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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四之二

    复次下持犯不定。即是和合前之二门。前
    之二门持则具持十戒。犯则具犯十戒。故云
    一向。今合判者。十中前四属戒后六属乘。
    乘戒交互四句分别。若二俱句属前二门。二
    交络句属此中意。故云不定。故此四句文四
    义二意在俱持。以非显是是故重辨。言义
    二者所谓乘戒。若通论下欲明四句。先判
    通别。若云十法通名为戒如前所说。谓道
    定等亦名戒故。亦可十法通名为乘皆能动
    出。谓前四戒出三途故。欲分四句应从
    别义。故前四为戒后六为乘。各分三品以
    对缓急。又亦可戒福相对以为四句。无戒
    有福如王家象。有戒无福如比丘乞食
    不得。戒福具足如受供比丘。无福无戒如
    饿狗饿鬼。复应福慧有无互为四句。是句
    应具福慧二严乘戒兼急。事理无瑕者。事
    即前四理即后六。圆人一生有超登十地之
    义。故云一生可获。南岳云。一生望入铜轮
    但净六根。又云。能修四安乐行一生得入
    六根。极大迟者不出三生。若为名闻利养
    则累劫不得。华严利钝根者。?是别圆人
    耳。其中品数约前铨量中说可见。次句者
    等不俱急。如大经文乍恶道身而得闻法。
    终不人天身而不闻法。闻法则生死有期。
    人天或退入三恶。文从极重者说故云皆
    为所?n。五篇并破身口咸亏。宿种仍存能专
    理戒。以根利故或当得道是故??于乘缓
    戒急。第三句中云振丹者。约佛在世。若教
    流此土则知而不见。振丹两字并恐书误。
    下第十所引即云震旦。琳法师释云。东方属
    震是日出之方。故云震旦。新婆沙云脂那。
    西域记云至那。此声并与震旦真丹相近
    故。故知并属梵音。三亿等者。大论十一云。
    舍卫有九亿家。三亿眼见佛。三亿耳闻而不
    见。三亿不闻不见。佛在舍卫二十五年而
    是等不闻不见。况着乐诸天耶。及生难处
    者。北洲及三恶加长寿天并四智辩聪佛
    前佛后诸根不具。是为八难。譬如下举譬以
    释伏疑。疑云。既不值佛何须此戒。故譬释
    云冀逢恩赦。恩赦者值佛闻法。昔不修乘
    无闻法缘。在三界中犹如系狱。戒善如财
    物。业道如大力。得人天身如命未尽。或
    遇佛法如逢恩赦。恐在人天犹不受化。
    故复斥云。若不修乘永不值佛。人天福尽
    还堕三途。故知修乘必不可阙。行者下。检
    验中云此是权来引实者。既戒缓乘急堕在
    三途。必为法身菩萨同类引之。乃至亦为
    乘戒俱缓者下种诱之。若细下教判因果。
    四教辨因者昔修四教观智不同以为乘
    种。今历五味得道不同以明其果。○四明
    忏净中。初且征问。既犯事理忏法如何。若犯
    下答。先答忏轻。律文自从第二篇下皆有
    悔法。忏成戒净止观方明。岂有而令轻戒
    尚理。若犯事中重罪去。谓爱成犯重。不但
    改观能灭深愆。须依三昧托事附理及观
    相治。方可清净。此下明逆顺十心。即是忏
    之方法。故云更明。次理观下明因见解僻。
    未至身口不造轻重罪。亦不须用四种三
    昧。但转观令正见心自亡。僻未彰于外人
    故但低头自责见若重者还于观心修忏者。
    既云犯重不独观心。言观心者。行于事
    忏必藉观心。若无观心重罪不灭。以观为
    主故云于观心中。引普贤观妙胜定者。必
    事理合行方办前事。方等云等者。若违三
    归而归邪师邪法邪众破于五戒乃至二百
    五十戒中重罪。即成佛法死人。因忏戒复
    故云还生。南山亦立无生忏法总列三种。
    一者诸法性空无我。此理照心名为小乘。二
    者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见。此理照用属小
    菩萨。三者诸法外尘本来无实。此理深妙唯
    意缘知。是大菩萨佛果证行。南山此文虽即
    有据。然第一判属小乘。小乘且无忏重之
    理。况复此位已隔初心。第二第三复属菩萨
    及以佛果。凡夫欲依措心无地。今之所立
    直明凡下。欲用大乘悔重罪者。当依方
    等普贤观等。是故南山判位太高初心无分。
    高位无罪何须列之。若人下明久近者不
    出过现。若运十心穷于无始无明颠倒。何
    罪不消。又世有愚者。谓心无生诸法亦无
    复造新罪。夫造罪者必依三毒。真无生人
    福尚不作岂况罪耶。以罪与福俱顺生死
    故也。言忏悔者。如大经十七耆婆语?王
    言。修一善心能破百万种恶。如少金刚能
    坏须弥。亦如小火能烧一切。如少毒药能
    害众生。小善亦尔能坏大恶。虽名小善其
    实是大。为是义故应须忏悔。忏悔?是三
    业善耳。此中文立二十义分三二。意有远
    近。言三二者。一逆顺二爱见三事理。逆顺
    是功能。爱见是犯因。事理是所显。言远近
    者近在复净远期正行。于中先列顺流十
    心从细至?。初由一念无始无明。乃至成
    就一阐提罪。次逆流十心则从?至细。故先
    翻破一阐提罪乃至方达无明性空。先顺流
    中见爱同是从细至?顺于生死。是故顺流
    同立一门。至逆流中方分爱见。初顺流中
    言鲁扈等者。无惭不顺之貌。次是为下总
    结及明来意。次逆流二。先爱次见。初爱者。
    初正信因果中。孱者现也。咄哉无钩者咄嗟
    惊愕。知我宿为无惭之人。而今自愧。昔无
    信钩致造重罪。如狂象无钩不可控制。
    今以惭愧钩钩无惭心象。是故大经有二白
    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
    者发露向人。又惭者内自愧耻。愧者不令
    他作。惭人愧天等诸解不同。若无惭愧名
    为畜生。千载者乃是随俗之言。一失人身
    万劫不复。绵邈者远貌也。三界长途应以
    万行而为资粮。生死旷海应以智慧而为
    船筏。是故应当怖畏无常预办资粮预修
    船筏。一旦瞑目当复仗谁。故云安寄。此无
    常法贤圣弃者非恃怙故。无母可恃无父
    可怙。不能生长出世善身。名无恃怙。年
    事稍去等者寄年事者而为语端。言风刀
    者。人命欲尽必为业力散风所解。如解[?-米+韦]
    囊使息风不续。如解沟渎使血脉不流。
    如解机关使筋节不应。如解火炬使暖
    气灭尽。如解坏器使骨肉分离。四大既分
    应遭涂炭。如何端拱不修善本耶。如野干
    者。大论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树间。依诸
    师子及虎豹等。求其余肉以自存活。时间空
    阙夜半逾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
    息不觉竟夜惶怖无计。始欲起行虑不自
    免。住惧死痛便诈死在地。众人来见。有一
    人言须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
    虽痛但令身在。次一人来言须其尾。复自
    念言截尾小事。次一人言须野干牙。野干自
    念。取者转多。傥取我头则无活路。即从地
    起奋力绝勇。间关历涉径得自济。行者之心
    求脱苦难亦复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
    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岂更至死
    则如失头。以老病时犹自宽者。可有差期。
    死事不奢自知无冀。如阿输柯王等者。大论
    二十云。阿育王宫常供六万罗汉。王阿输柯
    是育王弟。每见众僧受王供养。便云何得
    而常受供。王言。虽受常观无常何暇贪染。
    弟常不信。王欲调之密遣人教擅登王位。
    王便侯得而问之言。国二主耶。即欲诛罚。
    且令七日受阎浮提主。过是当杀。七日之
    内恣意五欲。一日过已。即令旃陀罗振铃
    告云。一日已过余六日在当死。如是满
    七日已振铃云。七日已过今日当死。王便
    问言。阎浮提主受乐畅不。答言。我都不见
    不闻不觉。何以故。旃陀罗日日振铃高声
    唱言。七日之中已尔许日过。尔许日在当死。
    我闻是声虽作阎浮提主得妙五欲。以忧
    深故不闻不见。是故当知多乐力弱。若人
    遍身受乐一处针刺。众乐都息但觉刺痛。
    王言。比丘亦尔。但观无常苦空无我。何暇
    贪着念受供养。翻破不畏恶道心者。念彼
    恶道如闻铃声不久断头。法句经云。昔有
    天帝自知命终生于驴中。愁忧不已云。救
    苦厄者唯佛世尊。便至佛所稽首伏地归
    依于佛。未起之间其命便终生于驴胎。?断
    破他陶家坏器。器主打之遂伤其胎还入
    天帝身中。佛言。殒命之际归依三宝罪对已
    毕。天帝闻之得初果。故暂归依即能翻破
    恶道心也。发露者大经十七云。智者有二。
    一者性不作恶。二者发露向人。愚者亦二。
    一者作罪。二者覆藏。玉之外病为瑕。玉之
    内病为疵。故可以譬隐显二过。若覆瑕疵
    名无惭愧。贼毒恶草等者。若发露者。如检
    偷贼不令密住。如剪毒树留则长恶。如
    拔恶草留则滋蔓。根露等者。夫罪由心覆。
    若翻前覆心如伐树得根竭流得源。则条
    枯流竭若覆等者。罪是恶因覆则不灭。人
    覆罪故成不良人。良者善也。迦叶等者。佛
    随机宜贵在罪灭。若私若众靡有常科。大
    经十七云。覆藏者漏。不覆藏者名为无漏。
    若作罪不覆罪则微薄。其余行法等者。除
    方等头陀。其余诸经如般舟占察金光明等
    及以僧常六时行仪。不云向人即是其类。
    如阴隐有痈等者。作罪未露如隐阴痈。傥
    至来报如则死也若决果等者。一忏已后
    生决定想得无罪处名之为果。果敢也。
    故须断奠无使复续。如初犯等者。原赦也。
    初已蒙赦再犯难容。故知重犯罪则难灭。
    是故应须断相续心。故以吐喻忏已再犯
    犹如更?n。如论云。已舍五欲乐弃之而
    不顾。如何更欲得如愚乐食吐。发菩提心
    者。若直尔灭罪何必发心。如小乘中僧别两
    忏。即翻无始罪境不遍。如灭罪过小教权
    文。皆由不发菩提心故。又小乘忏但名抵
    责。不为护他故无偿理。为翻此等发菩
    提心。余如文说。修功补过者。无始作罪必
    遍三业。遍故复续续故复重。故今修功补
    于昔过。须三业俱运。念念相续策励不休。
    非移等者。昔罪深广如海三业俱运如山。非
    运三业之山岂填三过之海。胜?云等者。
    使现法不灭。名守护正法。集法药无厌
    名摄受正法。亲狎恶友等者。以恶知识能
    损坏人菩提善根。大经二十云。如恶象等
    唯能坏于不净臭身。恶知识者。能坏净身。
    肉身法身至三趣不至三趣。身怨法怨等
    亦复如是。念无碍慈等者。慈能顺物为我
    善友。翻彼昔日亲狎恶人。智能破邪导
    我迷僻。翻破昔日信恶友言。了达贪?痴。
    至求我不可得者。昔从无住起于我见乃
    至贪?。今却推贪?至无住处。根本既亡
    枝条自倾。此中所计非神我也。但是无始
    妄计假名。言寂静门者。由观心故通至
    寂静。是故诸心为寂静门。经中复云。示寂
    静故。既因诸心能见寂静。如因指示
    见所至处。故宝箧经上卷云。文殊师利于
    东方庄严国佛名光相。现在说法。有大声
    闻名曰智灯。因文殊问默而不答。彼佛告
    文殊言。可说法门令诸众生得无上道。文
    殊答言。一切诸法皆是寂静门。示寂静故。
    时有法勇菩萨。问文殊师利言。如来所说
    及贪?痴是寂静门。示寂静耶。文殊问言。
    三毒何所起。答言。起于妄念。妄念住于颠
    倒颠倒住于我所。我所住于身见。身见住
    于我见。我见则无所住(一一句皆一问一答具如初句)如是我
    见十方推求皆不可得。以是义故我说诸
    法皆是寂静门。此中全用彼经文意但是语
    略比之可见。涅??云若言等者。大经有四
    法为涅??因。一者亲近善友。二者听闻正
    法。三者思惟其义。四者如说修行。若言勤
    修苦行是大涅??近因缘者。无有是处。次
    忏见罪者。以见下指前顺流十心。前顺流
    心爱见共列。故今忏见重牒顺流。还指前
    列。向运下简异爱心。爱心逆流并是附事。
    爱属钝使名钝使罪非谓罪灭钝使已尽。
    以彼爱罪托事生故。故附事忏。见违理
    起忏亦附理。若忏重罪亦须合行。故云起
    重烦恼应旁用事助。补药如推理事助如
    已豆。是则事理各有旁正。一翻破下正释。
    亦从?至细。言不信者即一阐提心也。阐
    提之心由身见起。故点示之令识苦集。何
    者。由身见故具八十八。以集成故则能
    招苦。具如第五卷释。如郁头等者。大论十
    九云。得非想定有五神通。日日飞入王宫
    中食。其王夫人依其国法接足而礼。由触
    足故欲发失通。求车而出还本山中更修
    五通。一心专志垂当得定。所依林池为诸
    鱼鸟之所喧闹。因发恶誓?n诸鱼鸟。后还
    如初得非想定生非想处。报尽却为先誓
    所牵堕飞?身。婆沙云。飞?身广五十由
    旬。两翅相去各五十由旬。身量五百由旬。杀
    害众生水陆空行无得免者。发恶愿故即
    是集。堕飞?身。即是苦。须?得非想定
    者。先得此定涅??会未来至佛所为佛所
    责。虽无?想而有细想。归心受道得阿
    罗汉。今文所引未得道前。长爪亦尔。起计
    佛责得阿罗汉。至第五卷略出缘起。高着
    等者谓蓝弗须?等。于外道中高出学着
    者也。着字(陟据切)尚不逮等者。此斥近代着见
    之人及诸外道中劣者。尚不逮蓝弗言是
    真道耶。既不识苦集明无四谛。从是人
    下明无十二缘灭。但有无明乃至老死。故
    云岂有寂灭。若谓下反斥其但有无明无
    无明灭等身边邪见其事可知。前五利已列
    戒见二使。余三比说亦应可见。何者。起见
    依色即色阴。领纳于见取见像貌赞喜毁
    ?。了别于见。五阴具足。故名身见。所执之
    见非断即常。名为边见。以见为正拨无因
    果。名为邪见。五见具足即八十八。名为集
    谛。集招于苦即苦谛也。尚非三藏下举况
    斥其大小俱无。若能如是至破不信者。昔
    来诸见广造诸恶。皆由迷理而顺生死。今
    深识过患达偏圆理见根本坏。依见所起
    一切皆坏。若别论破见但识三藏见惑之相。
    诸见自息。今欲遍知为圆方便显于圆理。
    委论深浅广辨诸教。故云遍破诸教不信。
    且约理观论人天者。托事论理今不论事。
    故云且约。理观人天但取圣位自然进道。
    名之为天。贤位作意名之为人。据理亦
    应合列三藏七方便人四果之天。文无者略。
    又且约衍门未论三藏。又且成于三谛义
    足。故略三藏。所以须约理观论人天者。
    为破迷理无惭愧故。理具三谛应须翻
    故三谛之上无惭愧尽。故遍三谛以论人
    天。若说果报等者。大品信谤品云。毁般若
    者即是毁訾三世诸佛。无量亿劫堕于地狱。
    从于一狱堕于一狱。遍至十方大地狱中。
    或得人身而复生盲。或复生于旃陀罗家。
    除粪担死人家。若无一目无舌无耳无手。
    或畜生中受多种苦。身子问。是人以五逆
    罪相似耶。佛言。过五逆罪。若听其言信
    其语亦受是苦。若死等苦故不须问。大论
    六十七释云。佛何故不说。有二因缘故佛
    不说。一上已说其过逆受苦。今复说其身
    大丑恶。或信不信。不信者当受剧苦。二者
    若信佛语则大忧怖。忧怖故风发吐热血
    死等。若不信者更受重苦。翻破不畏恶道者。
    释此一条准上下文。阙理观义。依例应云。
    昔依见起过破坏正理。不畏三途。今欣
    谛理尚畏小乘三空恶道三无为坑。乃至畏
    前三教恶道。况地狱等三途恶道。今且从
    于谤三谛边。堕恶道义。以八正道等者。以
    无作八道方破三惑。有无边故等者。有即有
    漏业也。罪即漏业所招果也。乃至无漏亦
    漏亦无漏非漏非无漏等所招二土之罪。故
    知昔迷三谛业遍三惑。苦遍三土。今缘法
    界发菩提心。无作亦遍法界而起。故能翻
    破遍法界恶。三谛至宝炬者。大集云。三十
    七品是菩萨宝炬陀罗尼。即无作道谛。具足
    佛法名之为宝。遍照法界名之为炬。总
    持一切名陀罗尼。修如此功何过不补。设
    令等者。纵舍有见而入无见。又不修道品
    不出生死。今知有等者。今尚知于非有非
    无。何况有无。言有无者且略举耳。虽知见
    过而未修于念处等也。若破下修析法道
    品。又体见下尚破通别何况三藏。故云体见
    即空假中。是为等者纵字平声。自浅阶深名
    之为纵。诸见皆破修诸道品。故云补于纵
    见之过。昔因见造界内诸见见无浅深。是
    故名横。今修功既深破见亦远。始自外见
    破外入藏。乃至别见破别入圆。至圆名为
    非动非不动非修非不修。是无作道品也。若
    具作四句。应云动修。不动不修。亦动亦不
    动亦修亦不修。非动非不动非修非不修。复
    以四动以对一修。成十六句。今且四修以
    对四动。故别说也。展转竖入是故云纵。圆
    理未契悉名为过。故修一心三谛之功。补
    于前来次第三谛深见之过。守护正法者。昔
    毁理护见而申通于见。今毁见护理而申
    通于理。若不亡身存法。何以表于护法之
    志。若护法志弱。将何以翻护见毁善。是故
    复喻父母护子。念十方佛者。昔内服诸见
    外加恶师。故顺于三惑背三谛理。今内念
    三谛。谛即是佛。内外具足。故能翻破亲狎
    恶友。若尔。理性云何得是佛耶。故引大品。
    萨陀波仑空中见佛。后见昙无竭。乃问言。
    佛从何所来。答言。不来不去即是佛。无生
    法即是佛。是故当知觉无生智即是于佛。
    若尔。法即是佛。故能翻昔恶法恶师。观罪性
    空者。初叙计实故不了性空。凡一念心三
    惑具足。即此三惑本自涅??。故云寂静。今观
    下明见性空。一空一切空。下释向性空。恐
    谓如幻不来去等。以为但空。故重释云一
    空一切空等。运此下总结也。观理加事方
    成悔法。言名第二健儿者。大经云。有二健
    儿。一者性不作恶。二者作已能悔。若据此
    生见惑未起。若论无始谁不有之。故知一
    切皆阙第一。问。见既未起何须行悔。答。未
    起预达。况宿曾起。又示当起应须此悔。是
    故前文以爱见恶名已生未生。是故今文但
    令运此逆顺十心灭三世恶。故修悔者必
    事理双行。是名下双结前来事理两忏。忏法
    若成三谛三昧诸行具足。况复十戒摄一切
    行。三昧是眼眼智具足。至初住位方名开
    发。文虽次第为显圆融。前后诸文一切皆
    尔。况复事戒为三观本。故云尸罗清净等
    也。若无事戒世禅尚无。何况三谛。有言大
    乘何须执戒者谬矣。言不执者。乃是持而
    不执若令不持名不执者。乃是执破。何
    名不执。执持尚无。忘持安在。得此下结成
    眼智摄法。又能下结成止观。故知下结成
    元意也。持戒清净结前列名及以持相。即
    为正修远方便也。恳恻下结前犯及以忏
    净。或恐过现事理二犯。复应诚恳悔彼深
    愆。愆除复净二世无瑕。与本不犯并可为
    缘。故云俱为初缘意在此也。○第二衣食
    具足中。先来意者。以此衣食亲为道缘。言
    及道者。自有蔽形支命而不为道。为道
    支蔽必先形命。形命若立道本则存。故云及
    也。就二缘中衣疏食亲。故引证云。食已
    成道。此虽小缘等者。然此衣食本为色身报
    命之缘。故云小缘。托此复能办道法事。故
    云大事。无衣故裸阙食故馁。如此岂能专
    修止观。焉字(若作助声应云矣连切。今从训释应云于连切何也)大经二十
    云。菩萨摩诃萨若须衣等即便取之。不为
    身故虽受饮食。常为正法不为肤体。不
    为怨害。如人?病以酥糗涂为九孔漏。
    以衣覆之。衣者下正释。遮丑陋等者。大经
    云。所受衣者。不为严身。为遮羞耻寒暑
    蚊虻。今云饰者。蔽丑恶身名之为饰。非
    为莹饰顺已贪情。衣有三者。且分三品。复
    有天须菩提面王比丘及许畜重物。重物合
    在畜长中辨。故今不别论者。为同下文一
    例三品故也。合百一畜长等以为下根。雪
    山为上者。如大经释迦先世曾为大士。居
    于雪山唯被鹿皮。时雪山中复有多种香根
    藕根青木香根。我于尔时独在其中唯食
    诸果。食已击念思惟坐禅堪忍力成。不游
    人世。如是乃可忘于说净受持等事。十二
    头陀等者。新云杜多。此云抖擞。律论不同。
    律有随坐不作余食及一抟食。大论则无。论
    有节量中后不饮及次第乞。律文则无。又律
    云纳衣。论云粪扫。律但云乞食。论云常
    乞食。此二名异意同。余十俱同。诸部阿含及
    十住论亦有不同之相。大体无殊。今依大
    论六十八略出相状。一兰若者在家多恼。
    故舍眷属。而师徒同学还相结着。复相恼
    乱。故住兰若令身远离。最近三里能远弥
    善。身远离已亦当心离五欲五盖。二常乞食
    者具如第二方等中说(云云)。三粪扫衣者。若
    四方驰求或着邪命。若受他衣于好于恶
    而生忧喜。僧中得衣过略如食(云云)。或忧贼
    盗等。四一坐食者。自念一食尚有所妨。况
    小食中食后食。废半日之功不得一心行
    道。如养马猪等。五节量食者。饱?n腹胀气
    塞妨道。故应三分留一。如舍利弗食五六
    口。于秦人十口许足之以水。六中后不饮
    浆者。心生乐着求种种浆不能一心。犹
    养马着勒其意则息。七冢间者。易悟无常
    易得道果。八树下坐者。以得道事办舍至
    树下。如佛说法转法轮入涅??。皆在树下。九
    露坐者。或谓树下犹如半舍尚生着故。又
    树下坐有二种过。一天雨湿。二鸟粪毒虫。
    十常坐者。着衣脱衣随意快乐。四仪之
    中坐为第一。食易销化气力调和。求道大
    事大办功力。诸贼常伺人便不宜安卧。
    若行若立心亦易摄。十一次第乞者。不着
    不味不轻众生。等心怜愍不择贫富。十二
    三衣者。白衣多求是故多畜。外道苦行是故
    裸形。不多不少故畜三衣。今文以十二头
    陀中粪扫三衣。合为中士。言三衣者但三
    衣也。今畜长者三衣同纳。或着之营务或异
    界经宿。良由暗于教旨自树迷情。倚此
    自高翻为陷溺。今此文中判为中者。上则
    不及唯被鹿皮下则高于百一畜长。如何
    畜长复谓三衣。今言三衣不同一衣之少。
    不同畜长等多。出聚落则着僧伽梨加二
    衣上。入大众则着郁多罗僧加五条上。入
    山林则唯着安陀会。为惭愧故为多寒故。
    许其重着。皆威仪整肃长物善根。故云被
    服齐整。嗟夫世人共许仪服狼狈者称为头
    陀。容止检摄者呼为执相。俗流未晓恕而
    可矜。缁徒无甄悲而可愍。下根者此土多
    寒根性又薄。大圣一许三品通开。若畜百
    一记忆而已。有云。加法。若畜长说净则
    加法受持。今二品合论故云百一要当说净。
    皆为助道以疗形苦。如斯之类仍为下根。
    不说净人三品不摄。滥引上品大士行事
    深不可也。然说净之法附近大乘。故地持中
    菩萨所畜。即于十方诸佛菩萨而为净施。
    乃以声闻净施。而为譬云。譬如比丘以己
    衣物于和尚?梨舍作净施。若达一实即
    此净施成菩萨法。且小乘中若准行之。亦
    薄己贪情顺佛听制。如斯之理何损旷怀。
    我物属他弥符祛滞。况受食受药禁性重
    之由。持钵持衣杜讥嫌之本。讥嫌性重等护
    无偏迹混声闻真菩萨也。但为元期出苦
    判属小宗。岂以背彼受持称为大道。又有
    人云。凡诸所有非己物想。有益便用。说净
    何为。今问。等非己财何不任于四海。有益
    便用何不直付两田。而闭之深房封于藏
    箧。实怀他想用必招愆。忽谓己财仍违说
    净。说净而施于理何妨。顺己执心后生仿
    效。又大经云。出家之人有四种病不得涅
    ??。一者衣欲。二者食欲。三卧具欲。四者为
    有因。若不能于衣食修观。谁能受之不为
    有因。观行衣者。疏中摄此十二为衣食处
    三。约此三事而论理观。即三德也。具如
    疏释迦叶缘中。今则不尔。于衣食处各立
    观行。亦分三等。大经等者彼经斥三修云。
    汝等比丘虽复剃头未为正法阴诸结使。
    虽着袈裟心犹未染大乘法服。故知心染
    大乘方称所表寂灭之服。故引法华即其
    意也。舍二觉观。新名寻伺。俱舍云。寻伺心
    ?细。今观心亦尔。生死者动?如觉。空乱
    意细如观。蚊细虻?。二边皆有?细故也。
    故云深达等者。圆中如镜故能遍照。名为深
    达。以深达故具一切相。空假不尔如磨瓦
    砾。寂忍下合譬可知。以中道观万德庄严。
    故非世间割截衣也。举理异事故云非也。
    三衣观者。文中两重。初总约三谛。一一谛上
    皆有爱见。爱如熟见如寒。三觉者。大经三
    觉谓欲恚害。今借譬见思等三。故大经二十
    云。菩萨摩诃萨知是三觉有种种患为三
    乘怨。能令三乘不见佛性。常为诸佛菩萨
    之所诃责。经文既云能令众生不见佛性。
    故将三觉。可对三惑。三观观三谛如衣
    覆身。身亦三也。又起见下别约三谛。一一
    谛上各各立于能治所治能严所严。初观广
    余二略。亦可准知。故知一一谛上皆有见爱
    福慧二严。止属福观属慧故也。百一观者。
    长衣助身通为助义。故三谛上各须助也。
    历一切行亦复如是。何但正行不动。助亦
    无非寂灭。具如助道中正助合行之相。上
    根唯约一理。中根义开通别。下根义立助
    道。故约一理通别正助共成一意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四之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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