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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镜录卷第三十七

    夫万行教法。总约心解者。只如诸佛所说经
    教。皆以名句文身。诠表。方成法义。云何但
    明一心而已。答。今且先约古德。机应合说。
    质影双明。佛言。自从光耀。终至鹤林。不说一
    字。汝亦不闻。此是佛密意说。约本真法体。离
    言诠故。不说一字。即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
    宣。又但是佛不说心外一字法。教体者。护法
    云。如来既实现身。实说法者。即通用说者听
    者。正兼声名句文而为教体。教体通有漏无
    漏影像本质。即是合宜。闻者。根性已熟。遂感
    激。如来识上。有文义相生。佛以慈悲本愿缘
    力。即为众生说三乘法。所有声名句文。是
    正无漏本质教。若是三乘五性众生。佛边听
    法。不能亲闻。自变相分而缘。所有声名句文。
    即取有漏无漏。是影像兼教。即以质教为本。
    能现影像故。影像教为末。依质有故。由此
    取本质教。为正教体。影像教为兼教体。无性
    菩萨难云。我宗但取众生识上影像相分为
    教体者。即不违唯识。汝护法。若取佛本质声
    名句文为教体者。即是心外有法。何成唯识。
    护法答。唯识之宗。约亲相分。众生听时。变起
    相分而缘。非取他质以为自性。然他本质。即
    佛菩萨。亦成唯识。故不相违。问。何不唯取本
    质为正教体。即休。答。缘众生不能亲闻无漏
    质故。必资影像。问。若尔。何不唯取影像为教
    体。是亲闻故。答。虽即亲闻。必假本质。是以唯
    识论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言展转增
    上力者。即佛与众生。互为增上缘。言二识成
    决定者。即众生根决定。如来悲决定。谓众生
    根熟。合闻法决定。如来即有悲决定。决定与
    众生说法。为增上缘故。又诸师影质有无不
    同。应须四句分别。一唯质无影。即小乘有部
    等。二唯影无质。即龙军无性。三俱句。即护法
    亲光。四俱非。即龙猛清辩。谓彼计胜义门中。
    不辩教体。全拨菩提涅??为空故。已上约四
    句料简门中。质影双通。护法为胜。然若约名
    句文身。解释。诠表。皆是意言分别。凡有诠量。
    不出心识。乃至能说所说。并属见闻觉知。心
    含善恶。诸心数等。无有一法出于心外。当知
    此心诸法之都。显事合理。心可轨持。故称曰
    经。岂止于心。乃至一切六尘。悉皆是经。以心
    遍一切处故。如法华玄义云。历法明经者。若
    以经为正翻。何法是经。旧用三种。一用声为
    经。如佛在金口演说。但有声音诠辩。听者得
    道。故以声为经。大品云。从善知识所闻也。二
    用色为经。若佛在世。可以声为经。今佛去世。
    纸墨传持。应用为色经。大品云。从经卷中
    闻。三用法为经。故云修我法者。证乃自知。又
    尘为经。若于此土耳识利者。能于声尘分别
    取悟。则声是其经。于余非经。若意识利者。自
    能研心思惟取决。法是其经。于余非经。眼识
    利者。文字诠量而得道理。色是其经。于余非
    经。此方用三尘而已。余三识钝。鼻嗅纸墨。则
    无所知。身触经卷。亦不能解。舌?n文字宁别
    是非。若他土亦用六尘。亦偏用一尘。如净
    名曰。以一食施一切。于食等者。于法亦等。于
    法等。于食亦等。此即偏用舌根所对为经。或
    有国土。以天衣触身即得道。此偏用触为经。
    或见佛光明得道。此偏用色为经。或寂灭无
    言。观心得道。此偏用意为经。如众香土。以香
    为佛事。此偏用香为经。他方六根识利。六尘
    得为经。此土三根识钝。鼻不及驴狗鹿等。云
    何于香味触等。能得通达。问。根利故。于尘是
    经。钝者。尘则非经耶。答。六尘是法界。体自
    是经。非根利取。方乃是经。何者。大品云。一切
    法趣色。是趣不过。此色。能诠一切法。如墨
    黑色。一划诠一。二划诠二。三划诠三。竖一
    划则诠王。足右划则诠丑。足左划则诠田。出
    上诠由。出下诠申。如是回转。诠不可尽。或一
    字诠无量法。无量字共诠一法。无量字诠无
    量法。一字诠一法。于黑墨小小回转。诠量大
    异。左回诠恶。右回诠善。上点诠无漏。下点诠
    有漏。杀活与夺。毁誉苦乐。皆在墨中。更无一
    法出此墨外。略而言之。黑墨诠无量教。无量
    行。无量理。黑墨亦是教本。行本。理本。黑墨从
    初一点。至无量点。从点至字。从字至句。从
    句至偈。从偈至卷。从卷至部。又从一字句
    中。初立小行。后着大行。又从点字中。初见
    浅理。后到深理。是名黑色教行义。三种微发。
    乃至当知。黑字是诸法本。青黄赤白。亦复如
    是。非字非非字。双照字非字。不可说。非不可
    说。不可见。非不可见。何所简择。何所不简
    择。何所摄。何所不摄。何所弃。何所不弃。是
    则俱是。非则悉非。能于黑色。通达一切非。于
    一切非。通达一切是。通达一切非非非是。一
    切法邪。一切法正。若于黑色。不如是解。则不
    知字与非字。青黄赤白。有对无对。皆不能
    知。若于黑色通达。知余色亦如是。此即法华
    经意。以色为经也。声尘亦如是。或一声诠一
    法。耳根利者。即解声爱见因缘。即空即假即
    中。知?舌牙齿皆不可得。声即非声。非声亦
    声。非声非非声。声为教行义本。种种等义。皆
    如上说。是即通达声经。香味触等。亦复如是。
    经云。一切世间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
    背。即此意也。外入皆经。周遍法界。内入亦如
    是。内外入亦如是。经云。非内观得解脱。亦
    不离内观得解脱等。又云。能观心性。名为上
    定。心是体。夫有心者。皆当得三菩提。心是
    宗。制心一处。无事不办。心是用。三界无别法。
    唯是一心作。觉观心是语本。以心分别于心。
    证心是教相。故云华香云树。即法界之法门。
    刹土众生。本十身之正体。故华严经云。知一
    切法是正思惟藏。问。若心外无法。唯听无
    说者。云何佛言。我已所说法。如手中叶。又佛
    皆自说我成佛来。不说一字等。答。古释云。
    林中叶喻。据为其缘。令诸有情识变法解。名
    我已说如手中叶。未为作缘。众生自心未起
    法解。名我未说如林中叶。约为增上。名说未
    说。又唯识镜。问云。此中既云佛皆自说。何
    故乃言佛不说法。岂非自语相违过耶。答。此
    亦是可闻者自识变生。佛实不说。但为增上
    也。众生识上变此言故。故引为证。问。但了
    一心。能成深观者。若无位次。皂白何分。须合
    教乘以祛讹滥。教观双辩。方契佛心。答。诚
    如所言。阙一不可。圆教观心。须明六即。以三
    观故免数他宝。以六即故。无增上心。然心非
    数量。岂有四六之文。理合幽玄。谁分浅深之
    位。但为证入有异。俄分四教之门。升进亦殊。
    故列六即之位。此出台教止观正文。简慢滥
    于初心。证究竟于后位。止观云。约六即显是
    者。问。为初心是。后心是。答。如论云。焦炷非
    初。不离初。非后。不离后。若智信具足。闻一
    念即是。信故不谤。智故不惧。初后皆是。若无
    信。高推圣境。非己智分。若无智。起增上慢。谓
    己均佛。初后俱非。为此事故。须知六即。谓理
    即.名字即.观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此六即者。始凡终圣。始凡故。除疑怯。终圣故。
    除慢大。理即者。一念心即如来藏理。如故即
    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
    思议。三谛一谛。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
    一切心。亦复如。是。名为理即菩提。亦是理即
    止观。即寂名止。即照名观。名字即者。理虽即
    是。日用不知。以未闻三谛。全不识佛法。如牛
    羊眼。不解方隅。或从知识。或从经卷。闻上所
    说一实菩提。于名字中通达解了。知一切法
    皆是佛法。是为名字即菩提。亦是名字止观。
    若未闻时。处处驰求。既得闻已。攀觅心息。名
    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诸。名为观。观行即者。若
    但闻名口说。如虫食木。偶得成字。是虫不
    知是字非字。既不通达。宁是菩提。必须心观
    明了。理慧相应。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华
    首云。言说名不行。我不以言说。但心行菩提。
    此心口相应。是观行菩提。释论云。四句评闻
    慧。具足。如眼得。日照了无僻。观行亦如是。虽
    未契理。观心不息。如首楞严中射的喻。是名
    观行菩提。亦名观行止观。恒作此想名观。余
    想息名止。相似即菩提者。以其逾观逾明。逾
    止逾寂。如射邻的。名相似观慧。一切世间治
    生产业。不相违背。所有思想筹量。皆是先佛
    经中所说。如六根清净中说。圆伏无明名止。
    似中慧名观。分真即者。因相似观力。入铜轮
    位。初破无明。见佛性。开宝藏。显真如。名发心
    住。乃至等觉。无明微薄。智慧转着。如从初月。
    至十四日月。光垂圆。?垂尽。若人应以佛身
    得度者。即八相成道。应以九法界身得度者。
    以普门示现。如经广说。是名分真菩提。亦名
    分真止观。分真智断。究竟即菩提者。等觉一
    转。入于妙觉。智光圆满。不复可增。名菩提果。
    大涅??断。更无可断。名果果。等觉不通。唯佛
    能通。过茶无道可说。故名究竟菩提。亦名究
    竟止观。古德约四教明六即者。若藏教执色
    为有。施拙度破析之因。成但空灰断之果。通
    教执色心是空。了缘生无性之宗。失中道不
    空之理。别教从心生十法界。心但有能生十
    界之理性。未即便具十界之因果。如从地。生
    一切草木。但从一心。次第生十界也。圆教。心
    具十法界。不待能所生。亦无前后际。只一念
    是十界。只十界是一念。一切时。一切处。一切
    法。念念中体常圆满。尘沙万德。不欠少一分。
    八万惑业。不除断一分。不谓佛是果头极圣。
    我未证得。不谓凡是底下秽浊。我应舍离。总
    览法界。在一念心头。如一圆珠莹彻。明白。圆
    解。更无觉观。进修。亦不见有凡圣。取舍。分别
    妄念悉尽也。以初圆信人。未得纯净。烦恼有
    厚薄。习气有浅深。分别难忘。攀缘易起。心
    浮观浅。惑重境强。于对治之中。故分六即。是
    以凡夫心性本体。实齐上圣。但凡夫未能常
    用本。随境生心。分别计校。千差万别。虽在
    人道。心多不定。或发地狱心。或发饿鬼畜生
    心。何况人天善道。何况三乘圣道。无始妄习。
    何能顿遣。虽有见解。未能常照。故是凡也。若
    生死即涅??。烦恼即菩提。是理即。若能暂照
    谛理。即坐佛座。证佛身。用佛法。当此一念圆
    现时。不见十方佛。异我此身此念也。解而未
    修。是名字即。念有分数。名观行即。念似于
    境。名相似即。境入于念。名分真即。无境无
    念。名究竟即。虽六常一。何凡何圣。虽一常
    六。凡圣天绝。又六而常一故言即。一而常六。
    故初后不齐。当观念时。非一非六。又譬如不
    离贫女家得金。即也。贫女得金即富。可喻众
    生即佛。取金有次第。岂非六乎。耘除草秽。观
    行伏惑也。掘土近金。似见物未分明。岂非相
    似。收得一分。岂非分真。尽得受用。女人欢喜。
    岂非究竟耶。是以顿悟宗已。复须言行相应。
    既得本清净。又须离垢清净。如大集经偈云。
    远离一切诸烦恼。清净无垢犹真实。其心能
    作大光明。是名宝炬陀罗尼。又云。若有不觉
    一切境界。及自境界。如是之人。则能调伏
    问。如来无密语。迦叶不覆藏。则众生心常自
    明现。何须教观开示。广论横竖。答。只为佛
    之知见蕴在众生心。虽然显现。而迷者不知。
    以客尘所覆。妄见所障。虽有如无。似世间宝
    藏。为物所覆。莫有知者。是以须的示其宝处。
    令亲得见。遂获其宝。利济无穷。此亦如是。因
    斯方便之门。得见心宝。遂以缘了。资发。亲得
    现前。智藏丰隆。法财具足。有兹胜利。教迹非
    虚。如大涅??经云。譬如大海。虽同一咸。其中
    亦有上妙之水。味同于乳。喻如雪山。虽复成
    就种种功德。多生诸药。亦有毒草。诸众生身。
    亦复如是。虽有四大毒蛇之种。其中亦有妙
    药。大王。所谓佛性非是作法。但为烦恼客尘
    所覆。若刹利.婆罗门.?成幔?淄樱?芏铣?摺?br> 即见佛性。成无上道。所以古德云。开物性原
    者。良以众生性含智海。识洞真空。但衣蔽明
    珠。室埋秘藏。要假开示令其悟入。须凭观慧
    以契无生。又欲广其义用。须明横竖法门。
    竖唯一心。横遍一切。心非横竖。横竖是心。隐
    显同时。卷舒无碍。念念相即。法法融通。将竖
    约横。则无横而不竖。一一法皆至心原。将横
    约竖。则无竖而不横。具一切句。及一一句。皆
    广等法界。所以义海云。体无别异。举则全
    锋。理不殊途。谈皆顿显。良由二边相尽。差别
    体融。随智卷舒。应机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谁
    云路之不通。举多即多。孰谈法之无在。故知
    立教皆为对机。机宜不同。教分多种。且如观
    色一法。五教证入不同。初小乘。见是实色。不
    说性空。初教。见此色法。从缘所成。必无自性。
    即空无所有。如波归水。终教。见色空无碍。以
    真空不守自性。随缘成色。即是幻色。遂赖空
    成。即此赖空之色。虚相无体。恒自性尽而空
    现。是故色即空而常泯。空即色而常存。要
    由自尽之色。方是空色。成色之空。乃是真空。
    举体互融。无有障碍。如水入波。顿教。一色法。
    无非真理所收。是故此色。即真理一味等。更
    无别法而可显说。水波双绝。圆教。起即全收。
    一多互摄。同时成立。一块圆明。随举即色。
    随举即空。义味自在。随智取用。何以故。随举
    一门无不显现。古德云。皆本一心而贯诸法。
    夫一心者。万法之总也。分而为戒定慧。开
    而为六度。散而为万行。万行未尝非一心。一
    心未尝违万行。然则一心者。万法之所生。而
    不属于万法。得之者。则于法自在矣。见之
    者。则于教无碍矣。本非法。不可以法说。本非
    教。不可以教传。岂可以轨迹而寻哉。故知但
    研精一法。内照分明。自然柔软。入神。顺法界
    之性。无心合道。履一际之门。所以大智度论
    云。以人心多散。如狂如贼如醉。一心敬慎。是
    诸功德初门。摄心得禅。便得实智慧。得实智
    慧。便得解脱。得解脱。便得尽苦。如是等事。皆
    从一心得。华严私记云。无缚无着回向者。只
    了一切皆如故。所以无缚着耳。知一切皆无
    缚脱。一法既尔。一切法皆然。所以一切法即
    一法。一法即一切法。若一切法皆无性。即是
    分身佛集。宝塔出现。须弥入芥耳。如是洞达。
    一解千从。则知佛向无所有中出生。法于毕
    竟空中建立。以无生无性故。回转由心。遂得
    集散同时。大小即入。所以森罗义趣。报化影
    像。乃至无量德业。广大神通。于宗镜中。一时
    显现。且如龙蜃等类。全是业果生死之身。尚
    现不思议之力用。何况悟根本心。具如实智。
    而不能现广大之神用乎。如华严经云。佛子。
    如罗[目*侯]阿?罗王。本身长七百由旬。化形长
    十六万八千由旬。于大海中出其半身。与须
    弥山而正齐等。佛子。彼阿?罗王。虽化其身
    长十六万八千由旬。然亦不坏本身之相。诸
    蕴界处。悉皆如本。心不错乱。不于变化身而
    作他想。于其本身生非己想。本受生身。恒受
    诸乐。化身常现种种自在神通威力。佛子。阿
    ?罗王。有贪恚痴。具足?x慢。尚能如是变现
    其身。何况菩萨摩诃萨。能深了达心法如幻。
    一切世间。皆悉如梦。一切诸佛出兴于世。皆
    如影像。一切世界。犹如变化。言语音声。悉皆
    如响。见如实法。以如实法而为其身。知一切
    法本性清净。了知身心无有实体。其身普住
    无量境界。以佛智慧广大光明。净修一切菩
    提之行。乃至如有幻师。随于一处。作诸幻术。
    不以幻地故。坏于本地。不以幻日故。坏于本
    日。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于无国土。现有
    国土。于有国土。现无国土。于有众生。现无众
    生。于无众生。现有众生。无色现色。色现无
    色。初不乱后。后不乱初。菩萨了知一切世
    法。悉亦如是。同于幻化。知法幻故。知智幻。知
    智幻故。知业幻。知智幻业幻已。起于幻智。观
    一切业。如世幻者。不于处外而现其幻。亦不
    于幻外而有其处。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不
    于虚空外入世间。亦不于世间外入虚空。何
    以故。虚空世间无差别故。住于世间。亦住虚
    空。菩萨摩诃萨。于虚空中。能见能修一切
    世间种种差别妙庄严业。于一念顷。悉能了
    知无数世界。若成若坏。亦知诸劫相续次第。
    能于一念现无数劫。亦不令其一念广大。菩
    萨摩诃萨。得不思议解脱幻智。到于彼岸。住
    于幻际。入世幻数。思惟诸法。悉皆如幻。不
    违幻世。尽于幻智。了知三世与幻无别。决定
    通达心无边际。如诸如来住如幻智。其心平
    等。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知诸世间。皆悉如
    幻。于一切处。皆无所著。无有我所。如彼幻师。
    作诸幻事。虽不与彼幻事同住。而于幻事亦
    无迷惑。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知一切法。到
    于彼岸。心不计我能入于法。亦不于法而有
    错乱。问。只如自心如何观耶。答。性该始
    终之际。体非起尽之缘。体遍迷悟之中。性非
    解惑之事。又云。夫心原本净。无为无数。非
    一非二。无色无相。非偏非圆。虽复觉知。亦无
    觉知。若念未念。四运检心。毕竟叵得。岂可次
    第不次第偏圆观耶。犹如虚空。等无有异。此
    之心性。毕竟无心。有因缘时。亦得明心。既有
    论心。即有方便正观之义。譬如虚空。亦有阴
    阳时雨。心亦如是。虽无偏圆。亦论渐顿。若观
    心具有性得三谛。性得三观。及一切法无前
    无后。无有次第。一念具足十法界法。若观心
    非空非有。则一切从心生法。亦非空非有。如
    是等一切诸法。在一心中。当知观此心原。与
    如来等。若作如此圆观。其人行住坐卧。皆应
    起塔。生如来心。如此观心。名观佛心也。辅行
    记云。心造即是心具。故引心造之文。以证心
    具。华严经偈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
    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
    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若人
    欲求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观。心造诸如
    来。不解今文。如何消偈心造一切。三无差别。
    言心造者。不出二意。一者约理。造即是具。
    二者约事。不出三世。三世又三。一者过造于
    现。过现造当。如无始来。及以现在。乃至造于
    尽未来际。一切诸业。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
    千世间。二者现造于现。即是现在同业所感。
    逐境心变。名之为造。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
    心空故。一切皆空。如世一官。所见不同。是畏
    是爱。是亲是怨。三者圣人变化所造。亦令
    众生变心所见。并由理具。方有事用。今欲修
    观。但观理具。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任运摄得
    权实所现。又问。此不思议。亦约次第。以释十
    法界。与思议何别。答。其实无别。思议。乃作
    从心生说。不思议。作一心具说。若能如上信
    解。福德无量。佛亲比校。万行难偕。如法华经
    偈云。若人求佛慧。于八十万亿。那由他劫
    数。行五波罗蜜。于是诸劫中。布施供养佛。及
    缘觉弟子并诸菩萨众。珍异之饮食。上服与
    卧具。?钐戳⒕?帷R栽傲肿?稀H缡堑炔际??br> 种种皆微妙。尽此诸劫数。以回向佛道。若复
    持禁戒。清净无缺漏。求于无上道。诸佛之所
    叹。若复行忍辱。住于调柔地。设众恶来加。其
    心不倾动。诸有得法者。怀于增上慢。为此所
    轻恼。如是亦能忍。若复勤精进。志念常坚固。
    于无量亿劫。一心不懈息。又于无数劫。住
    于空闲处。若坐若经行。除睡常摄心。以是
    因缘故。能生诸禅定。八十亿万劫。安住心
    不乱。持此一心福。愿求无上道。我得一切智。
    尽诸禅定际。是人于百千。万亿劫数中。行此
    诸功德。如上之所说。有善男女等。闻我说寿
    命。乃至一念信。其福过于彼。文句疏释云。一
    念信解者。谓随所闻处。豁尔开明。随语而入。
    无有?碍。信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信佛法。不
    隔一切法。不得佛法。不得一切法。而见一切
    法。亦见佛法。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亦是行于
    非道。通达佛道。行于佛道。通达一切道。不得
    佛道一切道。而通达佛道一切道。无所有而
    有。而有无所有。非所有。非无所有。如门前路。
    通达一切东西南北。划无壅碍。眼耳鼻舌身
    意。凡有所对。悉亦如是。无疑曰信。明了曰
    解。是为一念信解心也。此一念信解心。心
    同佛心。信齐佛信。入真实般若之性。到究
    竟解脱之原。所以无量无数劫中。修五波罗
    蜜之功德。校量信解宗镜一念之功。万不及
    一。故云不识玄旨。徒劳念静。是以先悟宗镜。
    然后圆修。理行无差。方为契当。问。如上观
    心。如何是所入能入之门。答。能所之入。唯
    是一心。约智而论。假分能所。所入。即所证一
    心之理。能入。即能观一心之智。又理是心之
    体。智是心之用。犹如日光。还照日体。以此心
    光。复照心体。则二而不二。体用冥一。不二而
    二。能所似分。今约先德。依华严宗。立所入能
    入二门。先明所入者。统唯一真法界。谓寂
    寥虚旷。冲深包博。总该万有。即是一心。体绝
    有无。相非生灭。迷之则生死无穷。解之则廓
    然大悟。为总开示。不知以何?目强分理
    事二门。而理事浑融。无有障碍。一事法界。二
    理法界。略有二门。一性净门。在缠不染。性
    恒清净。虽遍一切。不同一切。如湿之性。遍于
    动静。凝流不易。净秽恒如。二离垢门。由对治
    障尽。随位浅深。体虽湛然。随缘有异。三事理
    无障碍法界。亦有二门。一相即无碍门。一心
    法界。含真如生灭二门。互相交彻。不坏性相。
    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二形夺
    无寄门。谓无事非理。故事非事也。无理非事。
    故理非理也。四双融俱离。性相浑然。而有十
    门。一由离相故。事坏而即理。二由离性故。理
    泯而即事。三由离相不坏相故。事即理而事
    在。以非事为事。四由离性不泯性故。理即
    事而理在。以非理为理。五由离相不异离性。
    故。事理双夺迥超言念。六由不坏不异不泯。
    故。有初事理二界。俱存。烂然可见。七由不
    坏不泯。不异离相离性故。为一事理无碍法
    界。使超视听之妙法。无不恒通见闻。绝思议
    之深义。未尝碍于言念。八由以理融事。令无
    分剂。如理之遍。一入一切。如理之包。一切
    入一。故缘起之法。一一各摄法界无尽。九由
    因果法各全摄故。令普贤身中。佛佛无尽。佛
    毛孔内。菩萨重重。十因果法界差别之法。无
    不恒摄法界无遗故。随一一门。一一位。各摄
    重重故。广刹大身。轻尘毛孔。皆无尽相。以其
    后一。总融前九为浑融门。夫法界者。即一
    心之总名。万行之归趣。如华严论云。从信住
    行回向十地十一地及佛果。总以法界为果
    体。文殊为法界理。普贤为法界智。理智妙用
    为一佛门。以此一门。为化群蒙分为二法。若
    也逐根随俗。法门无尽。若论实理。不离无法
    界之中一法。一多无碍。名为普贤。始接童
    蒙。达无性理中。妙简正邪。入无生慧。名号文
    殊。亦名童子菩萨。能同苦际。兴行利生。治佛
    家法。名为普贤。二人参体。名之为佛。本来自
    在。名为法界。从初彻后。总此法界为体。更无
    别法。此品为一切诸佛因果之大都。亦是众
    圣贤所行之大路。无出此也。亦是自心一切
    智王之所游观之大宅也。亦是一切众生之
    所依。故名法界。二能入门有二。一果海离于
    说相。二因门可寄言说。今且略明无分别智
    证理法界。以为五门。一能所历然。谓以无
    分别智。证无差别理。如日合空。虽不可分。而
    日非空。空非日光。二能所无二。以知一切
    法。即心自性。以即体之智。还照心体。举一全
    收。举理收智。智非理外。举智收理。智体即
    寂。如一明珠。珠自有光。光还照珠。三能所俱
    泯。由智即理。故智非智。以全同理。无自体故。
    由理即智。故理非理。以全同智。无自立故。如
    波即水。动相便虚。如水即波。静相亦隐。动静
    两亡。性相齐离。四存泯无碍。离相离性。则能
    所双泯。不坏性相。能所历然。如波与水。虽动
    静两亡。不坏波湿。五举一全收。上列四门。欲
    彰义异。理既融摄曾无二原。如海一滴。具百
    川味。又所入境者。即不思议解脱境界。何名
    不思议。心言罔及故。何法不思议。即解脱
    境界。解脱有二。一作用解脱。作用自在。脱拘
    碍故。二离障解脱。具足二智。脱二障故。二障
    者。即烦恼所知二障。烦恼障事。所知障理。一
    切众生不证真心。皆为二障所缠。由内离障。
    外用无羁。二义相成。总名解脱。境界有二。一
    分剂境。如国疆域。各有分剂。佛及普贤德用
    分剂。无能及故。二所知境界。事理无边。唯佛
    普贤方究尽故。由证所知无边之境。故成德
    用无有边涯。二亦相成。总为境界。此二不二。
    故不思议。又能入者。即普贤行愿。又人与法
    俱称普义。若约人。即普贤。若约法。即普法。所
    言入者。能所契合。泯绝无寄。一入全真。方为
    真入。又不入而入。以智体即如。如外无法而
    可攀缘。故无可入。心行处灭。寂然无入。不
    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观诸法。故名而入。此
    二无碍。方为真入。又佛境入无所入。有三。一
    约一切众生即如来藏。更何所入。翻迷之悟。
    故云证入。二约理。非即非异。故云入无所入。
    三约心。境心冥真境。故说为入。若有所入。境
    智未亡。岂得称入。实无所入。方名真入。又
    入不入二义。上约缘起相由门。今法性融通
    门者。即性之一字。夫法性融通。要不坏相而
    即真性。入则坏缘起者。无可相入。不入则坏
    性者。则性不遍一切法故。由不坏性相。方是
    法性融通义也。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
    亦通二门。唯就相说。若约缘起门。要由诸
    缘历然不入。方得相资遍相入耳。若约法性
    融通门者。要由事相历然。方随理融入一切
    法。故说若唯约理。无可即入。若双约性相上
    第一义。相即不入。性即能入。若独相独性。
    俱不能入。要二相融。方能入。又若约体空。则
    无来无入。若唯约性。无可即入。若约相不坏。
    如本无差者。或唯约事。不能即入。以性融相。
    故得互入。是显正入义。谓不异理之一事。全
    摄法性。时令彼不异理之多事。随所依理。皆
    于一中现等。一事摄理既尔。多事摄理亦然。
    则一事随所依理。皆于多中现。故得互入。是
    法性融通门。以此一门。能入万法。故法华疏
    云。以实相入真。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实相入俗。一切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
    背。实相入中。诸法无非佛法。若入此三观。即
    是入一切法。以诸法不出三谛故。问。十住
    菩萨证入之时。唯一真如。无有境界。云何复
    说分剂二种境界。答。此是不思议境界。非
    同情执。或存或泯。或总合。或俱离。不出一心
    而论舒卷。若存。非立心外之法。是存其全理
    之事。若泯。非坏全事之理。是泯其体外之见。
    则不碍心镜而一味。不坏一味而心境。故华
    严经颂云。如来甚深境。其量等虚空。一切
    众生入。而实无所入。问。若正观成时。以
    有心成。以无心成。答。夫入此宗。不可以有
    无求。不可以能所辩。若以有念析归无念。此
    念还成有。若以无心作空无会者。即成断灭。
    皆落意地。不出见知。又若逆之。则不合事理。
    若顺之。又成能所。只可以妙会。不可以事求。
    所以华严会意云。并须除念会意。无间相续。
    顺法修行。若动念起心。即入魔网。以法不动
    念故。顺法即念除。我见是妄心。违法故生死。
    是知法无动念。不可以有念求。又非无念。不
    可以无心得。应可玄会取其意耳。如说有不
    有。无不无等。但动心即寂。是彼法。故名顺法
    也。若以心顺于法。即有能所。非顺法也。故维
    摩经云。法离一切观行。肇师云。法本无相。非
    观行之所能见。见之者。其唯无观乎。如赤水
    求于玄珠。罔象而得之。故云藏于身。不藏
    于川。在于心。不在乎水。故庄子云。黄帝游
    于赤水之北。登昆仑之丘。南望。遗其玄珠。使
    智索之。而不得。使离娄索之。而不得。乃因罔
    象得之。黄帝曰。异哉。罔象。乃可得之。夫真不
    可以定求。故无心以得之。如弄珠吟云。罔象
    无心却得珠。能见能闻是虚伪。然虽不落见
    闻。又非无知觉。如融大师信心铭云。惺惺了
    知。见网转弥。寂寂无见。?室不移。惺惺无妄。
    寂寂寥亮。宝印真宗。森罗一相。所以无念者。
    即念而无念。以念无自性。缘起即空。又缘起
    者。皆是真性中缘起。岂属有无。乃至即生无
    生。即灭无灭。亦复如是。故宝藏论云。若言其
    生。无状无形。若言其灭。今古常灵。又云。是
    以斩首灰形。其无以损生。金丹玉屑。其无以
    养生。故真生不灭。真灭不生。可谓常灭。可谓
    常生。其有爱生恶灭者。斯不悟常灭。爱灭恶
    生者。斯不悟常生。永嘉集云。故知妙道无形。
    万像不乖其致。真如寂灭。众响靡异其原。迷
    之则见倒惑生。悟之则顺违无地。[门@贝]寂非有。
    缘会而能生。峨嶷非无。缘散而能灭。灭既非
    灭。以何灭灭。生既非生。以何生生。生灭既虚。
    实相常住矣。华严疏云。生之无生。真性湛
    然。无生之生。业果宛然。是知若即念存有
    念。即是常见。离生求无生。即是断见。皆不
    达实相无生无灭之理。若正了无生。则无生
    无不生。岂定执有生无生之二见乎。所以云。
    谁无念。谁无生。若实无生无不生。唤取机关
    木人问。求佛施功早晚成。若以息念归无念。
    如同寒木死灰。与木人何别。岂有成佛之期
    耶。斯乃尚未知即念而无念。宁知一念。顿圆
    乎。如有问言。夫妙行者。统唯无念。今见善见
    恶。愿离愿成。疲役身心。岂当为道。答。若斯
    见者。离念求于无念。尚未得于真无念也。况
    念无念之无碍耶。又无念。但是行之一也。岂
    成一念顿圆。此一念顿圆之旨。非意解所知。
    唯忘情可以契会。如悟玄序云。夫玄道者。不
    可以设功得。圣智者。不可以有心知。真谛者。
    不可以存我会。至功者。不可以营事为。忘言
    者。可以道合。虚怀者。可以理通。冥心者。可
    以真一。遗智者。可以圣同。虽云道合。无心于
    合。合者合焉。虽云圣同。不求于同。同者同焉。
    无心于合。则无合无散。不求于同。则无异无
    同。超非于百非之外。非所不能非焉。忘是于
    万是之前。是所不能是焉。是所不能是。则无
    是矣。非所不能非。则无非矣。无异无同。则怨
    亲不二。无非无是。则毁赞常一。是以忘言者。
    舍。筌[罩-卓+弟]也。虚怀者。离取着也。冥心者。不己
    见也。遗智者。泯能证也。若运心合道。则背道。
    若起念求同。则失同。若为是所是。则没是。若
    为非所非。则沈非。以要言之。但得直下无心。
    则同异俱空。是非咸泯。斯泯亦泯。兹空亦空。
    此犹寄言因迹对待。若得绝待顿悟一心。唯
    契相应。不俟更说

    宗镜录卷第三十七

           丁未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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