先约阴后列
    界入。又此三科既开合异。欲以识界而为
    观初。何往不得。但识名多故。阴在初故。又
    名略故。是故先用。故依经论明阴不同。皆
    从心造。见爱是秽。故两所起名污秽阴。并
    起善恶并名造阴。初两唯是果报阴耳。变
    化即是工巧故也。五善根者。总别念处但合
    为一。并??等四名五方便。亦名五善根五
    停但是对治五障。是故不论。念处等五能
    为无漏作近方便。次引大小教证。又正法
    念中虽但列六。华严既云种种五阴。即通
    十界。世间下次略示境相难思。故举况以
    宁可凡心知。如世间阴人中一种尚叵穷
    尽。况复六道阴。六道阴尚尔。况出世四圣。
    此中预以报阴比决。令识下文不思议阴。
    凡眼下举譬。肉眼世智犹如凡眼。三惑所
    障名之为翳。尚不见于真谛之近。况能见
    于中道之远。弥生下合譬。界内偏真名为一
    隅。界外圆中名为边表。四角曰隅如渴鹿
    下重譬不知之人。随世色声若偏小等。终不
    闻见真妙之理。纵令下与而言之但睹小
    法。故大集下引证也佛世值圣犹尚住小。各
    执一门异计不同。依?酬济庞闷叻奖忝?br> 为常见。说异能断。依成实门但观空心名
    为见。说一能断。当知灭后圆门不易况
    佛去世者举佛灭后不知为况。故龙树下
    明佛灭后造论破计。一谓?酬纪跏??薄?br> 异谓成论王数前后。四句三假皆如幻化。然
    界内下欲示识心而为观境。先且总揽心
    为起由。即前所引经论是也。佛告下重引
    阿含大论。以证心造。若欲下双举二譬。世出
    世阴如条如病。一念识心如根如穴。如华
    他治病。汤不过一种两种。炙不过一穴两
    穴。若尔。观心即足。何故第四破遍文末更
    例观于余阴界入。答。欲融诸法示观境遍。
    是故下文例余界入。若示境体观心即足。
    以心遍故摄余法故。又非但心摄一切。亦
    乃一切摄心。故四念处云。非但唯识亦乃
    唯声唯香味等。今当下从广之狭。正示境
    体。阴入界三并可为境。宽漫难示故促指
    的。略二就阴如去丈就尺。略四从识如
    去尺就寸。以由界入所摄宽多。阴唯有为。
    有为之中义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复
    含心及心所。今且观心王置于心所。故初
    观识。余下例之。问。五识五意识及第六识。
    并能生于受等三心。何等识心及所生三心。
    是今观境。答。五识五意识定是今境。未属
    烦恼在无记故。于第六中取能招报者。仍
    须发得乃属烦恼境。余之分别方属今境。
    又此五识及五意识虽在今境。仍在下文历
    缘对境中明。又若探取不思议意。以对喻
    者。则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
    尺。唯在识心如寸。若达心具一切法已。
    方能度入一切色心。如一一尺无非是寸。
    及一一丈无非是尺。是故丈尺全体是寸。观
    心下次明能观观法。观法非十对根有殊。
    虽复根殊但是一不思议观观不思议境乃
    至离爱不离境故。故此十观文十义十。根三
    意二分远近故。近期初住远在极果。又次
    位下三虽非观法。并由观力相从名观。故
    名十观又备此十令观可成。故名成观亦
    名成乘。思之。可见。既自达下生起次第。今
    文可见。四念处中以初四法皆共成于上求
    下化。故彼文云。上求不思议境观于烦恼
    即是菩提。于此烦恼上求菩提无别求也。
    生死涅??亦复如是。为欲下化应须发心。
    即发弘誓。我以何法上求下化。应须安心
    庄严上求。以此定慧能度众生。名为下化。
    若无上果下化不成。故知果成由于破遍。
    若破不遍须识通塞。下去生起与今文同。
    以此而观前之四法用无前后。通塞等三成
    就前四。次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十如
    指掌。譬如下举譬。?呈椎日摺?呈资翘旒?br> 巧匠。长阿含云。天帝与修罗战胜。更造一
    堂名为最胜。东西百由旬南北六十由旬。堂
    有百间。间有七支露台。一一台上有七玉
    女。一一玉女有七使人。皆是天帝优给衣食
    庄严之具。千世界中此堂无比。故名最胜。
    今云得胜者。由战得胜而造此堂。先略销
    譬。下文自合。周匝间隙皆容一?。十法无
    间如不疏。无混滥过如不密。十法相别
    如容?。十法圆乘出诸观上如峙上天。谓
    居极理第一义天。巍巍昂昂称叹辞也。巍高
    也。昂举也。尚非别教教道所知。况暗证拙
    匠能揆则耶。揆度也则准也。非是暗证能思
    度故。言善画者如张顾之徒并得笔墨之
    妙。今家观法亦复如是图谓图写画之所
    生。依教修习得佛法大纲犹如匡郭。匡郭
    者物之外围。得佛法意犹如逼真。依教寻
    真犹如写像。穷教实体名为骨法。依实
    生解义如精灵。十法所趣如生气。从因趣
    果名飞动岂诵文者所知。如非填彩等
    也。此十观下合譬以此一合通合两譬。最
    后结中同结二人。然此合语文约意广。先对
    二譬次重释文。初合胜堂者。横竖等合不
    疏不密等。从初则下合巍巍等。意圆下合
    非拙匠等。若合后譬者。横竖等合匡郭逼
    真。微妙等合图写等。从初则下合生气等。
    非诵文者合填彩人。次更委释此合文者。
    言横竖者。此之十法有通有别别者。如不
    思议境穷实相底名竖。包十法界名横。
    发心上求名竖。下化众生名横。又上求下化
    名竖。依境发誓名横。安心彻理名竖。六
    十四番名横。破遍惑穷名竖。诸门相望名
    横。通至宝所名竖。校校塞著名横。道品
    至后名竖。品品相望为横。正助至后名竖。
    法法相望为横。次位至极名竖。位位遍摄
    为横安忍进后为竖。违顺相望为横。无着
    入住为竖。离似三法为横。此且单约圆
    乘为解。若望偏乘名横名竖。亦如横竖
    显非横竖。若不思议非横非竖能作横竖。
    而云横竖。又总论者。在一一位十自相望
    为横。一一至极当法渐深为竖。又亦可前
    之七法名横。识次位去名为竖。又玄文对
    信复名别竖摄诸法尽故云收束。十法理
    幽为微。开?绝待为妙。不滥偏小名精。
    安布次比名巧。初则简圆极境为真。以偏
    小等为伪。中则发心安心至识次位为正
    唯有第七正助为助。以助添正名为相。
    添。后则第九安忍第十无着。令行不息得
    入初住。若观若说意在一乘。名为意圆。所
    说之法不杂偏邪名为法巧。法遍诸教为
    该。咸收入十为括。以该故周。以括故备。
    遍于四教一十六门。乃至五时八教一期始
    终。今皆开显束入一乘。遍括诸教备入一
    实。若当分者尚非偏教教主所知。况复世间
    暗证者耶规圆炬方法有准则。依理安心初
    有则也。不次第破无通无塞而论通塞。乃
    至正助中有则也。无着不于相似起爱后有
    则也至于初住名为萨云。萨云虽即本在
    究竟。初住分得亦可通用也。盖如来下称
    难也。十法既是法华所乘。是故还用法华
    文叹。若约迹说。即指大通智胜佛时以为
    积劫。寂灭道场以为妙悟。若约本门。指我
    本行菩萨道时以为积劫。本成佛时以为妙
    悟。迹本二门?是求悟此之十法。身子等者。
    寂场欲说物机未宜。恐其堕苦更施方便。
    四十余年种种调熟。至法华会初略开权动
    执生疑。殷勤三请。五千起去方无枝叶。点
    示四一演五佛章。被上根人名为法说。中
    根未解犹希譬喻。下根器劣复待因缘。佛
    意联绵在兹十法。故十法文末皆譬大车。今
    文所凭意在于此。惑者未见尚指华严。唯
    知华严圆顿之名。而昧彼部兼带之说。全
    失法华绝待之意。贬挫妙教独显之能。验
    迹本二文检五时之说。圆极不谬何须致
    疑。是故结曰正在兹乎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五之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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