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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

    论。又以觉心至非究竟觉 释曰。下广二觉。
    于中有二。先明始觉。后显本觉。前中又
    三。总标因果满非满觉。次广寄四相释成其
    义。后显始觉不异此初也。言心源者。有其
    三义。本觉真如为染心源。业相细念为诸染
    心源。旷识妄心为诸境源。前二通二释。后
    一唯持业。今所觉者依前二说。真妄动静极
    微细故。觉本觉心。本无所动。今无所静。现
    业觉业识心本来无生今无所灭。觉此源者
    名究竟觉。即佛果位。始觉道圆同于本觉。是
    满觉故。纵有所觉未至此源。非究竟觉。即前
    诸位。始末同本非极觉故
    论。此义云何至是不觉故 释曰。下寄四相
    释成其义。于中有二。初正寄四位显其四相。
    后引经释成心源无念。初显四相。即分为四。
    此初觉相也。此义云何者问觉不觉义。下举
    四相而释其义。举前三位未至心源。释非究
    竟。举后一位觉至心源。释究竟觉。今应先
    明四相之义。然后依义释文显相。然四相义
    释者烦多。论意难知。今数四说。此中有义。所
    说四相即依动念刹那而说。心随妄动名生。
    生已迳停名住。住已衰变名异。异已迁谢名
    灭。然生已至灭。灭已复生。总摄四相名为生
    灭。是故但名生灭门耳。觉此四相故有四位。
    四位逆次觉四相也。故说凡夫能觉知等。有
    义。此说其理不成。若念迁谢名灭相者。即凡
    夫念应永不灭。觉灭相已则不灭故。异住等
    相为难亦然。若凡夫位虽觉灭相灭相仍在。
    应至佛位虽觉生相生相犹存。所起觉相何
    成利益。又既自说生已至灭灭已复生。既觉
    灭相不灭故不生不生故不灭。即应凡夫位
    离生灭念。住异等相为难亦尔。故此所说理
    必不成故。四相者应依识辨。谓由无明违平
    等性起业转现三种生相。相心今生成黎耶
    识。故业转现皆名生相。虽此一心为生。所
    生而亦非是我我所相。无明与前生相和合。
    迷所生心无我我所。复能发起我痴我见我
    慢我爱四种住相。相前生心。今至住位起我
    我所。内缘而住。即所相心成第七识能相。四
    惑而为住相。无明与彼住相和合。不觉所计
    我我所空。复能发起六种异相。谓贪嗔痴慢
    疑恶见。相前住心今至异位。外向攀缘成六
    异识。故六烦恼名为异相。无明复与异相和
    合。不觉外尘违顺性离。由是发起七支恶业。
    能灭异心堕于恶趣。故彼七支名为灭相。能
    相四相所至之位取境别相皆为心所。由本
    无明违平等性之所起故。所相之心所至之
    位取境通相而为心王。由从本心诸法总源
    之所起故。皆依心起名俱时有。有?细故觉
    时差别。有义。此说理亦未然。别有能相所
    相法者。是小乘宗非大乘故。大乘四相但是
    假立于起有为无功德故。此中四相虽说虚
    妄。因缘所起非假说故。若由无明起业转现
    相。心今作业转等者。即业转现皆应有二能
    相二义异故。心若不作业转等者。如何能
    成黎耶生相。无三分心不成识故。又如何言
    能相。四相所至之位皆为心所。业转现三非
    心所故。又若业等皆生相者。三细唯应佛地
    所断。如何唯说断业相耶。应八九地非断转
    现说。是生相唯佛断故。细中之?应非转现
    说。是菩萨所知境故。细中之细应皆三种
    许。是生相佛所知故。又业初起可名为生。
    转现后起宁生相摄。非由本识摄及是不相
    应。则今转现皆生相摄。转现非是初生心故。
    若说业识非是已生故兼转现皆生相者。则
    我痴等非是已住故兼四惑为住相耶。彼既
    不然。此云何尔。彼异灭等为难亦然。若我
    痴等为住相者。末那唯应四惑相应。唯许四
    惑为住相故。便违论说慧等俱起。既说法身
    能觉住相。法身唯应能断末那。即不断染现
    色。能见皆应不断。非四惑故。便违论说。法
    身菩萨离六染中间四染。既此所离非我痴
    等。彼住相非谓四惑。若贪等六名异相者。
    计名执取何所摄耶。非于贪等能摄彼二执
    惑。行相极差别故。若断贪等名离异相。即此
    二染二乘不断。便违论说。执相应染二乘解
    脱究竟离故。又应意识唯贪等俱说。六异
    相起意识故。便违论说触等俱起。故知异相
    非谓贪等。若七支恶是灭相者。即未觉时常
    起恶业永世恶趣。以未觉时有彼七支诸过
    恶故。生人天者应离灭相。离七支恶生人天
    故。善恶二趣皆有异熟。岂恶趣业独名灭相。
    故知灭相非七支恶。既此所说不应正理。由
    此四相非同前说。今以二门略辨其义。一
    辨明。二别说。初总明者。心性本来离生灭
    念。而有无明动心令作生住异灭。故名相
    无别四相而作能相心。既由无明鼓心令动
    遂有微着不同。而先后际异。先际名为生
    相。后际最?名为灭相。即彼中际名住异相。
    二别明者。对位分相。即九相中前之八相。生
    一住四异二灭一生相。一者即初业相。谓由
    无明动彼净心至此最微动念之位动念初起
    名为生相。论说佛地断微细念。细中之细是
    佛境界。故知唯业是生相也。住相四者。谓次
    四相。所谓转现智相续相。前二本识。?分之
    位。是法我执所住之境。后二事识。细分之
    位。是法我执能住之心。无明与前生相和合
    转彼静心。乃至此位行相犹细。但是能所
    别法执□住未别异故。故下论说法身菩萨
    觉于念住。?中之细细中之?菩萨境界界
    此四相总名住相。异相二者。谓次二相即是
    执取计名字相。无明与前住相和合转彼静
    心至此事识?分之位。行相稍?。依于异根
    取别异境起异执故。故下论说新发意菩萨
    觉于念异舍?分别。?中之?凡夫境界。此
    ?中?既是意识。意识即摄此二相故。故此
    二相总名为异。灭相一者。即起业相。即由
    无明转彼静心至此后际周尽之位。能令静
    心□于六道如□伎人作牛马等。故下论说
    造种种业受果不自在故。以此九相数处得
    名。或开九相。或本事识。意意识。或为六
    染。或名二碍。或辨?细。故今细位说为四
    相。即指九染。非谓别指我痴等也。有义。此
    说亦未应理。既说四相皆非能相。不应起业。
    是其灭相能□静心是能灭故。四相何不摄。
    业系苦亦名所起之妄相故。既生异灭无别
    能所。宁住相有能所四耶。应生异灭皆有能
    所。彼既不然。此云何尔。或住异灭皆名异住。
    随应皆有别异。执着能成能住异趣身故。彼
    既不尔。此云何然。若许皆通。便成难□。故
    此四相不应立也。若以论说念无异相念无
    住相必应立者。何不具言念无灭等。况新论
    说中间二相不言住异故不为证。下言心相
    生住异灭者。此义殊故不为证。谓显九相皆
    有生等。得无念者知此九相生起迳停衰变
    谢灭皆依心起无有自性。非谓别配前之八
    相。亦非四位别觉四相不同。初师不应为难。
    又言。四相俱时等者。谓即指其始觉四位。谓
    显始觉有四位相。而释经中四种禅义。非谓
    安立无明四相。新论但言如是知已则知始
    觉不可得。以于一心前后同时皆不相应无
    自性故。谓由无明起?细念念起皆有生住
    异灭。而诸凡夫都不觉知念之起灭而受轮
    回。今以本觉内外熏力觉念浅深有四位相。
    何要强立无明四相。若谓障谓二义相成勿
    违古人。故论立者。生一住四异三灭一。生
    一住四义如前释。异相三者兼起业相。起善
    恶等别异业故。由其异业令趣别故。是?中
    ?。意识摄故。皆三贤等所知境故。灭相一
    者。即业系苦。静心□为趣生相故。此是无
    明所起相故。是最后际终尽处故。至此方成
    流转苦故。此释虽胜第三师义。而于至难亦
    未能净。后有智者辨而通之。然此四相唯一
    梦心。皆因根本无明之力。是故经云。无明住
    地其力最大。论说无明能生染法。正谓此
    也。虽复如是从微至着辨四阶降。然至始终
    意无前后。?细?融唯一心故。故说四相俱
    时而有。若未达心源。随行浅深觉有前后。
    若达心源者。一念四相俱时而知。是故经云。
    菩萨知终而不知始。诸佛如来始终俱知。依
    此义说始谓生相终谓灭相。既因无明不觉
    之力起生相等种种梦念动恶心源转至灭相
    流转生死备受诸苦。今由本觉内熏为因善
    发闻熏而为外缘。体用融通同一熏故。益彼
    真如解性之力。损彼无明迷?之相。渐白心
    源始觉灭相终觉生相。朗然方悟。觉了心源
    本无所动今无所静。平等。平等住一如床。无
    本始觉二相之异。即经所说梦渡河喻意在
    于此。举而说之。上辨四相。下释论文。既前
    三义不应正理。是故释文但依正义。即此第
    一觉相之中□下四义。一能觉人。二所觉相。
    三觉利益。四觉分齐。下三觉相其义亦然。如
    凡夫人者。是能觉人。在十千劫十信位中。以
    是位前都未觉念未离分别。故名凡夫。觉知
    前念起恶者。明所觉相。谓此位中心如轻毛
    随风东西数有进退。前念不觉于身起彼常
    乐等总而生惑着。即知所起心是恶也。能止
    后念令不起者。辨觉利益。既觉前恶后。即于
    身起彼无常无我等相。而生厌离欣乐涅??。
    不生灭着颠倒心也。虽复名觉即是不觉者。
    能觉分齐。觉恶能止虽复名觉。而不觉知举
    体是真妄生厌离。即是不觉。故经说云。说
    身无常而亦不说厌离于身我。今为汝说胜
    三修法。此即顺于四相义解。或此位中未达
    空理。不知一心本无动念。见有所起念念差
    别。前念不觉起烦恼。念后起厌心而欲除灭。
    觉念是恶随复名觉不觉念无则是不觉。故
    经说为愚夫所以行禅。七卷经云。渐次增胜
    无想灭定名愚夫禅。此释稍好。二论会同故。
    新论云。前念不觉起于烦恼。后念制伏令不
    更生。此虽名觉即是不觉
    论。如二乘至名相似觉 释曰。此第二觉相
    也。二觉相也。二乘观智等是能觉人。新发
    意菩萨是三贤位。十解初心名发心住。举而
    等后云初发意。得人空门同二乘说。觉于念
    异等者。明所觉相。如前所说三种异梦从本
    静心无明眠起。此三乘人共智无我从异梦
    觉异相永无名。觉于念异念无异相。已舍?
    分别等者。是觉利益。既此异相即是意识起。
    我我所自他异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
    分别执着相也。名相似觉者。是觉分齐。虽
    舍如是?分别执。而犹未得法空真理。是故
    但名相似觉耳。或此位中得我空真如。知彼
    真如本无相念与无明念体相别异。由此但
    能舍?分别。而未能知念即无念。非真觉故
    名相似觉。故经说为观察义禅。谓知自共相
    人无我已于法我随顺观察义禅。前释顺古
    违新论文。后释甚差两论快会。故新论云。
    觉念无念体相别异舍?分别
    论。如法身至名随分觉 释曰。此第三觉相
    也。法身菩萨是能觉人。初地能证遍行真如。
    显自法身遍满之位。乃至十地悉同证得。是
    故皆名法身菩萨。觉于念住等者。是所觉相。
    四种住梦无明眠起。既得法空真无相智。从
    住梦觉。住相永无名。觉于念住念无住相。
    已离分别?念等者。是觉利益。即此所离法
    执梦念名为分别?念相也。异前人我?执
    但云分别。异后生相细念故云?念。于一法
    执义说二言。名随分觉者。是觉分齐。虽得
    如是无分别觉。而犹未离微细分别。当复眠
    于生相之梦觉道未圆。故名随分。或此位中
    得真证智。念无念相皆悉舍离。名觉于念住
    念无住相。由此便能舍中分别。名离分别?
    念相也。即经所说缘真如禅。故楞伽云。谓
    若分别无我有二。是虚妄念。若如实知。彼念
    不起名缘真禅。前释顺古违新论。后释顺
    经兼快新论。故新论云。觉念无念皆无有相
    舍中分别
    论。如菩萨至名究竟觉 释曰。此第四觉相
    者。如菩萨地尽者。初明能觉人。文中总别显
    其二道。初句总标能观之位。即是金刚等
    觉之位。非谓十地名为尽地。以新论说为若
    超过菩萨地故。其次二句别明二道满足方
    便。是加行道即是满足之方便故。而新论言
    究竟道满足。举总取别。即加行道是此摄故。
    一念相应是无间道。其无间道一刹那中与
    理契会断细念故。如对法云。究竟道者谓金
    刚喻定。此有二种。谓方便道摄。及无间道
    摄。觉心初起等者。显所觉相。根本无明依觉
    故迷动彼静心令起细念。即是此中初起心
    也。今至此位方始觉知。离本觉无不觉。即
    动心本来静。如正迷时谓东为西。及其悟也
    西即是东。岂于悟时更有西相。故觉初心
    相也。故言觉心初起心无初相。或始觉心初
    始而起名觉心初起。故新论言。觉心初起始
    名为觉离于觉相。前释顺古违新论文。后释
    顺理不违二论。即经所说诸如来禅。故楞伽
    云。谓入佛地住自证圣智三种乐为诸众生
    作不思议事。前三种位中虽有动念故言
    念无住等。今此位中动念都尽唯一心在。故
    云心无初相。是则心无初念相也。远离等者。
    明觉利益。业相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
    即生相也。或细分别名微细念。不论别配无
    明业相。谓第三位觉念无念皆无有相舍中
    分别。今此位中觉相亦无。都无所得故离细
    念。新论但名细分别故。此念永无故云远离。
    远离虚相故真心性即得显现。故云得见心
    性。无明风止性海浪息永无生灭。故言心即
    常住。依此二义故新论言心根本性常住现
    前。前三位中念相未尽。是故不云得见心性。
    觉未至源。无明犹在。动彼静心。业识起灭。
    是故不云心即常住。名究竟觉者。结观分齐。
    未至心源。梦念未尽。始末同本非究竟觉。求
    灭此动。望至彼岸。今梦念息。觉了心源。本
    无流转。今无始静。常自一心。始异本得为
    如来。名究竟觉。若尔始觉既成常住。岂不违
    彼摄论所说。本既常住。末依于本相续恒存。
    乃至广说。蕴二意异。故理不相违。此论欲显
    本由不觉动彼静心。今息不觉还归本静。故
    成常住。摄论欲明依常法身起福惠行。所感
    报果既从缘起。故说相续始觉。万德要具二
    义。依前义故常住。依后义故生灭。生灭常
    住不相妨碍。以一一念悉通三世。虽遍三世
    不过一念如一毛孔。遍于十方。虽遍十方不
    增毛孔。佛德如是无障无碍。岂宁偏执于其
    间哉。如花严经颂此义云 牟尼离三世 相
    好悉具足 于住无所住 法界悉清净 因
    缘故法生 因缘故法灭 如是观如来 究
    竟离痴或。是故二论各述一义同契至真不
    相乖也
    论。是故至向佛智故 释曰。下引经证。于中
    有四。一引经成证。二重释前文。三不觉之
    失。四觉者之德。此初也。是后三位能观念
    无皆名觉。故经依此说能观无念。为向佛智。
    谓因地时虽未离念。而观此念都无念相。能
    观如是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佛智。以是
    证知佛地无念。向佛智者。是证得义。故新论
    云。若有能观妄念无相。则为证得如来智惠。
    此是举因望果说也。若约因果通位说者。如
    金光明第二卷云。依诸伏道起事心灭。依诸
    断道依根本心灭。依胜拔道根本心尽。诸伏
    道者。谓三贤位。起事心灭者。即此论中舍
    ?分别执着相也。诸断道者在法身位。依根
    本心灭者。犹此论中所舍分别?念相也。胜
    拔道者金刚喻定。根本心尽者。犹此论中所
    言远离微细念也
    论。又心起者至即谓无念 释曰。此重释前
    文也。此释伏疑重举前文。觉心初起故言又
    心起者。谓前所言觉心初起若谓觉。彼初起
    之心。则不名觉。有初心故。若无初心。则何
    所觉。所觉既无。无能觉故。若觉悟心初起名
    觉。既有觉相。不应名觉。起初觉心是不觉
    故。如何前言觉心初起。显通此难故举此文。
    前说觉心初起相者。于所觉相无相可知。而
    言觉心初起相者。觉彼初心即无念起。如觉
    迷方知西即东更无西相是可觉知。知西相
    者谓即东也。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
    所觉初心既不可得。能觉初相亦何所存。故
    云即谓无念。故新论云。心尚无有。何况有

    论。是故一切至无始无明 释曰。此显不觉
    之失也。文中三节。谓标释结。是故等者乘前
    标也。是前无念名为觉故。除佛已还不名为
    觉。以从等者。释所以也。若除佛外不名觉
    者。何故前言随分觉等。以从无始至成佛来
    无明之念念念相续未曾离故。新论意同前
    对四相梦之差别故说渐觉。今约无明眠之
    无异故说不觉。如仁王经同此义云。始从伏
    忍至顶三昧照第一义不名为见。所谓见者
    是萨婆若故。故说无始无明者。结不觉义。
    谓从无始而有无明。既依无明而起诸念。故
    有念者说彼皆是无始无明不名觉也。新论
    无此文义亦足
    论。若得无念至无念等故 释曰。此显觉者
    之德也。此中意说。若妄未息。不知一心本无
    相念。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能遍知一切众
    生心妄动故生住异灭心本不动实无生等。
    故新论言。若妄念息即知心相生住异灭皆
    无有相。以无念等故者。释通上义。佛得无念
    众生有念。有无悬隔云何能知。以无念体皆
    平等故。众生生虽念体即无念。佛无念体
    与彼平等。故能遍知诸念无念。新论无此文
    义似阙
    论。而实无有至同一觉故 释曰。上寄四相
    释成义言。此显始觉不异本觉。而实等者。初
    标不异。虽曰始得无念之觉。而觉四相方名
    始觉。然所觉相本来无起待。何不觉始觉别
    耶。以四相下后以释成。以彼四相无别自体
    可辨前后故言俱时。依于一心?细之念故
    说觉时而有前后。言而有即前后也。非谓
    四相而俱是有。既离心外皆无自性。无有俱
    时前后可立。是故说言皆无自立。既本离心
    皆无自性。由此不离本觉真体故。言本来平
    等同一觉也。此总意云。既觉四相说为始觉。
    所觉无故能觉亦无。故无始觉异于本觉。或
    此真显始不异本。谓前所说四种觉相离于
    本觉皆不可得。故新论云。如是知已则知始
    觉不可得。以于一心前后同时皆不相应无
    自性故不异本觉。若作此释于理无违。令新
    旧论不相乖返。依此义故楞伽经云。十地即
    十地无所有何以等
    论。复次至不相舍离 释曰。上广始觉。下广
    本觉。于中有二。先明随染。后显性净。初中有
    三。标别辨相。此初标也。以随动门而显本觉
    故。言本觉随染分别。既随缘动而言生也。
    虽曰随染不失性净。故言与彼不相舍离。此
    所随染既有二种。故随此染生下二相。言二
    染者。一谓自染。即在因时由无明熏所起诸
    染。二谓他染。即在果时与生同体诸众生染。
    随生相者。此中有义。谓随自染生智净相。以
    说从染得智净故。由随他染生不思业。以化
    染生起胜业故。有义。俱随自染而起。谓本觉
    心具有体用。随染显体成智净相。随染显
    用起不思业。既断自染方能起用。故不思业
    亦随自染。有义。俱随他染而起。谓诸菩萨修
    行得果显现法身起诸业用。皆随众生染有
    此事。若度染机无修无得。唯是真如一味相
    故。若尔此二应是始觉。答由二义故但名本
    觉。一约所对染差别故。谓始觉者对所俱染
    说。今此二相对所随染故。二约本有修生别
    故。以智净等依本有义说。其始觉者约修生
    说故。虽曰不一而亦不异。以所对染所俱所
    随皆依真有无别体故。以本始觉皆有修生
    本有之义无别异故。谓本来始更无异法。从
    此义故总名本有。以始契本方名本觉。从此
    义故总名修生。既以本觉作始觉故。即此本
    觉亦是本有修生。又以对始得本名故。即此
    始觉亦名修生本有。此缘起理犹如圆珠随
    举一门无不收尽故。智净等与彼始觉异不
    等皆无有妨
    论。云何为二至思议业相 释曰。此别名也。
    略以十门分别此二。一者释名。所言智者谓
    始觉智。净谓离染。同于本觉。果德作用故
    名业。非下地测名不思议。二相皆通持业
    依主。相者状也。本觉随染有此体用当相状
    故。即相之相二释皆通。二者出体。此二皆
    以生灭门中随染本觉而为自体。以说随染
    生二相故。三显体用。初智净相还净时体。不
    思业相还净时用。本觉有此当本末故。四者
    染净。此二俱净。以皆返染而显说故。亦可
    俱染。以皆随染之所成故。五约二利。初一自
    利。非无利他。谓以自他利为他自利故。六
    者三身。初通法身及自受用。后通化身他
    受用。体相?细二利断故。七者四智。初一
    镜智亦平等性。普照之智体故。后通三智。
    由得平等妙察性成化事故。八者二智。初即
    正体如理之智。后即后得如量之智。返照自
    体起外用故。九者因缘。初以体相内熏为因。
    初以体彼用大外熏为缘。后以智净为生
    起因。众生染机为发起缘。诸法无有非因缘
    故。十者得果。初以对染同本智净为所生
    果。后以对机无方大用为所生果。既有因缘
    必有果故
    论。智净相者至方便故 释曰。次依名辨。
    于中有二。先明智净相。后不思业相。智中
    有二。初直明净相。后问答释疑。前中亦二。
    先因。后果。此初也。谓于地前真如教法内外
    熏力能修资粮加行善根。故言依法力熏习。
    若登地上契证真如称真起行名如实修行。
    渐渐修习至金刚位因行既极名满足方便。
    故新论云。功行满足
    论。破和合识至智淳净故 释曰。此显果也。
    果有二种。所谓体用。由前方便能破和合梨
    耶识内生灭之相显其本觉不生灭性。此即
    根本无明尽故以无所念显本觉也。故言破
    和合识相。显现法身断惑显体即果体也。即
    于此时灭染心中业转现等相续之相故。今
    随染本觉之心遂即归源为淳净智。成于应
    身始觉义也。然此始觉无别始起。即是本觉
    随染作也。始同本故名淳。染缘尽故名净。断
    障显用即果用也
    论。此义云何 释曰。次问答释疑。于中有
    二。先问。后答。此初也。此问意云。如上所说
    动静心体举成生灭。若断生灭。应灭静心。如
    何但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法身等。即
    执真同妄难也
    论。以一切心至非不可坏 释曰。次下简妄
    异真答。于中有三。谓法喻合。此初也。谓生灭
    相皆是无明。非是本觉体。有识相。觉与不觉
    体非一故。此无明相虽非觉体。而亦不离本
    觉之体。觉与不觉体非异故。由非异故而可
    坏。故涅??云。明与无明其性不二。由不一
    故非不可坏。故下文云。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前然非异可坏义故说离静无别动心。今依
    非一非不坏义说破识相法身显现。所望义
    殊不相违故
    论。如大海水至湿性不坏 释曰。此举喻也。
    文中显其四种喻相。如大海等者。真随妄转
    喻。水相等者。真妄相依喻。而水非动性者。真
    体不变喻。此显动者。非自性动。不尔动灭
    湿应灭故。若风止灭等者。息妄显真喻。谓显
    动者。随他动故动相灭时湿性不坏
    论。如是众生至不坏故 释曰。此法合也。
    于中次第合前四喻。众生净心等。如水随风
    动。水不自浪。因风起浪。风不自波。依水现
    波。故动即水。无别体也。心不自起。因无明
    起。痴不自动。因心有动。生灭即心。无别体
    也。心与无明等者。如风水相依。以水全动故
    无水相。以动全湿故无风相。心全作识故无
    心相。识无非真。无无明相。故梁摄论云。见
    此不见彼。若见一分性解分性不异。即生死
    故不见涅??。即涅??故不见生死。心非动性
    者。如水非动性。即显心性本非动念。若无明
    灭下。如水体不变。无明灭者。根本无明如
    风灭也。相续灭者。即业识等。如波相灭。智
    性不坏者。随染本觉。照察之性。如湿性不坏

    论。不思议业至胜妙境界 释曰。次不思议
    业相。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以依智
    净法身之体起此应身功德之相。与众生六
    根胜妙境界。故宝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虚
    空无相。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现微妙
    色。出于妙音声。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使
    觉三昧触。令知深妙法
    论。所谓无量至得利益故 释曰。此辨释也。
    文有七句。显其四义。初之二句横显业德广
    多无量。次之一句竖显业根流穷三际。次之
    二句显业胜能无功应机。后之二句显业胜
    益利润不虚。即是根作真如大用无始无终
    相续不绝。故金光明经云。应身者从无始生
    死相续不断故。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摄持
    故。众生不尽用亦不尽故说常住。宝性论云。
    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谓得解脱远离烦恼障
    智障得无障碍清净法身。是名成就自身利
    益。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已。
    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现世间自在力
    行。是名成就化身利益。问。始得自利已方
    起利他业。云何利他说无始耶。答。有二义。有
    义。如来一念真智遍应三世。所应无前际。能
    应亦无始。犹如圆智一念遍达极三际境。境
    无边故智亦无边。无边之智所现之相故得
    无始亦能无终。不可难言过去众生已入
    现世无所利应。以众生体遍三际故。三际
    互融皆具有故。三际时分无定实故。说众生
    界无增减故。前际若灭乃成减故。后际若生
    是增见故。故虽前际亦能利益。此非心识思
    量所测。是故复名不思议业。有义。前说理未
    圆明。于正理教犹乖疏故。若说众生体遍三
    际。是则便无利他之义。众生与佛其体同谁。
    既众生界前际不灭。亦即佛界后际不增。谁
    起化用无始应耶。若虽同体亦有利者亦可
    应说众生利佛。以同一体成利他故。更有
    诸过不能系取。故知此说理未圆显。应言利
    他说无始者不约所应无始而说。但约佛。佛
    体同而异。谓利他者即始觉也。始觉同本。其
    体不殊。本觉之体诸佛无别。觉体同故佛亦
    无差。前佛所化即今佛利。前既无始。今亦无
    初。故虽始得法身自利。而起应化利他无始。
    此既真用不待作意。是故名为不思议业。此
    与众生心本无二。但为无明用则不现。若有
    厌求真用渐显。则于彼心称根现起而不作
    意。我现差别故云随根自体相应。现无不尽
    尽无不益。故云种种而现得利益故等。此等
    诸文新论少差。能寻其义不越于此
    论。复次觉体至犹如净镜 释曰。次显性静。
    于中有二。初总标。后别释。此初也。前就动门
    故说随染。今约寂门而言性净。此二本觉体
    既不殊。则不动而动。动而不动也。下文四
    义。其义既多。今先略以十门分别。一出体
    性。此四并以生灭门中本觉真如三大为体。
    而论但言觉体相者。且就因说未起用故。或
    体即相。非辨相大。二明染净。此四虽就性
    净而说。若约相论染。无染异。初二在缠相
    有染故名有垢。如后二出缠离染相故名无
    垢如。三辨次第。以显染无方明性净故。最
    初说如实空义。妄空德身成内熏因故。次又
    明因熏习义。由熏断妄真体显能故。次明其
    法出离义。依体起用作外缘熏故。后明其缘
    熏习义。四约佛性。此四既是性净本觉。即是
    经说三佛性义。初一唯自性住后一唯至得
    果。因熏亦自性亦引出。法出亦引出亦至果。
    五辨因果。初二在因。后二在果。因中初举因
    体。次举因用。六明大义。初一唯体非相用。
    后一唯用非体相。因熏亦体亦相而非用。法
    出非用亦体亦是相。此分相门且作是说。若
    约?融。皆具三大甚明净义。此四既是性净
    本觉。虽说相染而性本净。即初二自性净。后
    二离垢净。自性净中。初一由妄空故。次一由
    具德故。离垢净中。初显净体。后显净用。八
    显大喻有四大义。犹如虚空故。虚空喻有四
    大义。空无一切相能含一切物。离垢显大空
    示现一切物。既觉与空具四大义。故言有四
    大义与虚空等。九辨净喻有四净义。犹如明
    镜喻有四净义。空无外物体。体净含众像。出
    离诸尘垢现像为物用。由四净义如本觉故。
    故论说言犹如明镜。文中所言有四大义可
    与空等其如明镜。不言净义是译者失。新论
    具故。故彼文云。有四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又此标中具举二喻。及下释中唯净镜义亦
    译者失。非本论意。新论具故。下文当辨十
    明同异。此中法出与前智净皆显法体。此
    中缘熏与不思业皆显觉用既无差别。何故
    别开前智净相。以始同本显于本觉能观之
    智。此法出离举出离义。显于本觉所观之法。
    前不思业约彼始觉随缘所现相属智用。由
    其根本随染本觉从来相关有亲疏故。今此
    缘熏依于本觉平等所现普益法用。由其根
    本性净本觉等遍一切无亲疏故。此约义门
    且说差别。能智法等实无有异。以始同本无
    别体故
    论。云何为四至觉照义故 释曰。次下别释。
    别释四义。即分为四。此初也。文中标释。下
    准此知。如实空镜者。标其名也。觉体不虚
    故言如实。于中无妄故名为空。无妄明净故
    喻之镜。此中略无虚空义喻。新论即具。故彼
    文云。真实空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下辨
    相中总有四句。其上二句总标离到心境
    界相。其下二句释其所以。谓妄心境本无所
    有犹如龟毛。不现镜中故。望本觉非所觉照。
    觉望心境非能觉照。所照既无能照无故。故
    云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故新论云。谓一切
    心境界相及觉相皆不可得故。若尔何故下
    文乃言世间境界悉于中现。答。彼约依他从
    真似现。不异真如故云即真实性。此约无别
    遍计所执实法可现故言无法可现。所显义
    别亦不相违。若尔所现依他似法应不由彼
    遍计执实。答。虽由执实体唯恒似。如因质现
    影。镜中不现质。不现质故无法可现。能现影
    故悉于中现
    论。二者因熏至熏众生故 释曰。因熏习镜
    者。标其名也。能生觉果名之为因。此能内熏
    故名熏习。能现诸法故谓之镜。于中现法亦
    如虚空。文略不举虚空之义。故新论云。真
    实不空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下辨相中文
    有三节。谓如实不空者。出因体也。以是万
    德真实体故。故新论云。谓一切法圆满成就
    无能坏性。由不空故方作正因故。不空者成
    因义也。一切世间下释其镜义。谓一切法悉
    起觉中。犹如镜中能现影也。言不出者。待
    缘力现不能自出所现诸法不出心外。如镜
    无质影不自出而所现影不出镜故。言不入
    者心随熏现不从外入。所现诸法不染真体。
    如镜变影不从外入。虽现染影不染镜故。言
    不失者。虽无出入不失缘起。虽现诸法不失
    自真。如影非出入不失所现影。虽现诸影像
    不失镜本故。言不坏者。所现同真非可对。谓
    随缘有无非可破灭。如影同镜非可异除。随
    质有无非可破故。新论所言不灭不坏唯得
    此义无不失义。常住一心者。会相同体以一
    切等释同所由。以缘起法心随缘现无出等
    故。离心无体。本来平等即是真也。如影缘现
    无出入等离镜无故即是镜也。又一切下释
    熏习义。谓性净故现染不染。亦以现染返
    显性净。既由现染方成不染。故云染法所不
    能染。以本无染今无始净故。本觉智未曾移
    动。亦由现染故云智体不动。非但无染为
    体。亦由净德无少故云具足无漏。即此净德
    内熏众生令起厌求之心。故云熏众生也。故
    胜?云。由有如来藏能厌生死乐求涅??。十
    佛性中是业性故。能熏妄心起厌求等
    论。三者法出至淳净明故 释曰。法出离镜
    者。标其名也。不空体相故谓之法。从二碍
    显故名为出。破和合相故谓之离。淳净明故
    喻之为镜。应言淳净故名为空。以淳明故谓
    之为镜。文略不出虚空之义。故新论言。真
    实不空离障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前明在
    缠不空如来藏。今显不空出缠之时身。宝性
    论云。有二种净。一自性净。以同相故。二离
    垢净。以胜相故。次下辨相释标中四义。谓
    不空法者。释前法字。谓前因熏不空之法。新
    论名为本性清净常安住法。出烦恼等者。释
    其出字。?细染心名烦恼碍。根本无明名为
    智碍。断此二障而显出。离和合相者。释其
    离字。出二碍故则不生灭。不与生灭不与生
    灭而相和合。离此识相成法身故。淳净明者。
    释其镜字。体离相故名淳。出惑染故名净。
    无痴?故名明。淳净明故如镜。新论意同。不
    能繁举
    论。四者缘熏至示现故 释曰。缘熏习镜者。
    标其名也。用大外熏故谓之缘。令发善心故
    名熏习。起善法影故喻云镜。谓此相大出
    缠之时而为镜智。起大作用为缘熏发众生
    之心生厌乐等。名缘熏习。此诸行德是佛智
    影。即说佛智喻之名镜。故佛地云。大圆镜智
    能起众生诸善法影。何故唯现善法影耶。以
    不善等如?等质非是影像所起缘故。若说法
    身。周遍法界示现万化亦名虚空。故新论云。
    真实不空示现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次下
    辨相。文复二节。谓依法出离故者。出缘熏体。
    遍照已下显缘熏相。依前出缠法身之体起
    大智慧光明义用能照法界众生之心随其所
    应示现万化令其修习随分善根。故云令修
    善根随念示现等新论少异。义不越此
    论。所言不觉至分离本觉 释曰。次显不觉。
    于中有三。初明根本不觉。次显枝末不觉。后
    结末归本。亦可三文。初明不觉体。次显不觉
    相。后结相同体。前中有二。初依觉成迷。后依
    迷显觉。初中复三。谓法喻合。此初法也。所言
    等者。初总标举不觉之名。谓不如等者。次显
    不觉依觉而有。念无已下。后显离觉无别不
    觉。次中三句。谓不如实知者。即能迷无明也。
    如谓称顺。实谓真实谓真实真如法。一者即
    所迷法也。真体一味无念名一。而有其念者
    即迷所成八识心也。谓真一味能迷无明不
    称实知。而有虚妄八识之念。故名无明。然此
    无明离真无体。故言念无自性不离本觉
    论。犹如迷人至则无所迷 释曰。此举喻也。
    而新论言。迷无自相不离于方者。但语前后
    而意无别
    论。众生亦尔至则无不觉 释曰。此法合也。
    本觉真如如正方所。根本不觉似能迷心。业
    等动念是如邪方。如离正东无别邪西。故言
    若离。觉性即无不觉。问为此本觉体自不觉
    为别无明名为不觉。此第有义。无别不觉。
    觉体自迷说为不觉。岂别无明异于本觉。如
    睡与寤体性无差。若互无者。常无寤睡。由无
    别故寤睡更起。若各别者则于一人亦睡亦
    寤。不应正理。觉不觉性当知亦然。若觉不觉
    互无性者。既无起妄亦无返迷。由觉不觉体
    无别故。自迷流转。自悟归源。若各别者。则一
    众生半迷半悟。不应道理。由无别故。是故论
    言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由此经说?与明合。
    有义。此说理深乖返。觉名应互失故。起染
    归源应无定故。觉与不觉性各异故。如苦与
    乐性不同故。若断无明。觉便断故。说无明缘
    动性。因缘同体理不闻故。觉体便应自能动
    故。风与海水喻不齐故。故前所说理必不成。
    应说二义。其体非一。断灭无明显法身故。自
    性净心因无明动。能动所动体非一故。能熏
    香臭与所熏法能熏所熏亦非一故。真妄本
    来性非染净。由别缘熏成染净故。不相离
    故名不离觉。非觉不觉定同一体。故下论
    说。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参永息妄者。
    则无是处。由新经说灯破?喻。有义。二说理
    皆不成。定一定异外道见故。无明非坏非不
    可坏。由与本觉非一异故。此所举喻水相
    风相随转微尘非一异故。各取一边皆当所
    难。合二说者义方具足。前所引文依一义。
    故觉不觉非一非异
    论。以有不觉至自相可说 释曰。此依迷显觉
    也。以有不觉妄想等者。此明妄有起净之功。
    若离不觉之心等者。此明真有待妄之义。良
    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随妄之真还待妄显。
    略说虽然。而广说者无明熏真所起分别。由
    此妄想能知名义故。对此妄说真觉名。然其
    真觉名体其真妄相待立名。直就真体都无名
    相。若离不觉无所待故无显说真觉自相故。
    下文云。染法净法悉皆相待。无相可说。此
    中意说。若离所待能待亦无能所寂静。终不
    可说觉与非觉。故楞伽偈云。远离觉所觉
    论。复次不觉至相应不离 释曰。次明枝
    末于有二。先明细相。后显?相。初中亦二。
    总标。别释。此初也。无明为体本。三细为相
    末。不相离故名为相应。非谓王所相应之义。
    是不相应三染心故。无明起妄。妄起无明。是
    故名为相应不离。此及六?先作二释然后
    消文义方明着。一约喻显意。二就识明相。初
    说意者。本觉真如其犹净眼。热翳之气如本
    无明。翳与眼合动彼静眼。业识亦尔。由净眼
    动故病眼生。能见相亦尔。病眼外视即有空
    花。境界相亦尔。以有花境分别好恶。智相亦
    尔。由此分别坚执不改。相续相亦尔。领顺
    违相起爱憎心。执取相亦尔。随其苦乐立名
    计着。名字相亦尔。既生贪嗔争而相击。起
    业相亦尔。被捉送官有所囚系。业系苦相亦
    尔。长眠生死而不能脱。皆由根本无明力也。
    约识辨相。略叙三释。有义。染心是前七识。此
    属七识有通有别。通谓九相皆属七识故初
    业相即自体分。其能见相即诸见分。第三现
    相即是相分。缘境执法故名智相。执相常流
    名相续相。依法执我名执取相。由执起名名
    计名字相。依起惑业名起业相。由业招报名
    业系苦相。别而言之。业属第七。依无明动
    成妄念故。转属第六。依第七根转缘外故。
    现属五识。随其五尘对至现故。智识即是邪
    智故。相续即是诸识。我执多执常故。执取
    相者即是诸识。领纳受蕴。计名字相即是诸
    识。取像想蕴。起业相者即是诸识。思数行蕴。
    业系苦相是五趣。果即是色蕴。故此?细九
    种妄心是前七识。今知九相非是黎耶。有
    二证故知唯七识。一由二和方名黎耶。此
    中生灭是前七识。其不生灭是如来藏。融同
    一体是黎耶识。既此九种是唯生灭。非二和
    合故非黎耶。二以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
    而起。能见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说为意等。
    既依黎耶说有无明。不觉而起方是业等故。
    业识等是前七识。有义。前说不应正理。乖此
    论等诸教理故。经说真现分别事识。即应
    经有重言失故。论说现识一切时起。若是前
    七。应间断故。说阿赖耶现一切境。现属七
    识。违诸教故。所现境用既属七识。赖耶应无
    现境义故。识三细相名不相应。若是七识染
    相应故。又应业识非佛地断。许是七识菩萨
    知故。更有诸过。不能广举。故知九相通显八
    识。谓前三细定属梨耶。后有三分故说三细
    相。义如下说。若尔黎耶应唯生灭。业等唯是
    生灭心故。答。实由二义方成梨耶。义如前说。
    此偏举故。以彼六?是七识故。故说境缘复
    生六相。亦即经说。于藏识海境风所动七识。
    波浪转。于中智相是末那识。经说。六识及
    心法智如是七法刹那不住以住。以此末
    那创有惠数执我我所得此名。故其相续相即
    是意识。论自说云。言意识者即相续识。依诸
    凡夫取着转深名意识故。余是四蕴。义如前
    说。若尔末那应缘外境。便与经论所说相违。
    答。许缘六尘不违教理。金鼓经说。眼根受色
    乃至意根分别诸法。大乘意。根即是末那。能
    缘诸境。不违经故。如对法论十分别中相显
    现分别者谓六识身及意于器世界所受用
    义所取相中而显现故。意通缘境。亦不违论
    意。是意识不共所依。如眼与识得同缘境。由
    是此中应作比量。意根必与意识同境。是立
    宗言。以是不共所依必与能依同境如眼等
    五根。是随同品言。谓若不同境者必非不共
    所依如次第灭意根。是随远离言。既此比量
    于理无违。末那遍缘理善成立。不可难言。同
    能依识缘自体故有自见遍。诸心心所皆证
    自体。于一心中有诸分故。是故不废同一所
    缘。而诸教说不缘外者。以所现境不离现识。
    末那虽缘不计为外。不妨内缘六尘境相。有
    义。此说理教相违。唯说末那内缘执我。以是
    微劣任运一类无穷。别起我所见故。不尔何
    异第六意识非计内外可令相别。尚非我计
    我亦非外计外。故说心法智。即此智相是末
    那者亦非证成。末那心所非唯惠故。惠于心
    所非初胜故。非自所许四相法故。以诸心所
    助成心事名心法智。总为第七。非即末那名
    为智相。不尔本识既未有智。何不说为非
    心法智。意根分别一切法者。此中意根非末
    那识。意谓思量。此分别故。即说意识名为意
    根。意识亦名分别根故。如说眼根能受诸色。
    岂受相应能受色耶。经说境缘七识浪转。论
    兼说意显现分别。言总意别亦不相违。依本
    识见而起末那。依本识相别起五识。意识通
    缘见相而生。不尔诸识便无差别。既所引教
    不顺所宗故。所立理依似比量。宗有二过。一
    违正教。多处唯言有我见故。二违比量。乖不
    遍缘正比量故。因有二过。一有决定相违过
    失。违后施设正比量故。二有异品一分转过。
    诸共所依亦同境故。由是此中正比量云。有
    漏意根必不遍缘。自所余境不共。所依六根
    之中随一摄故。如彼有漏意根应不能发无
    漏意识。理不相应故。又令末那与五色根
    等无差别。便成大过。使前所说理教相违。故
    知末那非谓智相。不能分别爱不爱故。应知
    六?皆属事识。下五意中广显其义。何故不
    说末那识者。有二义故略不说之。一义准有
    故前说赖耶三种细相必有执我末那俱起。
    故唯识云。随彼所生彼地所系。又瑜伽说。赖
    耶识起必二识相应。又由意识缘外境时。必
    依末那为根方起。故说六?分别事识必有
    末那。义准有故。故?细中略不说也。二义不
    便故。无明住地动本净心令起和合成黎耶
    识。末那既无此和合义。故三细中而不说之。
    又由外境牵起事识。末那既无缘外境义故。
    六?中亦略不说。由此义故经中但说真识
    现识分别事识。余义同前。委如下说
    论。云何为三至不离因故 释曰。次分别释。
    于中三细。即分为三。此初也。无明业相者。标
    其名也。谓由无明心起动故。谓无明即名业
    相。但是依主非持业释。依不觉者。释标中无
    明也。心动名业者。释标中业字。业有二义。
    一动作义。故云依不觉故心动名业。觉则不
    动者反举释成。既始觉时则无动念。是知今
    动只由不觉。二为因义。故云动即有苦。如得
    静时即是涅??妙果。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
    患。果不离因者。显动即苦。动因苦果无别时
    故。此虽动念而极微细。缘起一相能所不分。
    故无相论云。问。此识何相何境。答。相及境界
    不可分别。一体无异。此依黎耶业相说也
    论。二者能见至则无见 释曰。言能见者。即
    是转相。依前业识转成能见。故言以依动故
    能见。若性静门则无能见故。云不动即无见
    也。反显能见必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是能缘。
    以境微细犹未辨之。如摄论云。意识缘三世
    境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
    知。境不可知者。以无可知境故。如说十二因
    缘始不可知义。此依本识转相说也
    论。三者境界至则无境界 释曰。境界相者
    即是现相。依前转相能现境界。故云依能见
    故境界妄现。若无分别则无境界。故云离见
    即无境界。反显境界必。依此义云。譬如明
    镜持诸色像。现识处现亦复如是。此论下释
    现识中云。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
    于色像现识亦尔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
    等。并依本识现相而说。此之现相尚在本
    识。何况业转微细于此而反说在七识中乎。
    问。此境界相为即是境为是举境显能现心。
    有义。但是所现境界说。依能见境妄现故。又
    说。离见即无境界。非有别心是所离故。又依
    转识说为境界。离转无别取境心故。又说。不
    知转识所现。不说别心是能现故。此三乃是
    识三分义。次前是见。此相分。故下五意中名
    现识者。依识所现从识得名。如说相分亦名
    为心。此亦应尔。故不相违。有义。不然违论说
    故。此境界相即下现识。不应说是所现境故。
    既说现识现一切境。不应境界复现境故。说
    如明镜现于色像。若唯所现喻不齐故。又说。
    对至即现五尘。非境对余而现起故。又第三
    相得名为意。境无依止非意义故。经说境界
    现识处现。所现能现心境别故。前后诸文说
    依转识为境界者。依识体说如说离业即无
    见相。此亦应尔。故不相违。此文所标境界相
    者。前后影略互举见相。谓心心所四分合成
    业相即是证分。是最微细难知心故。转相即
    是识自体分。以是能缘向内见故。现相即是
    识之见分。能现境界向外见故。所现境界即
    是相分。所现所取外境相故。前二是内。是识
    自体依持别故。开之为二。后二是外。是识之
    用相带而起合之为一故。于前后互举见相。
    非谓第三唯是境界。此等并由根本无明动
    静心起成黎耶位。若尔事识应说此三。八识
    皆有诸心分故。道理实如是。但于细识破一
    异执。?识易知义准有故。如于事识但说相
    应本识。岂都无相应义。论文巧约影互显耳
    论。以有境界至生六种相 释曰。显细相意
    以显?相。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言
    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新论
    于境加虚妄言。意欲简别真如实境。真如既
    说非是境相。但言境界。是显妄也。然下六?
    束为三对。初之二种依境生执。法执细惑地
    上断故。其次二种依执生惑。我执中惑二乘
    断故。其后二种依业受果。上品?惑凡夫知

    论。云何为六至不爱故 释曰。别释六?。即
    分为六。此初智相由未无明不了现识所现
    境相皆是妄现无有体性。创起了别执实染
    净。名为分别爱不爱等。谓执染劣起不爱心。
    若执净胜起爱分别。故新论言。起爱非爱心
    论。二者相续相至不断故 释曰。依前分别
    爱非爱境而生苦乐觉念之心。常相续故名
    相续相。谓依前念分别爱境起乐受觉。于爱
    境起苦受觉。数数起念相续现前。此即自体
    念相续也
    论。三者执取相至心起着故 释曰。于苦乐
    境不了虚妄深起取著名执取相。谓即于前
    相续所念苦乐境上复深取着领纳不舍。故
    言心起着等
    论。四者计名至名言相故 释曰。依前颠倒
    所取境上取分齐相更立名言而生分别。名
    计名字相。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
    相。故言依妄分别假名言等也
    论。五者起业至种亦业故 释曰。依前计名
    执着心故起贪等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能
    招当来五趣苦果。此即惑业为苦近因也
    论。六者业系至自在故 释曰。业因既成。
    依业受果。被业所系。不得自在。循环受苦。名
    业系苦。故言依业受果不自在等
    论。当知无明至不觉相故 释曰。上已广显
    枝末。此即结末归本。当知无明能生等者。初
    正结归。如前九相摄一切染。因本无明迷真
    而起。故云无明生一切染。以一切染法皆
    是等。释苦所以。恐疑染法多种差别如何。
    根本唯一无明。染法虽多皆是无明之气。悉
    是觉之相不异不觉。是故染法皆是不觉
    论。复次觉与至有二种相 释曰。上来已释
    觉不觉义。次明同异。于中有三。初总标。次
    别名。后辨相。此初也。前已别释。今将合明
    故。次前文复更标举。故云复以觉与不觉。前
    别明者。令知迷悟升沈有异而生欣厌。今合
    释者。令知业幻非定一异而有断证。故言觉
    与不觉有二种相
    论。云何为二至二者异相 释曰。此别名也。
    染净齐真曰同。同义可表名相。染净体殊曰
    异。有殊状曰相。何故如是有同异耶。以体
    从缘故异。摄缘因归体故同。缘从体同故真
    如一味。体从缘异故凡圣两分。凡圣分故世
    谛义立。真如一故真谛理存。觉与不觉同异
    如是
    论。同相者至微尘性相 释曰。次后辨相。于
    中有二。初同。后异。同中有三。初举喻。次法
    合。后引证。此初也。种种瓦器喻染净法。皆
    以微尘而为性相喻染净法。以真为性。相者
    体也。亦即是性。非以此中性相言故即说微
    尘为器之性而说瓦器为尘之相。新论但言
    皆同出相。即显此中性相无别
    论。如是无漏至真如性相 释曰。此法合也。
    始本二觉名为无漏。本末不觉名曰无明。有
    用显现故名为业。而非实有故名为别。染净
    虽殊皆真为体。以动真如成此二故。此中相
    者亦即体性。非谓相望而言性相。新论但言
    真如相故
    论。是故修多罗至无可见故 释曰。此引证
    也。是前染净同真相故。经依此义说诸众生
    本来涅??得菩提等。总说虽然。别分别者。本
    末不觉即真如故。众生即涅??不复更灭。本
    始二觉即真如故。菩提亦本有非新得者。故
    此涅??非待修习了因方证。故言非可修相。
    即此菩提非待生因而方起作。故言非可作
    相。此之二果既性本有非更得故。故言毕竟
    无得。亦无已下犹是经文。为遣疑难故论具
    引。谓有难言若诸众生已涅??等何不如佛
    现报化等色身相耶。故此初句释此义云。法
    性自体非色可见。如何更能现色相耶。故言
    亦无色相可见。又复疑云。若以法性非色可
    见不现色者。诸佛何故现色相耶。故下诸句
    释此义云。彼见诸佛种种色者并随众生染
    幻之心变异所现。非谓不空智性之色。以智
    真体非可见故。故言而有见色等也。非谓智
    色不空性者。此文既倒释乖文耳
    论。异相者至各各不同 释曰。次显异相。于
    中有二。初喻后合。此初也
    论。如是无漏幻差别 释曰。此法合也。随
    染幻差别者。是无明法。以彼无明违平等
    性。是故其性自有差别。说本无明自性差别。
    我见爱染等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故。诸无漏
    法顺平等性。直论其性则无差别。但随染法
    差别相故。故说本觉性德差别。又由对治彼
    染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如是二法虽现
    业用。皆是真如随缘显现。似而无体。通名
    业幻
    论。复次生灭至意识转故 释曰。广释立中
    心生灭竟。次释因缘。于中有二。先明生灭依
    因缘义。后释所依因缘体相。初中亦二。初总
    标。后别释。此初也。有义。生灭即是众生。言
    因缘者即心意识。心谓黎耶。意谓末那。识谓
    六识。六皆依意总名意识。生灭众生依心意
    识而得生起。故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
    有义。此说理极?浅。心意意识自为生灭。
    如何说是生灭因缘。若彼众生名生灭者。此
    心意识应非生灭。应言生灭。即前七识因缘
    即是本识种为现。本识中种为生灭因。识体
    现行为生灭缘。谓诸众生依本识心有意意
    识七识生起。故言依心意意识转。有义。此说
    理亦未圆。乃说法相大乘义故。即黎耶识
    自待因缘。应知八识总名生灭。言因缘者。
    有其三种。一者黎耶心体不守自性。是生灭
    因。根本无明熏动心体。是生灭缘。依此因缘
    依此因缘成黎耶识。二者现识心体复起?
    识。是生灭因。外妄境界熏起诸识。是生灭缘。
    依此因缘起六?相成其事识。三者以前因
    缘为生灭因。以后因缘为生灭缘。本末相依
    不相离故?细?融唯一心。故依此因缘理
    方圆。显诸生灭相。聚集而生而为假者。故名
    众生。唯依心体故言依心。即是黎耶自相心
    也。此假者众生于一心即有五意及意识起。
    故言众生依心意意识转
    论。此义云何至说有无明 释曰。次下别释。
    于中有三。先释依心。次释意转。后意识转。此
    初也。上言依心意等转者。义云何耶。故此释
    也。依阿黎耶识者。是上依心是生灭因。即
    阿黎耶二义之中本觉义也。说有无明者是
    生灭缘。即二义中不觉义也。依此因缘意意
    识转。故言以依黎耶识等。前标文略。但言依
    心。今此别释具显因缘。故说依心及无明也。
    问。前说依觉有不觉力动静心体方成黎耶。
    如何今说识有无明。有义。此中阿黎耶者即
    是本觉不生灭心。以此本觉不自知义说有
    无明。不觉而起即业识等前七识也。故前后
    说亦不相违。有义。不能违论说故说二和合
    方成黎耶。有觉不觉二义别故。若如所说。生
    不生灭觉不觉义应无别故。若尔便无和合
    之义。宁说和合成此识耶。应知依识有无明
    者。识有二义。谓觉不觉。前别就本故云依
    觉有不觉动而成识。今就和合总聚而说故
    言依识有无明也。有义。此释理亦未圆。今此
    意显真心为因无明为缘成黎耶识。应说依
    真有无明动成业转现阿黎耶识宁却就识说
    有无明。然后复言成业识等。许则便有两熏
    本识。应知此中黎耶识者唯取真心随缘之
    义。此随缘义难名目故。或就未起起说依觉
    有不觉。或约已起故言依识有无明。要就二
    名方尽其义。是故前后绮互言耳。然起未起
    虽义有殊。皆与无明为依止故。故于二处皆
    说无明。非总聚中而无无明。但非就于总聚
    而说唯依体说有无明也。问。若谓黎耶有无
    明者。如何会通诸论所说。谓瑜伽等皆说赖
    耶白净无记一向舍受。若有无明则成杂染。
    岂堪受彼染净熏耶。答。诸论且约?义而说
    以为初入大乘人故。而实此识有本无明。今
    且略以三义明之。一迷无相不证真故。不尔
    此识应缘真谛。则一众生半迷半悟故。二于
    果位镜智俱故。若因位无明余识相应者。应
    果位镜智余无漏识起。以于二位相敌对故。
    三于因位性无记故。若一向净唯名为善。则
    属真心。一向染者则名不善。唯属妄心。二
    心和合非定染净方成无记。若无无明。何以
    简染成无记耶。由此三义故知此识定有无
    明。然其无明有?有细。?在事识。细在本
    识。论许无明在事识者。且约?相说?相说
    ?无明。不妨细者亦在本识。若尔如何受熏
    持种。既有无明违善熏故。答。虽有无明性非
    不善。受善等熏于理何失。若无无明一向清
    净。如何受彼不善熏耶。故受熏者要有无明。
    不应举彼七识为难。以其无明?细异故。况
    受熏体唯是真如。是故赖耶受熟识者。但是
    如染净分位引回心者。假就?相言彼受熏
    不违教理。若尔佛位亦应受熏。以有受熏真
    如体故。此难不然。无无明故。离和合相淳净
    明故。既无能熏非所熏故。由此汝宗佛应受
    熏。有净能所可熏体故。不可说言满故不熏。
    以非质碍能所熏故
    论。不觉而起至故说为意 释曰。次释意转。
    于中有三。初略明意转。于中有三。初略明
    意转。次广显转相。后结成依心。此初也。此中
    即显五种识相。不觉而起即是业识。能见转
    识能现现识能取境界即是智识。起念相续
    即相续识。此既无明迷真所起妄而有。前三
    成黎耶识。二迷妄为实起。后二相其事识。既
    此五种合为二识。由二依义总名为意。一本
    末依。末依本故。前三为本故说为意。二?细
    依。?依细故。后二细故。复说为意。其?意
    识非本非细无所依义故不名意。但有分别
    故名意识
    论。此意复有五种名 释曰。广显转相。于中
    有三。初举数总标。次依名辨释。后显其功
    能。此初也
    论。云何五至不觉心动故 释曰。次下辨
    释。别释五意。即分为五。此初也。名业识者。
    标其名也。即九相中第一业相。前对无明故
    为相。是无明体之相状故。此对真心说名为
    识。依心所依意故。识成意故。下准此知。无
    明力者。举所依缘也。明心不自起。起必有缘。
    不觉心动者。正明业义。谓起动义是业义故
    论。二者名为至能见相故 释曰。名转识者
    标其名也。依于动心者举所依缘也。能见相
    者释转识义。谓依无明转前业识成此能见
    故名转识。依识圣教转识有二。为无明转
    成能见者在本识中。如其境转成能见者在
    事识中。此中转相约初义说。瑜伽论等说七
    识等名转识者依后义说
    论。三者名为至常在前故 释曰。此文有三。
    谓法喻合。所谓等者。此举法也。如镜等者。此
    举喻也。谓此心体无明熏对现种种境。如镜
    对彼差别质故现种种影。现识亦尔。后明法
    合。其初二句正合前喻。无明熏真自有二种。
    一本无明与心和合冥熏静心成三细识。二
    末无明与心别异对熏动心起六尘境。末无
    明者即诸烦恼起业熏识生五趣境故。言尘
    对至即现。非对五尘方起现识。此所现境宽
    狭云何。诸圣教中所说有异。十卷经云。阿黎
    耶识智名识相所知体相虚空中有毛转
    等住不净相所引境界。又有文云。何黎耶
    识分别现境自身资生器世界等一时知等。
    瑜伽论说。此识能了二境故转。一内二外。内
    有三种。谓五色根根所依处所含藏种。若生
    无色唯了种子。外谓能了器世界相。唯识等
    论皆与此同。旧中边论说此能了四种境界
    故。彼偈云。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何故如
    是诸教。随译者异。非本经论即此差殊。于
    四七卷二楞伽经但同后文都无前语。但是译
    者妄加经文。或失本意。故不可依。新中边论
    不说赖耶缘我及识。故彼颂云。识生变似义。
    有情我及了。识言通三。谓八七六。此三生时
    随应变似。根我了别三种境义。旧中边偈妄
    加本字。长行仍谬。亦不可依。由此但就瑜伽
    为正。顺楞伽经三本文故。又既此识不能计
    度。是故不可缘我及识。而论说现一切境者。
    所谓内外一切境也。有义。此说其理未圆。不
    能会通诸经论故。若谓本识不缘我者。不应
    说为虚妄分别。若不证实名虚妄者。岂不由
    执不证实耶。若无计度故不执者。与证真智
    有何差别。既许此有自性分别。何不许有自
    性执耶。不尔如何瑜伽说此缘计所自性习
    气。若不言唯故无执者。岂说唯缘非执种耶。
    若有漏善虽不证实亦无执者。此不为倒。意
    与六识为染净。根与有漏善为漏性。故约无
    不善有覆无明所起?相言无执心。何妨亦
    起无覆无记微细无明所起我相。许此执我
    理既无违。由是亦能变似识等。若此识变必
    有实用故能变诸识相者。则应诸识实用都
    无不是。本识实所变故。若谓诸识所有实用
    别从此识种子生者。外器亦可但从种生。本
    识不应别变器等。若谓器等但是相分不可
    变识为相分者。意是意识不共所依。如五色
    根变缘何失。若相分心无能缘用故说此识
    不变心者。亦应不缘诸识种子。种子现行性
    相同故。若谓种子无能缘用故本识缘识非
    倒者。则种与现本末因果性系地等一切应
    殊。如是推微。故知此识亦缘诸识于理无爽。
    是故经言。知名识相住不净智所行境界。若
    尔如何会通诸教。答。诸教所说亦不相违。不
    言唯缘如此法故。不说余法非所缘故。虽无
    相违而有不同。不同之意叵得闻乎。不同之
    意各有道理。中边及经明现起法皆是识变。
    唯说现行。习气种子其相不现。与识无异。故
    略不说。瑜伽为显相不离见故。除识外是所
    了别。诸心心所离识不立。其义自显故说
    之。而实此识通缘一切。以有随自他分境故。
    论言能现一切下合。唯言现五尘者。且举?
    显以合镜喻。故前后文亦不乖越。其后三句
    简异诸识。以一切时等者。此简意识。此所藉
    缘无时不具。故一切时任运而起。彼所藉缘
    时多不具。于五位等有间转故。常在前者。对
    简末那。末那虽常任运而起。非诸识本故非
    在先。今此黎耶是诸识本。在诸识本在诸识
    先。故言常在前也。非谓五识对五尘现而常
    在于意识。前起五识不能现一切境。非一切
    时任运起故。但随五尘惑业因对故。所现尘
    无前后耳
    论。四者名为至染净法故 释曰。是事识中
    细分法执不了前心所现境空而起染净胜劣
    分别。故言分别染净法也
    论。五者名为至不断故 释曰。此亦事识细
    分之位。此细事识法执相应执无断故名相
    续识。若谓此二是事识者。宁意识中方立
    名耶。答。以彼亦?有通别名。通名事识。别
    名智等。如三细相名亦通别。通名黎耶。别名
    业等。下意识中方立名者。增显更说影显前
    故。如现境相说为黎耶。而赖耶名亦通业识。
    又依我见立意识名。岂意识名唯属我见。许
    则二乘应离意识。宁说二乘意识熏习。又此
    黎耶所现境相既是此中所分别事。此于彼
    境染净苦乐觉念分别。宁非事识。不尔此是
    何识所收。不应说是七八二识。末那不缘外
    境相故。本识不起染净相故。故属属事识
    其理必然。不可难言此二亦我执。虽同事识
    ?细各别故。如业转现同本识体。业识未有
    能所相故。若如所难二执无别。便与诸教极
    相违故。故此但是细分法执同名事识。于理
    无违故。故此但是细分法执同名事识。于
    理无违。若尔宁说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
    苦相。答。此事识者通法我相。彼就具足二相
    处说故。事识熏习凡夫苦。若二乘人唯有法
    执。虽有熏习无业系苦。已断我相发业用故。
    如八九地离现见染。岂得说无本识心耶。此
    亦如是。故唯法执亦名事识。于理无违。若尔
    六染为是识体。为是事识体应心所。答。是事
    识体非谓心所。说是所起事识心故。说为不
    断相应染等。与染心所相应义故。说意识者。
    即相续识。故知诸染无别体。故但名为意及
    意识等。非是相应心所义故。事识心所即未
    无明。乃是能起见爱惑故。此六不摄见爱烦
    恼。皆是见爱所起识故。随业用别假立多名。
    如业转现但一识故。由与彼等心所相应而
    于一识开此诸相。非谓诸相即是心所
    论。住持过去至不觉妄虑 释曰。此即第三
    显功能也。有义。此显五意功能。前但别明五
    意自相。此总熏显五功能故。非谓别显相续
    之义。前九相中无此文故。住持过去无量等
    者。显前三细本识功能。由业转现黎耶识故
    摄藏诸法善恶业种。故能住持过去多生善
    恶之业令其不失。此明本识能持种子。摄业
    种令不失故。随善恶种生善果故。能成就
    现在未来果等报无差违也。此明本识能起
    现行能令现在已迳事。下显其后二事识功
    能。由彼事识法执分别故。能念虑三世之事
    故。言不觉妄虑等也。有义。但显事识功能。
    由此能令三世因果不断绝故名相续识。前
    九相中且约自体。此更就能释相续义。非谓
    通显五功能也。不尔现识现五尘等。所有义
    相应通前二。意识起惑。于业有三。一起见
    惑。发未起业令起。二起修惑。润生未熟业令
    熟。三双起见修。引未生业令生。由此能令生
    死相续。今此文中但举后二以能起此润业
    烦恼。引持过去所发业种不失功能。令成堪
    生来果之有。故云住持乃至不失。又为能起
    引业烦恼能使已熟善恶业种随其所应灭彼
    异熟业果相应。故云成熟无差违也。此则
    引熟令生如是三世因果流转连持不绝功由
    意显识用?。有是功能故依功能名相续识。
    次举念虑三世之事显别智识微细分别。故
    言能令乃至妄虑
    论。是故三界至六尘境界 释曰。上显意转。
    次下结明依心之义。于中有二。先正结属心。
    后释疑广辨。此初也。文中二节。初顺结三
    界。言是故者。是前一心随无明动作五意故。
    是五种意依心成故。而此五意总摄三界。故
    说三界唯一心转。妄念似现曰虚。诈现实状
    曰伪。或相有体无名虚。体无似有名伪。虚伪
    之相虽有种种。能究其因唯心所作故。云佛
    子三界唯心离心等者。此反结六尘也。离彼
    现识即无六尘。反验六尘唯是一心。故云离
    心无六尘也
    论。此义云何 释曰。次下释疑。于中有三。
    初问。次答。后结。此初也。现有尘境异心可见
    能取所取了然差别。三界六尘固在心外。此
    唯心者义云何耶
    论。以一切法至无相可得 释曰。此答也。文
    有七句。总分三节。即初三句正答前问。以业
    相等皆因心起。缘彼无明妄念熏生。既五种
    识不离于心。故离一心无六尘也。或可。境界
    皆是此心。随熏所起更无异体。由汝妄念而
    生异相。故楞伽云。身资生住持如梦中生。若
    有能取所取相者。梦中所见应有二相。如梦
    中无二相也。既因此答转起。疑云。念不孤起。
    托境方生。若无异境。何所分别。故此二句释
    此难言。一切分别非外分别。如依于面自见
    其面。梦中所见自见其心。是故经云。无有少
    法能取少法。即其义也。故言分别分别自心。
    若尔便成能见所见。何故前言无二相耶。故
    后二句遣此疑云。为遣尘执说见自心。实非
    以心而见心也。心尚不起。何有见乎。以本真
    心无见相故。问。如集量论说诸心心所皆证
    自体名为现量。不尔于自心应不能境故。何
    故今说心不见心。答。二意异故亦不相违。彼
    约俗谛安立道理。于其妄心开为诸分。故说
    自证能见见分。此约真实证会道理。说本真
    心元非动念。既无见故非能所见。若唯俗谛
    所显亦殊。此显见分不能自见故。以指刀为
    同法喻。彼说自证能见见分故。以灯焰为同
    法喻。设唯就真所显亦别。彼说智如能所证
    别有见可证。以心见心。此说理智既无别体。
    无见可证。心不见心。此真俗举体通融。说
    无不当于无故不坏于有。说有不当于有故
    不乖于无。无不乖有故宛然有而即无。有不
    妨无故宛然无而即有。由是二论不相违也。
    即由此中心不见心无相义。故楞伽颂云。非
    他非自缘。分别分别事。五法及二心。寂静无
    如是。即前二句依识遣尘明唯识观。今此二
    句依真遣识明真如观。法门虽二所证是同。
    但一观成则证外观。故瑜伽论问此义言。诸
    观行者见遍计所执无相时。当言入何等性。
    应言入圆成实。若入圆成实性时。当言遣何
    等性。应言遣依他起。旧中边论亦显此义。由
    依唯识故境无体义成。以尘无有故。本识即
    不生。故唯识成即无有识。以识无故便证
    真如。故知二观同所证也
    论。当知世间至而得住持 释曰。次下总结。
    于中有三。初显依妄有境。次显境体亦无。后
    结释所以。此初也。言无明者。根本无明。言
    妄心者。即业转现。世间境界杖此而成。依之
    而住。不失自体。故言依妄得住持等。若尔劫
    坏余残世界谁无明妄所住持耶。答。总详诸
    教有其四释。有义。众生本识妄心于所变境
    为二因力。一为生因。由种势力生近正果故。
    二为引因。引远残果令不顿绝故。内身既
    尔。外器亦然。故劫坏时虽无众生。无明妄心
    为正生因。由前识中种有引力故。世界不
    即顿空。此能引力既本是心故。所引果亦妄
    心也。有义前说其理不然。诸□死时身器顿
    灭。彼时何无引因力耶。若生界法应顿灭
    者。此何不尔要色引因。设尔残界应心外有
    现。无妄心所住持故。由此应说妄心所变有
    共不共四种句义。故此世界共所变起。或共
    受用不共受用。虽不共用必共变起。是故设
    生他方自地彼无明妄亦得住持。如死无心
    余变骸骨他变残界。其理善成。有义。此说亦
    未应理。大千世界成坏必同。无有彼此住坏
    异故。若大千外世界隔远。彼识不能变此界。
    故不尔。残界应永不空。诸界众生常共变故。
    不应倒彼余骸为救。界地异同远近别故。应
    言世界将坏之时有得通者往来持用彼识亦
    得变此残界。如诸圣者往恶趣中必变彼趣
    而往来故。不尔残界圣应不见。既照见者必
    变而缘不变。便取外境。故通者变其理。善
    成有义。此说理亦未然。论说境界皆妄心持。
    得通圣者无妄心故。设许圣变非利益过变
    残世界无所用故。若由照见法尔变者。应同
    凡夫有所缘故。若由往来故所变者。界应
    不空。常往来故。若有为法自灭坏者。则因于
    果无力用故。不尔残界尚有众生往恶趣者
    不同倒故。应言残界虽无人等必有别类重
    罪众生彼识故得变此残界。如人骸骨本识
    虽无余鬼畜等所变住故。说前地狱亦杂人
    间不遮无间移处所故。说诸地狱处不移者。
    是小乘宗非大乘故。既彼劫坏不无众生。即
    彼妄心变残世界。彼众生尽世界方空。如灯
    炎灭光乃无故。故诸世界妄心持也
    论。是故一切至唯心虚妄 释曰。此显境体
    亦无也。如镜中像无实体故镜内镜外皆不
    可得。境但是心虚妄现故。心外心内亦不可
    得。若尔诸境四义不成。无外境体。唯心妄
    故。二十唯识难起颂云。若识无实境。则处
    时决定。相续不决定。作用不应成。答。如梦
    中境。虽四义成实无别境故。寤时境虽有四
    义。亦不离心。亦如饿鬼同见脓河。又如地狱
    同见狱卒。虽无实境。四义亦成故。诸境界
    唯心虚妄。即二十论答难颂云。处时定如梦。
    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一切
    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通害事。故四义
    皆成。若尔善恶应不成。业如梦所见皆无实
    故。答。理实善恶无实自性。皆虚妄心之所
    起。故随自执心成彼业果。若如实知无所有。
    故依如义是故。经颂云。譬如灯破?一念尽
    无余。诸业之?冥多劫所熏聚牟尼智灯照
    刹那速灭除。如是等义诸经非一。故彼善恶
    亦是梦心。如其心妄业亦然故。若尔杀生不
    断彼命亦无怨等无外境故。答。见生杀命
    亦是妄心。无生及命无所杀故。谓有为法性
    自无常。于念念中无住性故。实无能杀所杀
    二相。但二妄心互相成故。由此念念妄熏
    习乃成决定怨业等。故二十唯识颂此义
    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长行广释广
    叙引之。如涅??经。佛依此义破彼?王杀父
    罪执。故说蕴空无能所杀。除彼妄心罪自无

    论。以心生至法灭故 释曰。此结释所以
    也。所言境界心妄现者。以无明力不觉心动。
    由此能现一切境故。故言心生种种法生。即
    心妄动而言生也。若妄心灭境随灭故。诸分
    别识皆灭无余。故言心灭种种法灭。即心源
    静故云灭也。既说此心妄现诸境。即验诸境
    唯心无体。问。上以九相结属无明。今此五识
    何归心耶。答。前显一心成彼生灭。九染相
    者。功由不觉故。以九相结属无明。今此因缘
    和合道理成辨。诸法唯属于心故。以五意结
    归心也。答。随义增影略而说。非于二处无心
    无明
    论。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 释曰。次显意识。
    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明此生起虽?
    细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即指前第五识
    相故。言即此相续识也。前胜细分法执相
    应所止义门则说为意。此约能起见爱?惑
    从前起门说名意识。意之识故名为意识。而
    新论言。一切凡夫依相续识执我等者。即是
    依前相续法执一切凡夫执我我所。论说我
    执我等者。即是依前相续法执。一切凡夫
    执我我所。论说我执依法执起如。要迷杌方
    谓人。故非谓迷于续本识。凡夫依此执我
    我所。有此说者皆为谬释
    论。依诸凡夫取着转深 释曰。次下别释。于
    中有五。一约人辨?。二其?体。三明执所
    缘。四制立其名。五明识所依。此初也。简非
    二乘所起意识。以前智识及相续识通在二
    乘地前所起故。今约凡显其?也。以彼凡夫
    无对治故。追着妄境转极?显故。言取着
    转深也
    论。计我我所种种妄执 释曰。此出惑体。非
    直心外计境为?。亦复于身而计为我。于诸
    尘境计为我所。即蕴离蕴或执与蕴非离而
    计为我。乃至能起六十二见。皆是此中种种
    妄执
    论。随事攀缘分别六尘 释曰。此明执所缘
    也。但缘倒境不了正理故皆名为随事攀缘。
    随事何谓。取六境故。分别六尘名随事攀
    缘也
    论。名为意识至分别事识 释曰。此制立其
    名也。既缘六尘应名六识。而今就其一意识
    义故不别出眼等五识。故涅??云。譬如一识
    分别说六。金光明经。心如幻化驰驶六尘而
    常妄起分别诸法。故缘六尘但名意识。即此
    意识依于六根别取六尘。故名分离。又能分
    别知来内外善恶因果种种事相故。复说名
    分别事识
    论。此识依见至增长义故 释曰。此明识所
    依也。见谓五见。即见道断所有分别发业烦
    恼。发业惑中见最强故。举此亦摄分别贪等。
    即五住中见一处住地。爱谓贪爱。修道所断
    所有俱生润生烦恼。润生惑中爱最强故。举
    最强故举此亦摄俱生痴等。即欲色有爱三
    住地也。此能增长事识义者。有义。但增我等
    ?执说依凡夫取着等。故说二乘人断见爱
    惑。但离第一执相应故。二乘虽无见爱烦恼。
    未离分别事识心。故说相续识。亦是事识
    必非见爱所增长故。说由法执起我等惑。不
    许烦恼起法执故。言见爱熏成事识者。言说
    识中所有我执如事识熏起凡夫苦。岂二乘
    等亦有此耶。故增长者但是识中我等?执
    非事识体。谓由境界资熏现识起彼智相及
    相续相。成事识中法执念相。复由见爱熏事
    识中法执念相起我等执故。说我执从诸
    执生。见爱既是凡夫所有熏起我执故。说依
    凡取着转深说意识等。由此二乘虽断见爱
    离我等相。而犹未离分别事识。非彼起故。若
    作此释。妙快理教。有义。此说其理不成。与论
    文义极乖返故。说见爱熏能成事识不说熏
    起我我等故。说六染相皆是事识。六染皆无
    我等义故。我见即是见爱所摄。能熏起他非
    自起故。诸识皆有依他之义。事识必依见爱
    生故。说见爱惑亦是无明必有熏真起识用
    故。既本无明熏起本识。未应如彼起事识故。
    不尔事识非无明起。不许见爱所熏起故。若
    谓事识但境熏起非见爱者。我见亦有境熏
    起义。宁不许然。境有增长取熏义故。若谓
    事识通法执故不许烦恼所熏起者。于起我
    执宁则许然。诸论不许惑生执故。应知事识
    理有法我二种相故。二执相应事识既非即
    二执体。见爱熏起于理何乖诸论。不说见
    爱烦恼起事识者。且随?相。据实亦有起事
    识义。谓此事识相应心所必有助成心王之
    义。故说作意惊引心等。心所既多。见爱惑
    摄。熏起事识于理无违。彼有漏位非解脱分
    善根所摄。诸善心所从无明起皆此所摄。事
    识必与善相应故。此既?动异。于本识必
    二缘生。一谓境界。二谓见爱相应心所。由
    此论文互举其一。或说境界之所熏起。或说
    见爱所增长生。合前后说义方具足。故二乘
    等虽离见爱有妄境故未离事识。若尔未离
    执相应染。以有能熏我相境故。答。境非实我
    得我空智。不为妄境之所熏故。而说依凡夫
    取着转深及事识熏起凡苦者。谓事识体在
    凡夫位。取着既深。复起我执发五趣业受凡
    夫苦。非谓熏起我等?执。是故见爱所增长
    者但是事识。其理极成
    论。复次依无明至唯佛穷了 释曰。上明生
    灭依因缘义。次下熏显因缘体相。于中有二。
    初略明缘起甚深之相。后广显缘起差别之
    义。初中亦二。先标叹甚深。后释甚深所以。
    此初也。前已直明缘起之义。此下重约甚深
    以显。故言复次无明熏等。无明熏习所起识
    者标缘起体。即本净心是缘起体。为无明熏
    习所起识者标缘起体即本净心是缘起体为
    无明熏起诸妄识总。名无明熏所起识。非谓
    偏取真及妄分。非凡夫能知等者。此凡小
    绝分。于此根本缘起之理。凡夫业信具彼五
    住二障碍故。而不能知。二乘虽证由无明住
    智障碍故亦不能觉。要由此理。是故经言
    阿那识甚深细。我于凡愚不开演。谓诸菩
    萨已下菩萨分知。菩萨从初正定信位而发
    意言比观观察。至地上分分证之。知因真如
    随缘成识。既能观证故佛为说经。依此义而
    有颂云。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以诸菩萨
    无明住地未断尽故。业识未亡。纵至第十究
    竟地中。亦未尽知缘起之理。唯佛穷了者。明
    佛能知。无明断尽觉道圆明。故能尽知一心
    缘起
    论。何以故至唯佛能知 释曰。此释深所
    以义也。缘起妙理贯通凡圣唯佛穷了。何以
    故耶。下答文中有其三节。初明即净而常染。
    是心本来自性净者。谓即本觉缘起真心据
    本而言。自体无染非别净法可令净。故此即
    总显缘起因也。而有无明者。即依心体有此
    无明不觉缘也。此即显其缘起之缘。为无明
    染有染心者。心体为此无明所染。而净心体
    有染心也。此即显其缘起之相。总是释经不
    染而染。显有染心等者。次明即染而常净。
    谓本觉心虽被所染。常有染心性自真故。而
    不不失本净心性。是释经言染而不染。唯佛
    穷了者。明佛能知此理既深。非余尽了故。缘
    起理唯佛能知。故胜?云。自性清净心难可
    了知。彼心为烦恼所染。亦难可了知。楞伽
    经云。如来藏是清净相。客尘烦恼垢染不净。
    我今与汝及诸菩萨甚深智者能了分别。今
    论释此显甚深也

    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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